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則,此段關於洪天貴福的報告純屬誤報。首先,“乘夜衝出”的人眾中,就有“偽幼主”;其次,“舉火自焚”純屬瞎話。當然,曾國藩未必有心造假;他根據李秀成被捕,其他頭目被“殺斃”的確實情況,以及“城內各賊”關於“偽幼主”“舉火自焚”的供稱,進而推測洪天貴福這個弱質少年逃不出湘軍的包圍,不能不說把握很大。加之湘軍苦戰經年,於封功賞爵,皆翹首以待;若單為落實這個細節而延誤奏舉功勳的時機,實在不得人心。因此,他犯了一個平生避之唯恐不及的妄語戒。根據這份報告,清廷乃確信湘軍立下了“次第蕩平,殲除元惡”的大功,於是“特沛殊恩,用酬勞勩”,一次性封了侯、伯、子、男四個爵位 。但是,如前所述,湘軍此役不過“次第蕩平”而已,於“殲除元惡”尚功虧一簣。那麽,嚴格來說,這是欺君蒙上的罪過;寬容一點,也逃不過欺功冒賞的指責。這份報告,就好似沒有會計師簽字的公司財報,經不起嚴密的審計,一旦有人舉發,必將招致監管部門的嚴厲處罰。很湊巧,左宗棠就做了這個舉報者。他在七月六日匯報湖州軍情的奏摺中,毫不留情的揭穿了曾國藩的“謊言”:


    “據金陵逃出難民供:偽幼主洪填福 於六月二十一日由東壩逃至廣德,二十六日,堵逆黃文金迎其入湖州府城。查湖郡守賊黃文金、楊輔清、李元繼等皆積年逋寇,賊數之多約計尚十餘萬,此次互相勾結,本有拚命相持之意;茲復借偽幼主為名號召賊黨,則其勢不遽他竄可知。且江西兵力漸集,李世賢、汪海洋諸逆如不得逞於江西,則遁入浙、閩,復與湖州踞逆相首尾,亦未可知” ;


    對照前引李秀成、洪天貴福的自供狀,可知左宗棠關於洪天貴福蹤跡的情報十分準確。惟他推測太平軍將在浙、閩匯合,與實情有出入。“借偽幼主為名號召賊黨”,這一句話最厲害。前雲星火燎原,是清廷上下最不放心、最為懼怕的局麵;經左宗棠此番“可知”、“未可知”的渲染,竟好像立即要成為事實,中樞不由得要回過頭來追究曾國藩謊報戰績的責任:


    “據曾國藩奏:洪福瑱積薪自焚;茫無實據!似已逃出偽官。李秀成供:曾經挾之出城,後始分散;其為逃出,已無疑義。湖熟防軍所報斬殺淨盡之說,全不可靠!著曾國藩查明。此外,究有逸出若幹?並將防範不力之員弁從重參辦” ;


    語氣很嚴厲;不僅斥責前次報告“茫無實據”、“全不可靠”,而且要“將防範不力之員弁從重參辦”。剛剛犒獎三軍,這會竟要擇員參辦,就像國際體育組織根據藥檢報告收回違禁選手的獎牌、獎金,並加以禁賽若幹年的處罰。於理則當,奈何情不能堪?承認“偽幼主”果未“殲除”,則前此功賞必須返款退稅,湘軍整體名譽也要受到損害。更重要的是,南京克復之後,曾國藩已經著手裁撤湘軍,正為缺少遣散費發愁,幸而朝廷賞賜了大量虛銜、功牌和雀翎,稍可以暫時的榮譽感彌補將士們在物質回報方麵的缺憾。現在陡然追究“防範不力”的責任,則竟連精神鼓勵也吝嗇起來,作為統帥的曾國藩不得不擔憂比太平天國的死灰復燃更迫在眉睫的問題——軍營譁變。因此,他不得不“霸蠻” 將朝廷的指責頂了回去:


    “十四日左宗棠寄臣一函,雲:‘金陵餘逆漏出數百,亦有數千之說’;臣再三推詳,由金陵至廣德,縣縣有兵,層層密布;其中如駐句容之劉銘傳、駐溧水之王可陞、駐建平之李榕、駐東壩之鄭魁武,皆曉事不欺之人,又奉嚴防逸賊之劄。若謂洪福瑱僅帶零賊剃髮潛遁此數處者,或不知之;若賊至二三千之眾,而謂此數處一無聞見,既不截剿,又不稟報,此事理所必無也。臣觀附近各縣各將之無稟,證以李秀成之親供,逸出漏網之賊,多亦不過數百。其洪福瑱果否尚存,臣現派蓄髮降卒四處訪查,不欲僅以難民之言為憑,尚未訪有端倪”;


    要將指責頂回去,除了針鋒相對,別無善策。當然,針鋒相對者,不能衝著中樞,而隻能逐條批駁左宗棠的“舉發”。左宗棠來信說洪天貴福一行“亦有數千之說”;參以前引洪天貴福自供,實不過數百人,然則左宗棠措辭稍涉誇張。且其語出自難民之口,證據可信度自然下降。於是曾國藩列舉南京東南城鎮守將,說他們都是“曉事不欺之人,又奉嚴防逸賊之劄”,必不可能讓數千敵軍招搖過市;由此證明左宗棠打的小報告不盡切實。在此事並無第一手可靠證據(例如探報、例如降供)的情況下,辯論證據的可信度,不得不使用邏輯推理。曾國藩此番推理,所謂“零賊”“潛遁”,守將“或不知之”;若“二三千之眾”,則“事理所必無”,倒也歪打正著,符合實際情況。由此,他雖不能全部推翻左宗棠的“謠諑”,但也削弱了其質證的分量。更精彩的自辨,還在後頭:


    “至防範不力之員弁;是夕,賊從缺口衝出,我軍巷戰終日,並未派有專員防守缺口,無可指之汛地,礙難查參。且杭州省城克復時,偽康王汪海洋、偽聽王陳炳文兩股十萬之眾,全數逸出,尚未糾參;此次逸出數百人,亦應暫緩參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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