吵完架,朝臣最關心的是三件事。
一件是好事。雖然大家的工資都已經是實物發放,但這麽些年工資不漲也不像話,尤其在財政狀況持續改善、宗室和勛貴待遇普遍提升的情況下,也確實該讓文臣們共享改革發展的成果了。
於是,汪舜華不用提醒,就很有覺悟的讓內閣和六部五寺等各部門討論方案。
經過反覆討論,最終決定從建極十一年元月起執行新的工資標準。
憑良心說,明朝官俸標準不算低,正一品1022石、從一品888石,正二品332石、從二品832石,正三品220石、從三品312石,正四品288石、從四品282石,正五品112石、從五品128石,正六品120石、從六品12石,正七品10石、從七品82石,正八品、從八品32石,正九品22石、從九品20石。
但這真的是隻是理論上。明朝官俸包括兩部分:本色、折色。本色包括三部分,月米,每月一石;折絹米,每年兩月;曰折銀米,每年十月。也就是不論品級高低,每個月隻能拿到一石米,然後就是絹和銀子,聽上去很美好,但是絹布的價格明顯比市場價偏高;這還不算,後來折鈔也分兩部分,上半年支本色鈔錠,下半年以胡椒、蘇木折鈔關支,後又以棉布折支,反正坑死人不償命。——其中胡椒、蘇木這些東西好多還是鄭和下西洋的時候帶回來的。
汪舜華當時就在心裏吐槽,難怪群臣都反對下西洋,換我我也反對,花錢買虛熱鬧,勞民傷財到讓官員的工資大打折扣,下麵的罵兩句都算良心了,真到後世,估摸早就兩個人了。
建極三年九月以後,不分本色折色,隻發米、絹和銀三種,一兩銀子兩石米或者兩匹絹,和市場價差不多,所以大家都很高興;現在更進一步,對標準進行適當調整。
正一品提高到1200石,從一品1080石,反正兩隻手數過來,都是閣老和尚書,沒必要委屈人家;四品到二品調整很大,二品都達到了800石,三品達到了200石,四品達到200石;七品到五品增幅最大,差不多漲了一倍,五品達到320石,六品超過200石,七品也達到180石,八品、九品上升到以前六品、七品的水平。
衙役小吏年俸三十石,是從九品的一半,數量龐大,暫時就不動了;學生們加起來十幾萬人,漲了一半,也不算少。
標準出來了,大家都很高興,看來當時選擇真沒錯,跟著太後有肉吃!
但接下來的一件事,很多人就笑不出來了:待遇提高了,恩賞也應該規範。當官都講究封妻蔭子、光宗耀祖,這不是客套話,家屬不僅有榮譽虛銜,還有實際待遇。
首先,對父母妻的封贈肯定不能免,但是加薪就免了,朝廷財政壓力很大,以前基本上是官員本人俸祿的一半,加起來真不算小數目。
重點是對子孫的封贈。宗室勛貴都要通過考試才能得官,文臣子弟絕沒有依附父兄就得官的道理。以前官員子弟都是降四品給官,正一品子授正五品,從一品子授從五品,直到五品官,還能授九品。當然,原則上隻恩蔭一人,首先是嫡長子,及其子孫,直到曾孫玄孫;如果這一支沒了,那麽就是他的同母弟弟,同樣往下推,然後是繼室及諸妾所生,甚至親兄弟子孫,乃至伯叔子孫;這隻是原則上,實際上肯定會多請。
一人得道雞犬升天,自然造成官僚集團急劇龐大。以後就不要求了,也不要再往國子監送!雖然是零售,但積少成多,還是會拉低國子監的質量!當然,如果確實很出息,五品以上官員子弟,可以和宗室勛貴一起參加考試,到時候推薦你到國子監或者順天府學讀書!
——當然,文官都是要臉的,怎麽可能讓子孫參加這種考試。
提出這個方案的是吏部左侍郎李秉。這些年官僚隊伍臃腫不堪,大家都看到了;尤其這兩年提拔了不少官員,按製度他們的兒子都應該享受恩蔭。但汪太後執政這麽些年,文臣子弟真正得到蔭官的基本沒有,腆著老臉去求也不準。既然如此,還不如自己提出來。
但這種做法肯定會得罪很多人,大臣們態度很明確:求不到還不能拖嗎?等將來皇帝親政就可以!
朝臣內部還沒有達成一致,但是剛剛進京的宗室們就開始發難,理由也是現成的,就是被張懋抓了現行的楊曄。雖然腦袋砍了,但是牽連了一大片人,尤其他的爺爺楊榮,順便又扯到他的老同事楊士奇。
三楊是文官楷模,官員自然不會批判偶像,反正人也殺了,事情就算過去了;但宗室勛貴們不樂意了。
秦王就提出:「宗室尚要通過考試才能承襲爵位,何以官員子弟就可以直接授官?難道朝廷親近外人,卻不親近自家人?」
這話說得誅心,其實當年太祖製定了蔭官製度,但執行的力度其實要打折扣的,畢竟他老人家摳門,大家都知道。重臣當然可以申請,但官位不高的估計隻能拚人品。一般而言,首輔的兒子可以正六品的蔭尚寶司丞,以下的尚書侍郎,運氣好,兒子可以授中書舍人,再下麵就隻有去國子監了。
楊曄官至福建建寧右衛指揮同知,正三品,當然不是全靠祖蔭,自己也是有功的。但宗室們不管這些:「如果不是楊榮的恩蔭,這等狂悖之徒如何作得正三品,犯下如此滔天的罪行!」
襄王也開口:「太後愛賢,臣等豈能不知?但是選人用人,自來是天下第一等事。難道說父親賢德,兒子就一定成才?以臣之見,不如讓蔭官一起參加考試,考過了方能授官,方不負朝廷的重託。」
汪舜華怔了一下,明白上次考封給宗室們的陰影太重,想把文官一起拉下水——想坑我們?那你們也要遭這趟罪!
其實她早就想過規範蔭官的待遇,隻是這些年太忙,收拾太監、收拾宗室、收拾勛貴,都離不開文官,要是這時候提出來,說不定下麵就尥蹶子,於是隻能非暴力不合作,拖著不批,或者在授官前命吏部統一考試,不合格的黜落。
現在宗室提出來了,她也就順水推船:「既如此,以後大臣子弟必須考封通過,方能授官。」
朝臣們無可奈何,總不好意思說自己的兒子比宗室還要金貴;況且考試授官,也是慣例,不過以前就是吏部走個形式,以後恐怕要真刀真槍的幹活。
李秉提出的另外一件事更重要。畢竟這麽些年,蔭官已經名存實亡了;但這一件,關乎每個官員:考成,或者說考核。
這是關乎官員隊伍建設的嚴肅命題,自古就有。
明朝考核京官稱為「京察」,主要針對兩京五品以下官員。洪武時規定三年一考,但勞師動眾,大家都不想幹,於是變成十年一考,歷史上直到弘治年間規定六年一考。
考察京外官員則稱為外察。洪武二十九年定以辰、戌、醜、未年為外官入京朝覲之年,同時進行考察,故稱作「朝覲考察」。後沿為定製。屆時由吏部會同都察院掌其事。
汪舜華執政後,嚴格落實太祖皇帝的政策,三年一考,和會試同年。其中四品以上京職官員上述職報告,由太後親定任免;五品以下京官,由吏部會同都察院考察,吏部尚書、都察院都禦史會同吏部考功司郎中主持,並密托吏科都給事中、河南道掌道禦史谘訪,將考察結果具冊奏請。考察共分四等:年老有疾者致仕;罷軟無為係行不謹者冠帶閑住;貪酷及在逃者為民;才務不及、浮躁淺露者降調。
大計黜罷官員,不復序用,本身目的在於獎優懲劣,使各級官員能夠恪盡職守;然而因為涉及了官員的獎懲,結果造成徇私舞弊、結黨營私等現象十分明顯,在發展的後期已經很難真正實現應有的作用。「長官往往博寬大之名,每屆京察,隻黜退數人,虛應故事,餘概優容,而被劾者,又不免冤抑。」因此張居正提出了「考成法」。
這些年各項改革推進,大家都很忙。如何最大限度的激發官員的工作激情,確保各項工作落地落實,成了中央的著力點。
汪舜華交代李秉,要草擬具體的可操作的官員考核辦法。
李秉歷史上以在官員考核中敢於擔當著稱,如今也和張居正產生了一樣的想法,不僅要對各級官吏進行定期考察,還要對所辦各事按期考核,因此必須立限考事、以事責人。
李秉擦了把汗,汪太後把天下官員的名牌掛書房裏快十年了,決心這麽堅定,不想得罪人不行。
因此他奏請改革:「六部和都察院把所屬官員應辦的事情定立期限,並分別登記在三本帳簿上,一本由六部和都察院留作底冊,另一本送六科,最後一本呈內閣。六部和都察院按帳簿登記,逐月進行檢查。對所屬官員承辦的事情,每完成一件須登出一件,反之必須如實申報,否則以違罪處罰;六科亦可根據帳簿登記,要求六部每半年上報一次執行情況,違者限事例進行議處;最後內閣同樣亦依帳簿登記,對六科的稽查工作進行查實。考核等級分為優良中差,其中差等降職。」
「地方官員照此辦理,並隨時接受中央考核。」
李秉強調:「立限考成,一目了然。要徹底打破了論資排輩的傳統偏見,不拘出身和資歷,大膽任用人才。通過這三本台帳,嚴格控製從中央到地方的各級官吏。強調要將秉公辦事、實心為民的官員列為上考;專靠花言巧語、牟取信行的官員列為下考,對於那些缺乏辦事效率的冗官,盡行裁撤。」
汪舜華大喜,怎麽就不知道「若要一天不得安寧,談話;若要一年不得安寧,考核」的道理。
就這樣幹,免得一幫人整天嘰嘰喳喳不幹正事!
當然,考核成果要充分運用,才能最大限度的發揮指揮棒的作用,此前的年終獎就可以製度化確定下來。
每年年終考核為優的,給三個月俸祿作為獎金;良等,兩個月;中等,一個月;差等,不僅沒有獎金,還要降職處理。每個等級各有一定比例,優秀10%,良等20%,如果地方任務沒有完成,當地所有官吏考核為差等——知道你們都不想得罪人,那就把規矩亮出來。
當然連續三年優秀的,不僅可以多獎勵半年工資,還可以優先提拔。
下麵的吏役照此辦理,由屬官組織考核,連續兩年不合格的,可以黜退。
一件是好事。雖然大家的工資都已經是實物發放,但這麽些年工資不漲也不像話,尤其在財政狀況持續改善、宗室和勛貴待遇普遍提升的情況下,也確實該讓文臣們共享改革發展的成果了。
於是,汪舜華不用提醒,就很有覺悟的讓內閣和六部五寺等各部門討論方案。
經過反覆討論,最終決定從建極十一年元月起執行新的工資標準。
憑良心說,明朝官俸標準不算低,正一品1022石、從一品888石,正二品332石、從二品832石,正三品220石、從三品312石,正四品288石、從四品282石,正五品112石、從五品128石,正六品120石、從六品12石,正七品10石、從七品82石,正八品、從八品32石,正九品22石、從九品20石。
但這真的是隻是理論上。明朝官俸包括兩部分:本色、折色。本色包括三部分,月米,每月一石;折絹米,每年兩月;曰折銀米,每年十月。也就是不論品級高低,每個月隻能拿到一石米,然後就是絹和銀子,聽上去很美好,但是絹布的價格明顯比市場價偏高;這還不算,後來折鈔也分兩部分,上半年支本色鈔錠,下半年以胡椒、蘇木折鈔關支,後又以棉布折支,反正坑死人不償命。——其中胡椒、蘇木這些東西好多還是鄭和下西洋的時候帶回來的。
汪舜華當時就在心裏吐槽,難怪群臣都反對下西洋,換我我也反對,花錢買虛熱鬧,勞民傷財到讓官員的工資大打折扣,下麵的罵兩句都算良心了,真到後世,估摸早就兩個人了。
建極三年九月以後,不分本色折色,隻發米、絹和銀三種,一兩銀子兩石米或者兩匹絹,和市場價差不多,所以大家都很高興;現在更進一步,對標準進行適當調整。
正一品提高到1200石,從一品1080石,反正兩隻手數過來,都是閣老和尚書,沒必要委屈人家;四品到二品調整很大,二品都達到了800石,三品達到了200石,四品達到200石;七品到五品增幅最大,差不多漲了一倍,五品達到320石,六品超過200石,七品也達到180石,八品、九品上升到以前六品、七品的水平。
衙役小吏年俸三十石,是從九品的一半,數量龐大,暫時就不動了;學生們加起來十幾萬人,漲了一半,也不算少。
標準出來了,大家都很高興,看來當時選擇真沒錯,跟著太後有肉吃!
但接下來的一件事,很多人就笑不出來了:待遇提高了,恩賞也應該規範。當官都講究封妻蔭子、光宗耀祖,這不是客套話,家屬不僅有榮譽虛銜,還有實際待遇。
首先,對父母妻的封贈肯定不能免,但是加薪就免了,朝廷財政壓力很大,以前基本上是官員本人俸祿的一半,加起來真不算小數目。
重點是對子孫的封贈。宗室勛貴都要通過考試才能得官,文臣子弟絕沒有依附父兄就得官的道理。以前官員子弟都是降四品給官,正一品子授正五品,從一品子授從五品,直到五品官,還能授九品。當然,原則上隻恩蔭一人,首先是嫡長子,及其子孫,直到曾孫玄孫;如果這一支沒了,那麽就是他的同母弟弟,同樣往下推,然後是繼室及諸妾所生,甚至親兄弟子孫,乃至伯叔子孫;這隻是原則上,實際上肯定會多請。
一人得道雞犬升天,自然造成官僚集團急劇龐大。以後就不要求了,也不要再往國子監送!雖然是零售,但積少成多,還是會拉低國子監的質量!當然,如果確實很出息,五品以上官員子弟,可以和宗室勛貴一起參加考試,到時候推薦你到國子監或者順天府學讀書!
——當然,文官都是要臉的,怎麽可能讓子孫參加這種考試。
提出這個方案的是吏部左侍郎李秉。這些年官僚隊伍臃腫不堪,大家都看到了;尤其這兩年提拔了不少官員,按製度他們的兒子都應該享受恩蔭。但汪太後執政這麽些年,文臣子弟真正得到蔭官的基本沒有,腆著老臉去求也不準。既然如此,還不如自己提出來。
但這種做法肯定會得罪很多人,大臣們態度很明確:求不到還不能拖嗎?等將來皇帝親政就可以!
朝臣內部還沒有達成一致,但是剛剛進京的宗室們就開始發難,理由也是現成的,就是被張懋抓了現行的楊曄。雖然腦袋砍了,但是牽連了一大片人,尤其他的爺爺楊榮,順便又扯到他的老同事楊士奇。
三楊是文官楷模,官員自然不會批判偶像,反正人也殺了,事情就算過去了;但宗室勛貴們不樂意了。
秦王就提出:「宗室尚要通過考試才能承襲爵位,何以官員子弟就可以直接授官?難道朝廷親近外人,卻不親近自家人?」
這話說得誅心,其實當年太祖製定了蔭官製度,但執行的力度其實要打折扣的,畢竟他老人家摳門,大家都知道。重臣當然可以申請,但官位不高的估計隻能拚人品。一般而言,首輔的兒子可以正六品的蔭尚寶司丞,以下的尚書侍郎,運氣好,兒子可以授中書舍人,再下麵就隻有去國子監了。
楊曄官至福建建寧右衛指揮同知,正三品,當然不是全靠祖蔭,自己也是有功的。但宗室們不管這些:「如果不是楊榮的恩蔭,這等狂悖之徒如何作得正三品,犯下如此滔天的罪行!」
襄王也開口:「太後愛賢,臣等豈能不知?但是選人用人,自來是天下第一等事。難道說父親賢德,兒子就一定成才?以臣之見,不如讓蔭官一起參加考試,考過了方能授官,方不負朝廷的重託。」
汪舜華怔了一下,明白上次考封給宗室們的陰影太重,想把文官一起拉下水——想坑我們?那你們也要遭這趟罪!
其實她早就想過規範蔭官的待遇,隻是這些年太忙,收拾太監、收拾宗室、收拾勛貴,都離不開文官,要是這時候提出來,說不定下麵就尥蹶子,於是隻能非暴力不合作,拖著不批,或者在授官前命吏部統一考試,不合格的黜落。
現在宗室提出來了,她也就順水推船:「既如此,以後大臣子弟必須考封通過,方能授官。」
朝臣們無可奈何,總不好意思說自己的兒子比宗室還要金貴;況且考試授官,也是慣例,不過以前就是吏部走個形式,以後恐怕要真刀真槍的幹活。
李秉提出的另外一件事更重要。畢竟這麽些年,蔭官已經名存實亡了;但這一件,關乎每個官員:考成,或者說考核。
這是關乎官員隊伍建設的嚴肅命題,自古就有。
明朝考核京官稱為「京察」,主要針對兩京五品以下官員。洪武時規定三年一考,但勞師動眾,大家都不想幹,於是變成十年一考,歷史上直到弘治年間規定六年一考。
考察京外官員則稱為外察。洪武二十九年定以辰、戌、醜、未年為外官入京朝覲之年,同時進行考察,故稱作「朝覲考察」。後沿為定製。屆時由吏部會同都察院掌其事。
汪舜華執政後,嚴格落實太祖皇帝的政策,三年一考,和會試同年。其中四品以上京職官員上述職報告,由太後親定任免;五品以下京官,由吏部會同都察院考察,吏部尚書、都察院都禦史會同吏部考功司郎中主持,並密托吏科都給事中、河南道掌道禦史谘訪,將考察結果具冊奏請。考察共分四等:年老有疾者致仕;罷軟無為係行不謹者冠帶閑住;貪酷及在逃者為民;才務不及、浮躁淺露者降調。
大計黜罷官員,不復序用,本身目的在於獎優懲劣,使各級官員能夠恪盡職守;然而因為涉及了官員的獎懲,結果造成徇私舞弊、結黨營私等現象十分明顯,在發展的後期已經很難真正實現應有的作用。「長官往往博寬大之名,每屆京察,隻黜退數人,虛應故事,餘概優容,而被劾者,又不免冤抑。」因此張居正提出了「考成法」。
這些年各項改革推進,大家都很忙。如何最大限度的激發官員的工作激情,確保各項工作落地落實,成了中央的著力點。
汪舜華交代李秉,要草擬具體的可操作的官員考核辦法。
李秉歷史上以在官員考核中敢於擔當著稱,如今也和張居正產生了一樣的想法,不僅要對各級官吏進行定期考察,還要對所辦各事按期考核,因此必須立限考事、以事責人。
李秉擦了把汗,汪太後把天下官員的名牌掛書房裏快十年了,決心這麽堅定,不想得罪人不行。
因此他奏請改革:「六部和都察院把所屬官員應辦的事情定立期限,並分別登記在三本帳簿上,一本由六部和都察院留作底冊,另一本送六科,最後一本呈內閣。六部和都察院按帳簿登記,逐月進行檢查。對所屬官員承辦的事情,每完成一件須登出一件,反之必須如實申報,否則以違罪處罰;六科亦可根據帳簿登記,要求六部每半年上報一次執行情況,違者限事例進行議處;最後內閣同樣亦依帳簿登記,對六科的稽查工作進行查實。考核等級分為優良中差,其中差等降職。」
「地方官員照此辦理,並隨時接受中央考核。」
李秉強調:「立限考成,一目了然。要徹底打破了論資排輩的傳統偏見,不拘出身和資歷,大膽任用人才。通過這三本台帳,嚴格控製從中央到地方的各級官吏。強調要將秉公辦事、實心為民的官員列為上考;專靠花言巧語、牟取信行的官員列為下考,對於那些缺乏辦事效率的冗官,盡行裁撤。」
汪舜華大喜,怎麽就不知道「若要一天不得安寧,談話;若要一年不得安寧,考核」的道理。
就這樣幹,免得一幫人整天嘰嘰喳喳不幹正事!
當然,考核成果要充分運用,才能最大限度的發揮指揮棒的作用,此前的年終獎就可以製度化確定下來。
每年年終考核為優的,給三個月俸祿作為獎金;良等,兩個月;中等,一個月;差等,不僅沒有獎金,還要降職處理。每個等級各有一定比例,優秀10%,良等20%,如果地方任務沒有完成,當地所有官吏考核為差等——知道你們都不想得罪人,那就把規矩亮出來。
當然連續三年優秀的,不僅可以多獎勵半年工資,還可以優先提拔。
下麵的吏役照此辦理,由屬官組織考核,連續兩年不合格的,可以黜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