萬一沒有壯士斷腕決心呢?那麽你根本不適合這項最小,最大極限策 略,因為它正是進行這類談判的基礎。自己會被要求些什麽,做為所獲得的事物的回報?換個方式來說,老闆會要求什麽?而秘書又準備提供什麽?也 許老闆希望秘書負起更多的責任?後者當然希望愈少愈好,另一方麵又必須讓老闆認為加工資的價值,那麽這兩者之間的最低限度是什麽?雖然許多談判都希望付出最少的代價,獲得最多的回報,但是我並不這麽認為。這裏唯 一的重點在於進行談判之際,你應該知道自己願意付出什麽、能夠付出什麽(縱使有點勉強)、以及你能夠預期哪些利益,最後將會接受哪些利益。把 這一切想清楚之後,即可準備進行談判,做合理的要求,並且有實際獲益的 可能性。


    最大極限


    (1)最大極限要件 自己究竟想要多少?當然,大家都會回答愈多愈好。年薪 100 萬元?很好,但管理者必須承認,恐怕連上司本人都沒賺這麽多,所以他很可能隻會 對這項要求報以兩聲冷笑,立刻請你走路。那麽,如何能就現實情形找出自己所能要求、卻不致顯得荒唐的最高金額呢?當然,管理者通常無法奢望在 其餘狀況(如工作時間、內容等等)毫不變動的前提下要求加倍的金額。因此,比較說得過去的做法或許是依物價波動的比率來提高其中的百分比,再 加上自己在做這份工作中所表現的成績,和老闆若另覓新人所必須承受的損失。如此計算下來,對於相同的工作,可能是增加一筆不小的金額,但畢竟 我們是在尋求一個最大極限,在一切客觀事物相同的條件下,管理者便暫且決定這是管理者所能要求的,而不致於視為荒唐的最大限度。


    (2)設定讓步的最大極限 在一般的談判之中,除非所交涉的事物既少且簡單,否則當事人的行動通常都會有所變化。在此之前,管理者一直以秘書要求加工資為討論話題, 是因為它的單純性較易於用來指出管理者想說明的重點,然而,最小或最大極限交涉通常會牽涉到更複雜的問題。例如某食品加工業者為了購買不鏽鋼 水槽而展開交涉,製造商已經設定好價格,而加工業者僅能獲得微不足道的折扣。可是,如果改變所需水槽的種類,或以現金取代支票,加工業者或許 能得到對方的讓步。這裏的關鍵問題在於加工業者可讓步至何種程度?就算他在品質方麵作了最大讓步,製造商又是否會因付現金,延遲交貨日期等條 件而同意重新考慮價格?顯然地,在任何談判中,重點愈多,愈有發揮談判技巧的餘地。此外,即使是最單純的談判,通常也會存在著一些商議的機會。 管理者再回到加工資問題上麵,如果秘書能夠對老闆有所貢獻,例如保證每個月加班多少時間,或是在某些細節上為公司節省相當經費等等,老闆是否 會同意加工資?換句話說,重點在於運用這些保證做為籌碼,增加自己的優勢,即“自己能夠為對方提供些什麽?”下一個問題是“自己能夠或願意做 何種最大讓步換取想要的事物?”


    讓步極限


    盡管賣方有時並不認為顧客的怨急是對的,但是為了維護商譽,仍有必 要了解原因何在。例如該顧客或許是使用過度或方法錯誤,導致故障機率高於別的顧客,也有可能是因為對該公司的修護人員或其它員工產生不滿,而 連帶地抱怨機器。無論如何,賣方若能一一解開顧客的不滿,也就是確認一切抱怨的根源,並且視為獨立項目來處理,或許可以在不必蒙受重大損失的 情況下,找出令顧客滿意的解決方法。譬如,賣方若發現顧客的不滿是緣於員工的態度不佳,可以靠人事調動來確保日後不會再有類似情況發生(事實 上,賣方應感謝顧客促使他們注意到這個問題),也可進一步地表示如果再有類似情況發生,歡迎顧客隨時告知,該公司將立即改善。


    假使顧客是抱怨產品的價格比其它類似機種貴了許多,賣方可以引述事 實說明該產品的持久性較佳或具有其它機種所沒有的功能。倘若問題是出在質量方麵,賣方或以查詢是否是顧客的使用方法不當而建議更正,或說服買 方再多花點錢貼補,換取性能更優良的機種。


    譬如賣方沒有“解開”顧客的不滿原因,則不僅對賣方沒有任何好處, 也很可能因此製造出一名敵人。相反地,若能確定抱怨的全部範圍,並一一加以應付處理,那麽不僅可以滿足顧客,或許還能替未來的生意培養客源。


    (1)化為複合問題的對立 聰明的做法,是在一切談判中“解開”對方不滿的根源,決定一切意見不同的要素,將單一問題的對立化做複合問題的對立。在此之前,對方多半 會固執於單一的問題,非你錯即是我錯,不是你贏便是我贏。等確認為複合問題之後,便有可能把關於問題 a 的行動(也就是妥協)與關於問題 b、c 等等的行動聯結在一起,而這正是所謂的談判。這一點非常重要,請務必牢記。如果你仍不同意其重要性的話,不妨再一次考慮單一問題的對立僅能以 一方或雙方“失敗”的形態來解決。然而,在複合問題的對立裏,當事人有機會彼此交換妥協、互助協助對方實現種種不同的目標。在這種形式下,談 判對手不是對立者,而是合作者,協力尋求多項同意點,幫助對方得到利益。


    在此強調的是,上述做法並非隻是故作姿態,掩飾內心想把對方榨幹的欲望。 無論你是代表自己或他人,如果你打算有效地進行談判,就必須了解你並不是要“贏”得一切。假使你真的獲得了全麵勝利,那通常意味著你也付出了 高價的犧牲。這裏的秘訣在於幫助對手得到一筆好的交易,使大家都能滿足,如此,便有更多的機會維持這份令全部當事人均有利可圖的關係。


    (2)事例研究:討論複印機故障的顧客和銷售員 為了便於理解起見,現在再以複印機的事件為例,瞧瞧單一問題和複合問題的處理情形有何不同。 單一問題的處理: 顧客:“你賣給我的這台複印機不好。”


    業務員:“算了吧!它和市麵上的任何機品一樣好。” 顧客:“如果你不退還我的錢,我會提出控告。” 業務員:“盡管去告吧!我會反告你損毀我的名譽。”


    不用說,這時候顧客必定憤然離去,再也不踏進這家店門,而且十之八九會四處宣揚不利的言語。當然,這名業務員很可能會在該公司服務部門毫 不知情的狀況下,繼續製造顧客的反感。


    複合問題的處理: 顧客:“你賣給我的這台複印機不好。”


    業務員:“聽到你這麽說,令我感到很遺憾。它究竟是哪裏不對勁呢?” 顧客:“它老是發生故障。”


    業務員:“我也很遺憾聽到這一點。你所指的故障,是需要更換部分零件,或是隻要修理就行了?”


    (請注意,銷售員並不是在抗議顧客,而是提醒顧客這兩種故障的類型, 以及其中有所差別。)


    顧客:“我不管你如何稱呼它,反正隻要是機器不能動,我就說它是故 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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