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在有人為她解了圍。
英國公張懋。
「太後所言極是,當年先父遠征安南。最初因為安南火器厲害,遭受了不小的損失。先父經過調查發現,安南火器大都由王子胡元澄研發。因此向太宗推薦,赦免了胡元澄的罪行,對他加以重用。此人感太宗知遇之恩,先後研發了多種火器,被官軍奉為火器之神;太宗大喜,下令裝備精銳部隊,由此創立神機營。不僅在太宗北伐中發揮了巨大作用,而且在北京保衛戰中給予了瓦剌沉重的打擊。」
居然有這樣的事?
張懋說這話,不僅是為丈母娘站台,也是為了彰顯父親張輔的形象——雖然說當年汪舜華為張輔開脫,朝野上下都歸罪王振;但有汪舜華擋駕的事擺在那裏,世人感慨之餘,也難免有所比較。
人之常情。
盡管這些年景帝很重視女婿,但他畢竟年幼,兩個叔叔也不成器,因此英國公府在政壇上近乎沉寂。
如今丈母娘當政,不抓住機會就是傻子。
張懋不是傻子,就算開始不知道丈母娘想幹什麽,聽她提到火器研發,也自然想起來——畢竟神機營是他父親一手促成的。
張懋自幼亡父,對父親的孺慕思念之情更甚,他迫不及待的想要得到世人的認同,還有對他父親的認同。
他的父親,是三定交趾、威震天下的能臣,是古稀之年還隨軍出征、為國效力的英雄;隻是被王振那狗賊逼迫,壯誌未酬,如星隕落。
他繼承了父親的爵位,也繼承了父親無上的榮光和未竟的事業。
汪舜華沒有心思猜測張懋的想法,隻是很好奇。
於謙點頭:「確有此事,胡元澄發明的火器,改變了我軍的作戰模式,也捍衛了國家尊嚴。」
豈止是如此,這代表的是新的戰爭發展方向好嗎?
汪舜華激動地從椅子上站起來:「說得好啊,如果沒有胡元澄,恐怕我等今日能否在此安坐尚不可知。可惜——胡元澄做的到底不夠,還需要有後來人接替和發揚他的事業——當年土木堡之變,我就在想,以後怎樣才能避免再發生類似的悲劇?如果能有一種武器,載著大明的精銳直達敵人心髒,對敵酋實施斬首行動;更或者,能有一種大規模殺傷性武器,從大明境內發射,直撲敵人大本營,一顆傾城,二顆傾國,那麽那些蠻夷還敢輕舉妄動嗎?」
群臣吸了口冷氣:「太後您真的是在做夢。」
汪舜華道:「我知道,這也隻是想想,至少我們有生之年是看不到的。何況周邊各國,不管喜歡不喜歡,都是一種政治存在,即便是殺掉了帶頭鬧事的,如果不徹底解決問題,還是沒有辦法獲得真正的和平。武器固然重要,但更重要的是使用武器的人。當年宋朝人文昌盛,科技發達,崖山海戰還能讓人唏噓,可是靖康之恥卻隻能讓人扼腕。究其原因,就是那幫君臣一味苟安,敵人兵臨城下,還妄想以子女玉帛換得一時和平;哪怕被敵人百般淩虐,都還是不肯一死明誌。」
群臣自然是知道這段典故的,都覺得很難堪。
汪舜華道:「古說蠻夷畏威而不懷德,不過是人心不足蛇吞象。以鬥爭求和平則和平存,以妥協求和平則和平亡,因為得隴望蜀,得寸進尺是人的本能;既然在你家大門口架兩座大炮就能逼你簽訂城下之盟,為什麽要對你客氣?——這是一本萬利的生意!中土百姓,安土重遷,都希望能夠生存在一個沒有戰亂、沒有饑荒、沒有瘟疫的太平盛世,可是現實並不以人的意誌為轉移。國內有律法,有官府,所以除了亡命之徒,普通人不會以身試法;可是國與國之間卻不是這樣,遵循的是弱肉強食的叢林法則。公理正義,隻在大炮射程之內;在戰場上,通過鐵和血拿不到的東西,不要指望在談判桌上拿到,這是現實。——如果你擁有了最尖端致命的武器,可以在瞬間給敵人毀滅性的打擊,那麽即便是最瘋狂的戰爭販子,也不敢輕啟戰端。所以,你渴望和平,渴望安寧,就必須要有維護和平的力量和決心。」
於謙看著太後,沒有說話。
汪舜華繼續饒舌:「物競天擇,適者生存,這是從古以來的法則;餓殍遍野、亡國滅種的感受,你們不懂,從地獄到天堂的每一步有多艱辛,我卻知道。今天,你們可以科學是不是奇技淫巧大費唇舌;可是來日,要為家國喪亡而奔走呼號的時候,一切都晚了。趕在前麵,是你在製定規則,在談判桌前決定別人的生死;落在別人後麵,就隻有受製於人,聽候別人來決定你的生死。」
汪舜華真的不是在演戲,而是確實想起了某些人、某些事:「不要讓別人把我們落在後麵,子孫後代會罵我們的!」
群臣都呆了,不知道為什麽會被拔高到這個地步。
李賢站了出來:「臣以為太後所言不無道理。科學者,唐末指科舉之學。科,從禾從鬥,鬥者量也。太後之意,不僅是要研究測量之學問,也是要對學問分科,研究專門個別的學問。聖賢經典當然要學,但不能讓所有人都去考科舉——現在每科大概取300多人,不算低;但全國讀書人是多少?有秀才功名的就是10萬以上,就算以後都不讀書了,光是這些人要多少年才能消化完?這麽多有知識學問的人,不能讓他皓首窮經到老死。本來讀書人就少,倘若不能為國家所用,更是白白浪費了!更何況,不管是種地,還是打鐵,有了好的技術,都是利國利民!」
汪舜華由不得多看了一眼李賢。
於謙也站了出來:「剛才太後說了這麽多,即便暫時做不到,但是如果能把火器加以改進,冶煉技術加以提升,新型農械加以推廣,也是值得的;若是能培育幾樣高產作物,更是利在千秋。」
汪舜華感激的看著於謙。
但是商輅等人還是不贊成,言官更是堅決反對,吵鬧了一個多月。
但汪舜華下定決心,在宣布設立集賢院的同時宣布設立科學院,管理日常事務的院長一人,食四品俸,院士分六等,分食從三品至正一品俸;下麵的研究員分十二等,分食從九品到正四品俸,皆不定員。
同時強調:入選的人員,需要在某一方麵有重大發現或者發明,有利於國計民生,報請太後批準,不是說擅長某樣技藝就行,也不是什麽奇技淫巧都能拿出來。
工匠和普通人得到許可,可以授官,這沒什麽可說的。授官人員,仿照科舉,院士賜銀五十兩,研究員賜銀三十兩。
這些是針對在發現發明方麵取得成果的;如果你有誌氣但是沒條件,也不要著急,可以向科學院申請項目。——戶部每年給專項經費一萬兩,用於資助項目研發。隻要你按照項目申請報告模板寫清楚原理、方向和效果,就有機會得到至少五十兩的資助。搞成功了,有獎勵;沒搞成功不用擔心,太後不會治罪;當然,你要確保這筆錢全部用在研發上麵。
不僅發明的人有功勞,甚至舉薦的人也要獎勵。
但最重大的革新其實對發明創造的保護。
以往不是不強調保護,否則也就不會有那麽多傳男不傳女之類的規矩;但對汪舜華來說,這些規矩隻會阻礙社會的進步,但你不能強迫人家獻出來,否則吃飯的傢夥就沒了。
天下之事,不難於立法,而難於法之必行;不難於聽言,而難於言之必效。
好在,問題是有辦法解決的——頒布《專利法》。
汪舜華其實沒有讀過這部法律,但大致還是了解一些,畢竟產權官司在後代很常見。她提了幾點意見,又讓朝廷上下討論,甚至仿照維新變法時的做法,允許官民上書言事——放寬到秀才,可以了。
現在規定:官民百姓,不拘男女,不論出身,有了創造發明以後,向戶部申請,由皇帝授予專利權證書,在十年內,享有專有權。其他人必須經過同意才能進行製造、銷售,否則即為侵權;一旦查處,按照市價十倍予以賠償;十年後,除非特別申請,需要向社會公開原理,這也意味著,人家就可以自行仿照,如果能造出來的話。
申請專利保護,需要向朝廷繳納一定的年費,免得什麽亂七八糟的都來申請;當然特別出色的專利,可以予以免除年費,甚至由國家直接買斷。
此前汪舜華考慮過採用發明人證書製度。取得發明人證書後,發明權歸國家所有,發明人取得一定獎勵,但不能拒絕經國家批準的其他人使用其發明。
但是這樣把所有的責任都推給了國家,發明人能夠拿到的資金有限,但國家的負擔更加沉重;而且其他人可以馬上免費拿到,難免滋生等靠要的思想。
頒布實施專利法,以法律程序賦予發明人一定期限內的壟斷權利,同時要求其將發明的內容向全社會公開,以此在提高市場個體進行發明創造的意願的同時,促進社會整體技術水平的快速積累和發展。
科學技術的春天到來了。
英國公張懋。
「太後所言極是,當年先父遠征安南。最初因為安南火器厲害,遭受了不小的損失。先父經過調查發現,安南火器大都由王子胡元澄研發。因此向太宗推薦,赦免了胡元澄的罪行,對他加以重用。此人感太宗知遇之恩,先後研發了多種火器,被官軍奉為火器之神;太宗大喜,下令裝備精銳部隊,由此創立神機營。不僅在太宗北伐中發揮了巨大作用,而且在北京保衛戰中給予了瓦剌沉重的打擊。」
居然有這樣的事?
張懋說這話,不僅是為丈母娘站台,也是為了彰顯父親張輔的形象——雖然說當年汪舜華為張輔開脫,朝野上下都歸罪王振;但有汪舜華擋駕的事擺在那裏,世人感慨之餘,也難免有所比較。
人之常情。
盡管這些年景帝很重視女婿,但他畢竟年幼,兩個叔叔也不成器,因此英國公府在政壇上近乎沉寂。
如今丈母娘當政,不抓住機會就是傻子。
張懋不是傻子,就算開始不知道丈母娘想幹什麽,聽她提到火器研發,也自然想起來——畢竟神機營是他父親一手促成的。
張懋自幼亡父,對父親的孺慕思念之情更甚,他迫不及待的想要得到世人的認同,還有對他父親的認同。
他的父親,是三定交趾、威震天下的能臣,是古稀之年還隨軍出征、為國效力的英雄;隻是被王振那狗賊逼迫,壯誌未酬,如星隕落。
他繼承了父親的爵位,也繼承了父親無上的榮光和未竟的事業。
汪舜華沒有心思猜測張懋的想法,隻是很好奇。
於謙點頭:「確有此事,胡元澄發明的火器,改變了我軍的作戰模式,也捍衛了國家尊嚴。」
豈止是如此,這代表的是新的戰爭發展方向好嗎?
汪舜華激動地從椅子上站起來:「說得好啊,如果沒有胡元澄,恐怕我等今日能否在此安坐尚不可知。可惜——胡元澄做的到底不夠,還需要有後來人接替和發揚他的事業——當年土木堡之變,我就在想,以後怎樣才能避免再發生類似的悲劇?如果能有一種武器,載著大明的精銳直達敵人心髒,對敵酋實施斬首行動;更或者,能有一種大規模殺傷性武器,從大明境內發射,直撲敵人大本營,一顆傾城,二顆傾國,那麽那些蠻夷還敢輕舉妄動嗎?」
群臣吸了口冷氣:「太後您真的是在做夢。」
汪舜華道:「我知道,這也隻是想想,至少我們有生之年是看不到的。何況周邊各國,不管喜歡不喜歡,都是一種政治存在,即便是殺掉了帶頭鬧事的,如果不徹底解決問題,還是沒有辦法獲得真正的和平。武器固然重要,但更重要的是使用武器的人。當年宋朝人文昌盛,科技發達,崖山海戰還能讓人唏噓,可是靖康之恥卻隻能讓人扼腕。究其原因,就是那幫君臣一味苟安,敵人兵臨城下,還妄想以子女玉帛換得一時和平;哪怕被敵人百般淩虐,都還是不肯一死明誌。」
群臣自然是知道這段典故的,都覺得很難堪。
汪舜華道:「古說蠻夷畏威而不懷德,不過是人心不足蛇吞象。以鬥爭求和平則和平存,以妥協求和平則和平亡,因為得隴望蜀,得寸進尺是人的本能;既然在你家大門口架兩座大炮就能逼你簽訂城下之盟,為什麽要對你客氣?——這是一本萬利的生意!中土百姓,安土重遷,都希望能夠生存在一個沒有戰亂、沒有饑荒、沒有瘟疫的太平盛世,可是現實並不以人的意誌為轉移。國內有律法,有官府,所以除了亡命之徒,普通人不會以身試法;可是國與國之間卻不是這樣,遵循的是弱肉強食的叢林法則。公理正義,隻在大炮射程之內;在戰場上,通過鐵和血拿不到的東西,不要指望在談判桌上拿到,這是現實。——如果你擁有了最尖端致命的武器,可以在瞬間給敵人毀滅性的打擊,那麽即便是最瘋狂的戰爭販子,也不敢輕啟戰端。所以,你渴望和平,渴望安寧,就必須要有維護和平的力量和決心。」
於謙看著太後,沒有說話。
汪舜華繼續饒舌:「物競天擇,適者生存,這是從古以來的法則;餓殍遍野、亡國滅種的感受,你們不懂,從地獄到天堂的每一步有多艱辛,我卻知道。今天,你們可以科學是不是奇技淫巧大費唇舌;可是來日,要為家國喪亡而奔走呼號的時候,一切都晚了。趕在前麵,是你在製定規則,在談判桌前決定別人的生死;落在別人後麵,就隻有受製於人,聽候別人來決定你的生死。」
汪舜華真的不是在演戲,而是確實想起了某些人、某些事:「不要讓別人把我們落在後麵,子孫後代會罵我們的!」
群臣都呆了,不知道為什麽會被拔高到這個地步。
李賢站了出來:「臣以為太後所言不無道理。科學者,唐末指科舉之學。科,從禾從鬥,鬥者量也。太後之意,不僅是要研究測量之學問,也是要對學問分科,研究專門個別的學問。聖賢經典當然要學,但不能讓所有人都去考科舉——現在每科大概取300多人,不算低;但全國讀書人是多少?有秀才功名的就是10萬以上,就算以後都不讀書了,光是這些人要多少年才能消化完?這麽多有知識學問的人,不能讓他皓首窮經到老死。本來讀書人就少,倘若不能為國家所用,更是白白浪費了!更何況,不管是種地,還是打鐵,有了好的技術,都是利國利民!」
汪舜華由不得多看了一眼李賢。
於謙也站了出來:「剛才太後說了這麽多,即便暫時做不到,但是如果能把火器加以改進,冶煉技術加以提升,新型農械加以推廣,也是值得的;若是能培育幾樣高產作物,更是利在千秋。」
汪舜華感激的看著於謙。
但是商輅等人還是不贊成,言官更是堅決反對,吵鬧了一個多月。
但汪舜華下定決心,在宣布設立集賢院的同時宣布設立科學院,管理日常事務的院長一人,食四品俸,院士分六等,分食從三品至正一品俸;下麵的研究員分十二等,分食從九品到正四品俸,皆不定員。
同時強調:入選的人員,需要在某一方麵有重大發現或者發明,有利於國計民生,報請太後批準,不是說擅長某樣技藝就行,也不是什麽奇技淫巧都能拿出來。
工匠和普通人得到許可,可以授官,這沒什麽可說的。授官人員,仿照科舉,院士賜銀五十兩,研究員賜銀三十兩。
這些是針對在發現發明方麵取得成果的;如果你有誌氣但是沒條件,也不要著急,可以向科學院申請項目。——戶部每年給專項經費一萬兩,用於資助項目研發。隻要你按照項目申請報告模板寫清楚原理、方向和效果,就有機會得到至少五十兩的資助。搞成功了,有獎勵;沒搞成功不用擔心,太後不會治罪;當然,你要確保這筆錢全部用在研發上麵。
不僅發明的人有功勞,甚至舉薦的人也要獎勵。
但最重大的革新其實對發明創造的保護。
以往不是不強調保護,否則也就不會有那麽多傳男不傳女之類的規矩;但對汪舜華來說,這些規矩隻會阻礙社會的進步,但你不能強迫人家獻出來,否則吃飯的傢夥就沒了。
天下之事,不難於立法,而難於法之必行;不難於聽言,而難於言之必效。
好在,問題是有辦法解決的——頒布《專利法》。
汪舜華其實沒有讀過這部法律,但大致還是了解一些,畢竟產權官司在後代很常見。她提了幾點意見,又讓朝廷上下討論,甚至仿照維新變法時的做法,允許官民上書言事——放寬到秀才,可以了。
現在規定:官民百姓,不拘男女,不論出身,有了創造發明以後,向戶部申請,由皇帝授予專利權證書,在十年內,享有專有權。其他人必須經過同意才能進行製造、銷售,否則即為侵權;一旦查處,按照市價十倍予以賠償;十年後,除非特別申請,需要向社會公開原理,這也意味著,人家就可以自行仿照,如果能造出來的話。
申請專利保護,需要向朝廷繳納一定的年費,免得什麽亂七八糟的都來申請;當然特別出色的專利,可以予以免除年費,甚至由國家直接買斷。
此前汪舜華考慮過採用發明人證書製度。取得發明人證書後,發明權歸國家所有,發明人取得一定獎勵,但不能拒絕經國家批準的其他人使用其發明。
但是這樣把所有的責任都推給了國家,發明人能夠拿到的資金有限,但國家的負擔更加沉重;而且其他人可以馬上免費拿到,難免滋生等靠要的思想。
頒布實施專利法,以法律程序賦予發明人一定期限內的壟斷權利,同時要求其將發明的內容向全社會公開,以此在提高市場個體進行發明創造的意願的同時,促進社會整體技術水平的快速積累和發展。
科學技術的春天到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