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怎樣才能反駁這個反對意見呢?相信進化規律的人可能提出的論點主要有二。(a)否定我們所認為的進化過程是獨一無二的論點,或者(b)斷言在一個進化過程中,即使它是獨一無二的,我們也可以從中看出一種趨勢、傾向或方向,我們可以提出一個假說來表明這種趨勢,並以未來的經驗對該假說加以檢驗。(a)和(b)這兩個論點並非不相容。
論點(a)可追溯到遠古時期的一個觀念——認為誕生、童年、青年、壯年、老年和死亡這種生命周期,不僅適用於單個的動植物,而且也適用於社會、種族,也許甚至可以適用於“整個世界”。柏拉圖就曾經用這個古老的學說來解釋希臘城邦和波斯帝國的衰敗和滅亡。馬基雅維裏、施賓格勒以及近來的湯因比教授的名著《歷史研究》都是這樣說的。從這種學說的觀點看來,歷史是重複的。例如,文明的生命周期律可以用研究動物物種的生命周期的同樣方法進行研究。這個學說的一個後果,就是我們根據進化過程或歷史過程的獨特性所提出的反對意見把它挫敗了,盡管原先提出這個觀點的人還沒有意識到這一點。我並不想否定我可以肯定弗賽爾教授在上麵那段話也不想否定歷史在某些方麵有時可能會重複出現,我也不想否定某些類型的歷史事件(諸如古希臘和近代的專製的興起)之間的相似性對研究有關政治權力的社會學的學者們可能很有意義。但是,很明顯,所有這些重複情況都牽涉到環境,而環境是千差萬別的,環境可以對其後的發展有重大影響。因此,我們沒有充分的理由去期望,歷史發展中看來是重複的事情將一模一樣地繼續出現。固然,一旦我們相信重複性的生命周期律(這個信念是從類比思辨得來的,也許是從柏拉圖繼承下來的),我們肯定幾乎到處都會發現支持這種觀點的歷史證據。然而,這隻不過是許許多多似乎有事實證明的形上學理論之一罷了。可是,隻要較為仔細地考察一下,那些事實正是在它們所要驗證的那些理論的指導下選擇出來的。
論點(b)認為我們可以探明和推知進化運動的趨勢或方向。在轉到這個論點時,不妨先說明這個論點產生的影響和對於某些代表論點(a)的周期假說的支持。例如,湯因比教授為了支持論點(a)而提出具有(b)性質的如下觀點:“文明不是社會的靜態狀況而是一種動態的進化活動。文明不但不能靜止,而且不能逆轉方向,否則就破壞文明自身的運動規律……”在這裏,我們幾乎有了通常在論點(b)的命題中所具有的全部因素:社會動態學(與社會靜態學相反)的觀念;社會的進化運動(在社會勢力的作用下);以及這種運動的方向(和進程、速度),(據稱運動定律不被破壞則運動就不可逆轉)。有著重點的名詞都是從物理學中引用到社會學中去的,而這種引用就造成了一係列誤解,這是極其粗心的、是對物理學和天文學事例的非常典型的科學主義的誤用,當然,這種誤解在歷史決定論的研討會之外是沒有什麽害處的。例如,採用“動態”這個詞(例如目前流行“宏觀動態學”這個詞)是完全可以的,甚至不喜歡這個詞的人也得承認這一點。然而,這種用法恰恰是從孔德而來。孔德試圖把物理學家關於靜態和動態的區別應用於社會學;這種做法無疑基於一種嚴重的誤解。因為社會學家稱之為靜態的社會,恰恰同物理學家稱之為:‘動態的”(盡管是“靜止的”)物理係統相似。典型的例子是太陽係;在物理學家看來,它是動態係統的範例:但因為它是重複的(或“靜止的”),因為它既不生長也不發展,因為它沒有顯示出結構的改變(除了不屬於地球動態範圍的變化之外,所以在這裏可撇開不談),它顯然相當於社會學家稱之為“靜態的”那些社會製度。聯繫歷史決定論的說法來看,這一點是很重要的,因為天文學的長期預測的成功,完全在於太陽係所特有的重複性,但在社會學家的意義上,它是靜態的,因為事實上我們在這裏可以不考慮歷史發展的任何徵象。因此,用靜態係統的這些長期動態預測來證明非靜態的社會係統的大規模歷史預言的可能性,實屬錯誤。
同樣極其相似的誤解,在於把物理學中的其它名詞用於社會。這種用法常常是無害的。例如把社會組織的改變,生產方法的改革等等描述為運動,也不會有什麽害處。然而,我們應該明白,我們隻是用作比喻,而且是容易引起誤會的比喻。因為在物理學中,如果我們談到物體或物體係統的運動,那麽,我們並非意指該物體或物體係統有什麽內部的或結構的改變,而隻是說它改變了它相對於某個(任擇的)座標係的位置。社會學家所說的“社會運動”與此不同,他是指某種結構的或內部的改變。因此他將認為社會的運動是可以用勢力來解釋的,而物理學家則認為,隻是運動的變化而不是運動本身才需要如此解釋。關於社會運動的速度或它的軌道、路線。方向等概念,如果隻是為了表達某種直覺的印象而採用,那同樣是無害的;但是,如果以科學自居,那麽,這些概念就成為科學的奇談怪論。或者更確切他說,成為整體主義的奇談怪論。顯然,可以量度的社會因素的任何變化(例如人口的增長)都可以用圖示的方法表示為一條軌跡,就象運動物體的軌跡一樣。但是,這種圖解顯然不是描述人們所說的社會運動——因為在人口穩定的情況下,也可能出現劇烈的社會變革。我們當然可以把這些圖解結合起來而形成一個多維示圖。然而,這種綜合的圖解也不能說是代表社會運動的道路:它所告訴我們的,隻是各個單獨圖解的相加而已;它並不代表“整個社會”的運動,而隻代表被選定的幾個方麵的變化而已。社會運動變化這個概念本身——把社會看作如同實際物體那樣,可以作為一個整體沿著一定的道路、按著一定的方向運動的這種想法,純屬集體主義的胡思亂想。
論點(a)可追溯到遠古時期的一個觀念——認為誕生、童年、青年、壯年、老年和死亡這種生命周期,不僅適用於單個的動植物,而且也適用於社會、種族,也許甚至可以適用於“整個世界”。柏拉圖就曾經用這個古老的學說來解釋希臘城邦和波斯帝國的衰敗和滅亡。馬基雅維裏、施賓格勒以及近來的湯因比教授的名著《歷史研究》都是這樣說的。從這種學說的觀點看來,歷史是重複的。例如,文明的生命周期律可以用研究動物物種的生命周期的同樣方法進行研究。這個學說的一個後果,就是我們根據進化過程或歷史過程的獨特性所提出的反對意見把它挫敗了,盡管原先提出這個觀點的人還沒有意識到這一點。我並不想否定我可以肯定弗賽爾教授在上麵那段話也不想否定歷史在某些方麵有時可能會重複出現,我也不想否定某些類型的歷史事件(諸如古希臘和近代的專製的興起)之間的相似性對研究有關政治權力的社會學的學者們可能很有意義。但是,很明顯,所有這些重複情況都牽涉到環境,而環境是千差萬別的,環境可以對其後的發展有重大影響。因此,我們沒有充分的理由去期望,歷史發展中看來是重複的事情將一模一樣地繼續出現。固然,一旦我們相信重複性的生命周期律(這個信念是從類比思辨得來的,也許是從柏拉圖繼承下來的),我們肯定幾乎到處都會發現支持這種觀點的歷史證據。然而,這隻不過是許許多多似乎有事實證明的形上學理論之一罷了。可是,隻要較為仔細地考察一下,那些事實正是在它們所要驗證的那些理論的指導下選擇出來的。
論點(b)認為我們可以探明和推知進化運動的趨勢或方向。在轉到這個論點時,不妨先說明這個論點產生的影響和對於某些代表論點(a)的周期假說的支持。例如,湯因比教授為了支持論點(a)而提出具有(b)性質的如下觀點:“文明不是社會的靜態狀況而是一種動態的進化活動。文明不但不能靜止,而且不能逆轉方向,否則就破壞文明自身的運動規律……”在這裏,我們幾乎有了通常在論點(b)的命題中所具有的全部因素:社會動態學(與社會靜態學相反)的觀念;社會的進化運動(在社會勢力的作用下);以及這種運動的方向(和進程、速度),(據稱運動定律不被破壞則運動就不可逆轉)。有著重點的名詞都是從物理學中引用到社會學中去的,而這種引用就造成了一係列誤解,這是極其粗心的、是對物理學和天文學事例的非常典型的科學主義的誤用,當然,這種誤解在歷史決定論的研討會之外是沒有什麽害處的。例如,採用“動態”這個詞(例如目前流行“宏觀動態學”這個詞)是完全可以的,甚至不喜歡這個詞的人也得承認這一點。然而,這種用法恰恰是從孔德而來。孔德試圖把物理學家關於靜態和動態的區別應用於社會學;這種做法無疑基於一種嚴重的誤解。因為社會學家稱之為靜態的社會,恰恰同物理學家稱之為:‘動態的”(盡管是“靜止的”)物理係統相似。典型的例子是太陽係;在物理學家看來,它是動態係統的範例:但因為它是重複的(或“靜止的”),因為它既不生長也不發展,因為它沒有顯示出結構的改變(除了不屬於地球動態範圍的變化之外,所以在這裏可撇開不談),它顯然相當於社會學家稱之為“靜態的”那些社會製度。聯繫歷史決定論的說法來看,這一點是很重要的,因為天文學的長期預測的成功,完全在於太陽係所特有的重複性,但在社會學家的意義上,它是靜態的,因為事實上我們在這裏可以不考慮歷史發展的任何徵象。因此,用靜態係統的這些長期動態預測來證明非靜態的社會係統的大規模歷史預言的可能性,實屬錯誤。
同樣極其相似的誤解,在於把物理學中的其它名詞用於社會。這種用法常常是無害的。例如把社會組織的改變,生產方法的改革等等描述為運動,也不會有什麽害處。然而,我們應該明白,我們隻是用作比喻,而且是容易引起誤會的比喻。因為在物理學中,如果我們談到物體或物體係統的運動,那麽,我們並非意指該物體或物體係統有什麽內部的或結構的改變,而隻是說它改變了它相對於某個(任擇的)座標係的位置。社會學家所說的“社會運動”與此不同,他是指某種結構的或內部的改變。因此他將認為社會的運動是可以用勢力來解釋的,而物理學家則認為,隻是運動的變化而不是運動本身才需要如此解釋。關於社會運動的速度或它的軌道、路線。方向等概念,如果隻是為了表達某種直覺的印象而採用,那同樣是無害的;但是,如果以科學自居,那麽,這些概念就成為科學的奇談怪論。或者更確切他說,成為整體主義的奇談怪論。顯然,可以量度的社會因素的任何變化(例如人口的增長)都可以用圖示的方法表示為一條軌跡,就象運動物體的軌跡一樣。但是,這種圖解顯然不是描述人們所說的社會運動——因為在人口穩定的情況下,也可能出現劇烈的社會變革。我們當然可以把這些圖解結合起來而形成一個多維示圖。然而,這種綜合的圖解也不能說是代表社會運動的道路:它所告訴我們的,隻是各個單獨圖解的相加而已;它並不代表“整個社會”的運動,而隻代表被選定的幾個方麵的變化而已。社會運動變化這個概念本身——把社會看作如同實際物體那樣,可以作為一個整體沿著一定的道路、按著一定的方向運動的這種想法,純屬集體主義的胡思亂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