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項城,你的擔心不是沒有道理。”李經述想了想說:“這個我有辦法。可以成立中國新聞局,負責組織全國記者的考試,發放記者證。今後。新聞工作者要職業化,一律要通過國家組織的考試。”
說完,李經述拿出身邊的一疊資料,是職業新聞記者道德守則,“這是我到美國訪問,找人搜集的職業記者操作守則,已經結合中國國情修改。你以這個為藍本,編寫資料向社會公開,然後找專家學者出考題,組織考試,發放記者證,今後,國內報紙聘用的記者,都要有記者證。隨時把不合格的記者剔除出局。”
袁世凱接過資料來一看,上麵寫得特別具體:“職業記者的成員相信,公眾啟蒙是公正的前驅,是民主的基礎。而我們記者的職責是,報導事實,通過對事實和問題公正而全麵報導,去推進這個目標的實現。來自所有媒體和各個領域的有良知的記者,將竭盡全力,服務於公眾,提供全麵而誠實的報導。職業上的公正、客觀,是記者公信力的基石。
在收集、報導、破譯信息的過程中,記者應該誠實、公正、富於勇氣。記者應該調集一切資源,確保信息的準確度,始終注意避免因為疏忽或主觀而導致錯誤,故意歪曲事實,是絕對不被允許的。
識別新聞源,哪怕隻要有一線希望。信息源是否可信,公眾有權知道得越多越好。
允許匿名報導時,必須質疑消息源的提供動機。在交易這種信息時,必須明確附帶專門的保證,並恪守這些保證。
不得採用暗中或其他秘密手段採集信息,除非這些信息對公眾至關重要,而用傳統的公開手段無法取得。使用這種異常手段,必須在講述故事時進行申明。
講述故事時,要勇於表現人類經歷的多變性和重要性,即使這樣做並不好看。要查明人們各自的文化價值觀,避免把一些人的價值觀強加在另外一些人的頭上。要避免因為種族、性別、年齡、宗教、人種、地域、性取向、殘障、外表容貌、社會地位而鑄成偏見。
要支持觀點的公開交流,即使有些觀點看起來很討厭。要讓無聲者發出聲音,要讓官方的和非官方的信息源一樣得到重視。
必須確認記者的一項特殊職責:保證公共事務以公開方式進行,政府記錄能被公開檢驗。
對待信息源、主體、同事,有道德的記者,要像對待所有值得尊敬的人一樣。
記者應該對那些因為新聞報導可能遭致不利影響的人,要顯現出同情。在與小孩子和沒有經驗的信息源和受訪主體打交道時,要特別敏感,避免傷害。
對於處在悲痛之中的悲劇角色,在謀求和使用對他們的採訪或照片時,要有同情心。
要認識到,收集和報導信息,有可能引起傷害或不愉快。而求索新聞,並非可以傲慢自大的通行證。
也要認識到,比起公共官員和其他那些尋求權力、影響力、關注的人,私人更有權利控製住純屬於他們自己的信息。隻有那些超乎尋常的公眾需求,才能依法觸犯人們的*。
表現出良好的品味,避免兜售謬誤,去滿足火燒火燎的好奇心。
在確認少年嫌疑或性犯罪的受害人時,必須小心翼翼。
在指控申請正式頒發之前,指認犯罪嫌疑,必須判斷正確。
在犯罪嫌疑的公正受審權和公眾的知情權之間,尋求平衡。
除公眾知情權之外,記者完全沒有責任,去服從任何利益集團。
避免陷入利益集團的衝突,無論是現實的,還是預知的。
永遠不參與任何有可能減損正直或損害公信力的團體和活動。
隻要有可能損害新聞公正,拒絕禮物、恩惠、酬金、免費旅行、特殊待遇。
以責任感為力量,保持警惕和勇氣,堅守這些信條。拒絕商業性言論、誹謗性言論、挑釁或仇恨性言論。
拒絕為gg主和特殊利益者提供特惠待遇,抵製他們對新聞報導構成的壓力。
如果消息源提供信息,是為了實惠或金錢,要小心對待,杜絕新聞招標。
記者應該澄清和解釋新聞報導,邀請公眾進行對話,探討新聞工作。”
袁世凱看完,不禁鼓掌叫好,笑道:“原來大總統早有準備,俺就放心了。有了這個記者守則,中國記者就可以鐵肩擔道義,妙筆著文章!”
李經述說:“我知道筆桿子對一個民主社會來說很重要,但如果記者無知無恥,就會扭曲整個社會輿論,割裂整個社會的共識。所以記者這個職業必須職業化。讓社會上的有才之人和今年所有大學的新聞學畢業生都參加記者證考試。沒有記者證的人員,一律清除出記者隊伍。”
“確實是這樣。”袁世凱點點頭,問道:“關於中國新聞局局長的人選,大總統可物色好了?”
李經述回答道:“我準備把教育部副總長魯迅調過去,他喜歡寫文章,也算是人盡其才吧。”
袁世凱說:“還是大總統考慮得周全。”
不久,參議院議長容閎在國會提出了《中華帝國新聞自由法》草案,供各位在座的議員審議。
分發完資料,容閎大聲說,“中國的任何公民,都將享有言論自由。但必須遵守憲法和法律,這些條例中所包含的限製性規定大體包括:反對憲法確立的基本原則的;危害國家統一、主權和領士完整的;煽動民族分裂,侵害少數民族風俗習慣的;泄露國家機密的;宣揚迷信或者渲染暴力的;侮辱或者誹謗他人的;法律禁止的其他內容的。”
說完,李經述拿出身邊的一疊資料,是職業新聞記者道德守則,“這是我到美國訪問,找人搜集的職業記者操作守則,已經結合中國國情修改。你以這個為藍本,編寫資料向社會公開,然後找專家學者出考題,組織考試,發放記者證,今後,國內報紙聘用的記者,都要有記者證。隨時把不合格的記者剔除出局。”
袁世凱接過資料來一看,上麵寫得特別具體:“職業記者的成員相信,公眾啟蒙是公正的前驅,是民主的基礎。而我們記者的職責是,報導事實,通過對事實和問題公正而全麵報導,去推進這個目標的實現。來自所有媒體和各個領域的有良知的記者,將竭盡全力,服務於公眾,提供全麵而誠實的報導。職業上的公正、客觀,是記者公信力的基石。
在收集、報導、破譯信息的過程中,記者應該誠實、公正、富於勇氣。記者應該調集一切資源,確保信息的準確度,始終注意避免因為疏忽或主觀而導致錯誤,故意歪曲事實,是絕對不被允許的。
識別新聞源,哪怕隻要有一線希望。信息源是否可信,公眾有權知道得越多越好。
允許匿名報導時,必須質疑消息源的提供動機。在交易這種信息時,必須明確附帶專門的保證,並恪守這些保證。
不得採用暗中或其他秘密手段採集信息,除非這些信息對公眾至關重要,而用傳統的公開手段無法取得。使用這種異常手段,必須在講述故事時進行申明。
講述故事時,要勇於表現人類經歷的多變性和重要性,即使這樣做並不好看。要查明人們各自的文化價值觀,避免把一些人的價值觀強加在另外一些人的頭上。要避免因為種族、性別、年齡、宗教、人種、地域、性取向、殘障、外表容貌、社會地位而鑄成偏見。
要支持觀點的公開交流,即使有些觀點看起來很討厭。要讓無聲者發出聲音,要讓官方的和非官方的信息源一樣得到重視。
必須確認記者的一項特殊職責:保證公共事務以公開方式進行,政府記錄能被公開檢驗。
對待信息源、主體、同事,有道德的記者,要像對待所有值得尊敬的人一樣。
記者應該對那些因為新聞報導可能遭致不利影響的人,要顯現出同情。在與小孩子和沒有經驗的信息源和受訪主體打交道時,要特別敏感,避免傷害。
對於處在悲痛之中的悲劇角色,在謀求和使用對他們的採訪或照片時,要有同情心。
要認識到,收集和報導信息,有可能引起傷害或不愉快。而求索新聞,並非可以傲慢自大的通行證。
也要認識到,比起公共官員和其他那些尋求權力、影響力、關注的人,私人更有權利控製住純屬於他們自己的信息。隻有那些超乎尋常的公眾需求,才能依法觸犯人們的*。
表現出良好的品味,避免兜售謬誤,去滿足火燒火燎的好奇心。
在確認少年嫌疑或性犯罪的受害人時,必須小心翼翼。
在指控申請正式頒發之前,指認犯罪嫌疑,必須判斷正確。
在犯罪嫌疑的公正受審權和公眾的知情權之間,尋求平衡。
除公眾知情權之外,記者完全沒有責任,去服從任何利益集團。
避免陷入利益集團的衝突,無論是現實的,還是預知的。
永遠不參與任何有可能減損正直或損害公信力的團體和活動。
隻要有可能損害新聞公正,拒絕禮物、恩惠、酬金、免費旅行、特殊待遇。
以責任感為力量,保持警惕和勇氣,堅守這些信條。拒絕商業性言論、誹謗性言論、挑釁或仇恨性言論。
拒絕為gg主和特殊利益者提供特惠待遇,抵製他們對新聞報導構成的壓力。
如果消息源提供信息,是為了實惠或金錢,要小心對待,杜絕新聞招標。
記者應該澄清和解釋新聞報導,邀請公眾進行對話,探討新聞工作。”
袁世凱看完,不禁鼓掌叫好,笑道:“原來大總統早有準備,俺就放心了。有了這個記者守則,中國記者就可以鐵肩擔道義,妙筆著文章!”
李經述說:“我知道筆桿子對一個民主社會來說很重要,但如果記者無知無恥,就會扭曲整個社會輿論,割裂整個社會的共識。所以記者這個職業必須職業化。讓社會上的有才之人和今年所有大學的新聞學畢業生都參加記者證考試。沒有記者證的人員,一律清除出記者隊伍。”
“確實是這樣。”袁世凱點點頭,問道:“關於中國新聞局局長的人選,大總統可物色好了?”
李經述回答道:“我準備把教育部副總長魯迅調過去,他喜歡寫文章,也算是人盡其才吧。”
袁世凱說:“還是大總統考慮得周全。”
不久,參議院議長容閎在國會提出了《中華帝國新聞自由法》草案,供各位在座的議員審議。
分發完資料,容閎大聲說,“中國的任何公民,都將享有言論自由。但必須遵守憲法和法律,這些條例中所包含的限製性規定大體包括:反對憲法確立的基本原則的;危害國家統一、主權和領士完整的;煽動民族分裂,侵害少數民族風俗習慣的;泄露國家機密的;宣揚迷信或者渲染暴力的;侮辱或者誹謗他人的;法律禁止的其他內容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