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0]《歡迎國會團與洪述祖》,《大中華民國日報》1913年3月29日,第2頁。
[141]《應夔丞啟事》,《申報》1912年3月21日,第4頁。
[142]《燕京客談片片》,《神州日報》1912年4月13日,第3頁。
[143]《宋案之過去歷史》,《亞細亞日報》1913年4月23日,第2頁。
[144]《京華簡訊匯錄》(二)、《都門雜俎》(三),《神州日報》1912年6月18日、8月24日,第3頁。
[145]《宋先生案之一線光明·洪述祖之經歷》(北京本報4月1日特記),《民立報》1913年4月5日,第7頁。
[146]《趙秉鈞為宋案致北京〈民立報〉記者函》,《新聞報》1913年5月7日,第1張第3頁。
[147]《宋案旁征(一)·洪述祖》,《神州日報》1913年4月4日,第3頁。
[148]《宋案之過去歷史》,《亞細亞日報》1913年4月23日,第2頁。
[149]《應夔丞就身史及革命時經歷上大總統呈文底稿一》(1912年),北京市檔案館,國民共進會全宗,檔號j222-001-00022。
[150]《公電》,《申報》1912年4月18日,第2頁;《揚州徐寶山電》,《申報》1912年5月2日,第2頁。
[151]《中華民國共進會gg》,《申報》1912年6月15日,第3頁。
[152]《第一件 張紹曾寄應夔丞信兩紙信封一個》(1912年9月17日),《前農林總長宋教仁被刺案內應夔丞家搜獲函電文件檢查報告》,第7頁。
[153]《車站紀事》,《大公報》1912年9月21日,第7頁。
[154]《趙總理致某督書》,《大自由報》1913年5月4日,第10頁。
[155]《第四件 洪述祖應夔丞往來電稿一紙》(1912年11月2日發四等電),《前農林總長宋教仁被刺案內應夔丞家搜獲函電文件檢查報告》,第8頁。
[156]《趙總理之談話》,《新紀元報》1913年4月30日,第3頁。
[157]《中華民國共進會總機關部通告》,《申報》1912年10月8日,第1頁。
[158]《第七件 江蘇都督委任狀一紙訓令一件》(1912年10月16日),《前農林總長宋教仁被刺案內應夔丞家搜獲函電文件檢查報告》,第10頁;《宋案旁征(五)·趙總理私邸之一席話》,《神州日報》1913年4月18日,第4頁。
[159]《陳其美與應桂馨相識之顛末》,《盛京時報》1913年4月8日,第3頁。
[160]《宋先生在天之靈·應桂馨之歷史(二)》,《民立報》1913年3月29日,第11頁。
[161]宋教仁被刺後,程德全於3月25日到上海查案,在黃興寓所會談,孫中山、陳其美、於右任、陳貽範等均在。陳其美問程德全:“應桂馨之江蘇巡查長是否都督有委任狀?”程都督當即答稱:“有的。”某君問:“何以委他?”程都督答:“唉……這是內務部洪蔭芝,就是洪述祖所保薦的。”不料次日,上海新聞社又發出一篇採訪程德全秘書長羅良鑒的問答詞,說應夔丞任江蘇駐滬巡查長是陳其美保薦的,問答內容如下:“某問:‘應桂馨住宅門首釘有江蘇巡查長牌,是否假冒招搖,抑曾果有此項委任?’羅答:‘都督與應從未相識,因應曾在滬軍都督府充諜報科科長,後又充南京總統府偵探等事,繼在蘇寧上海各部糾合幫匪,辦理共進會,連出巨案,都督欲傳至寧轅正法(時在去年下半年),應未敢來。嗣都督接陳英士君來電雲:應辦共進會,苟處置得當,亦可以靜地方。應如來寧,幸勿為難等情。繼應□來寧,陳君又保舉為駐滬巡查事宜,其用意在取締共進會會員不軌起見。應得委任後,在寧垣即懸牌招搖,曾由都督飭警除毀。不料近在滬竟設辦公處,表麵上極似都督府中一行政機關,其實都督尚未知悉。總之,都督之派應為駐滬巡查,不過憑陳君之保薦,至陳君如何薦應,均不得而知’雲雲。”(《宋先生在天之靈·羅良鑒荒謬之談》,《民立報》1913年3月27日,第10頁)陳其美看到問答詞後,很不高興,“特持此項新聞,嚴重詰問羅良鑒,並言:‘去年程君有電招應至寧,應因懼罪,乞恩於我,欲以一電探其意思,此事誠有之。至所謂共進會處置得當雲,究是何人之語。現在此項往來電文尚在,都督當時果有欲正法之言與否,又我覆電果有保應之語與否,不難檢查。’羅不能答,乃謂並無此語,一味狡賴”。(《宋先生在天之靈·陳英士與羅良鑒交涉》,《民立報》1913年3月28日,第10頁)旋陳其美在黃興宅又見程德全,再詢其事,程德全仍答稱係洪述祖保薦,羅良鑒也在黃興宅承認陳其美“並未請委應為巡查長”,風波遂息。見《宋先生在天之靈·應桂馨之歷史(二)》,《民立報》1913年3月29日,第11頁。
[162]《應夔丞在寧軼事譚》,《大中華民國日報》1913年4月14日,第3頁。
[163]《宋先生在天之靈·應桂馨之歷史(二)》,《民立報》1913年3月29日,第11頁。
[164]《第七件 江蘇都督委任狀一紙訓令一件》(1912年10月16日),《前農林總長宋教仁被刺案內應夔丞家搜獲函電文件檢查報告》,第10頁。
[165]《宋案旁征(五)·趙總理私邸之一席話》,《神州日報》1913年4月18日,第4頁。
[166]《程德全保應原電》(1912年10月16日),《民權報》1913年4月8日,第7版。
[141]《應夔丞啟事》,《申報》1912年3月21日,第4頁。
[142]《燕京客談片片》,《神州日報》1912年4月13日,第3頁。
[143]《宋案之過去歷史》,《亞細亞日報》1913年4月23日,第2頁。
[144]《京華簡訊匯錄》(二)、《都門雜俎》(三),《神州日報》1912年6月18日、8月24日,第3頁。
[145]《宋先生案之一線光明·洪述祖之經歷》(北京本報4月1日特記),《民立報》1913年4月5日,第7頁。
[146]《趙秉鈞為宋案致北京〈民立報〉記者函》,《新聞報》1913年5月7日,第1張第3頁。
[147]《宋案旁征(一)·洪述祖》,《神州日報》1913年4月4日,第3頁。
[148]《宋案之過去歷史》,《亞細亞日報》1913年4月23日,第2頁。
[149]《應夔丞就身史及革命時經歷上大總統呈文底稿一》(1912年),北京市檔案館,國民共進會全宗,檔號j222-001-00022。
[150]《公電》,《申報》1912年4月18日,第2頁;《揚州徐寶山電》,《申報》1912年5月2日,第2頁。
[151]《中華民國共進會gg》,《申報》1912年6月15日,第3頁。
[152]《第一件 張紹曾寄應夔丞信兩紙信封一個》(1912年9月17日),《前農林總長宋教仁被刺案內應夔丞家搜獲函電文件檢查報告》,第7頁。
[153]《車站紀事》,《大公報》1912年9月21日,第7頁。
[154]《趙總理致某督書》,《大自由報》1913年5月4日,第10頁。
[155]《第四件 洪述祖應夔丞往來電稿一紙》(1912年11月2日發四等電),《前農林總長宋教仁被刺案內應夔丞家搜獲函電文件檢查報告》,第8頁。
[156]《趙總理之談話》,《新紀元報》1913年4月30日,第3頁。
[157]《中華民國共進會總機關部通告》,《申報》1912年10月8日,第1頁。
[158]《第七件 江蘇都督委任狀一紙訓令一件》(1912年10月16日),《前農林總長宋教仁被刺案內應夔丞家搜獲函電文件檢查報告》,第10頁;《宋案旁征(五)·趙總理私邸之一席話》,《神州日報》1913年4月18日,第4頁。
[159]《陳其美與應桂馨相識之顛末》,《盛京時報》1913年4月8日,第3頁。
[160]《宋先生在天之靈·應桂馨之歷史(二)》,《民立報》1913年3月29日,第11頁。
[161]宋教仁被刺後,程德全於3月25日到上海查案,在黃興寓所會談,孫中山、陳其美、於右任、陳貽範等均在。陳其美問程德全:“應桂馨之江蘇巡查長是否都督有委任狀?”程都督當即答稱:“有的。”某君問:“何以委他?”程都督答:“唉……這是內務部洪蔭芝,就是洪述祖所保薦的。”不料次日,上海新聞社又發出一篇採訪程德全秘書長羅良鑒的問答詞,說應夔丞任江蘇駐滬巡查長是陳其美保薦的,問答內容如下:“某問:‘應桂馨住宅門首釘有江蘇巡查長牌,是否假冒招搖,抑曾果有此項委任?’羅答:‘都督與應從未相識,因應曾在滬軍都督府充諜報科科長,後又充南京總統府偵探等事,繼在蘇寧上海各部糾合幫匪,辦理共進會,連出巨案,都督欲傳至寧轅正法(時在去年下半年),應未敢來。嗣都督接陳英士君來電雲:應辦共進會,苟處置得當,亦可以靜地方。應如來寧,幸勿為難等情。繼應□來寧,陳君又保舉為駐滬巡查事宜,其用意在取締共進會會員不軌起見。應得委任後,在寧垣即懸牌招搖,曾由都督飭警除毀。不料近在滬竟設辦公處,表麵上極似都督府中一行政機關,其實都督尚未知悉。總之,都督之派應為駐滬巡查,不過憑陳君之保薦,至陳君如何薦應,均不得而知’雲雲。”(《宋先生在天之靈·羅良鑒荒謬之談》,《民立報》1913年3月27日,第10頁)陳其美看到問答詞後,很不高興,“特持此項新聞,嚴重詰問羅良鑒,並言:‘去年程君有電招應至寧,應因懼罪,乞恩於我,欲以一電探其意思,此事誠有之。至所謂共進會處置得當雲,究是何人之語。現在此項往來電文尚在,都督當時果有欲正法之言與否,又我覆電果有保應之語與否,不難檢查。’羅不能答,乃謂並無此語,一味狡賴”。(《宋先生在天之靈·陳英士與羅良鑒交涉》,《民立報》1913年3月28日,第10頁)旋陳其美在黃興宅又見程德全,再詢其事,程德全仍答稱係洪述祖保薦,羅良鑒也在黃興宅承認陳其美“並未請委應為巡查長”,風波遂息。見《宋先生在天之靈·應桂馨之歷史(二)》,《民立報》1913年3月29日,第11頁。
[162]《應夔丞在寧軼事譚》,《大中華民國日報》1913年4月14日,第3頁。
[163]《宋先生在天之靈·應桂馨之歷史(二)》,《民立報》1913年3月29日,第11頁。
[164]《第七件 江蘇都督委任狀一紙訓令一件》(1912年10月16日),《前農林總長宋教仁被刺案內應夔丞家搜獲函電文件檢查報告》,第10頁。
[165]《宋案旁征(五)·趙總理私邸之一席話》,《神州日報》1913年4月18日,第4頁。
[166]《程德全保應原電》(1912年10月16日),《民權報》1913年4月8日,第7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