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直建議:「宗室繁衍過度,雖竭天下之財力,也不足以供其源源之產。臣以為國家待宗室之意,往往傷於用恩,其法又傷於用義。」
他認為:「朝廷養到奉國將軍,就可以了;又結果又養三代,到了中尉,還要世世代代養下去。表麵上看,這是朝廷顧念親親之誼,其實呢?即便是支脈太遠,那也是高皇帝的子孫,他們本身沒有犯什麽罪,卻別困在一個小院子裏,不能參與四民之業,沒有可以施展的途徑,反而是耽誤了他們。還不如免了奉國將軍以下的俸祿,把他們分到附近的州縣,給與房子、地產,免除他們的徭役,讓他們能夠自食其力。其中有出色的,和普通人一樣讀書登第,派往南京和各府州縣做官。」
說的很有道理,但是現在不是說這個的時候。
胡濙建議:「朝廷皇子皆封郡王,親王次子皆封鎮國將軍。」
汪舜華當然沒有同意:「諸王封爵,原有定製,恐一旦降封,有失親睦之道。」
降工資就可以了,你這步子也太大了。
周經則建議:「不要再供養宗室,讓他們自食其力,出色的允許參加科舉做官。」
這步子太大,不行,現在不是搞人人平等、勞動光榮的時候。
皇帝的族人沒有一點特殊待遇,那麽皇帝是不是也應該講究一下平等?
但不管怎麽說,大家在和諧的氛圍中取得了廣泛共識。
在場的人不知道,藩王問題一直困擾著整個明朝。史籍記載,宗室人口正德年間為2128人;嘉靖八年,玉牒所載宗室人口達8203人,嘉靖三十二年,達11221人;十年後達到28820人;到萬曆二十三年,見載於玉牒的,已近18.3萬人;估計到明朝末年,宗室人口至少超過30萬人。
嘉靖年間,禦史林潤上疏:天下供應京城的糧食,每年四百萬石,但各王府消耗國家的糧食,卻有八百萬石。換句話說,全國的稅糧加起來,也填不滿藩王的嘴。
除了政策上的政治經濟待遇,各地藩王們自來生財有道,除了找皇帝要地,最通用就是侵占民田。這也有好幾種手段,一是造假,故意把看中的好田地,勾結官府指認成荒地,求得朝廷賜予,然後強行侵占;另一種就是投獻,很多交不起稅的小民,自願把田地放在藩王名下,以此來逃避稅賦。這樣土地兼併也就越演越烈。明末河南地區號稱中州地半入藩府,也就是說差不多一半的土地,都被藩王侵占;與之對應的,這也是農民起義的重災區。
麵對這些問題,歷代君臣也不是沒想辦法,比如嚴格審查,發現冒名請賞的一律嚴辦;令藩王分攤部分國家稅賦。這確實也省了不少錢,但解決不了根本問題。
嘉靖四十一年,林潤上疏,揭露了恩養藩王開支巨大,國家難堪重負的嚴峻現實;指出要徹底解決問題,必須要出台一部根本法令,作為後世遵循的準則。
經過多方討論,終於在兩年之後,由禮部尚書李春芳主持,出台了著名的《宗藩條例》,共六十七條,核心有二:嚴格限製藩王的妻妾人數,娶老婆都要禮部審核。藩王子弟賜爵,要有資格審查;對藩王開支進行財政核算,削減大筆無用開支,減少原定的固定工資數額。
這對後來的隆萬中興影響甚巨,但它對賜予藩王土地,沒有規定限製,定子女這條,也毫不提及;同時,由於財政日益拮據,禮部對此宗藩也越發嚴苛。得不到名分的藩王,就此沒了活路。好些因為得不到名分,又不許出去工作,竟然活活餓死。
汪舜華知道明朝厚養宗室的嚴重性。她定了決心,朝臣也就沒有顧慮,看到別人都在說,自己也就站出來了。尤其幾個小字輩,沒什麽顧忌,什麽都敢說;前麵站著的老臣又見多識廣。李春芳和林潤能夠想到的,他們自然也能夠想到;因此不僅嘉靖版《宗藩條例》全包括了進去,沒有提到的定土地、定子女等措施也提出來了,而且力度還不小。
汪舜華很滿意,果然人多主意多,比自己最初設想的還要全麵周到。當即吩咐倪謙草擬方案,審核無誤,還是賜名《宗藩條例》,定於今年五月初一日起執行——估計分封太遠的,還沒收到聖旨就開始執行了。
隨同《宗藩條例》發往各地的還有一份附加說明——還未冊封的宗室肯要按製度進行,這沒什麽可說的;但以往的歷史遺留怎麽處理,也要解釋清楚;否則隻能嫡子嫡孫接位,完全符合要求的估計一隻手能數過來,那就沒法辦理。——這也是於謙提的,別把人逼太狠,否則吃不了兜著走。
首先,不管你是嫡出還是庶出,隻要已經襲位,肯定就不動了;但如果還沒有結婚,就要參加考試,才能結婚。
其次,藩王世子和郡王世子,如果是嫡出,不管是結婚還是沒結婚,必須通過考試,才能拿到繼承權,否則到死都是世子;其他的嫡子,就算已經拿到爵位並且結婚,也要一起參加考試,萬一你哥哥或者侄子翹了,才有機會更進一步;如果是庶出,首先你爹的位子肯定沒你的份了,世子也白搭,老老實實準備考試,將來降等襲爵。以下的照此辦理。
另外,如果沒有嫡子,那就從兄弟裏麵找,不行再外上推;但是,接位的必須是正子嫡孫,也就是說某藩王直係死絕了,從頭代的嫡子的後代裏找,歷代都是嫡子的就有機會上位;郡王同樣。
歸結起來一句話,除非你已經沒有任何上升的空間(藩王想當皇帝?別做夢!皇帝小,過幾年就要結婚了,何況人家還有親兄弟),而且已經娶妻,否則都要通過考試才行;換句話說,隻要你是嫡子或者還沒結婚,就必須參加考試;而且規定,文試和武試必須同時通過才行,不能說你這一次隻考文試,回去練三年再來騎馬射箭,有一科不合格,就要全部推倒重來;當然隻要一次通過就行,不是說你當世子要考一次、結婚考一次、即位還要考一次。
一次通過,終身免檢,最高拿到王爵,你,值得擁有。
他認為:「朝廷養到奉國將軍,就可以了;又結果又養三代,到了中尉,還要世世代代養下去。表麵上看,這是朝廷顧念親親之誼,其實呢?即便是支脈太遠,那也是高皇帝的子孫,他們本身沒有犯什麽罪,卻別困在一個小院子裏,不能參與四民之業,沒有可以施展的途徑,反而是耽誤了他們。還不如免了奉國將軍以下的俸祿,把他們分到附近的州縣,給與房子、地產,免除他們的徭役,讓他們能夠自食其力。其中有出色的,和普通人一樣讀書登第,派往南京和各府州縣做官。」
說的很有道理,但是現在不是說這個的時候。
胡濙建議:「朝廷皇子皆封郡王,親王次子皆封鎮國將軍。」
汪舜華當然沒有同意:「諸王封爵,原有定製,恐一旦降封,有失親睦之道。」
降工資就可以了,你這步子也太大了。
周經則建議:「不要再供養宗室,讓他們自食其力,出色的允許參加科舉做官。」
這步子太大,不行,現在不是搞人人平等、勞動光榮的時候。
皇帝的族人沒有一點特殊待遇,那麽皇帝是不是也應該講究一下平等?
但不管怎麽說,大家在和諧的氛圍中取得了廣泛共識。
在場的人不知道,藩王問題一直困擾著整個明朝。史籍記載,宗室人口正德年間為2128人;嘉靖八年,玉牒所載宗室人口達8203人,嘉靖三十二年,達11221人;十年後達到28820人;到萬曆二十三年,見載於玉牒的,已近18.3萬人;估計到明朝末年,宗室人口至少超過30萬人。
嘉靖年間,禦史林潤上疏:天下供應京城的糧食,每年四百萬石,但各王府消耗國家的糧食,卻有八百萬石。換句話說,全國的稅糧加起來,也填不滿藩王的嘴。
除了政策上的政治經濟待遇,各地藩王們自來生財有道,除了找皇帝要地,最通用就是侵占民田。這也有好幾種手段,一是造假,故意把看中的好田地,勾結官府指認成荒地,求得朝廷賜予,然後強行侵占;另一種就是投獻,很多交不起稅的小民,自願把田地放在藩王名下,以此來逃避稅賦。這樣土地兼併也就越演越烈。明末河南地區號稱中州地半入藩府,也就是說差不多一半的土地,都被藩王侵占;與之對應的,這也是農民起義的重災區。
麵對這些問題,歷代君臣也不是沒想辦法,比如嚴格審查,發現冒名請賞的一律嚴辦;令藩王分攤部分國家稅賦。這確實也省了不少錢,但解決不了根本問題。
嘉靖四十一年,林潤上疏,揭露了恩養藩王開支巨大,國家難堪重負的嚴峻現實;指出要徹底解決問題,必須要出台一部根本法令,作為後世遵循的準則。
經過多方討論,終於在兩年之後,由禮部尚書李春芳主持,出台了著名的《宗藩條例》,共六十七條,核心有二:嚴格限製藩王的妻妾人數,娶老婆都要禮部審核。藩王子弟賜爵,要有資格審查;對藩王開支進行財政核算,削減大筆無用開支,減少原定的固定工資數額。
這對後來的隆萬中興影響甚巨,但它對賜予藩王土地,沒有規定限製,定子女這條,也毫不提及;同時,由於財政日益拮據,禮部對此宗藩也越發嚴苛。得不到名分的藩王,就此沒了活路。好些因為得不到名分,又不許出去工作,竟然活活餓死。
汪舜華知道明朝厚養宗室的嚴重性。她定了決心,朝臣也就沒有顧慮,看到別人都在說,自己也就站出來了。尤其幾個小字輩,沒什麽顧忌,什麽都敢說;前麵站著的老臣又見多識廣。李春芳和林潤能夠想到的,他們自然也能夠想到;因此不僅嘉靖版《宗藩條例》全包括了進去,沒有提到的定土地、定子女等措施也提出來了,而且力度還不小。
汪舜華很滿意,果然人多主意多,比自己最初設想的還要全麵周到。當即吩咐倪謙草擬方案,審核無誤,還是賜名《宗藩條例》,定於今年五月初一日起執行——估計分封太遠的,還沒收到聖旨就開始執行了。
隨同《宗藩條例》發往各地的還有一份附加說明——還未冊封的宗室肯要按製度進行,這沒什麽可說的;但以往的歷史遺留怎麽處理,也要解釋清楚;否則隻能嫡子嫡孫接位,完全符合要求的估計一隻手能數過來,那就沒法辦理。——這也是於謙提的,別把人逼太狠,否則吃不了兜著走。
首先,不管你是嫡出還是庶出,隻要已經襲位,肯定就不動了;但如果還沒有結婚,就要參加考試,才能結婚。
其次,藩王世子和郡王世子,如果是嫡出,不管是結婚還是沒結婚,必須通過考試,才能拿到繼承權,否則到死都是世子;其他的嫡子,就算已經拿到爵位並且結婚,也要一起參加考試,萬一你哥哥或者侄子翹了,才有機會更進一步;如果是庶出,首先你爹的位子肯定沒你的份了,世子也白搭,老老實實準備考試,將來降等襲爵。以下的照此辦理。
另外,如果沒有嫡子,那就從兄弟裏麵找,不行再外上推;但是,接位的必須是正子嫡孫,也就是說某藩王直係死絕了,從頭代的嫡子的後代裏找,歷代都是嫡子的就有機會上位;郡王同樣。
歸結起來一句話,除非你已經沒有任何上升的空間(藩王想當皇帝?別做夢!皇帝小,過幾年就要結婚了,何況人家還有親兄弟),而且已經娶妻,否則都要通過考試才行;換句話說,隻要你是嫡子或者還沒結婚,就必須參加考試;而且規定,文試和武試必須同時通過才行,不能說你這一次隻考文試,回去練三年再來騎馬射箭,有一科不合格,就要全部推倒重來;當然隻要一次通過就行,不是說你當世子要考一次、結婚考一次、即位還要考一次。
一次通過,終身免檢,最高拿到王爵,你,值得擁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