雖然君士坦丁在4世紀時把基督教變成了一個混血教,加入了太陽教和其他異教信仰,但他並不是教會所有惡行的始作蛹者。早在君士坦丁時代之前,這一派係中的重要人物就開始按照自己的需要隨心所欲打造教義。195年,亞歷山大的克雷芒把拉撒路的故事從《馬可福音》中刪去。幾乎在同一時期,特土良就已經開始製定計劃貶低女性的地位,他在《教會懲戒律》中規定:
女人不許在教堂中說話,不許施浸禮,不許發聖餐,也不許要求承擔男性的職責,至少不能是教職。
從這一角度說,特土良(迦太基的一名神父)隻是表達了使徒保羅派的一個基本觀點,重申和強調了他的前輩聖彼得和聖保羅的固有主張。
在《腓力福音》中,瑪利亞·抹大拉是神聖智慧的象徵,但所有類似經文都被另一派係的主教們掩蓋了,因為這些經文會削弱男性神職人員的統治地位。但聖保羅書信的內容正合他們的心意,因此他的教導被詳細記錄下來:
女人要沉靜學道,一味地順服。我不許女人講道,也不許她轄管男人,隻要沉靜。(《提摩太前書》)
類似的指示和命令都可以在《使徒憲典》中找到。這是一套冗長全麵的天主教教規,始自克雷芒,由君士坦丁的主教們最終完成。《使徒憲典》被稱為“最神聖的正經和基督徒法典”.
類似的權威法令成功地讓瑪利亞·抹大拉的事跡銷聲匿跡。但是為了斬草除根,《使徒憲典》甚至指名道姓地詆毀她。憲典中說:“我們的主耶穌,當他讓我們十二人為天下萬民傳福音時,並沒有派出女人”.然後又引用了聖彼得的話(從《哥林多前書》中):“男人是女人的頭,身體不可能轄管頭!”
從《使徒憲典》可以清楚地看出,在拿撒勒教派中,女人是可以承擔教會職務的。因此《使徒憲典》用了大量篇幅批評這一作法,聲稱“這樣做的人會有極大危險”.在特別提到浸禮的時候,《使徒憲典》稱女人來施浸禮或者承擔任何教職都是“邪惡和不敬神的”.為了證明這種說法,它解釋道“如果女人施浸禮是恰當的,我主的浸禮就當由他的母親來施,而不是約翰。”特土良寫道,“這些異端的女人,她們多麽膽大妄為!她們沒有謙遜之心。居然敢講道和辯論”.
要理解這些,我們必須記住在羅馬教會之前的使徒保羅派其實是一個帶有許多猶太教特徵的機構。信徒實際上都是猶太基督徒,堅持許多傳統觀念。在希伯來社會中,從來不允許女人在猶太教會堂中任職。《巴勒斯坦猶太法典》稱,“如果《摩西五經》被教給女人,不久就會在火中被燒毀。”總而言之,女人被當成低等人,幾乎沒有任何男人擁有的權力。例如,《申命記》中稱,如果一個處女在城市中遭到強姦將被處死,因為她是能呼救的。
和這些規定相比,耶穌創立的拿撒勒教派的觀念更自由、更寬容,也更容易獲得社會安定。這裏有猶太教和後來的猶太基督教所沒有的平等。但不幸的是,羅馬教會繼承了特土良等人偏狹的觀念。
許多拿撒勒教派的女性領導人被羅馬教會正式宣布為異教徒,她們宣揚的教義是以庫姆蘭的艾賽尼派教義為基礎的。這些教義更傾向於精神上的追求,因此傾向於物質的羅馬教會它們當成巨大的威脅。羅馬教會對付女性布道者的方法就是把她們宣布為罪人,讓她們服從聖保羅的權威。聖保羅在《提摩太前書》中寫道:“因為先造的是亞當,後造的是夏娃。且不是亞當被引誘,乃是女人被引誘,陷在罪裏。”
從2世紀起,教堂中開始實行隔離。男人執行儀式,女人沉默地參加。到2世紀末,女人連這一點權力都失去了,她們被禁止參加宗教儀式。所有參加宗教活動的女性都被宣布為妓女或者女巫。
在那一時期,拿撒勒派已經每況愈下,他們不僅不見容於羅馬政府,也被使徒保羅派大肆攻擊。裏昂主教依勒內(生於公元120年)尤為突出。他指責拿撒勒派教徒為異端,因為他們稱耶穌是凡人,而不是新教義中所規定的神子。他甚至聲稱耶穌本人建立的宗教是錯誤的,他弄錯了自己的信仰!依勒內是這樣描寫拿撒勒派信徒的,他把他們稱為ebionites(可憐人):
他們像耶穌本人、兩個世紀前的艾賽尼派教徒以及撒督祭司一樣癡迷於《舊約》的預言書。他們拒絕接受使徒保羅派的福音,拒絕接受使徒保羅,把他稱為訓誡的背叛者。
為了報復,耶穌後代領導的拿撒勒派信徒公開指責保羅是一個“叛教者和假使徒”,號召信徒完全抵製他的作品。
由於天主教會對瑪利亞·抹大拉的懼怕,他們炮製出一份特別文件,以適應正統教會的需要。它按照主教們的想法確定了抹大拉的地位。《使徒教規》記錄了使徒之間假想的對話。它稱抹大拉和馬大都參加了最後的晚餐(但使徒們不是這樣說的)。從這個角度來說,它把女性抬到了特權地位,有些自相矛盾,但它的目的是要詆毀女性。以下內容摘自其中的一段爭論:
約翰說:主賜福麵包和杯子,把它們稱為他的身體和血,但他沒有把它們分給和我們在一起的女人們。馬大說:“他看見瑪利亞笑了,因此不賜給她。”
女人不許在教堂中說話,不許施浸禮,不許發聖餐,也不許要求承擔男性的職責,至少不能是教職。
從這一角度說,特土良(迦太基的一名神父)隻是表達了使徒保羅派的一個基本觀點,重申和強調了他的前輩聖彼得和聖保羅的固有主張。
在《腓力福音》中,瑪利亞·抹大拉是神聖智慧的象徵,但所有類似經文都被另一派係的主教們掩蓋了,因為這些經文會削弱男性神職人員的統治地位。但聖保羅書信的內容正合他們的心意,因此他的教導被詳細記錄下來:
女人要沉靜學道,一味地順服。我不許女人講道,也不許她轄管男人,隻要沉靜。(《提摩太前書》)
類似的指示和命令都可以在《使徒憲典》中找到。這是一套冗長全麵的天主教教規,始自克雷芒,由君士坦丁的主教們最終完成。《使徒憲典》被稱為“最神聖的正經和基督徒法典”.
類似的權威法令成功地讓瑪利亞·抹大拉的事跡銷聲匿跡。但是為了斬草除根,《使徒憲典》甚至指名道姓地詆毀她。憲典中說:“我們的主耶穌,當他讓我們十二人為天下萬民傳福音時,並沒有派出女人”.然後又引用了聖彼得的話(從《哥林多前書》中):“男人是女人的頭,身體不可能轄管頭!”
從《使徒憲典》可以清楚地看出,在拿撒勒教派中,女人是可以承擔教會職務的。因此《使徒憲典》用了大量篇幅批評這一作法,聲稱“這樣做的人會有極大危險”.在特別提到浸禮的時候,《使徒憲典》稱女人來施浸禮或者承擔任何教職都是“邪惡和不敬神的”.為了證明這種說法,它解釋道“如果女人施浸禮是恰當的,我主的浸禮就當由他的母親來施,而不是約翰。”特土良寫道,“這些異端的女人,她們多麽膽大妄為!她們沒有謙遜之心。居然敢講道和辯論”.
要理解這些,我們必須記住在羅馬教會之前的使徒保羅派其實是一個帶有許多猶太教特徵的機構。信徒實際上都是猶太基督徒,堅持許多傳統觀念。在希伯來社會中,從來不允許女人在猶太教會堂中任職。《巴勒斯坦猶太法典》稱,“如果《摩西五經》被教給女人,不久就會在火中被燒毀。”總而言之,女人被當成低等人,幾乎沒有任何男人擁有的權力。例如,《申命記》中稱,如果一個處女在城市中遭到強姦將被處死,因為她是能呼救的。
和這些規定相比,耶穌創立的拿撒勒教派的觀念更自由、更寬容,也更容易獲得社會安定。這裏有猶太教和後來的猶太基督教所沒有的平等。但不幸的是,羅馬教會繼承了特土良等人偏狹的觀念。
許多拿撒勒教派的女性領導人被羅馬教會正式宣布為異教徒,她們宣揚的教義是以庫姆蘭的艾賽尼派教義為基礎的。這些教義更傾向於精神上的追求,因此傾向於物質的羅馬教會它們當成巨大的威脅。羅馬教會對付女性布道者的方法就是把她們宣布為罪人,讓她們服從聖保羅的權威。聖保羅在《提摩太前書》中寫道:“因為先造的是亞當,後造的是夏娃。且不是亞當被引誘,乃是女人被引誘,陷在罪裏。”
從2世紀起,教堂中開始實行隔離。男人執行儀式,女人沉默地參加。到2世紀末,女人連這一點權力都失去了,她們被禁止參加宗教儀式。所有參加宗教活動的女性都被宣布為妓女或者女巫。
在那一時期,拿撒勒派已經每況愈下,他們不僅不見容於羅馬政府,也被使徒保羅派大肆攻擊。裏昂主教依勒內(生於公元120年)尤為突出。他指責拿撒勒派教徒為異端,因為他們稱耶穌是凡人,而不是新教義中所規定的神子。他甚至聲稱耶穌本人建立的宗教是錯誤的,他弄錯了自己的信仰!依勒內是這樣描寫拿撒勒派信徒的,他把他們稱為ebionites(可憐人):
他們像耶穌本人、兩個世紀前的艾賽尼派教徒以及撒督祭司一樣癡迷於《舊約》的預言書。他們拒絕接受使徒保羅派的福音,拒絕接受使徒保羅,把他稱為訓誡的背叛者。
為了報復,耶穌後代領導的拿撒勒派信徒公開指責保羅是一個“叛教者和假使徒”,號召信徒完全抵製他的作品。
由於天主教會對瑪利亞·抹大拉的懼怕,他們炮製出一份特別文件,以適應正統教會的需要。它按照主教們的想法確定了抹大拉的地位。《使徒教規》記錄了使徒之間假想的對話。它稱抹大拉和馬大都參加了最後的晚餐(但使徒們不是這樣說的)。從這個角度來說,它把女性抬到了特權地位,有些自相矛盾,但它的目的是要詆毀女性。以下內容摘自其中的一段爭論:
約翰說:主賜福麵包和杯子,把它們稱為他的身體和血,但他沒有把它們分給和我們在一起的女人們。馬大說:“他看見瑪利亞笑了,因此不賜給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