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麽對觀福音書都沒有提到這個被愛的使徒,因為他的原始資料在上文中就已經不見了。為了掩蓋耶穌和抹大拉的真正關係,聖克雷芒把拉撒路復活這一事件刪除了。《約翰福音》的作者並沒有忘記提及這個被寵愛的使徒的名字。《約翰福音》的第11章第5節中說:“耶穌素來愛馬大和她妹子並拉撒路”.後來,在耶穌讓他被逐出教會的朋友拉撒路復活時,《約翰福音》第11章第36節再次肯定了這一點:“猶太人就說,你看他愛這人是何等懇切。”第48節:被稱為漁夫國王
由於前麵已經提到過兩次,《約翰福音》在最後的晚餐、受難和復活場景中提到他時,就用“被耶穌所愛的門徒”代替了。他其實就是拉撒路,在《約翰福音》中,這個亞伯拉罕族以利亞撒的頭銜取代了他以前的名字——奮銳黨的西門。他是耶穌資格最老的使徒,瑪利亞·抹大拉是他同一教派的姐妹,他還娶了耶穌的姨媽海倫娜-莎樂美。西門-拉撒路不僅僅是使徒和庫姆蘭的族長,還是耶穌的家人。因此,耶穌指定由他來照顧聖母是理所應當的。
在了解這一點後,又一個問題出現了,誰寫了《約翰福音》?它和《啟示錄》不同,《啟示錄》的作者(聖約翰·半尼其)說出了自己的名字是約翰,而《約翰福音》的作者是匿名的。他既不是約翰·半尼其,也不是《新約》中的《約翰一書》、《約翰二書》和《約翰三書》的作者。《約翰福音》的作者似乎知道對觀福音書所沒有的許多細節,而且知識更淵博。他還描述了大量祭司的職責和耶穌的生活細節。
在《約翰福音》的最後,我們可以看出這篇福音書有大量信息來自於那位被愛的使徒,但他並不是作者。在耶穌和彼得關於那位被愛的使徒的一段對話後,《約翰福音》對敘述做了結語:“為這些事作見證,並且記載這些事的,就是這使徒,我們也知道他的見證是真的”(《約翰福音》)。因此,“他的見證”指的就是西門-拉撒路的見證。他是“被愛的使徒”,為《約翰福音》的作者提供了大量資料。但是《約翰福音》的敘述本身為我們提供了線索和證據,讓我們能夠推斷出作者。
我們在前麵已經討論過,在提到來到耶穌墳墓的女人時,四篇福音書的說法各不相同,隻有一點是一致的,就是瑪利亞·抹大拉在場。事實上,她非到不可,因為作為耶穌的妻子,她必須為耶穌塗油。《約翰福音》的重要性就在於它是惟一一篇說抹大拉是獨自去墳墓的福音書。
《約翰福音》第20章中提到,在發現墳墓空了以後,瑪利亞·抹大拉找來彼得和拉撒路。在親眼看到空墳後,他們就離開了:“於是兩個使徒回自己的住處去了。但瑪利亞卻站在墳墓外麵哭…”.
在和墳墓裏的兩個天使說了幾句話後,抹大拉就在園裏見到了耶穌。這就是著名的“不要擁抱我”對話。抹大拉竭力想擁抱耶穌,但被耶穌製止了。(原因是這時抹大拉已經懷孕,他們不能有身體上的接觸。)
《約翰福音》是惟一記錄了這一情景的福音書,這是一段耶穌和瑪利亞·抹大拉之間的私人對話,他們是單獨在一起的。因此隻有兩個人有可能是《約翰福音》的作者,而顯示不是耶穌。《約翰福音》中有大量來自抹大拉密友西門-拉撒路(他陪伴她到了普羅旺斯)的資料和信息,而且清楚地說明是同一個女人為耶穌行了兩次塗油禮,它隻可能是這個女人寫的。隻有她知道自己在園中和耶穌的對話,沒有其他人在場。《約翰福音》的作者隻有可能是瑪利亞·抹大拉。
在第一章的開頭我們就提到過耶穌的女性陪伴者們一共被提到七次。其中六次抹大拉的名字都是排在第一位的,隻有一次是聖母瑪利亞的名字排在第一位。這次剛好是《約翰福音》描寫她們出現在受難地點時提到的。在其他場合中,福音書的作者們都給予了瑪利亞·抹大拉與她身份相應的尊重。但如果她是《約翰福音》的作者,出於謙遜把聖母的名字排在自己前麵是最自然不過的事了。
第十二章 desposyni在法蘭西建立的王國
耶穌的後代為何被稱為"漁夫國王"?
普羅旺斯的艾克斯市就是古時的小鎮“六水河”,瑪利亞·抹大拉於公元63年在這裏去世。正是艾克斯的溫泉賦予了它的名字,艾克斯是古拉丁語“水”的派生詞。在朗格多克的傳統中,抹大拉被稱為“水之女王”.諾斯替教派(或者凱爾特人)崇拜的女性常常和湖、井、泉水和溪水聯繫在一起。
在福音書時代,有資格施浸禮的祭司被稱為“漁夫”.從耶穌在麥基洗德修會中任職後,他也成為一名被任命的“漁夫”.由於1世紀的翻譯錯誤,耶穌被誤認為是一個幹粗活的木匠的兒子。這次的情況也是一樣,我們也被誤導接受了使徒們拿著漁網在漁船上揮汗如雨地工作的畫麵。例如:
耶穌在加利利海邊行走,看見弟兄二人,就是那稱呼彼得的西門和他兄弟安得烈,在海裏撒網。他們本是打魚的。耶穌對他們說,來跟從我,我要叫你們得人如得魚一樣。(《馬太福音》)
在庫姆蘭出土的《會規手則》中寫道,除了三名代表利未部落的祭司外,還有12人組成的庫姆蘭最高公會(代表救世主的使徒),他們的職責是“保持這片土地的信仰”.無論神父布道時怎樣宣傳,事實是這些使徒根本不是迷途羔羊,不是放棄一切家庭責任來跟隨具有神賜醫療能力的主的下等人。他們是宗團中最顯赫的成員,他們真正的職責由於那個時代的翻譯錯誤而被誤解了。象徵性的捕魚是當時的浸禮的一部分。
由於前麵已經提到過兩次,《約翰福音》在最後的晚餐、受難和復活場景中提到他時,就用“被耶穌所愛的門徒”代替了。他其實就是拉撒路,在《約翰福音》中,這個亞伯拉罕族以利亞撒的頭銜取代了他以前的名字——奮銳黨的西門。他是耶穌資格最老的使徒,瑪利亞·抹大拉是他同一教派的姐妹,他還娶了耶穌的姨媽海倫娜-莎樂美。西門-拉撒路不僅僅是使徒和庫姆蘭的族長,還是耶穌的家人。因此,耶穌指定由他來照顧聖母是理所應當的。
在了解這一點後,又一個問題出現了,誰寫了《約翰福音》?它和《啟示錄》不同,《啟示錄》的作者(聖約翰·半尼其)說出了自己的名字是約翰,而《約翰福音》的作者是匿名的。他既不是約翰·半尼其,也不是《新約》中的《約翰一書》、《約翰二書》和《約翰三書》的作者。《約翰福音》的作者似乎知道對觀福音書所沒有的許多細節,而且知識更淵博。他還描述了大量祭司的職責和耶穌的生活細節。
在《約翰福音》的最後,我們可以看出這篇福音書有大量信息來自於那位被愛的使徒,但他並不是作者。在耶穌和彼得關於那位被愛的使徒的一段對話後,《約翰福音》對敘述做了結語:“為這些事作見證,並且記載這些事的,就是這使徒,我們也知道他的見證是真的”(《約翰福音》)。因此,“他的見證”指的就是西門-拉撒路的見證。他是“被愛的使徒”,為《約翰福音》的作者提供了大量資料。但是《約翰福音》的敘述本身為我們提供了線索和證據,讓我們能夠推斷出作者。
我們在前麵已經討論過,在提到來到耶穌墳墓的女人時,四篇福音書的說法各不相同,隻有一點是一致的,就是瑪利亞·抹大拉在場。事實上,她非到不可,因為作為耶穌的妻子,她必須為耶穌塗油。《約翰福音》的重要性就在於它是惟一一篇說抹大拉是獨自去墳墓的福音書。
《約翰福音》第20章中提到,在發現墳墓空了以後,瑪利亞·抹大拉找來彼得和拉撒路。在親眼看到空墳後,他們就離開了:“於是兩個使徒回自己的住處去了。但瑪利亞卻站在墳墓外麵哭…”.
在和墳墓裏的兩個天使說了幾句話後,抹大拉就在園裏見到了耶穌。這就是著名的“不要擁抱我”對話。抹大拉竭力想擁抱耶穌,但被耶穌製止了。(原因是這時抹大拉已經懷孕,他們不能有身體上的接觸。)
《約翰福音》是惟一記錄了這一情景的福音書,這是一段耶穌和瑪利亞·抹大拉之間的私人對話,他們是單獨在一起的。因此隻有兩個人有可能是《約翰福音》的作者,而顯示不是耶穌。《約翰福音》中有大量來自抹大拉密友西門-拉撒路(他陪伴她到了普羅旺斯)的資料和信息,而且清楚地說明是同一個女人為耶穌行了兩次塗油禮,它隻可能是這個女人寫的。隻有她知道自己在園中和耶穌的對話,沒有其他人在場。《約翰福音》的作者隻有可能是瑪利亞·抹大拉。
在第一章的開頭我們就提到過耶穌的女性陪伴者們一共被提到七次。其中六次抹大拉的名字都是排在第一位的,隻有一次是聖母瑪利亞的名字排在第一位。這次剛好是《約翰福音》描寫她們出現在受難地點時提到的。在其他場合中,福音書的作者們都給予了瑪利亞·抹大拉與她身份相應的尊重。但如果她是《約翰福音》的作者,出於謙遜把聖母的名字排在自己前麵是最自然不過的事了。
第十二章 desposyni在法蘭西建立的王國
耶穌的後代為何被稱為"漁夫國王"?
普羅旺斯的艾克斯市就是古時的小鎮“六水河”,瑪利亞·抹大拉於公元63年在這裏去世。正是艾克斯的溫泉賦予了它的名字,艾克斯是古拉丁語“水”的派生詞。在朗格多克的傳統中,抹大拉被稱為“水之女王”.諾斯替教派(或者凱爾特人)崇拜的女性常常和湖、井、泉水和溪水聯繫在一起。
在福音書時代,有資格施浸禮的祭司被稱為“漁夫”.從耶穌在麥基洗德修會中任職後,他也成為一名被任命的“漁夫”.由於1世紀的翻譯錯誤,耶穌被誤認為是一個幹粗活的木匠的兒子。這次的情況也是一樣,我們也被誤導接受了使徒們拿著漁網在漁船上揮汗如雨地工作的畫麵。例如:
耶穌在加利利海邊行走,看見弟兄二人,就是那稱呼彼得的西門和他兄弟安得烈,在海裏撒網。他們本是打魚的。耶穌對他們說,來跟從我,我要叫你們得人如得魚一樣。(《馬太福音》)
在庫姆蘭出土的《會規手則》中寫道,除了三名代表利未部落的祭司外,還有12人組成的庫姆蘭最高公會(代表救世主的使徒),他們的職責是“保持這片土地的信仰”.無論神父布道時怎樣宣傳,事實是這些使徒根本不是迷途羔羊,不是放棄一切家庭責任來跟隨具有神賜醫療能力的主的下等人。他們是宗團中最顯赫的成員,他們真正的職責由於那個時代的翻譯錯誤而被誤解了。象徵性的捕魚是當時的浸禮的一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