我會說我:一個笨蛋!
4.把自己化為作品
一個作家應當具備哪些素質?
想像力、發現力、感受力、洞察力、捕捉力、判斷力;活躍的形象思維和嚴謹的邏輯思維;盡可能龐雜的生活知識和盡可能全麵的藝術素養;要巧、要拙、要靈、要韌,要對大千世界充滿好奇心,要對千形萬態事物所獨具的細節異常敏感,要對形形色色人的音容笑貌、舉止動念,抓得又牢又準;還要對這一切,最磅礴和最細微的,有形和無形的,運動和靜止的,清晰繁雜和朦朧一團的,都能準確地表達出來。筆頭有如湘繡藝人的針尖,布局有如拿破崙擺陣;手中仿佛真有魔法,把所有無生命的東西勾勒得活靈活現。還要感覺靈敏,情感飽滿,境界豐富。作家內心是個小舞台,社會舞台的小模型,生活的一切經過藝術的濃縮,都在這裏重演,而且它還要不斷地變幻人物、場景、氣氛和情趣。作家的能力最高表現為,在這之上,創造出嶄新的、富有典型意義和審美價值的人物。
我具備這其中多少素質?缺多少不知道,知道也沒用。先天匾乏,後天無補。
然而在文學藝術中,短處可以變化為長處,缺陷是造成某種風格的必備條件。左手書法家的字,患眼疾畫家的畫,啞嗓子的歌手所唱的沙啞而迷人的歌,就像殘月如弓的美色不能為圓月所替代。不少缺乏宏篇巨製結構能力的作家,成了機巧精緻的短篇大師。沒有一個條件齊全的作家,卻有各具優長的藝術。作家還要有種能耐,即認識自己,揚長避短,發揮優勢,使自己的氣質成為藝術的特色,在成就了藝術的同時,也成就了自己。
認識自己並不比認識世界容易。作家可以把世人看得一清二楚,對自己往往糊糊塗塗,並不清醒。我寫了各種各樣的作品,至今不知哪一種屬於我自己的。有的偏於哲理,有的側重抒情,有的傷感,有的戲謔,我竟覺得都是自己——傷感才是我的氣質?快樂才是我的化身?我是深思還是即興的?
我怎麽忽而古代忽而現代?忽而異國情調忽而鄉土風味?我好比瞎子摸象,這一下摸到堅實粗壯的腿,另一下摸到又大又軟的耳朵,再一下摸到無比鋒利的牙。
哪個都像我,哪個又不是。有人問我風格,我笑著說:這不是我關心的事。我全力要做的,是把自己的一切奉獻給讀者。風格不僅僅是作品的外貌。它是複雜又和諧的一個整體。它像一個人,清清楚楚,實實在在地存在,又難以明明白白說出來。
作家在作品中除去描寫的許許多多生命,還有一個生命,就是作家自己。風格是作家的氣質,是活脫脫的生命的氣息,是可以感覺到的一個獨個靈魂及其特有的美。
於是,作家就把他的生命化為一本本書。到了他生命完結那天,他寫的這些跳動著心、流動著情感、燃燒著愛憎和散發著他獨特氣質的書,仍像作家本人一樣留在世上。如果作家留下的不是自己,不是他真切感受到的生活,不是創造而是仿造,那自然要為後世甚至現世所廢棄了。
作家要肯把自己交給讀者。寫的就是想的,不怕自己的將來可能反對自己的現在。拿起筆來的心境有如虔誠的聖徒,聖潔又坦率。思想的法則是純正,內容的法則是真實,藝術的法則是美。不以文章完善自己,寧願否定和推翻自己而完善藝術。
作家批判世界需要勇氣,批判自己則需要更大的勇氣。
讀者希望在作品上看到真實卻不一定完美的人物,也願意看到真切卻可能是自相矛盾的作家。在捨棄自己的一切之後,文學便油然誕生。就像太陽在燃燒自己時才放出光明。
如果作家把自己化為作品,作品上的署名,就像身上的肚臍兒,可有可無,完全沒用,隻不過在習慣中,沒有這姓名不算一個齊全的整體罷了。——這是句笑話。
我是說,作家不需要在文學之外享受什麽了。這便是我心中的文學!
5.尋找心的出路
我能幹許多種事,幹得都不錯。幹這些事時我都輕鬆快活,如果我挑一樣幹,保管都能出色。所以我說,我寫作並非自願,是出於無奈。我還說,寫作是人生最苦的事。
在我沒動過稿紙鋼筆那時,我畫畫。可是全國人在受難,我也受難。時時感到別人的淚別人的血滴在我心上。有時我的心承受不了,就畫,拿如夢的山如煙的樹如歌的溪水撫慰自己。漸漸我覺得自己熟悉的方式那樣軟弱無力。現在則十分明白,我所需要的是清醒,並不是迷醉。心裏消化不了的東西必需釋放出來才得安寧。有一次我悄悄寫一個故事,寫一個青年在政治高壓下被迫與自己的母親斷絕關係,因而釀成悲劇而深深懺悔。這小說原稿我早燒掉,但我頭一次嚐到全部身心顫動抖動衝動時的快感,感受到以寫作表達的深刻的幸福,發現到隻有寫作的方式最適合自己的內心要求。我想,這大概就是我寫作生涯的開始。寫作不開端於一部什麽處女作,而開端於發現自己被幽閉被困擾被抑製的內心的出路。有如鑽出籠的鳥兒的無限暢快,有如奔瀉的江口的無比酣放。
寫作來自於沉重的心,寫作是這心的出路。
我也問自己,什麽時候擱筆不再寫了?
除非我的心平靜了。它隻要還有一點點不安,就非寫不可。
我前邊說,我什麽都能幹。其實不對,其實我很笨,因為我找不到其它方式更能傾盡我的心。
6.我非畫家
偶爾畫興忽發,改書桌為畫案,開啟了塵封已久的筆墨紙硯,友人問我,還能如先前那樣隨心所欲麽?
我曾有誌於繪畫,並度過15年的丹青生涯,後迫於“文革”劇創,欲為民族記錄心靈歷程,遂改道易轍,步入了陌生的文壇。然而,叫我離開繪畫又何其困難。
畫者練就了一雙畫眼。大千世界各種形象隨時隨地、有光有色流過眼前,偶有美感,即刻被這雙畫眼捉住,盡情地癡醉其問,這是何等的快樂!這些快感一層層積存心中,閑暇時便一片片翻出來看,這又是何等美妙的享受!
時而,浩闊深幽的心底,會悠然浮起一幅畫來,它不是那些眼見過的畫麵,而是心中嚮往的畫,這才是一幅真正的畫!我不過沒有時間將它形之於紙,卻常常這樣完成了繪畫所必需的全部思維過程。
文學的思維也包含著繪畫的思維。
文學形象如同繪畫形象,一樣是心中的形象,一樣全憑虛構,一樣先要用心來看。無論寫人、寫物、寫環境,必需看得逼真,直至看到細節,方能落筆。文學是延綿不斷的繪畫,繪畫是片斷靜止的文學。文學用文字作畫,所有文字都是色彩;繪畫是用筆墨寫作,畫中一點一線,一塊色調,一片水墨,都是語言。畫非畫,文非文,畫同文,文亦畫。我畫,不過再現一句詩,一闕詞,一段散文而已;站在畫麵上千姿萬態的樹,全是感動過我的不同境遇中的人物,或者全是我自己,淌過紙表的流水,不論舒緩、激盪,還是迷茫虛渺,更是我一時真切的情緒,這與寫作時的心態又有何異?
在一種藝術裏呆久了,易生麻木,今人稱之為:感覺疲勞。自己創造的,愈有魅力,愈束縛自己。與之疏遠一段時間,相隔一段距離,反而能更好地感覺它;藝術的表現欲望,壓抑它反倒能成全它。這樣,每每寫乏了,開硯捉筆,展紙於案,皎白一張紙上好似布滿神經,鋒毫觸之,敏感異常,仿佛指尖碰到戀人的手臂,這才是繪畫的最佳狀態。放筆縱墨,久抑心中的形象便化做有情感、有呼吸、有靈魂的活命,活脫脫呈現出來。
藝術,對於社會人生是一種責任方式,對於自身是一種深刻的生命方式。
我為文,更多追求前者;我作畫,更多盡其後者。
至於畫風畫法,欲言無多,一任自然則已。風格是一種氣質,或是一種生命狀態。風格無法追求,隻有聽任生命氣質的充分發揮。若以技法立風格,匠也。
友人說,我還是不願意你成為畫家。
我笑而不答。畫家這兩個字,對於繪畫本身從無幫助。
7.遵從生命
一位記者問我:
“你怎樣分配寫作和作畫的時間?”我說,我從來不分配,隻聽命於生命的需要,或者說遵從生命。他不明白,我告訴他:
寫作時,我被文字淹沒。一切想像中的形象和畫麵,還有情感乃至最細微的感覺,都必須“翻譯”成文字符號,都必須尋覓到最恰如其分的文字代號,文字好比一種代用數碼。我的腦袋便成了一本厚厚又沉重的字典。漸漸感到,語言不是一種溝通的工具,而是交流的隔膜與障礙——一旦把腦袋裏的想像與心中的感受化為文字,就很難通過這些文字找到最初那種形象的鮮活狀態。同時,我還會被自己組織起來的情節、故事、人物的糾葛,牢牢困住,就像陷入堅硬的石陣中。每每這個時候,我就渴望從這些故事和文字的fèng隙中鑽出去,奔向繪畫。
4.把自己化為作品
一個作家應當具備哪些素質?
想像力、發現力、感受力、洞察力、捕捉力、判斷力;活躍的形象思維和嚴謹的邏輯思維;盡可能龐雜的生活知識和盡可能全麵的藝術素養;要巧、要拙、要靈、要韌,要對大千世界充滿好奇心,要對千形萬態事物所獨具的細節異常敏感,要對形形色色人的音容笑貌、舉止動念,抓得又牢又準;還要對這一切,最磅礴和最細微的,有形和無形的,運動和靜止的,清晰繁雜和朦朧一團的,都能準確地表達出來。筆頭有如湘繡藝人的針尖,布局有如拿破崙擺陣;手中仿佛真有魔法,把所有無生命的東西勾勒得活靈活現。還要感覺靈敏,情感飽滿,境界豐富。作家內心是個小舞台,社會舞台的小模型,生活的一切經過藝術的濃縮,都在這裏重演,而且它還要不斷地變幻人物、場景、氣氛和情趣。作家的能力最高表現為,在這之上,創造出嶄新的、富有典型意義和審美價值的人物。
我具備這其中多少素質?缺多少不知道,知道也沒用。先天匾乏,後天無補。
然而在文學藝術中,短處可以變化為長處,缺陷是造成某種風格的必備條件。左手書法家的字,患眼疾畫家的畫,啞嗓子的歌手所唱的沙啞而迷人的歌,就像殘月如弓的美色不能為圓月所替代。不少缺乏宏篇巨製結構能力的作家,成了機巧精緻的短篇大師。沒有一個條件齊全的作家,卻有各具優長的藝術。作家還要有種能耐,即認識自己,揚長避短,發揮優勢,使自己的氣質成為藝術的特色,在成就了藝術的同時,也成就了自己。
認識自己並不比認識世界容易。作家可以把世人看得一清二楚,對自己往往糊糊塗塗,並不清醒。我寫了各種各樣的作品,至今不知哪一種屬於我自己的。有的偏於哲理,有的側重抒情,有的傷感,有的戲謔,我竟覺得都是自己——傷感才是我的氣質?快樂才是我的化身?我是深思還是即興的?
我怎麽忽而古代忽而現代?忽而異國情調忽而鄉土風味?我好比瞎子摸象,這一下摸到堅實粗壯的腿,另一下摸到又大又軟的耳朵,再一下摸到無比鋒利的牙。
哪個都像我,哪個又不是。有人問我風格,我笑著說:這不是我關心的事。我全力要做的,是把自己的一切奉獻給讀者。風格不僅僅是作品的外貌。它是複雜又和諧的一個整體。它像一個人,清清楚楚,實實在在地存在,又難以明明白白說出來。
作家在作品中除去描寫的許許多多生命,還有一個生命,就是作家自己。風格是作家的氣質,是活脫脫的生命的氣息,是可以感覺到的一個獨個靈魂及其特有的美。
於是,作家就把他的生命化為一本本書。到了他生命完結那天,他寫的這些跳動著心、流動著情感、燃燒著愛憎和散發著他獨特氣質的書,仍像作家本人一樣留在世上。如果作家留下的不是自己,不是他真切感受到的生活,不是創造而是仿造,那自然要為後世甚至現世所廢棄了。
作家要肯把自己交給讀者。寫的就是想的,不怕自己的將來可能反對自己的現在。拿起筆來的心境有如虔誠的聖徒,聖潔又坦率。思想的法則是純正,內容的法則是真實,藝術的法則是美。不以文章完善自己,寧願否定和推翻自己而完善藝術。
作家批判世界需要勇氣,批判自己則需要更大的勇氣。
讀者希望在作品上看到真實卻不一定完美的人物,也願意看到真切卻可能是自相矛盾的作家。在捨棄自己的一切之後,文學便油然誕生。就像太陽在燃燒自己時才放出光明。
如果作家把自己化為作品,作品上的署名,就像身上的肚臍兒,可有可無,完全沒用,隻不過在習慣中,沒有這姓名不算一個齊全的整體罷了。——這是句笑話。
我是說,作家不需要在文學之外享受什麽了。這便是我心中的文學!
5.尋找心的出路
我能幹許多種事,幹得都不錯。幹這些事時我都輕鬆快活,如果我挑一樣幹,保管都能出色。所以我說,我寫作並非自願,是出於無奈。我還說,寫作是人生最苦的事。
在我沒動過稿紙鋼筆那時,我畫畫。可是全國人在受難,我也受難。時時感到別人的淚別人的血滴在我心上。有時我的心承受不了,就畫,拿如夢的山如煙的樹如歌的溪水撫慰自己。漸漸我覺得自己熟悉的方式那樣軟弱無力。現在則十分明白,我所需要的是清醒,並不是迷醉。心裏消化不了的東西必需釋放出來才得安寧。有一次我悄悄寫一個故事,寫一個青年在政治高壓下被迫與自己的母親斷絕關係,因而釀成悲劇而深深懺悔。這小說原稿我早燒掉,但我頭一次嚐到全部身心顫動抖動衝動時的快感,感受到以寫作表達的深刻的幸福,發現到隻有寫作的方式最適合自己的內心要求。我想,這大概就是我寫作生涯的開始。寫作不開端於一部什麽處女作,而開端於發現自己被幽閉被困擾被抑製的內心的出路。有如鑽出籠的鳥兒的無限暢快,有如奔瀉的江口的無比酣放。
寫作來自於沉重的心,寫作是這心的出路。
我也問自己,什麽時候擱筆不再寫了?
除非我的心平靜了。它隻要還有一點點不安,就非寫不可。
我前邊說,我什麽都能幹。其實不對,其實我很笨,因為我找不到其它方式更能傾盡我的心。
6.我非畫家
偶爾畫興忽發,改書桌為畫案,開啟了塵封已久的筆墨紙硯,友人問我,還能如先前那樣隨心所欲麽?
我曾有誌於繪畫,並度過15年的丹青生涯,後迫於“文革”劇創,欲為民族記錄心靈歷程,遂改道易轍,步入了陌生的文壇。然而,叫我離開繪畫又何其困難。
畫者練就了一雙畫眼。大千世界各種形象隨時隨地、有光有色流過眼前,偶有美感,即刻被這雙畫眼捉住,盡情地癡醉其問,這是何等的快樂!這些快感一層層積存心中,閑暇時便一片片翻出來看,這又是何等美妙的享受!
時而,浩闊深幽的心底,會悠然浮起一幅畫來,它不是那些眼見過的畫麵,而是心中嚮往的畫,這才是一幅真正的畫!我不過沒有時間將它形之於紙,卻常常這樣完成了繪畫所必需的全部思維過程。
文學的思維也包含著繪畫的思維。
文學形象如同繪畫形象,一樣是心中的形象,一樣全憑虛構,一樣先要用心來看。無論寫人、寫物、寫環境,必需看得逼真,直至看到細節,方能落筆。文學是延綿不斷的繪畫,繪畫是片斷靜止的文學。文學用文字作畫,所有文字都是色彩;繪畫是用筆墨寫作,畫中一點一線,一塊色調,一片水墨,都是語言。畫非畫,文非文,畫同文,文亦畫。我畫,不過再現一句詩,一闕詞,一段散文而已;站在畫麵上千姿萬態的樹,全是感動過我的不同境遇中的人物,或者全是我自己,淌過紙表的流水,不論舒緩、激盪,還是迷茫虛渺,更是我一時真切的情緒,這與寫作時的心態又有何異?
在一種藝術裏呆久了,易生麻木,今人稱之為:感覺疲勞。自己創造的,愈有魅力,愈束縛自己。與之疏遠一段時間,相隔一段距離,反而能更好地感覺它;藝術的表現欲望,壓抑它反倒能成全它。這樣,每每寫乏了,開硯捉筆,展紙於案,皎白一張紙上好似布滿神經,鋒毫觸之,敏感異常,仿佛指尖碰到戀人的手臂,這才是繪畫的最佳狀態。放筆縱墨,久抑心中的形象便化做有情感、有呼吸、有靈魂的活命,活脫脫呈現出來。
藝術,對於社會人生是一種責任方式,對於自身是一種深刻的生命方式。
我為文,更多追求前者;我作畫,更多盡其後者。
至於畫風畫法,欲言無多,一任自然則已。風格是一種氣質,或是一種生命狀態。風格無法追求,隻有聽任生命氣質的充分發揮。若以技法立風格,匠也。
友人說,我還是不願意你成為畫家。
我笑而不答。畫家這兩個字,對於繪畫本身從無幫助。
7.遵從生命
一位記者問我:
“你怎樣分配寫作和作畫的時間?”我說,我從來不分配,隻聽命於生命的需要,或者說遵從生命。他不明白,我告訴他:
寫作時,我被文字淹沒。一切想像中的形象和畫麵,還有情感乃至最細微的感覺,都必須“翻譯”成文字符號,都必須尋覓到最恰如其分的文字代號,文字好比一種代用數碼。我的腦袋便成了一本厚厚又沉重的字典。漸漸感到,語言不是一種溝通的工具,而是交流的隔膜與障礙——一旦把腦袋裏的想像與心中的感受化為文字,就很難通過這些文字找到最初那種形象的鮮活狀態。同時,我還會被自己組織起來的情節、故事、人物的糾葛,牢牢困住,就像陷入堅硬的石陣中。每每這個時候,我就渴望從這些故事和文字的fèng隙中鑽出去,奔向繪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