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提到婚宴時,福音書寫道:“酒用盡了,耶穌的母親對他說,他們沒有酒了”.接下來耶穌把幾缸清水變成了酒,但這隻是表麵的故事。在庫姆蘭的《會規手則》中規定,在這樣的公共場合中,伺酒是主持婚禮的祭司的特權.《希伯來書》中提到耶穌並不是祭司,因此在酒上桌之前,隻要他幹涉這件事就是違反了規定,但他顯然幹涉了。
根據規定,隻有被完全授予資格的利未人才能喝婚宴上的酒。所有其他參加婚禮的人都被看成不潔的人,必須嚴格執行潔淨儀式.這些人包括已婚男人、新入教的人、異教徒和所有非神職猶太人。這在《約翰福音》中得到證實,裏麵說:“照猶太人潔淨的規矩,有六口石缸擺在那裏。”
耶穌這一行為的重要性在於他自己承擔了違反規定的責任。他不僅放棄了潔淨儀式,還允許其他沒有資格的客人喝聖酒。管筵席的“不知道是哪裏來的,隻有舀水的僕人知道”.他並沒有對水變成酒做任何評論,隻是簡單地說他很吃驚好酒現在才上來。聖母命令僕人服從耶穌,而且正如她斷言的,這一事情“顯出他的榮耀來,他的使徒就信他了”.
《約翰福音》中沒有提到任何婚禮的細節,隻提到了婚宴以及水和酒。在場的有一些使徒,還有其他客人,包括異教徒。這些人的身份都沒有交待清楚。這並不是一場婚禮,而是訂婚的宴席。按照風俗,宴席上應該有一個正式的主人(文中提到了),他負責管理整個過程。次要的負責人就是新郎和他的母親,這一點非常重要。當酒的問題出現時,耶穌的母親對僕人說,“他告訴你們什麽,你們就做什麽”.沒有任何受邀請的客人有這樣的權力。許多神學家發表評論說耶穌實際上就是新郎。其中最著名的是紐瓦克主教約翰·謝爾比·史邦的觀點,他關於瑪利亞·抹大拉的論述非常具有啟迪作用。
在討論迦南的婚禮時,史邦主教對於《新約》的一些內容做了頗有意思的評論。他特別注意到《哥林多前書》中提到了陪伴耶穌的使徒的妻子和姐妹,並且提出疑問:
如果瑪利亞·抹大拉不是耶酥的配偶,為什麽她是眾妻子中地位最高的(使徒中的使徒)?為什麽她的名字總是排在第一個?
如果她不是他最親的家屬,怎麽會有權利要求帶走耶酥的屍體(《約翰福音》)?
如果她不是耶酥的妻子,怎麽會擅自承擔妻子的責任給耶酥的屍體塗油?
史邦主教認為所有這些證據都表明耶酥和抹大拉實際上是夫妻。他寫道:“這些記錄被天主教隱瞞了,但並沒有被完全銷毀。耶酥和抹大拉的關係如此真實,福音書中到處都是線索和暗示。”
許多為天主教神化耶穌辯護的人聲稱福音書中沒有一處提到他結過婚。當然,他的使徒也是如此。但為什麽僅把《新約》限製在福音書的範圍內?福音書的內容還不到整個《新約》的百分之五十。在《新約》的其他部分的確提到了使徒們的妻子。為了回應這些護教論者,一些學者稱福音書中也沒有一處提到他沒有結婚。但用一個否定來反駁另一個否定沒有意義,因為我們完全可以找到肯定的證據。接下來我們就將舉例說明所有四篇福音書其實都提到耶穌結婚了。
按照福音書的時間表,迦南的婚宴是在公元30年6月舉辦的,這正是王室成員訂婚的時間,是在九月份的第一次婚禮的三個月前。根據同一份時間表,我們發現瑪利亞·抹大拉是在公元30年9月在西門家中為耶穌塗油的(《路加福音》).按照教規,他們必須在10月到12月之間分離,她還因此哭泣(《路加福音》)。作為訂婚後的almah,她會被稱為“殘廢女人”,直到12月這對夫妻正式生活在一起為止。
許多畫家在創作有關迦南婚宴的作品時,都加入了瑪利亞·抹大拉,似乎這是理所當然的,而且她的座位往往是在耶穌的左邊。在15世紀喬托創作的壁畫中,她坐在耶穌和他父親中間。而在15世紀大衛的作品中,她被安排在耶穌和他母親中間(見圖13)。加圖13《迦南的婚宴》
第十章 成為猶太王室的繼承人有哪些要求?
抹大拉的婚姻
用在耶穌身上的“救世主(messiah)”一詞來自於希伯來語的masach(意為“塗油的”).救世主就是一個“被塗過油的人”.希臘語中與之對應的詞是christos,“基督(christ)”一詞就是由此而來。因此從這個角度來說耶穌並不是獨一無二的。他是一個救世主,但在他之前的王室成員中也有“被塗過油的人”.《死海古卷》中有一冊《戰爭手則》(成書時間遠遠早於耶穌時代)。它專門記錄對抗黑暗壓迫者的戰略戰術,把救世主定義為以色列的最高軍事指揮官。庫姆蘭出土的另一冊《救世主守則》則專門記錄救世主的職責和宗團公會的情況。
在古埃及,國王會被塗鱷魚油,因為它象徵著性能力。埃及的聖鱷被稱為messeh,和以色列語的messiah(救世主)相應。在此之前,美索不達米亞勇猛的王室聖獸(四足巨蜥)被稱為mus-hus.以色列的王室塗油禮正是來自於這些傳統。當掃羅成為第一任以色列王時就被塗了油(《撒母耳記上》)。後來大衛王也被塗了油(《撒母耳記下》)。他的兒子所羅門王(《列王記》)的塗油禮是由祭司撒督施的。從那以後,在整個大衛王室統治時期,撒督家族都擔當著大祭司的職位。這和後來歐洲王室由教皇或者坎特伯雷大主教加冕非常相似。
根據規定,隻有被完全授予資格的利未人才能喝婚宴上的酒。所有其他參加婚禮的人都被看成不潔的人,必須嚴格執行潔淨儀式.這些人包括已婚男人、新入教的人、異教徒和所有非神職猶太人。這在《約翰福音》中得到證實,裏麵說:“照猶太人潔淨的規矩,有六口石缸擺在那裏。”
耶穌這一行為的重要性在於他自己承擔了違反規定的責任。他不僅放棄了潔淨儀式,還允許其他沒有資格的客人喝聖酒。管筵席的“不知道是哪裏來的,隻有舀水的僕人知道”.他並沒有對水變成酒做任何評論,隻是簡單地說他很吃驚好酒現在才上來。聖母命令僕人服從耶穌,而且正如她斷言的,這一事情“顯出他的榮耀來,他的使徒就信他了”.
《約翰福音》中沒有提到任何婚禮的細節,隻提到了婚宴以及水和酒。在場的有一些使徒,還有其他客人,包括異教徒。這些人的身份都沒有交待清楚。這並不是一場婚禮,而是訂婚的宴席。按照風俗,宴席上應該有一個正式的主人(文中提到了),他負責管理整個過程。次要的負責人就是新郎和他的母親,這一點非常重要。當酒的問題出現時,耶穌的母親對僕人說,“他告訴你們什麽,你們就做什麽”.沒有任何受邀請的客人有這樣的權力。許多神學家發表評論說耶穌實際上就是新郎。其中最著名的是紐瓦克主教約翰·謝爾比·史邦的觀點,他關於瑪利亞·抹大拉的論述非常具有啟迪作用。
在討論迦南的婚禮時,史邦主教對於《新約》的一些內容做了頗有意思的評論。他特別注意到《哥林多前書》中提到了陪伴耶穌的使徒的妻子和姐妹,並且提出疑問:
如果瑪利亞·抹大拉不是耶酥的配偶,為什麽她是眾妻子中地位最高的(使徒中的使徒)?為什麽她的名字總是排在第一個?
如果她不是他最親的家屬,怎麽會有權利要求帶走耶酥的屍體(《約翰福音》)?
如果她不是耶酥的妻子,怎麽會擅自承擔妻子的責任給耶酥的屍體塗油?
史邦主教認為所有這些證據都表明耶酥和抹大拉實際上是夫妻。他寫道:“這些記錄被天主教隱瞞了,但並沒有被完全銷毀。耶酥和抹大拉的關係如此真實,福音書中到處都是線索和暗示。”
許多為天主教神化耶穌辯護的人聲稱福音書中沒有一處提到他結過婚。當然,他的使徒也是如此。但為什麽僅把《新約》限製在福音書的範圍內?福音書的內容還不到整個《新約》的百分之五十。在《新約》的其他部分的確提到了使徒們的妻子。為了回應這些護教論者,一些學者稱福音書中也沒有一處提到他沒有結婚。但用一個否定來反駁另一個否定沒有意義,因為我們完全可以找到肯定的證據。接下來我們就將舉例說明所有四篇福音書其實都提到耶穌結婚了。
按照福音書的時間表,迦南的婚宴是在公元30年6月舉辦的,這正是王室成員訂婚的時間,是在九月份的第一次婚禮的三個月前。根據同一份時間表,我們發現瑪利亞·抹大拉是在公元30年9月在西門家中為耶穌塗油的(《路加福音》).按照教規,他們必須在10月到12月之間分離,她還因此哭泣(《路加福音》)。作為訂婚後的almah,她會被稱為“殘廢女人”,直到12月這對夫妻正式生活在一起為止。
許多畫家在創作有關迦南婚宴的作品時,都加入了瑪利亞·抹大拉,似乎這是理所當然的,而且她的座位往往是在耶穌的左邊。在15世紀喬托創作的壁畫中,她坐在耶穌和他父親中間。而在15世紀大衛的作品中,她被安排在耶穌和他母親中間(見圖13)。加圖13《迦南的婚宴》
第十章 成為猶太王室的繼承人有哪些要求?
抹大拉的婚姻
用在耶穌身上的“救世主(messiah)”一詞來自於希伯來語的masach(意為“塗油的”).救世主就是一個“被塗過油的人”.希臘語中與之對應的詞是christos,“基督(christ)”一詞就是由此而來。因此從這個角度來說耶穌並不是獨一無二的。他是一個救世主,但在他之前的王室成員中也有“被塗過油的人”.《死海古卷》中有一冊《戰爭手則》(成書時間遠遠早於耶穌時代)。它專門記錄對抗黑暗壓迫者的戰略戰術,把救世主定義為以色列的最高軍事指揮官。庫姆蘭出土的另一冊《救世主守則》則專門記錄救世主的職責和宗團公會的情況。
在古埃及,國王會被塗鱷魚油,因為它象徵著性能力。埃及的聖鱷被稱為messeh,和以色列語的messiah(救世主)相應。在此之前,美索不達米亞勇猛的王室聖獸(四足巨蜥)被稱為mus-hus.以色列的王室塗油禮正是來自於這些傳統。當掃羅成為第一任以色列王時就被塗了油(《撒母耳記上》)。後來大衛王也被塗了油(《撒母耳記下》)。他的兒子所羅門王(《列王記》)的塗油禮是由祭司撒督施的。從那以後,在整個大衛王室統治時期,撒督家族都擔當著大祭司的職位。這和後來歐洲王室由教皇或者坎特伯雷大主教加冕非常相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