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分析。


    1e·0·賴肖爾:《美國和日本》(e.o.reis插uer:theunitedstatesandjapan),麻薩諸塞州,坎布裏奇,哈佛大學出版社,1950年版,第225頁。


    第一節引言


    1945年5月德國投降以後,同盟國能夠集中自己的全部軍事力量來迫使


    日本投降。1945年5月17日以後,


    沖繩逐漸穩固,就用作轟炸日本的基地;並準備盡快地把它發展成為秋季進攻日本四大島最南部的九州島的運輸基地。關於入侵日本的其他本土島


    嶼,也製訂了詳細計劃,以確保打敗日本。


    在政治方麵,已經作出了好幾個重要的國際決定。早在1943年12月,中國、英國和美國就在開羅宣布要剝奪日本的海外領土。1他們還保證2將繼續打下去,不管時間多長,直到日本無條件投降為止。1945年2月,蘇聯勝利地擊退了德閏的進攻之後納粹軍隊麵臨崩潰時,在雅爾達達成了一項重要協定。2月10日,羅斯福總統與史達林個人之間達成協議,決定蘇聯在德國投降之後三個月內參加對日作戰。考慮到這一點,西方盟國擬同意維持外蒙古現狀(即實際上在俄國控製下的一個共產黨自治政權),同意蘇聯從日本方麵獲得千島群島,並重新取得俄羅斯帝國在1904年由於在日俄戰爭中的失敗而喪失給日本的三份資產。蘇聯將重新獲得薩哈林島南部及其附近的島嶼。它將重新獲得租借旅順港作為俄國海軍基地的權利;它在大連這個將要國際化的商港的優先利益將得到保障。此外,它在一家蘇中公司中的優先利益將得到保障,這家蘇中公司將重新管理中東鐵路和南滿鐵路。在這個條件


    下,中國將在滿洲獲得完全的主權。


    2月11日,邱吉爾在這份由蘇美提出的協定草案上簽了字。從此以後,1


    蘇聯代替中國作為處理日本問題的三強310之一,雖然在1945年8月9日之


    前它並沒有對日宣戰。


    到1945年夏季中期,一些事態的發展使得同盟國急需進一步明確它們在日本問題上的基本目標。在開羅宣稱的無條件投降對日本來說將意味著什麽,關於這一問題既沒有達成協議,也沒有進行過解釋。然而美國政府已經決定,如果日本軍隊向同盟國無條件投降,這並不意味著要日本完全毀滅。而且,美國相信,如果讓日本人民和日本政府了解無條件投降並不必然意味著消滅他們,那麽,有可能他們會立即投降。這樣一投降,就可以免得對日本本土進行犧牲重大的正麵進攻。因此,發表這樣一個公開聲明是否適當的問題,就同使用原子彈的問題一起來討論了。1945年7月2日,美國陸軍部長史汀生向杜魯門總統遞交了一份備忘錄,其中包括擬向日本人發出的一件文告的草稿,這個文告闡明無條件投降的含義,給日本人一個投降的機會,並警告他們說,如果他們不立即投降,戰爭將加速並加強。當時杜魯門和他的內閣同意,如果原子彈試驗成功的話,這個文告應在使用原子彈之前發出。當時還同意,這項聲明應由主要的同盟國一同倡議。l945年7月16日,在1


    1這個宣言(在第一次開羅會議以後於1943年12月1日發表)的全文,見下文,附錄(三),原著第491頁。


    2在1943年1月卡薩布蘭卡會議上。見《概覽,1939—1946年:美國、英國和俄國》(surveyforl939—1946:america,britain,andrus-aia),第269頁以下。


    1見《概覽,1939—1946年:美國、英國和俄國》,第544—547頁;邱吉爾:《第二次世界大戰》,第6卷,第340—342頁;美國版,第6卷,第388—390頁。


    1英國在7月4日原則上同意使用原子彈(邱吉爾:《第二次世界大戰》,第6卷,第553頁;美國版, 新墨西哥試驗原子彈成功了,第二天消息就傳到了波茨坦。7月17日至18日,將情況詳細地告知了邱吉爾;又在24日較簡要地告知了史達林。鑑於2 3這一驚人的新情況,在邱吉爾向杜魯門提出反對堅持要日本“無條件投降”之後,杜魯門就尋求英國和中國的贊同;他在波茨坦得到了它們的同意,發4


    表了波茨坦公告。由史汀生草擬、經過杜魯門和貝爾納斯修改的草案,在波茨坦交給邱吉爾看,邱吉爾提出了一些建議。然後,又將草案交給蔣介石,徵求他的同意。杜魯門在7月26日晚上得知他們同意的消息後,立即將文件發表,作為“波茨坦公告”。同時,將文件的一份811副本由特使送交莫洛托夫。莫洛托夫打電話要求將公告推遲兩三天發表:當他得知公告已經發表1


    時,他大為不安,並抗議說應該事先同他商量一下。2


    1945年7月26日的波茨坦公告3,一方麵呼籲日本投降——要不然它就要遭到“完全毀滅”;另一方麵明確地闡述了同盟國關於戰後日本問題的目標。公告要求日本政府“立即宣布所有日本武裝部隊無條件投降,並對此種行動誠意實行予以適當及充分之保證”(第十三條)。再往前看,公告要求剷除軍國主義分子和極端民族主義分子的權威和勢力,建立一個和平、安全和正義的新秩序(第六條)。公告進一步規定,必須摧毀日本發動戰爭的力量(第七條),所有戰犯必須受到嚴厲的懲處(第十條),日本的主權應該限製在本土四大島和有待以後決定的小島內(第八條)。在建設性方麵,公告中規定,日本海外軍隊將在完全解除武裝之後可以回到本國(第九條)。日本必須建立起基本人權,以及言論、宗教和思想的自由(第十條)。允許日本保留非軍事工業,以維持其經濟,並能以實物支付其應付的戰爭賠償;允許日本得到原料,並同意其最後參加國際貿易(第十一條)。這個公告還明確了同盟國是否承認在日本存在任何中央政府機構或權力機關這個基本問題。在德國,同盟國已經取消了德國的中央政府,而代其行使職權。至於日第6卷,第639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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