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一步講,就算他運氣爆棚,或者背後主謀改變主意,不想要他命了,他也不一定能平安回鄉。早在黃巾之亂伊始,天下就已呈亂象。民生凋敝,苦不堪言,連飯都吃不飽,這才揭竿子造反。不敢造反的,就落草為寇,抱團搶劫殺人,砍起富戶那是毫不手軟。至於賊寇有多少?看看黃巾軍的規模就知道了,其密集程度,堪稱植物大戰僵屍,最高級的掃雷遊戲,一踩一個準。在這種情況下,就是帶上一群護衛也不一定安全。何況外賊難擋,內賊更是難防。財帛動人心,君不見史書中有多少名將被手下士兵謀財害命,董卓的女婿牛輔就是因為錢財太多而被自己的屬下聯手殺害。山高路遠,出遠門實不是一個好選擇。相比之下,留在京城反而是最安全的如果董卓不入京的話。所以崔頌決定靜觀其變,暫時先留在洛陽。算起來,也該到漢靈帝駕崩的時候了。如果他的記憶沒出錯,漢靈帝死完蹇碩死,蹇碩死完何進死……等袁紹諸人屠完宦官,這才輪到董卓進京。他要想離開洛陽,至少要等到董卓入京的時候。介時兵荒馬亂、朝局動蕩,人人自危,幕後黑手必定無暇顧及於他。假若幕後黑手是蹇碩,則更不必擔心人都死了,還能從地府裏派人來勾他魂嗎?當然,就主觀上而言,自從昨日繞府調查一圈後,崔頌就對“凶手是蹇碩”這個想法劃了個小小的叉。倒也沒有具體的證據與精準的推斷,崔頌隻是有這麽一種直覺。如果刺客真是蹇碩派來的,殺人動機是因為白天的事……那麽以這小心眼的程度,在刺殺未遂的情況下,不報複府裏的其他人似乎有點說不過去。若真對他心存惡意,怎麽也得殺幾個家仆以恐嚇他。然而沒有。一擊不中即退。沒有死腦筋地死磕,也未遷怒於其他人。這“冤有頭有債有主”的風格,有序犯罪的作風,實不像是為了點口頭之爭就來殺人的。未免自相矛盾。可,若是幕後之人不是蹇碩,那又會是誰呢?他一個未成年未當官,閑賦在家的讀書人,誰會想要他的性命?問題又繞到了原點。原主招惹的仇人也好,便宜爹以前的政敵也罷,沒有依據,猜了也是白猜,崔頌索性把這個問題拋到腦後,專心去想文會的事。這讓無數學子向往,許多讀書人擠破頭想要參加文會,崔頌唯有兩個字:狗帶。對古代士人而言是天堂仙府的地方,於他而言不啻洪水猛獸。若要做個生動的比喻,那就是:平時常考10分的學渣被拉去參加全國奧數比賽,還是現場競賽搶答版,被攝像機拍著全國直播,你說慌是不慌?崔頌苦思了整整一個晚上。以他的頭腦,在倉促的時間裏隻想到了兩個辦法。一是裝病。此乃下下策,實在沒辦法的辦法。且不說這病沒那麽好裝,昨天還壯如牛吃了三碗飯的人隻隔一宿就病得下不了床的幾率有多大,生病可是要看醫生的啊,一把脈不就露餡?至於找個醫生串通什麽……不好意思,這個時代的醫生大部分都很有職業道德,兼之時間緊湊,要找個道德敗壞的醫師可不是件容易的事。再退一步說,就是真給他找到了,串通成功了,有個裝病的把柄落在醫德敗壞的人的手上,不亞於一顆定時炸彈。哪天被告發了,他也就可以原地爆炸了。至於腋下夾東西,肩上綁繩子什麽的……血脈不通和虛弱脈象之間的區別,真當醫師看不出來啊?如此看來似乎隻有假戲真做……可是苦肉計也不是這麽好用的,一來他沒有自虐的傾向,二來古代醫療手段匱乏,隨便一場大病就能讓人立地升天,他可不想作死然後真把自己給弄死了。拋去以上幾點不講,裝病本身也是可一而不可再。不可能每次碰到類似的事就裝病,這樣瞎子都能看出問題。這次躲過了,下次該怎麽辦?逃避終究不能解決任何問題。所以這是下下策,能不用則不用。第二個辦法是以攻代守,大大方方地去參加文會……然後借機離席。或者做個鋸嘴葫蘆,全程保持迷之微笑,最差也就是得個“盛名之下其實難副”的評價,怎麽都比裝病露餡要好。而且他還可以借機感受一下真正的名士風度與時下風氣……這對他融入這個時代、拓展眼界是很有幫助的。於是,三天後,崔頌抱著“就這樣吧還能怎麽著”的心態,吃飽喝足,無所畏懼地去參加文會了。緹衣屐縷,金帶玉佩,崔頌邁著公府步,在引者的引路下從容入場。不得不說崔家的基因甚是良好,無論是崔頌還是崔琰,顏值都堪稱是全場巔峰,在一身華服的襯托下像是兩團發光體,走到哪亮到哪,令人忽略不能。正史上記載,崔琰“聲姿高暢、眉目疏朗”,民間軼事說他因為長得太帥而被曹操拉去捉刀,代替曹操去接見使者。使者拍馬屁說:這魏王(崔琰)真tm帥,但旁邊那個侍衛(曹操)更有氣度,一定是英雄啊!雖是笑談,足見崔琰儀容之美。由此及彼,崔頌的外表條件亦是十分優異。所以他在通過水盆見到自己樣貌的時候,才會生出“還好在現代的時候不是長著這麽一張臉不然都沒辦法出門”的想法。會場擺在太學內的一處空地上,蓁蓁草圃鋪滿各式席子,文士三三兩兩地結伴而坐,或友好交談,或探討文章,文會還未開始,就已呈現一派蔚然學風。崔頌本該是和侄子坐一起的,但他心裏藏著不外道的想法,自然想離崔琰越遠越好,遂找了個借口,單獨進太學院的茅廁一遊,回來的時候就成了孤家寡人。畢竟花園這麽大,來與會的學子又這麽多,添上太學學子足有千人,找不到侄子的身影也是正常的。崔頌這麽想著,假裝沒看到東邊佇足遠望的崔琰,調轉腳步,往西邊的方向走去。行至半途,崔頌注意到一個有些眼熟的背影。不及細想,他狀若不經意地繞到正麵,看向那人。緇衣玉冠,麵若朗月,跽坐於一方席間,廉隅端方。走近些許,竟是嗅到一陣溫然清香。此人正是狩獵那天,策馬與他擦肩而過,渾身香氣比現代任何一款香水都要自然好聞的男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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