隻有罪人才肯原諒罪人。


    我抬起頭,「前麵是火車站,我在此下車比較方便。」


    我與她道別。


    毫無疑問,早十多二十年左淑東也是個美女。女人長得好,到遲暮特別悽惶,彷佛除了留不住的美麗之外,一無所有,故此急急要挽回什麽,盡力修飾。


    女人長得不美,老來反而橫就橫,無所謂,倒出落得大方瀟灑。在十多歲的時候,人人也都說過,王韻娜是個不多得的標緻女。


    那時鄰校的男生,在放學時間齊齊聚集在我校門口,為隻為看王韻娜一眼。


    十三四歲的小女孩被嚇得不知所措,坐在班裏不敢出去,後來勞動校長叫校役送返家去,又叫家長來接。


    此刻都不相信這些事曾經發生過,此刻我是個最普通的女人,也願意這樣終老。


    到十六七歲,已習慣人們的目光,其實也沒有什麽稀奇,每個女生都有男朋友等放學,每個青春女都有細緻皮膚,結實大腿,穿起運動裝,當然惹人注目。


    年輕人閃爍的眼睛,透明的嘴唇,晶瑩的膚色,往往吸引中年人,令他們幻覺可以捕捉一些逝去的青春。


    我吸引的是滕海圻。


    十九歲,剛進大學,因為知道自己的優點,故此不肯設固定男友,每天約會不計其數,連早餐都有人請客。


    雖然這樣年輕,也已經有隱憂,同姬娜說:「現在不玩就沒時間了,過二十一歲便得忙找對象。」於是一天之內,最多約過五個男友,單是換衣服已經忙得兵荒馬亂。


    那時真好,呶一呶嘴便有男生意亂情迷地死而後己。


    我不禁失笑,瞧,沒老就已經想當年。


    因此遇到滕海圻,方覺棋逢敵手,其實……他要撳死我,不過如撚死一隻螞蟻。不過當時年輕,不知道。


    火車輕微擺動,我在這節奏中瞌上眼沉思。


    第一次看到滕,是什麽日子?一直不敢回首回憶。是秋季?是初春?


    喜在天氣剛剛有一點點轉暖,便穿白色低領t恤,冒著重傷風之險作浪漫狀,又喜在太陽標未褪色時穿透孔毛衣及燈芯絨褲子,熱得滿頭大汗,以示標青。小女孩也隻不過有這數道班斧來突出自己的性格。


    是穿白t恤還是毛衣時遇見滕?一定是這兩個時節的打扮勾牢他的注意力。


    他當時,是父親的新合夥人。


    他已近四十,然而一雙會笑的眼睛,比一切大學一年生還要靈活。


    以前想起他,胸口會得一陣悶痛,像被隻無形的手扯住似的。現在不會了,現在隻是麻木。麻木與害怕,怕的是自己,怕自己再糟踏自己。


    火車到站,我跟著其他乘客魚貫下車。


    搖搖晃晃到家,母親急煞。


    「文思找你不下十次。」她代為焦急。


    嘩。我想:熱烈追求,可見有點晚運,有些女人,男人給她一個電話號碼讓她打過去,就要喜極而泣。依此類推,我要不要放聲大哭來報他知遇之恩?


    電話鈴又響,母親給我一個會心眼色。


    我去接聽,果然又是文思。「熱情如火?」我取笑他,「成年人很少靠電話傳情。」


    他笑,但不答話。


    「幹什麽賊禿兮兮的,」我也笑,「好不肉麻。」


    「我已把你那次拍的照片製成目錄冊。」他說。


    我不知說什麽才好,隻「哦」一聲。平日的活潑機靈俏皮輕嘴薄舌全用不上。


    兩人持話筒靜十分鍾,像致哀似的。


    過很久,他問:「要不要出來散步?」


    我遲疑,剛回來,又空著肚子,精力是不可比十多歲的時候了,我說:「明天吧。」


    他說:「啊。」便掛斷電話。


    吃完飯,洗個熱水浴,把皮膚都炙紅,才鑽迸電毯子底下。


    我在看小說,沒有聽見門鈴。


    是爸爸來敲門,「韻娜,左文思找你。」他神色噯昧。


    什麽?我掀起被子。


    「他在客廳,你去招待他,我同媽媽要睡了。」爸打哈欠。


    我一怔,並不覺浪漫,這個人荒謬極點,半夜三更跑了來,將來若要我報答他,我可吃不消。年紀大了,想法不一樣,小時候專令男生吃苦以增強自信,現在曉得無論什麽都得付出代價,沒有免費的事,也沒有偶然的事。


    我抓過架子上大衣披上,走到客廳,看見左文思坐在燈下等我。


    我既好氣又好笑,「你這是做啥?」


    「我戀愛了。」他傻氣地說。


    「就為說這句話,明天說來不及嗎?」


    「明天?」他吃驚,「明天也許永遠不至——汽車失事,警匪駁火的流彈,心髒病,太陽黑子爆炸……這一切都足以致命,使我來不及告訴你,我愛上你,明天?不不不。」


    我低下頭笑。


    我找到球鞋,赤腳套上,取過鎖匙。


    「來,我與你到樓下平台上散步,那裏較為安全,」我補一句,「又沒有人偷聽我們說什麽。」


    我拉著他下樓,深夜空氣冷得不得了,我緊緊拉上外套,我自己也夠瘋的。


    「為什麽避著我?」文思冷靜下來。


    「我沒有!」我驚異,「我已經給你這樣熱烈的反應,噫!你期望什麽?由我主動在你車子裏做愛至天明?跑到太平山頂去報告全人類我中了大彩金?喂喂喂,別告訴我你需要的是花癡女。」


    他說:「你瞞不過我,這些巧言令色瞞不過我。」


    我踱到樹下。


    「你要我交心交身軀交出靈魂?」我遲疑說,「我認為還是由我自己保管這三樣東西的好。」


    他背著我,「是為了一個男人吧。」


    我說:「每個女人背後都有男人,每個男人背後都有女人,這有什麽稀奇。」


    他仍然背著我,「這是個比較特別的男人吧,你為他,在手腕上留下那樣可怕的疤痕。」


    我猛然低頭。適才匆忙間忘記了戴護腕。


    冷風鑽進我的外衣,我打個寒顫。「夠了,我要生肺炎了。」我轉頭要上樓。


    他拉住我,「慢著。」


    「看,」我冷靜地說,「我就是這麽一個人,我不打算交心交身交靈魂,更不用說是交出歷史了。」


    他握住我的手,反過來,那道疤痕足有整個手腕那麽寬,兩層粉紅色的肉厚厚地翻開來,粗糙的fèng針痕清晰可見,像是我的手掌早已斷離我的手腕,隨後由笨拙的fèng工駁回,驟眼看,的確恐怖不堪。


    我冷笑問:「看清楚沒有?滿意沒有?」


    他慘痛地看著我,「是誰?是什麽人?他為什麽造成那麽大的創傷?」他聲音嘶啞。


    我收起手,把手插進袋中取暖,我很鎮靜地說:「是我,是我自己。一個人若不殺傷自己,外人休想動彈。」


    「你痊癒了?」


    「如果沒有痊癒,就不會回來。」


    「那人在香港?」


    我沒有回答,也不打算回答。


    他放棄,舉起雙手投降。「從沒見過像你這樣倔強的女人。」


    我笑,「站在這裏像置身西伯利亞,放我回去好不好?」


    他陪我上樓。


    「我不認為今天晚上我還睡得著。」告別時他說。


    我也沒睡著,整夜看小說,思潮起伏。


    因為「蒼蠅王」得了諾貝爾文學獎,我看「麥田捕手」。第一千次讀,仍然感動得落淚,一直覺得「麥」比「蒼」好看,純粹私人意見。


    每當心情波動,最好寄情於一本熟悉而精彩的小說,不用費許多神而可以將心思暫寄。到六點鍾,眼皮支持不住,搭下來,睡熟。


    鬧鍾像嘩鬼似的響起來,我大聲呻吟跳起來,遲到,我要遲到了。睜開酸澀的眼睛,才發覺自己穿著大衣球鞋躺在床上。而且是星期日。要命。


    我伏過去照鏡子,眼睛紅絲滿布。


    父母已經起床,母親聲音細細。


    「沒多久就回來了……約大半個小時。我瞧得沒錯,文思是規矩人。」說的明明是我。


    父親說:「唉,這些年,看她也受夠了,無論如何總得支持她。」


    「他倆看情形也快了。」


    父親在喉嚨裏發出一陣聲音作為回答。


    我趁這機會推門出去,「可有粳米飯油條?」


    「神經。」是媽媽愉快地回答。


    我吃了麥片雞蛋再往床上躺,翻來覆去。紅光滿室,可怎麽睡呢?」


    起身出門去找文思,緩緩踱到他寓所樓下,那種三層樓的舊房子,因救火車上不了狹而斜的小路,因此逃過拆卸的命運。我站在他樓底下往上看。


    走了近一小時,氣喘,一身汗,但又猶疑著不好上去。


    也許他有朋友在,碰見就自討沒趣了。


    我坐在低石欄上搓著手。


    即使結為夫妻,也不等於我屬於他,他屬於我,骨血相連。他還是有他的自由,而我也應當保留自我,互不侵犯,互相尊重。這麽大的道理下,使我不敢上去拍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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