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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譴行動:以色列針對「慕尼黑慘案」的復仇 作者:[加]喬治·喬納斯 投票推薦 加入書簽 留言反饋
卡爾甚至給路易斯取了個綽號,叫“解圍之神”,阿弗納一直記不住這個法語詞彙,於是把它改成了“摩西機器”。他每次要給路易斯打電話時,總是說:“我要給摩西機器打個電話。”
一個星期以後,路易斯報告說,穆罕默德·布迪亞在巴黎。當天晚上羅伯特就飛到了布魯塞爾。剛過了一個星期,大約上午10點25分,斯蒂夫就把“爸爸”的一輛貨車停在了一家名叫“金星”的小咖啡館前的馬路對麵。這家咖啡館位於左岸祖斯街和弗斯·聖一伯拉德街的拐角處。這天是6月28日星期六。
布迪亞這人很難盯。他跟以前的目標不一樣,每天晚上待的地方都不一樣,白天在什麽地方出現、什麽時候出現都無法預測。惟一的辦法是一直對他實施監控。他們一旦發現他是獨自一人,無論是白天還是晚上,隻要時間、地點以及其他條件合適,就幹掉他。
有一個前提是,那個機警小心、經驗豐富的阿爾及利亞人沒有發現自己被跟蹤,沒有乘他們不備溜掉。
為了降低風險,阿弗納讓路易斯對他實施大規模的監控,能找到多少人監視他就找多少人。在其他條件不變的情況下,一個確保目標發現不了自己被跟蹤的最好的辦法,就是避免同一個人或者同一輛車在他周圍出現兩次。在某種程度上,這隻是個錢的問題。在巴黎,可供“集團”支配的訓練有素的特工有十幾個甚至更多。
布迪亞經常開車,阿弗納和卡爾就讓羅伯特準備一顆汽車炸彈,當然也不排除使用其他辦法。在暗殺行動中,槍擊總是一個可用的方法——準備工作最少——但難的是從現場脫身,也毫不具備伊弗裏姆說的“機智靈敏”。坦率地說,也沒那麽恐怖。因為隊員們情感上對槍擊有負擔,所以阿弗納也不喜歡。雖然一直沒有說出來,但它確實是一個原因。說明白一點,在遠處按按鈕比在兩英尺外朝一個人連續射出幾發子彈要容易一些。
羅伯特和他的比利時聯絡人準備的炸彈跟他們用來暗殺阿爾一契爾的炸彈基本上屬於同一類型,但要小一點,簡單一點。這次不是六顆小炸彈,而是一顆炸彈,裏麵分為不同的區域。爆炸的方法是一樣的,把炸彈放在座位底下,通過壓力打開雷管的保險,然後通過無線電信號引爆炸彈。僅僅靠壓力是不安全的,這樣可能會傷害到過路人,或者跟布迪亞一起坐進汽車的人。而隻靠無線電控製又可能會在運輸或者安裝的過程中被一個偶然的信號引爆。
在安排時,斯蒂夫突然說:“你知道嗎,我們都瘋了。這是戰爭,是不是?我為什麽坐在這裏對逃跑路線冥思苦想?羅伯特為什麽要對無線電亂擺弄一氣?你們知道,如果這個布迪亞要殺我們的話,他會怎麽做?我告訴你們,晚上八點,他或者他的女朋友會把一顆炸彈用電線綁在我們車子的點火裝置上。到十一點鍾的時候,他會坐在阿爾及爾喝茶。他才不關心我們發動他媽的車子時誰會跟我們一起炸死呢。他會說這就是他媽的戰爭。
“而我們在幹什麽?設法搞清楚怎樣停車才能看得更清楚一些。確保他被炸死的時候,我們在不超過一百英尺的範圍以內,我們都是傻子。這就是他們最終會贏的原因。”
“你說完了嗎?”停了一下,卡爾問道。“你真的是這麽想的嗎?那請你該幹什麽幹什麽去吧。”
布迪亞現在最喜歡的那個女人是個速記員,住在十八區的波伊諾街。雖然在27號星期三晚上,那位阿爾及利亞人開的“雷諾16”一直停在他女朋友的住處外麵,但阿弗納擔心第二天早上他會捎上他的女朋友,所以不敢冒險把炸彈放進車裏。事實上,布迪亞是清晨六點鍾離開的,差不多一個半小時以後,那個女孩才獨自離開。
有趣的是,布迪亞開著“雷諾”去的那個街區也是他的女朋友稍後要去工作的地方,就是左岸的第五區。從波伊諾街到聖傑曼大道底端的弗斯·聖一伯拉德街很遠,即使布迪亞在早上的高峰期來臨之前就出發了,他還是花了差不多四十五分鍾的時間。他把車倒進巴黎大學現代的“皮埃爾與瑪麗·居裏大樓”外麵一個與街麵成斜麵的車位時,差不多六點四十五分了。
布迪亞從車裏出來,把車鎖上。“集團”的一個監視員走著跟在他後麵,另一個人開著車,他們剛才跟著布迪亞的“雷諾”一直跟到了最近的電話亭。很顯然,布迪亞要去另外一個女朋友家,大約一個街區的距離。
半個小時不到,斯蒂夫和羅伯特就把一輛貨車停在了那個阿爾及利亞人的車前。他們穿著修理工的服裝。盡管弗斯·聖—伯拉德街道對麵有幾家商店,早上這時候也有行人,但由於貨車擋在小車的前麵,他們什麽也看不見。雖然說不準布迪亞什麽時候回來,但“爸爸”的人會在他前麵回來的。“爸爸”的人一直跟著他,好讓斯蒂夫和羅伯特有足夠的時間撤離。
他們這次使用的炸彈幾乎不用多久就可以放在司機的座位下麵。這是一顆自製的炸彈,像個小包裹,不需要調節定時器,也不需要連接電線。三十秒之內斯蒂夫就可以打開“雷諾”車門。羅伯特放好炸彈不用一分鍾,斯蒂夫再把車門鎖好也隻需要幾秒鍾時間。
一個星期以後,路易斯報告說,穆罕默德·布迪亞在巴黎。當天晚上羅伯特就飛到了布魯塞爾。剛過了一個星期,大約上午10點25分,斯蒂夫就把“爸爸”的一輛貨車停在了一家名叫“金星”的小咖啡館前的馬路對麵。這家咖啡館位於左岸祖斯街和弗斯·聖一伯拉德街的拐角處。這天是6月28日星期六。
布迪亞這人很難盯。他跟以前的目標不一樣,每天晚上待的地方都不一樣,白天在什麽地方出現、什麽時候出現都無法預測。惟一的辦法是一直對他實施監控。他們一旦發現他是獨自一人,無論是白天還是晚上,隻要時間、地點以及其他條件合適,就幹掉他。
有一個前提是,那個機警小心、經驗豐富的阿爾及利亞人沒有發現自己被跟蹤,沒有乘他們不備溜掉。
為了降低風險,阿弗納讓路易斯對他實施大規模的監控,能找到多少人監視他就找多少人。在其他條件不變的情況下,一個確保目標發現不了自己被跟蹤的最好的辦法,就是避免同一個人或者同一輛車在他周圍出現兩次。在某種程度上,這隻是個錢的問題。在巴黎,可供“集團”支配的訓練有素的特工有十幾個甚至更多。
布迪亞經常開車,阿弗納和卡爾就讓羅伯特準備一顆汽車炸彈,當然也不排除使用其他辦法。在暗殺行動中,槍擊總是一個可用的方法——準備工作最少——但難的是從現場脫身,也毫不具備伊弗裏姆說的“機智靈敏”。坦率地說,也沒那麽恐怖。因為隊員們情感上對槍擊有負擔,所以阿弗納也不喜歡。雖然一直沒有說出來,但它確實是一個原因。說明白一點,在遠處按按鈕比在兩英尺外朝一個人連續射出幾發子彈要容易一些。
羅伯特和他的比利時聯絡人準備的炸彈跟他們用來暗殺阿爾一契爾的炸彈基本上屬於同一類型,但要小一點,簡單一點。這次不是六顆小炸彈,而是一顆炸彈,裏麵分為不同的區域。爆炸的方法是一樣的,把炸彈放在座位底下,通過壓力打開雷管的保險,然後通過無線電信號引爆炸彈。僅僅靠壓力是不安全的,這樣可能會傷害到過路人,或者跟布迪亞一起坐進汽車的人。而隻靠無線電控製又可能會在運輸或者安裝的過程中被一個偶然的信號引爆。
在安排時,斯蒂夫突然說:“你知道嗎,我們都瘋了。這是戰爭,是不是?我為什麽坐在這裏對逃跑路線冥思苦想?羅伯特為什麽要對無線電亂擺弄一氣?你們知道,如果這個布迪亞要殺我們的話,他會怎麽做?我告訴你們,晚上八點,他或者他的女朋友會把一顆炸彈用電線綁在我們車子的點火裝置上。到十一點鍾的時候,他會坐在阿爾及爾喝茶。他才不關心我們發動他媽的車子時誰會跟我們一起炸死呢。他會說這就是他媽的戰爭。
“而我們在幹什麽?設法搞清楚怎樣停車才能看得更清楚一些。確保他被炸死的時候,我們在不超過一百英尺的範圍以內,我們都是傻子。這就是他們最終會贏的原因。”
“你說完了嗎?”停了一下,卡爾問道。“你真的是這麽想的嗎?那請你該幹什麽幹什麽去吧。”
布迪亞現在最喜歡的那個女人是個速記員,住在十八區的波伊諾街。雖然在27號星期三晚上,那位阿爾及利亞人開的“雷諾16”一直停在他女朋友的住處外麵,但阿弗納擔心第二天早上他會捎上他的女朋友,所以不敢冒險把炸彈放進車裏。事實上,布迪亞是清晨六點鍾離開的,差不多一個半小時以後,那個女孩才獨自離開。
有趣的是,布迪亞開著“雷諾”去的那個街區也是他的女朋友稍後要去工作的地方,就是左岸的第五區。從波伊諾街到聖傑曼大道底端的弗斯·聖一伯拉德街很遠,即使布迪亞在早上的高峰期來臨之前就出發了,他還是花了差不多四十五分鍾的時間。他把車倒進巴黎大學現代的“皮埃爾與瑪麗·居裏大樓”外麵一個與街麵成斜麵的車位時,差不多六點四十五分了。
布迪亞從車裏出來,把車鎖上。“集團”的一個監視員走著跟在他後麵,另一個人開著車,他們剛才跟著布迪亞的“雷諾”一直跟到了最近的電話亭。很顯然,布迪亞要去另外一個女朋友家,大約一個街區的距離。
半個小時不到,斯蒂夫和羅伯特就把一輛貨車停在了那個阿爾及利亞人的車前。他們穿著修理工的服裝。盡管弗斯·聖—伯拉德街道對麵有幾家商店,早上這時候也有行人,但由於貨車擋在小車的前麵,他們什麽也看不見。雖然說不準布迪亞什麽時候回來,但“爸爸”的人會在他前麵回來的。“爸爸”的人一直跟著他,好讓斯蒂夫和羅伯特有足夠的時間撤離。
他們這次使用的炸彈幾乎不用多久就可以放在司機的座位下麵。這是一顆自製的炸彈,像個小包裹,不需要調節定時器,也不需要連接電線。三十秒之內斯蒂夫就可以打開“雷諾”車門。羅伯特放好炸彈不用一分鍾,斯蒂夫再把車門鎖好也隻需要幾秒鍾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