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年土地清理就要在全國全麵展開,如何充分調動地方的積極性極為重要。畢竟順天府天子腳下,勛貴各地一坐,基本上就鬧不起來;但是外省天高皇帝遠,地域遼闊,人口眾多,僅靠中央官員是遠遠不夠的,必須要把各地全麵動員起來。


    土地清理的初衷是減輕農民負擔,增加國庫收入,但是地方官強征火耗,卻極大地增加了農民的負擔,那麽農民對這項改革的態度可以想見。這個問題不解決,改革的成果將大打折扣;一旦地方不法分子糾結鬧騰起來,恐怕很難應付。


    汪舜華點頭,示意丘浚繼續說下去。


    丘浚提出:「要變由非法為合法,將暗征變明徵,每兩銀子徵收五厘銀子,地方官員不得再私自加派,用明規則取代潛規則。耗羨歸公後,作為政府正常稅收,統一征課,存留藩庫,酌給本省官員養廉。」


    當即遭到了廣泛抨擊:這是要助長貪汙受賄的惡劣風氣啊!


    但是丘浚卻指出:「這也是沒有辦法。原因很簡單,地方官徵收火耗,不僅是因為貪慾,也因為實際需要。」


    因為皇權不下縣,其實某個程度上來說,就是皇糧不下縣。一個縣裏,能拿朝廷俸祿的,一般隻有幾個人,即縣令、主簿、縣諭、縣訓導、巡檢、典史。


    一個縣裏要正常開展工作,僅僅這麽幾個人是遠遠不夠的。開國初年還好,朝廷施行裏甲製度,百姓輪流服役,自然也包括到衙門當差;但問題是,隨著裏甲製度的破壞,大量的百姓逃亡,前來服役的百姓一年更比一年少,甚至就找不到,但衙門還有那麽多事情做。怎麽辦?朝廷不給編製、不給錢糧,縣官就要自己掏腰包找幫手,起碼三班衙役要有。


    但縣令一個月七石米,養這麽衙役是絕對不可能的,怎麽辦呢?那就是收糧的時候,臨壺一腳,撒到地上的算火耗,歸縣官自己所有,隻有這樣才能勉強度日;此外,就是陋規。多數衙役的規費,屬於書吏和衙役分享。隻要派差,就能得到規費或賄賂。什麽車費驢費鞋襪費和飯費茶水錢都屬於正常收費,隻是不準藉機勒索敲詐。捕役由於發案不規律,沒有案件時就沒有額外收入,所以主要從娼妓和宰牲戶收取陋規。這樣以來,小地方的捕役,缺乏規費來源而生活像乞丐,但大城市的捕役,則規費花樣繁多而十分滋潤。


    聽他這一說,原本堅決反對的章綸等人聲音低了下來——這幾年翰林們多次出京辦差,接觸地方實際,多少了解點情況——現在朝廷盯得緊,上上下下的官員都會訴苦。確實朝廷那點俸祿,要想維持一個地區的正常運轉,純屬癡人說夢,怎麽辦?羊毛總得出在羊身上。


    但是火耗歸公是絕對不可能出台的,這是明目張膽的搜刮百姓,皇帝不能助長這股歪風邪氣!


    但問題是要解決的,怎麽辦?


    一是重申交稅的方式。貴重金屬和五穀布帛都可以,嚴禁地方官員吃拿卡要;每兩銀子五厘火耗,在上繳戶部時統一扣減,提高地方官上繳銀子的積極性;再就是章綸的辦法,嚴格規範銀子的鑄造。中省府隻收錠金錠銀,各海關、縣衙在上繳的時候自己鑄好,要有明細帳目和三位官員以及工匠簽名,一式四份,各級政府各存留一份。


    二是地方財政問題。朝廷的那點火耗銀子,減去實際的火耗後,留下的就不多,地方財政要供養這麽多人,怎麽辦?給編製。


    轎夫、傘扇夫這些縣官的跟班要大量削減。明朝早有規定,文武官例應乘轎者,以四人舁之。其五府管事、內外鎮守、守備及公、侯、伯、都督等,不問老少,皆不得乘轎。違例乘轎及擅用八人者,奏聞。


    但是這些年來,基本等於一紙空文,乘轎子不好嗎,非得馬上顛簸!


    外官七品以下、或者四十歲以下,不許乘轎;京官三品以下,或者五十以下,一律不許乘轎——身體不好?那你應該回家養老去!


    然後是抬轎的人數:


    京官一品用四人轎;二品以下,用兩人轎;出京以後,可以加倍。


    外官一品用八人轎;二三品,用四人轎;四品以下,隻能兩人轎。


    然後是根據各縣的實際情況給衙役的編製——主要是根據人口和地域麵積以及納稅的多少,由朝廷統一發工資。


    ——這個「實際情況」,不是你紅口白牙信口開河漫天要價,而是有依據的,什麽呢?裏甲法。


    此前,一裏以十年為一個周期,輪流去服徭役,不應役之年,叫做「排年」;應役之年,叫做「現年」。


    做什麽呢?有「正役」,就是國家徵調的各項工程;更多的就是「雜泛」,什麽庫子、鬥級、壩夫、館夫、皂隸、齋夫、弓兵、巡攔、鋪兵、轎夫、傘夫、解戶、獄卒、隸兵、應捕、墳夫等等。


    現在,農民的徭役已經攤到了田賦裏;朝廷則用遣僱傭人丁辦事。


    僱傭的人數,差不多也就是以前服役的人數,也就是本地的裏數乘以10,當然土地清理完成以後,可以根據實際的情況再微調。


    ——當然這部分的費用,地方在上繳稅收的時候就可以扣下;此外,不許擅拿屬下軍民一飯一湯。


    同時規定,這些人的條件和招考方式——縣丞、主簿這些屬於吏,由吏部統一在落第的舉人和太學生當中挑選;其他的皂隸——還在還是賤籍,但是等土地清理之後就要取消,統一為役,由上級部門統一招考、分撥使用,必須身家清白,沒有劣跡前科,年齡合適,並執行本縣任職迴避,也就是清河縣的人,絕不能再本地任職。


    這些人以後也要納入監察部門糾治的範圍,一旦發現問題,不僅本人要嚴懲,上司約束不嚴也要處分。


    ——土地清理時期允許百姓把作弊的胥吏綁到北京,但這畢竟是特殊時期特殊情況,太平時期,還是要通過正常的監督手段,哪怕這個手段不可能隨時都有效。


    畢竟,穩定壓倒一切。


    現在各級各部門就對照要求對各自範圍內的人員進行清理造冊,通過考核後優先錄用;人數不夠的,以後統一招考,當然肯定要等到土地清理以後了。


    這是一項很大的支出。知縣俗稱「百裏侯」,按照平均每個縣有百個裏來計算,需要差不多1000人,再加上省、府各級相應的差役,預計財政直接供養的人員將直接多出近180萬人!按照每人每年三十石米計算,每年將直接多出2800萬石!也就是說超出此前全國每年財政總收入!


    但是沒辦法,既然已經提出來了,就必須要這樣做,否則此前的口號就真的成了口號了。


    汪舜華在心裏盤算了一下,不排除文臣想給自己下馬威的嫌疑,但是本來這件事就是要做的,早做晚做都得做,她知道歷史上的火耗歸公,當然在機關呆了那麽些年,自然知道一個縣幾個人是根本什麽事情都幹不成的;雖然現在沒有後代那麽多事情,但也是不少的,更重要的是——皇權不下縣,基層把持在地方士紳手裏,說得好聽叫鄉賢,說得難聽叫地頭蛇,這是絕對不行的。他們有本事在地方一手遮天,對朝廷的政策搞選擇執行,直接把負擔轉嫁給農民,激發民變,自己從中取事,甚至豎旗造反,美其名曰「為民請命」。


    所以要真正實現「全國一盤棋」,就得打通這最後的一公裏。


    因此,汪舜華和內閣商量,同意了丘浚的奏請,考慮到現在朝野上下反對改革的聲音很大,汪舜華語調鏗鏘:「把那些反對改革的派到地方做縣令,如果他們不願意清理也行,朝廷的衙役也別要了,自己養著——若是再問百姓攤派,督察院有一個拿一個,有兩個拿一雙!」


    汪太後這樣爽快的同意,朝臣都很意外,畢竟這是一個大問題,從來沒有人試圖解決;當然能不能真正解決,是要打個大問號的,但是朝野上下都很高興:都察院覺得這徹底堵死了各級官員貪贓枉法的藉口——朝廷可是把該配的都給你配齊了;戶部雖然肉疼銀子,但是支出擺到檯麵上來了,帳目也就清楚了;地方官更是大喜過望——貪腐分子當然不少,但是入不敷出鋌而走險的也很多;甚至老百姓也很高興——太後真是說話算話的,不用再去衙門服徭役了;以後除了田賦,再敢吃拿卡要,就可以舉報了,以前縣衙是不管的,現在敢不管,直接捆了送北京!


    ——當然,這些衙役說到底也是小人物,在本地根基深厚,到了臨縣未必能施展;甚至富翁大戶有可能扮作良民,反咬官差一口。


    所以,還要具體問題具體分析。


    地方官限製了,京官也要限製。當然不僅僅是轎夫這樣的小事,而是規範收入來源。以前官員俸祿低,來源的路子還是有的,一是賣點字畫、寫點墓誌銘;二就是地方官的孝敬,三節兩壽、某缺補差、冰敬、炭敬,都是官場的潛規則。汪舜華執政之初,就頒布了禁令,現在徹底廢止了這些陳規陋習。當然作為補償,同意夏六月和冬臘月各多給一個月的俸祿作為冰費和炭費。


    ——這當然不是汪舜華帶來的蝴蝶效應。事實上,丘浚作為傑出的經濟學家,確實有超越時代的慧眼。在那部著名的《大學衍義補》裏,他對財政問題尤其國家財政進行了係統的分析,提出了很多富有建設性的意見。


    雖然這些歷史上是他在國子監十年寫的,但這些年參加改革,又多次到地方辦差,對國計民生反而有了更深的認識,拿出的方案也更適合當前的國情。


    汪舜華又加了一條——官員財產申報。不是要學諸葛亮嗎?那就學到底!諸葛亮向後主匯報了自家的產業情況,你們是不是也要說清楚。不多,就寫你名下的產業,主要是田宅土地情況。反正隻有寫著你的名字,才能享受免稅的待遇。在朝的官員明年三月前完成申報,以後每屆進士任職,就要開始申報。如果發現隱匿不報或者不實的,以貪腐論罪。


    ——知道你們有人想隱匿土地,但這是百姓的根本,由不得你們。汪舜華暗暗的想,如果隻是炒下藝術品,倒也可以懶得管,反正和國計民生沒有直接關係,銀子總是要往外使,這也算拉動內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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