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聶華苓回憶錄:三生影像 作者:聶華苓 投票推薦 加入書簽 留言反饋
9月27日,雷震被捕後兩個星期,台灣警備司令部軍法處檢察官發表起訴書,指控劉子英是匪諜,受了邵力子妻子傅學文的指示,到台灣宣傳中共為政寬和、軍力強大,行將解放台灣,並相機策動雷震等人“為人民立功”,雷震保證入境,劉子英將他任務麵告,雷震明知其為“匪諜”而未報,而且證諸雷震在《自由中國》的言論,雷震“以文字為有利於共匪叛徒之宣傳,期達顛覆政府之目的”。馬之曾因“北平淪陷後不久,即向匪南下工作團報名登記,南下從事製造派係及勞資糾紛等任務”,而遭台灣省警備總司令部逮捕,後由雷震保外候審,“繼續潛伏待機活動。”傅正因為寫了幾篇反對蔣總統三任的文章,“企圖挑撥分化,破壞法統,阻擾國民大會集會,適與匪之統戰策略相契合,涉有叛亂嫌疑。”
10月8日,警備司令部軍法處經過僅僅七個半小時的審訊,不準雷震與劉子英對質,不準雷震的律師梁肅戎見麵,僅僅根據劉子英片麵自白供稱雷震“知匪不報”,就宣布雷震以“煽動叛亂罪”判決有期徒刑十年,褫奪公權七年。劉子英有期徒刑十二年,褫奪公權八年。馬之有期徒刑五年。傅正交感化教育三年。
原來劉子英和馬之是用來誣陷雷震的工具。
還有跟隨雷先生多年的老瞿呢?他本是雷先生和雷太太的司機,後來雷先生汽車坐不起了,便坐公共汽車,老瞿就在《自由中國》為雷先生辦些雜務,雷先生對他非常信賴。就在雷先生被捕前幾天,老瞿騎車從台北回木柵,路上一輛大卡車撞來,他被撞倒了,昏迷不醒。雷先生正忙著和高玉樹、李萬居、郭雨新、戚世英、夏濤聲、傅正等籌組新黨。雷太太天天去醫院看老瞿,對他細心照顧,路過《自由中國》社,講到老瞿,憂慮他不久人世,念念不忘跟隨多年忠心耿耿的老瞿。幾天之後,雷先生被捕了。特務逮捕雷先生時搜查雷宅,徑直走向各種文件、信件所在地,毫不猶豫。老瞿昏迷三個月後死了,臨終前告訴雷太太,他曾被特務收買,供給他們有關雷先生的詳細情報。大卡車撞死老瞿,是殺人滅口。
雷震的夫人宋英是一位了不起的女性。她的堅強,她的鎮靜,她的勇敢,她的度量與耐力,令人驚嘆。雷先生被捕,一向溫婉嫻雅的雷太太,幹脆住在《自由中國》社,料理被特務搜掠過後的殘局,一麵在那兒招待記者,強烈抗議執政當局對雷先生的誣陷,要求軍法審判改為司法審判,呼籲海內外的支持和援助。
《三生影像》 雷震與胡適(1)
政治在我眼中,是一場又一場的戲。我關懷實際政治,而不喜參與,我感興趣的是政治舞台上的人物。就憑胡適那個人物,就堪人回味。雷先生從大陸到台灣之前,就在上海和胡適商量創辦一個宣傳自由與民主的刊物。《自由中國》是胡適命名的,雜誌的宗旨是他在赴美的船上寫的。《自由中國》創辦時,他人在美國,卻是《自由中國》的發行人,雖不情願,也默認了,也為一小撮開明的中國知識分子撐腰。《自由中國》畢竟創刊了,他任發行人有關鍵性的作用。1951年,《自由中國》的一篇社論《政府不可誘民入罪》就激怒了當局,胡適因為這件事來信辭去發行人名義,引起許多人揣測。有人說《自由中國》和統治權力一有衝突,胡適就要擺脫《自由中國》了,以免受到牽連。既抗議了,又擺脫了。一箭雙鵰。
胡適在美國的反應,雷先生記載在回憶錄裏:
儆寰吾兄:
我今天要正式提議請你們取消“發行人胡適”的一行字。這是有感而發的一個很誠懇的提議,請各位老朋友千萬原諒。
何謂“感”呢?《自由中國》第四卷十一期有社論一篇,論政府不可誘民入罪。我看了此文,十分佩服,十分高興。這篇文字有事實,有膽氣,態度很嚴肅負責,用證據的方法也很細密,可以說是《自由中國》出版以後數一數二的好文字,夠得上《自由中國》的招牌。
我正在高興,正想寫信給本社道賀,忽然來了四卷十二期的再論經濟管製的措施,這必是你們受了外力壓迫之後被逼寫出的賠罪的文字!
昨天又看見了《香港工商日報》(七月二十八號)寄望今日之台灣的社論,其中提到《自由中國》為了《政府不可誘民入罪》的論評,“曾引起有關機關(軍事的)的不滿,因而使到言論自由也受到一次無形的傷害”,“為了批評時政得失而引起了意外的麻煩”。我看了這社評,才明白我的猜想果然不錯。
我因此細想,《自由中國》不能有言論自由,不能用負責態度批評實際政治,這是台灣政治的最大恥辱。
我正式辭去“發行人”的名義,一來是表示我一百分贊成“不可誘民入罪”的社評,二來是表示我對於這種“軍事機關”幹涉言論自由的抗議。
胡適
四十年八月十一日
1952年,在他第一次到台灣以前,即1949—1952年期間,《自由中國》
已經闖了禍;現在,他公開演講時,首先歌頌雷先生為民主自由而奮鬥,台灣的人應該給雷震立個銅像,博得全場掌聲。接著話鋒一轉,說他是“不發行的發行人”,聽眾默不作聲。
10月8日,警備司令部軍法處經過僅僅七個半小時的審訊,不準雷震與劉子英對質,不準雷震的律師梁肅戎見麵,僅僅根據劉子英片麵自白供稱雷震“知匪不報”,就宣布雷震以“煽動叛亂罪”判決有期徒刑十年,褫奪公權七年。劉子英有期徒刑十二年,褫奪公權八年。馬之有期徒刑五年。傅正交感化教育三年。
原來劉子英和馬之是用來誣陷雷震的工具。
還有跟隨雷先生多年的老瞿呢?他本是雷先生和雷太太的司機,後來雷先生汽車坐不起了,便坐公共汽車,老瞿就在《自由中國》為雷先生辦些雜務,雷先生對他非常信賴。就在雷先生被捕前幾天,老瞿騎車從台北回木柵,路上一輛大卡車撞來,他被撞倒了,昏迷不醒。雷先生正忙著和高玉樹、李萬居、郭雨新、戚世英、夏濤聲、傅正等籌組新黨。雷太太天天去醫院看老瞿,對他細心照顧,路過《自由中國》社,講到老瞿,憂慮他不久人世,念念不忘跟隨多年忠心耿耿的老瞿。幾天之後,雷先生被捕了。特務逮捕雷先生時搜查雷宅,徑直走向各種文件、信件所在地,毫不猶豫。老瞿昏迷三個月後死了,臨終前告訴雷太太,他曾被特務收買,供給他們有關雷先生的詳細情報。大卡車撞死老瞿,是殺人滅口。
雷震的夫人宋英是一位了不起的女性。她的堅強,她的鎮靜,她的勇敢,她的度量與耐力,令人驚嘆。雷先生被捕,一向溫婉嫻雅的雷太太,幹脆住在《自由中國》社,料理被特務搜掠過後的殘局,一麵在那兒招待記者,強烈抗議執政當局對雷先生的誣陷,要求軍法審判改為司法審判,呼籲海內外的支持和援助。
《三生影像》 雷震與胡適(1)
政治在我眼中,是一場又一場的戲。我關懷實際政治,而不喜參與,我感興趣的是政治舞台上的人物。就憑胡適那個人物,就堪人回味。雷先生從大陸到台灣之前,就在上海和胡適商量創辦一個宣傳自由與民主的刊物。《自由中國》是胡適命名的,雜誌的宗旨是他在赴美的船上寫的。《自由中國》創辦時,他人在美國,卻是《自由中國》的發行人,雖不情願,也默認了,也為一小撮開明的中國知識分子撐腰。《自由中國》畢竟創刊了,他任發行人有關鍵性的作用。1951年,《自由中國》的一篇社論《政府不可誘民入罪》就激怒了當局,胡適因為這件事來信辭去發行人名義,引起許多人揣測。有人說《自由中國》和統治權力一有衝突,胡適就要擺脫《自由中國》了,以免受到牽連。既抗議了,又擺脫了。一箭雙鵰。
胡適在美國的反應,雷先生記載在回憶錄裏:
儆寰吾兄:
我今天要正式提議請你們取消“發行人胡適”的一行字。這是有感而發的一個很誠懇的提議,請各位老朋友千萬原諒。
何謂“感”呢?《自由中國》第四卷十一期有社論一篇,論政府不可誘民入罪。我看了此文,十分佩服,十分高興。這篇文字有事實,有膽氣,態度很嚴肅負責,用證據的方法也很細密,可以說是《自由中國》出版以後數一數二的好文字,夠得上《自由中國》的招牌。
我正在高興,正想寫信給本社道賀,忽然來了四卷十二期的再論經濟管製的措施,這必是你們受了外力壓迫之後被逼寫出的賠罪的文字!
昨天又看見了《香港工商日報》(七月二十八號)寄望今日之台灣的社論,其中提到《自由中國》為了《政府不可誘民入罪》的論評,“曾引起有關機關(軍事的)的不滿,因而使到言論自由也受到一次無形的傷害”,“為了批評時政得失而引起了意外的麻煩”。我看了這社評,才明白我的猜想果然不錯。
我因此細想,《自由中國》不能有言論自由,不能用負責態度批評實際政治,這是台灣政治的最大恥辱。
我正式辭去“發行人”的名義,一來是表示我一百分贊成“不可誘民入罪”的社評,二來是表示我對於這種“軍事機關”幹涉言論自由的抗議。
胡適
四十年八月十一日
1952年,在他第一次到台灣以前,即1949—1952年期間,《自由中國》
已經闖了禍;現在,他公開演講時,首先歌頌雷先生為民主自由而奮鬥,台灣的人應該給雷震立個銅像,博得全場掌聲。接著話鋒一轉,說他是“不發行的發行人”,聽眾默不作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