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實,能夠擁有如此“群眾基礎”,絕非“內地奸人”“貪其厚利”一句所能解釋的。朱紈在抗倭過程中就發現:“三尺童子,亦視海盜如衣食父母,視軍門如世代仇讎”(《明經世文編·海洋賊船出沒事》)。其中的原因,正是在於“海盜”、而非“軍門”能提供“衣食”。刑部主事唐樞就一針見血地指出,所謂“倭寇之亂”,乃是“海商之為寇也”。唐樞分析道,海禁政策隻能限製中國百姓,“中國與夷各擅生產,故貿易難絕。利之所在,人必趨之。本朝立法,許其貢而禁其市,夫貢必持貨,與市兼行,蓋非所以絕之。律與通番之禁、下海之禁,止以自治吾民,恐其遠出以生釁端”。他認為,內外交易是“生理之常”,如果“商道不通,商人失其生理,於是轉而為寇……海禁愈嚴,賊夥愈盛”,“夫商之事順而易舉,寇之事逆而難為,惟順易之路不容,故逆難之圖乃作,”實際上是惡法出刁民。唐樞更認為,“倭寇”乃是中國百姓,隻有開放海禁才能杜絕倭患,“使有力者既已從商而無異心,則瑣瑣之輩自能各安本業,而無效尤,以為適從” 。 (唐樞《禦倭雜著》)
福建巡撫、曾舉薦戚繼光和俞大猷的抗倭名將譚綸,曾在《條陳善後未盡事宜以備遠略以圖治安疏》的奏摺中說:“禁之愈嚴則其值愈厚,而趨之者愈眾。私通不得則攘奪隨之。昔人謂弊源如鼠穴也,須留一個,若要都塞了,好處俱穿破,意正在此。今非惟外夷,即本處魚蝦之利與廣東販米之商、漳州白糖諸貨皆一切禁罷,則有無何所於通,衣食何所從出?如之何不相率而勾引為盜也。”
此後擔任過刑部右侍郎的謝傑,也指出“倭患”的根源在於“海禁之過嚴”,“寇與商同是人,市通則寇轉為商,市禁則商轉為寇”,“私販日本一節,百法難防,不如因其勢而利導之,弛其禁而重其稅”(《虔台倭纂》) 。徐光啟則更為形象地比喻道:“譬有積水於此,不得不通,決之使由正道,久而不溢;若塞其正道,必有旁出之竇,又塞其旁出之竇,則必潰而四出。貢舶、市舶正道也,私市旁出之竇也。……壬子(嘉靖31年)之禍,則溢而四出者也”。(《明經世文編·海遷圖說》) 圖12
處江湖之遠的王直,與這些居廟堂之高的官員一樣,都看到了導致“倭亂”的同一個根源,所以,在針鋒相對地用軍事手段回應政府圍剿的同時,王直也不斷地向政府表示,“他無所望,惟願進貢開市而己”(《海寇後編》)。隻有開放海禁,才能從根本上杜絕亂源。
從各種史料對比來看,此時,至少身處“抗倭”第一線的官員們,都深切認識到了開禁才是治倭的根本。但是,為了朝廷的“體麵”,自以為是“與人同利、為國捍邊”的王直就必須死。麵對兇險的官場鬥爭,胡宗憲無奈食言,奉命處決了王直。王直死後,海上武裝集團、也即所謂的“倭寇”,失去了控製,四出攻擊,東南沿海秩序大亂,果然應驗了諸多官員對倭患亂源的認識及王直的擔憂:“死吾一人,恐苦兩浙百姓。”時人感慨道,如果“假宥王直,便宜製海上,則岑港、柯梅之師可無經歲,而閩、廣、江北亦不至頓甲苦戰也”(明代談遷《國榷》卷62)。
王直死後7年(1567),嘉靖皇帝駕崩,新帝即位,這就是明穆宗,改元“隆慶”。福建巡撫都禦史塗澤民上奏,“請開海禁,準販東西二洋”(《東西洋考》),迅速得到了批準,允許民間私人遠販東西二洋,延續了200年的海禁政策被廢止,史稱“隆慶開關”。驍勇善戰的戚繼光,也在這年調往北方鎮守更為重要的薊州。
這一手治根的辦法果然見效,從此“倭漸不為患”(《明史·兵誌三》)。盡管隆慶初年的開放海禁,並不徹底,政府依然通過發放許可證(“由引”)的計劃經濟方式進行調控,並且嚴禁海商前往日本。但是,民間被抑製的商業活力依然噴湧而出,“於是五方之賈,熙熙水國,刳艅艎,分市東西路(東西洋),其捆載珍奇,故異物不足述,而所貿金錢,歲無慮數十萬,公私並賴,其殆天子之南庫也” (《東西洋考》周起元序) 。“禁之太嚴,奸民勢窮, 必至為盜。自納餉過洋之利開, 豪狡之徒鹹趨利畏法。故海澄之開禁,凡以除中國之害也。”(謝傑《虔台倭纂》)
更值得一提的是,在“隆慶開關”後3年(1570),在張居正和高拱等中央大員的積極推動下,利用韃靼內部紛爭,結束了明帝國與蒙古部落長達200餘年的軍事對峙,韃靼首領俺答歸順明朝,封貢互市,史稱“俺答封貢”。大明帝國開國200多年,第一次同時在南北兩個方向獲得了“和平的發展環境”。
迅猛增長的海外貿易,為大明帝國積累了巨大的財富。後世學者推算,從隆慶初年(1567年)到大明帝國滅亡(1644)的78年間,因海外貿易而流入中國的白銀約為3億3千萬兩,相當於當時全世界生產的白銀總量的三分之一(王裕巽《明代白銀國內開採與國外流入數額試考》);也有學者估算,“由萬曆元年(1572)至崇禎十七年(1644)的七十二年間,合計各國輸入中國的銀元由於貿易關係的至少遠超過一萬萬元以上”(梁方仲《明代國際貿易與銀的輸出入》)。毫無疑問,這為大明帝國積累了巨大的財富,為張居正的全麵改革奠定了經濟基礎,也為日後在內憂外患中掙紮的帝國提供了苟延殘喘的資本。
福建巡撫、曾舉薦戚繼光和俞大猷的抗倭名將譚綸,曾在《條陳善後未盡事宜以備遠略以圖治安疏》的奏摺中說:“禁之愈嚴則其值愈厚,而趨之者愈眾。私通不得則攘奪隨之。昔人謂弊源如鼠穴也,須留一個,若要都塞了,好處俱穿破,意正在此。今非惟外夷,即本處魚蝦之利與廣東販米之商、漳州白糖諸貨皆一切禁罷,則有無何所於通,衣食何所從出?如之何不相率而勾引為盜也。”
此後擔任過刑部右侍郎的謝傑,也指出“倭患”的根源在於“海禁之過嚴”,“寇與商同是人,市通則寇轉為商,市禁則商轉為寇”,“私販日本一節,百法難防,不如因其勢而利導之,弛其禁而重其稅”(《虔台倭纂》) 。徐光啟則更為形象地比喻道:“譬有積水於此,不得不通,決之使由正道,久而不溢;若塞其正道,必有旁出之竇,又塞其旁出之竇,則必潰而四出。貢舶、市舶正道也,私市旁出之竇也。……壬子(嘉靖31年)之禍,則溢而四出者也”。(《明經世文編·海遷圖說》) 圖12
處江湖之遠的王直,與這些居廟堂之高的官員一樣,都看到了導致“倭亂”的同一個根源,所以,在針鋒相對地用軍事手段回應政府圍剿的同時,王直也不斷地向政府表示,“他無所望,惟願進貢開市而己”(《海寇後編》)。隻有開放海禁,才能從根本上杜絕亂源。
從各種史料對比來看,此時,至少身處“抗倭”第一線的官員們,都深切認識到了開禁才是治倭的根本。但是,為了朝廷的“體麵”,自以為是“與人同利、為國捍邊”的王直就必須死。麵對兇險的官場鬥爭,胡宗憲無奈食言,奉命處決了王直。王直死後,海上武裝集團、也即所謂的“倭寇”,失去了控製,四出攻擊,東南沿海秩序大亂,果然應驗了諸多官員對倭患亂源的認識及王直的擔憂:“死吾一人,恐苦兩浙百姓。”時人感慨道,如果“假宥王直,便宜製海上,則岑港、柯梅之師可無經歲,而閩、廣、江北亦不至頓甲苦戰也”(明代談遷《國榷》卷62)。
王直死後7年(1567),嘉靖皇帝駕崩,新帝即位,這就是明穆宗,改元“隆慶”。福建巡撫都禦史塗澤民上奏,“請開海禁,準販東西二洋”(《東西洋考》),迅速得到了批準,允許民間私人遠販東西二洋,延續了200年的海禁政策被廢止,史稱“隆慶開關”。驍勇善戰的戚繼光,也在這年調往北方鎮守更為重要的薊州。
這一手治根的辦法果然見效,從此“倭漸不為患”(《明史·兵誌三》)。盡管隆慶初年的開放海禁,並不徹底,政府依然通過發放許可證(“由引”)的計劃經濟方式進行調控,並且嚴禁海商前往日本。但是,民間被抑製的商業活力依然噴湧而出,“於是五方之賈,熙熙水國,刳艅艎,分市東西路(東西洋),其捆載珍奇,故異物不足述,而所貿金錢,歲無慮數十萬,公私並賴,其殆天子之南庫也” (《東西洋考》周起元序) 。“禁之太嚴,奸民勢窮, 必至為盜。自納餉過洋之利開, 豪狡之徒鹹趨利畏法。故海澄之開禁,凡以除中國之害也。”(謝傑《虔台倭纂》)
更值得一提的是,在“隆慶開關”後3年(1570),在張居正和高拱等中央大員的積極推動下,利用韃靼內部紛爭,結束了明帝國與蒙古部落長達200餘年的軍事對峙,韃靼首領俺答歸順明朝,封貢互市,史稱“俺答封貢”。大明帝國開國200多年,第一次同時在南北兩個方向獲得了“和平的發展環境”。
迅猛增長的海外貿易,為大明帝國積累了巨大的財富。後世學者推算,從隆慶初年(1567年)到大明帝國滅亡(1644)的78年間,因海外貿易而流入中國的白銀約為3億3千萬兩,相當於當時全世界生產的白銀總量的三分之一(王裕巽《明代白銀國內開採與國外流入數額試考》);也有學者估算,“由萬曆元年(1572)至崇禎十七年(1644)的七十二年間,合計各國輸入中國的銀元由於貿易關係的至少遠超過一萬萬元以上”(梁方仲《明代國際貿易與銀的輸出入》)。毫無疑問,這為大明帝國積累了巨大的財富,為張居正的全麵改革奠定了經濟基礎,也為日後在內憂外患中掙紮的帝國提供了苟延殘喘的資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