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所謂“報冤行”
這就是說,凡是學佛學禪的人,首先要建立一個確定的人生觀。認為我這一生,來到這個世界,根本就是來償還欠債,報答所有與我有關之人的冤緣的。因為我們赤手空拳、赤條條地來到這個世界上,本來就一無所有。長大成人,吃的穿的、所有的一切,都是眾生、國家、父母、師友們給予的恩惠。我隻有負別人,別人並無負我之處。因此,要盡我之所有,盡我之所能,貢獻給世界的人們,以報謝他們的恩惠,還清我多生累劫自有生命以來的舊債。甚至不惜犧牲自己而為世為人,濟世利物。大乘佛學所說首重布施的要點,也即由此而出發。這種精神不但與孔子的“忠恕之道”,以及“躬自厚,而薄責於人”的入世之教互相吻合,而且與老子的“生而不有,為而不恃(shi4:依賴,仗著)”的效法天道自然的觀念,以及“以德報怨”的精神完全相同。達摩大師自到中國以後,被人所嫉,曾經被五次施毒,他既不還報,也無怨言。最後找到了傳人,所願已達,為了滿足妒嫉者仇視的願望,才中毒而終。這便是他以身教示範的宗風。以現代語來講,這是真正的宗教家、哲學家的精神所在。蘇格拉底的從容自飲毒藥;耶酥的被釘上十字架;子路的正其衣冠,引頸就戮;文天祥的從容走上斷頭台等事跡,也都同此道義而無二致。隻是其間的出發點與目的,各有不同。原始在印度修習小乘佛學有成就的阿羅漢們,到了最後的生死之際,便說:“我生已盡,梵行已立,所作已辦,不受後有。”然後便溘然而逝,從容而終。後來禪宗六祖的弟子,永嘉大師在證道歌中說:“了即業障本來空,未了先需償宿債。”都是這個宗旨的引申。所有真正的禪宗,並不是隻以梅花明月,潔身自好便為究竟。後世學禪的人,隻重理悟而不重行持,早已大錯而特錯。因此達摩大師在遺言中,便早已說過:“至吾滅後二百年,衣止不傳,法周沙界。明道者多,行道者少。說理者多,通理者少。”深可慨然!
僧曇琳序記達摩大師略辨大乘入道四行雲:
“謂修道行人若受苦時,當自念言:我從往昔無數劫中,棄本從末,流浪諸有,多起冤憎,違害無限。今雖無犯,是我宿殃,惡業果熟,非天非人所能見與。甘心忍受,都無冤訴。經雲:逢苦不憂。何以故?識達故。此心生時,與理相應,體冤進道,故說言報冤行。”
(二)所謂“隨緣行”
佛學要旨,標出世間一切人、事,都是“因緣”聚散無常的變化現象。“緣起性空,性空緣起”,此中本來無我、無人,也無一仍不變之物的存在。因此對苦樂、順逆、榮辱等境,皆視為等同如夢如幻的變現,而了無實義可得。後世禪師們所謂的“放下”、“不執著”、“隨緣銷舊業,不必造新殃”,也便由這種要旨的扼要歸納而來。這些觀念,便是“淡泊明誌,寧靜致遠”的更深一層的精義。它與《易經繫辭傳》所謂:“君子所居而安者,易之序也。所樂而玩者,爻之辭也。”“居易以俟(qi2)命。”以及老子的“少私寡慾”法天之道,孔子的“飯蔬食,飲水,曲肱而枕之,樂亦在其中矣。不義而富且貴,於吾如浮雲”等教誡,完全吻合。由此觀念,而促進佛家許多高僧大德們“入山唯恐不深”“遁世唯恐不密”。由此觀念,而培植出道、儒兩家許多隱士、神仙、高士和處士們“清風亮節”的高行。但如以“攀緣”為“隨緣”,則離道遠,雖然暫時求靜,又有何益?僧曇琳序記雲
“眾生無我,並緣業所轉。苦樂齊受,皆從緣生。若得勝報榮譽等事,是我過去宿因所感,今方得之。緣盡還無,何喜之有。得失從緣,心無增減。喜風不動,冥順於道,是故說言隨緣行也。”
(三)所謂“無所求行”
就是大乘佛法心超塵累、離群出世的精義。凡是人,處世都有所求。有了所求,就有所欲。換言之,有了所欲,必有所求。有求就有得失、榮辱之患;有了得失、榮辱之患,便有佛說“求不得苦”的苦惱悲憂了。所有孔子也說:“吾未見剛者。”或對曰:“申棖(cheng2:用東西觸動)。”子曰:“棖也欲,焉得剛。”如果把孔子所指的這個意義,與佛法的精義銜接並立起來,便可得出“有求皆苦,無欲則剛”的結論了。倘使真正誠心學佛修禪的人,則必有一基本的人生觀,認為盡其所能,都是為了償還宿債的業債,而酬謝現有世間的一切。因此,立身處世在現有的世間,隻是隨緣度日以銷舊業,而無其他所求了。這與老子的“道法自然”以及“不自伐,故有功。不自矜(jin1:憐憫,憐惜;自尊自大,自誇;莊重,拘謹),故長。夫唯不爭,故天下莫能與之爭”;乃至孔子所謂“富而可求也,雖執鞭之士,吾亦為之。如不可求,從吾所好”都是本著同一精神,而從不同的立場說法。但是後世學禪的人,卻似有所得的交易之心,要求無相,無為而無所得的道果,如此恰恰背道而馳,於是適得其反的效果,當然就難以避免了。
僧曇琳記雲:
“世人長迷,處處貪著,名之為求。智者悟真,理將俗反。安心無為,形隨運轉。萬有斯空,無所願樂。功德黑暗,常相隨逐。三界久居,猶如火宅。有身皆苦,誰得而安。了達此處,故舍諸有,息想無求。經雲:有求皆苦,無求乃樂。判知無求,真為道行。故言無所求行也。”
(四)所謂“稱法行”
這是歸納性的包括大小乘佛法全部行止的要義。主要的精神,在於了解人空、法空之理,而得大智慧解脫道果以後,仍須以利世濟物為行為的準則。始終建立在大乘佛法以布施為先的基礎之上,並非專門注重在“榔(木+粟)橫擔不見人,直入千峰萬峰去”,而認為它就是禪宗的正行。
僧曇琳序記雲:
“性淨之理,目之為法。此理,眾相斯空,無染無著,無此無彼。經雲:法無眾生,離眾生垢故。法無有我,離我垢故。智者若能信解此理,應當稱法而行。法體無慳(qian1:吝嗇),於身命財,行檀舍施,心無吝惜。達解二空,不倚不著。但為去垢,稱化眾生,而不取相。此為自行,復能利他,亦能莊嚴菩提之道。檀施既爾,餘五亦然。為除妄想,修行六度而無所行,是為稱法行。”
以上所說的,這是達摩禪的“正行”,也便是真正學佛、學禪的“正行”。無論中唐以後的南北二宗是如何的異同,但可以肯定地說一句:凡不合於達摩大師初傳禪宗的“四行”者,統為誤謬,那是毫無疑問的。如果確能依此而修心行,則大小乘佛學所說的戒、定、慧學,統在其中矣。
達摩大師曾經住過禹門千聖寺三天,答覆期城太守楊炫之的問題,其原文如下:
楊問師曰:“西天五印師承為祖,其道如何?”師曰:“明佛心宗,行解相應,名之曰祖。”又問:“此外如何?”師曰:“須明他心,知其今古。不厭有無,於法無取。不賢不愚,無迷無悟。若能是解,故稱為祖。”又曰:“弟子歸心三寶,亦有年亦。而智慧昏蒙,尚迷真理。適聽師言,罔知攸措。願師慈悲,開示宗旨。”師知懇到,即說偈曰:“亦不觀惡而生嫌,亦不勸善而勤措。亦不舍智而近愚,亦不拋迷而就悟。達大道兮過量,通佛心兮出度。不與凡聖同躔(插n2踐;日月星辰的運行)超然名之曰祖。”煥之聞偈,悲歡交並。曰:“願師久住世間,化導群有。”師曰:“吾即逝矣,不可久留。根性萬差,多逢患難。”
這就是說,凡是學佛學禪的人,首先要建立一個確定的人生觀。認為我這一生,來到這個世界,根本就是來償還欠債,報答所有與我有關之人的冤緣的。因為我們赤手空拳、赤條條地來到這個世界上,本來就一無所有。長大成人,吃的穿的、所有的一切,都是眾生、國家、父母、師友們給予的恩惠。我隻有負別人,別人並無負我之處。因此,要盡我之所有,盡我之所能,貢獻給世界的人們,以報謝他們的恩惠,還清我多生累劫自有生命以來的舊債。甚至不惜犧牲自己而為世為人,濟世利物。大乘佛學所說首重布施的要點,也即由此而出發。這種精神不但與孔子的“忠恕之道”,以及“躬自厚,而薄責於人”的入世之教互相吻合,而且與老子的“生而不有,為而不恃(shi4:依賴,仗著)”的效法天道自然的觀念,以及“以德報怨”的精神完全相同。達摩大師自到中國以後,被人所嫉,曾經被五次施毒,他既不還報,也無怨言。最後找到了傳人,所願已達,為了滿足妒嫉者仇視的願望,才中毒而終。這便是他以身教示範的宗風。以現代語來講,這是真正的宗教家、哲學家的精神所在。蘇格拉底的從容自飲毒藥;耶酥的被釘上十字架;子路的正其衣冠,引頸就戮;文天祥的從容走上斷頭台等事跡,也都同此道義而無二致。隻是其間的出發點與目的,各有不同。原始在印度修習小乘佛學有成就的阿羅漢們,到了最後的生死之際,便說:“我生已盡,梵行已立,所作已辦,不受後有。”然後便溘然而逝,從容而終。後來禪宗六祖的弟子,永嘉大師在證道歌中說:“了即業障本來空,未了先需償宿債。”都是這個宗旨的引申。所有真正的禪宗,並不是隻以梅花明月,潔身自好便為究竟。後世學禪的人,隻重理悟而不重行持,早已大錯而特錯。因此達摩大師在遺言中,便早已說過:“至吾滅後二百年,衣止不傳,法周沙界。明道者多,行道者少。說理者多,通理者少。”深可慨然!
僧曇琳序記達摩大師略辨大乘入道四行雲:
“謂修道行人若受苦時,當自念言:我從往昔無數劫中,棄本從末,流浪諸有,多起冤憎,違害無限。今雖無犯,是我宿殃,惡業果熟,非天非人所能見與。甘心忍受,都無冤訴。經雲:逢苦不憂。何以故?識達故。此心生時,與理相應,體冤進道,故說言報冤行。”
(二)所謂“隨緣行”
佛學要旨,標出世間一切人、事,都是“因緣”聚散無常的變化現象。“緣起性空,性空緣起”,此中本來無我、無人,也無一仍不變之物的存在。因此對苦樂、順逆、榮辱等境,皆視為等同如夢如幻的變現,而了無實義可得。後世禪師們所謂的“放下”、“不執著”、“隨緣銷舊業,不必造新殃”,也便由這種要旨的扼要歸納而來。這些觀念,便是“淡泊明誌,寧靜致遠”的更深一層的精義。它與《易經繫辭傳》所謂:“君子所居而安者,易之序也。所樂而玩者,爻之辭也。”“居易以俟(qi2)命。”以及老子的“少私寡慾”法天之道,孔子的“飯蔬食,飲水,曲肱而枕之,樂亦在其中矣。不義而富且貴,於吾如浮雲”等教誡,完全吻合。由此觀念,而促進佛家許多高僧大德們“入山唯恐不深”“遁世唯恐不密”。由此觀念,而培植出道、儒兩家許多隱士、神仙、高士和處士們“清風亮節”的高行。但如以“攀緣”為“隨緣”,則離道遠,雖然暫時求靜,又有何益?僧曇琳序記雲
“眾生無我,並緣業所轉。苦樂齊受,皆從緣生。若得勝報榮譽等事,是我過去宿因所感,今方得之。緣盡還無,何喜之有。得失從緣,心無增減。喜風不動,冥順於道,是故說言隨緣行也。”
(三)所謂“無所求行”
就是大乘佛法心超塵累、離群出世的精義。凡是人,處世都有所求。有了所求,就有所欲。換言之,有了所欲,必有所求。有求就有得失、榮辱之患;有了得失、榮辱之患,便有佛說“求不得苦”的苦惱悲憂了。所有孔子也說:“吾未見剛者。”或對曰:“申棖(cheng2:用東西觸動)。”子曰:“棖也欲,焉得剛。”如果把孔子所指的這個意義,與佛法的精義銜接並立起來,便可得出“有求皆苦,無欲則剛”的結論了。倘使真正誠心學佛修禪的人,則必有一基本的人生觀,認為盡其所能,都是為了償還宿債的業債,而酬謝現有世間的一切。因此,立身處世在現有的世間,隻是隨緣度日以銷舊業,而無其他所求了。這與老子的“道法自然”以及“不自伐,故有功。不自矜(jin1:憐憫,憐惜;自尊自大,自誇;莊重,拘謹),故長。夫唯不爭,故天下莫能與之爭”;乃至孔子所謂“富而可求也,雖執鞭之士,吾亦為之。如不可求,從吾所好”都是本著同一精神,而從不同的立場說法。但是後世學禪的人,卻似有所得的交易之心,要求無相,無為而無所得的道果,如此恰恰背道而馳,於是適得其反的效果,當然就難以避免了。
僧曇琳記雲:
“世人長迷,處處貪著,名之為求。智者悟真,理將俗反。安心無為,形隨運轉。萬有斯空,無所願樂。功德黑暗,常相隨逐。三界久居,猶如火宅。有身皆苦,誰得而安。了達此處,故舍諸有,息想無求。經雲:有求皆苦,無求乃樂。判知無求,真為道行。故言無所求行也。”
(四)所謂“稱法行”
這是歸納性的包括大小乘佛法全部行止的要義。主要的精神,在於了解人空、法空之理,而得大智慧解脫道果以後,仍須以利世濟物為行為的準則。始終建立在大乘佛法以布施為先的基礎之上,並非專門注重在“榔(木+粟)橫擔不見人,直入千峰萬峰去”,而認為它就是禪宗的正行。
僧曇琳序記雲:
“性淨之理,目之為法。此理,眾相斯空,無染無著,無此無彼。經雲:法無眾生,離眾生垢故。法無有我,離我垢故。智者若能信解此理,應當稱法而行。法體無慳(qian1:吝嗇),於身命財,行檀舍施,心無吝惜。達解二空,不倚不著。但為去垢,稱化眾生,而不取相。此為自行,復能利他,亦能莊嚴菩提之道。檀施既爾,餘五亦然。為除妄想,修行六度而無所行,是為稱法行。”
以上所說的,這是達摩禪的“正行”,也便是真正學佛、學禪的“正行”。無論中唐以後的南北二宗是如何的異同,但可以肯定地說一句:凡不合於達摩大師初傳禪宗的“四行”者,統為誤謬,那是毫無疑問的。如果確能依此而修心行,則大小乘佛學所說的戒、定、慧學,統在其中矣。
達摩大師曾經住過禹門千聖寺三天,答覆期城太守楊炫之的問題,其原文如下:
楊問師曰:“西天五印師承為祖,其道如何?”師曰:“明佛心宗,行解相應,名之曰祖。”又問:“此外如何?”師曰:“須明他心,知其今古。不厭有無,於法無取。不賢不愚,無迷無悟。若能是解,故稱為祖。”又曰:“弟子歸心三寶,亦有年亦。而智慧昏蒙,尚迷真理。適聽師言,罔知攸措。願師慈悲,開示宗旨。”師知懇到,即說偈曰:“亦不觀惡而生嫌,亦不勸善而勤措。亦不舍智而近愚,亦不拋迷而就悟。達大道兮過量,通佛心兮出度。不與凡聖同躔(插n2踐;日月星辰的運行)超然名之曰祖。”煥之聞偈,悲歡交並。曰:“願師久住世間,化導群有。”師曰:“吾即逝矣,不可久留。根性萬差,多逢患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