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有敘述中隻有一點是共同的,就是耶穌已經不在那兒了,但甚至這一點也有疑問。《約翰福音》中,抹大拉轉過身來發現耶穌站在墓園裏。她向他走去,但耶穌阻止了她的擁抱,說,“不要擁抱我”(《約翰福音》)。
這四篇福音書是整個耶穌復活教義存在的基礎,但它們幾乎在每個細節上都不一致。正由於此,千百年來人們一直在爭論耶穌復活後第一個見到他的是瑪利亞·抹大拉還是彼得。就算福音書所有的描述中有一種是正確的,現在已經不可能知道到底是哪種。事實上這也並不重要,因為未入選《新約》的《彼得福音》和《瑪利亞·抹大拉福音》都提到抹大拉是第一個見到復活後的耶穌的人,這一榮譽當然應該是屬於她的。
《腓力福音》中說“有三人常伴在主左右…他的妹妹、他的母親和他的配偶,她們都是瑪利亞”.這三個人一起出現在十字架旁,也許還一起出現在墳前。《腓力福音》中還提到,“救世主的配偶(consort)是瑪利亞·抹大拉”.(從嚴格意義上來說,耶穌的每個妹妹都應該是擁有“瑪利亞”頭銜的)
揭示瑪利亞·抹大拉身份的關鍵就在於原版福音書的一個希臘詞,英文版正是根據它翻譯過來的。在字典的釋意中,“consort”是指“王室成員的配偶,共同擁有頭銜”.這個詞在意思上決無歧義,它特指正式婚姻中的性伴侶。
出現在耶穌墳前的女人到底是一個、兩個還是三個,這給羅馬教會造成了很大困擾,因為它自稱為聖彼得創立的使徒教會。於是在4世紀,《馬可福音》後麵被加上了偽造的12節。對觀福音書中的《馬太福音》和《路加福音》都被做了增補。
通過這種手段,瑪利亞·抹大拉的地位一落千丈,她的後代和他們堅持的拿撒勒教派也漸漸被人們淡忘。主教們一手遮天製定的策略抹煞了女性在基督教中的地位。《使徒憲典》和《教會懲戒律》就是為達到這一目的而推出的。
挑選福音書的標準是什麽?
《新約》挑選工作是於公元367年開始的,當時有大量作品被審察比較,以待挑選。最初的工作是由亞歷山大主教阿他那修承擔的,他發明了“正經”一詞,後來被人稱為“純正信仰之父”.在此之前,世界上不存在經過正式彙編的信仰書,隻有一些獨立的基督教經文散落在羅馬帝國各地,有些流傳甚廣,有些鮮為人知。
在經過阿他那修挑選的清單中,一些經文於公元393年在希波大公會議經核準採用,另一些於公元397年在迦太基大公會議上通過。然而,左右《新約》挑選的標準有很多,第一條就是能入選《新約》的福音書必須是耶穌的使徒寫的,或者是以他們的名義寫的。但從一開始這條標準就被忽視了,出現在《新約》中的四篇福音書分別是《馬太福音》、《馬可福音》、《路加福音》和《約翰福音》。
“主教們把經過挑選的福音書呈給君士坦丁大帝(摘自12世紀羅馬文件”
根據《新約》中的使徒名單,馬太和約翰的確是耶穌的使徒。但馬可和路加不是。在《使徒行傳》中,他們是後來和聖保羅一起傳教的人。從另一方麵說,多馬、腓力和彼得都是耶穌的十二使徒之一,但他們的福音書卻沒有入選。不僅如此,教會還宣布必須毀掉他們的福音書。於是在整個地中海地區,人們把這些福音書、《瑪利亞福音》以及其他突然被宣布為異端的經文一起掩埋或者藏匿起來。
在此之後,目的性極強的《新約》經過了無數次編輯和修改,直到1547年義大利北部的特蘭托大公會議上才最終獲得通過,這就是我們現在所熟悉的《新約》。
一些早期文獻直到最近才被發現,但這些文獻的存在對於宗教歷史學家來說並不是秘密。早期傳教士亞歷山大的克雷芒、裏昂的依勒內和聖歷山大的俄利根在作品中都引用了其中的內容,例如《多馬福音》、《埃及人福音》和《真理的福音》。
挑選福音書的標準是什麽時候製訂的呢?這是個完全男性至上的標準,它排除了一切抬高女性的教會或者社會地位的文獻。羅馬教會是聖彼得的使教教會。在《多馬福音》中,彼得的觀點被描述得非常明確。他強烈反對瑪利亞·抹大拉出現在耶穌周圍。《多馬福音》記錄了他對其他使徒說的話:西門彼得對他們說,“讓瑪利亞走開,女人根本不應該活著”.
而且,其他文獻也清楚表現出彼得對抹大拉的厭惡。在《瑪利亞福音》中,彼得質疑耶穌和她之間的關係,說:“他真地會私下同一個女人說話,而不是同我們說?為什麽我們要改變主意聽她的話?”在科普特語的《信仰智能書》中,彼得也抱怨抹大拉參與討論,請求耶穌不要讓她破壞他至高無上的地位。
在一世紀的早期基督教中就出現了兩個派別。占主要地位的是耶穌的弟弟雅各領導的拿撒勒派。奮銳黨的西門、腓力、多馬、達太、猶大、莎爾美、瑪利亞·抹大拉以及她和耶穌的後代都屬於這一派。另一派是彼得和保羅堅持的福音派(通常被稱為“使徒保羅派”),中心在羅馬。後來它逐漸轉化成“教會教”,而不是原本的基督教。在君士坦丁大帝正式宣布它為國教後,它最終戰勝了拿撒勒派。
這四篇福音書是整個耶穌復活教義存在的基礎,但它們幾乎在每個細節上都不一致。正由於此,千百年來人們一直在爭論耶穌復活後第一個見到他的是瑪利亞·抹大拉還是彼得。就算福音書所有的描述中有一種是正確的,現在已經不可能知道到底是哪種。事實上這也並不重要,因為未入選《新約》的《彼得福音》和《瑪利亞·抹大拉福音》都提到抹大拉是第一個見到復活後的耶穌的人,這一榮譽當然應該是屬於她的。
《腓力福音》中說“有三人常伴在主左右…他的妹妹、他的母親和他的配偶,她們都是瑪利亞”.這三個人一起出現在十字架旁,也許還一起出現在墳前。《腓力福音》中還提到,“救世主的配偶(consort)是瑪利亞·抹大拉”.(從嚴格意義上來說,耶穌的每個妹妹都應該是擁有“瑪利亞”頭銜的)
揭示瑪利亞·抹大拉身份的關鍵就在於原版福音書的一個希臘詞,英文版正是根據它翻譯過來的。在字典的釋意中,“consort”是指“王室成員的配偶,共同擁有頭銜”.這個詞在意思上決無歧義,它特指正式婚姻中的性伴侶。
出現在耶穌墳前的女人到底是一個、兩個還是三個,這給羅馬教會造成了很大困擾,因為它自稱為聖彼得創立的使徒教會。於是在4世紀,《馬可福音》後麵被加上了偽造的12節。對觀福音書中的《馬太福音》和《路加福音》都被做了增補。
通過這種手段,瑪利亞·抹大拉的地位一落千丈,她的後代和他們堅持的拿撒勒教派也漸漸被人們淡忘。主教們一手遮天製定的策略抹煞了女性在基督教中的地位。《使徒憲典》和《教會懲戒律》就是為達到這一目的而推出的。
挑選福音書的標準是什麽?
《新約》挑選工作是於公元367年開始的,當時有大量作品被審察比較,以待挑選。最初的工作是由亞歷山大主教阿他那修承擔的,他發明了“正經”一詞,後來被人稱為“純正信仰之父”.在此之前,世界上不存在經過正式彙編的信仰書,隻有一些獨立的基督教經文散落在羅馬帝國各地,有些流傳甚廣,有些鮮為人知。
在經過阿他那修挑選的清單中,一些經文於公元393年在希波大公會議經核準採用,另一些於公元397年在迦太基大公會議上通過。然而,左右《新約》挑選的標準有很多,第一條就是能入選《新約》的福音書必須是耶穌的使徒寫的,或者是以他們的名義寫的。但從一開始這條標準就被忽視了,出現在《新約》中的四篇福音書分別是《馬太福音》、《馬可福音》、《路加福音》和《約翰福音》。
“主教們把經過挑選的福音書呈給君士坦丁大帝(摘自12世紀羅馬文件”
根據《新約》中的使徒名單,馬太和約翰的確是耶穌的使徒。但馬可和路加不是。在《使徒行傳》中,他們是後來和聖保羅一起傳教的人。從另一方麵說,多馬、腓力和彼得都是耶穌的十二使徒之一,但他們的福音書卻沒有入選。不僅如此,教會還宣布必須毀掉他們的福音書。於是在整個地中海地區,人們把這些福音書、《瑪利亞福音》以及其他突然被宣布為異端的經文一起掩埋或者藏匿起來。
在此之後,目的性極強的《新約》經過了無數次編輯和修改,直到1547年義大利北部的特蘭托大公會議上才最終獲得通過,這就是我們現在所熟悉的《新約》。
一些早期文獻直到最近才被發現,但這些文獻的存在對於宗教歷史學家來說並不是秘密。早期傳教士亞歷山大的克雷芒、裏昂的依勒內和聖歷山大的俄利根在作品中都引用了其中的內容,例如《多馬福音》、《埃及人福音》和《真理的福音》。
挑選福音書的標準是什麽時候製訂的呢?這是個完全男性至上的標準,它排除了一切抬高女性的教會或者社會地位的文獻。羅馬教會是聖彼得的使教教會。在《多馬福音》中,彼得的觀點被描述得非常明確。他強烈反對瑪利亞·抹大拉出現在耶穌周圍。《多馬福音》記錄了他對其他使徒說的話:西門彼得對他們說,“讓瑪利亞走開,女人根本不應該活著”.
而且,其他文獻也清楚表現出彼得對抹大拉的厭惡。在《瑪利亞福音》中,彼得質疑耶穌和她之間的關係,說:“他真地會私下同一個女人說話,而不是同我們說?為什麽我們要改變主意聽她的話?”在科普特語的《信仰智能書》中,彼得也抱怨抹大拉參與討論,請求耶穌不要讓她破壞他至高無上的地位。
在一世紀的早期基督教中就出現了兩個派別。占主要地位的是耶穌的弟弟雅各領導的拿撒勒派。奮銳黨的西門、腓力、多馬、達太、猶大、莎爾美、瑪利亞·抹大拉以及她和耶穌的後代都屬於這一派。另一派是彼得和保羅堅持的福音派(通常被稱為“使徒保羅派”),中心在羅馬。後來它逐漸轉化成“教會教”,而不是原本的基督教。在君士坦丁大帝正式宣布它為國教後,它最終戰勝了拿撒勒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