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七日記雲:“寅刻入賢良門。黎明上禦門,在丹墀下侍班。事畢,適是日翰林院保送禦史十人引見……”


    十一日記雲:“赴廖儀卿處會課,因考期已近,同人各書折字,不作時文。”


    殿試、考差,寫大白折翰林字最重要,所以以後數日皆記“寫折字”,十五日至圓明園寓。


    十六日記雲:“寅初刻詣官門外接試卷,入正大光明殿,寅正刻,發下題目:書題‘克己復禮為仁’,次題‘以不忍人之心行不忍人之政’;詩題‘賦得膏澤多豐年’,得‘多’字。酉刻納卷出……是日與試者共二百九人。”(按據中華書局《林則徐集·日記》引用。“書題”二字,當係“首題”筆誤。“克己復禮為仁”句見《論語》十一《顏淵》篇。是八股文的題目。是《四書》題,非經義的《書經》題。)


    十七日記雲:“聞本日簡派閱卷大臣;董中堂師,戴可亭宗伯,劉信芳大司馬,盧與石、黃左田、戴芷灣、秀楚、翹寶共八人。”


    二十三日記“引見”,即見皇上,“次起居首”,即第二批第一人,共引見七十三人。六月初一記放雲、貴試差。十二日記放福建、廣東、廣西試差。十九日記放四川、湖南試差。閏六月初十記放江西、浙江、湖北正副主考。林“欽點江西副主考”,吳美存正主考。十一日記謝恩。十六日離京去江西,八月初一到達南昌。清代主考官到達各省的日期是一致的,都是八月初一到省城。由北京出發,路遠先走,路近晚走,都是按日期算好日子走驛路前往。


    八月初六日記雲:“未刻由撫署坐亮轎赴貢院……在至公堂小坐,即入內簾,下榻於奎宿堂。其庭有五桂,清芳襲人,乃錢香樹先生於幹隆丁卯典江西試時所植,已七十年矣。”


    初七日記雲:“早晨簾官十四人同來見(同知二人,知縣十二人)……”(按均臨時調來閱卷官。)


    初八日記雲:“早晨與美存前輩出玉清堂坐公案,掣十四房次第簽。申刻封奎宿堂門,自出題目,傳匠進刻。首題‘子曰女得人焉’至‘偃之室也’;次‘所求乎子’四句;三‘傳說舉於版樂之間’五句;詩‘賦得日照香爐生紫煙’,得‘煙’字。亥刻刊畢,始聞外場封門炮……題目紙刷印甚緩,與美存前輩及諸簾官監視徹夜。”


    初九日記雲:“黎明始得題紙七千張,與美存前輩先送至紅門,監臨接出,旋又續發四千張畢。”


    初十記雲“首場放牌,查取坊刻成文,二鼓淨場。”


    十一日記自書五經題:《易》“有學盈缶”、《書》“用賚爾秬鬯一卣”、《詩》“吉甫作頌,穆如清風”、《春秋》“吳子使禮來聘”、《禮記》“君子如欲化民成俗,其必由學乎”。十二日第二場五經、十五日第三場策題五道。十六日三場出場。但主考及同考官等還被鎖在貢院評閱卷子。


    十三日即記“傍晚外簾送硃卷來,因時已黃昏,未能分閱。”


    考舉人時,所有文上墨筆寫的卷子,全由抄手用銀硃紅筆重新抄過,分給各閱卷官看,主要是防止因認識筆跡而作弊,這叫“硃卷”。等決定取中後,再與“墨卷”核對。


    十四日記“辰刻出玉清堂,視十四房分卷。未刻始有薦卷,閱十本,取一本,備取兩本。”其後自十五日至三十日均記“閱薦卷”若幹本,直至九月初一才記雲:“檢數日閱過薦卷,分別去取,並吊閱二、三場互相比較。”初二日記雲:“披閱薦卷二三場,下午將擬中之卷,發交各房查對二三場筆氣。”從這些記錄可以知道,各個房考官首先評閱的都是頭場卷子,即三篇八股文,一首試帖詩、房考官看到好的,選出來送給主考。林是副主考,據記十五天中共閱薦卷四百七十餘分,有時還記取幾本,取中率約為十至十三分之一。取中之後,才調閱、查對二三場卷子。可見不但取中與否全憑八股文、試帖詩,而且一般二三場卷子,看也沒有人看了。隻有極少數被取中幸運兒才被調閱二、三場的卷子。可見當時考試全憑八股文了。


    在八月二十六日記雲:“閱薦卷三十本。是日得元,且佳卷甚多,夜改魁卷,發刻。”這條日記很值得我們深入認識八股文這一歷史情況時去思索。就是在這樣眾多的比較好的、已取中的試卷中,忽然間發現第一名,以及二三四五名以下名次的排列,標準是什麽,如果以敏銳的眼光看出是“元”,舉人第一名叫“解元”,而且後麵還有好幾天,安知以後幾天看的卷子都不如他呢?但他卻能肯定這是“元”,雖然八股文在形式上的嚴格限製很多,有便於決定符合不符合標準,但眾多卷子都符合標準,這種抽象的文章,全憑評卷人的直觀感覺,這就全看主考的水平與好惡。而且舉人得中的卷子,都要刻成《新科闈墨》,發榜後在社會公開賣,給廣大讀者看的。因此“元”的文章,如在讀者中受不到讚賞,那主考不但要丟臉,而且要引起大問題,甚至被判罪送掉性命。清代各種科場案數屢見不鮮。所以主考不是好當的。對評判八股文,的確要有一點水平,這水平也的確是從自己的苦功和才華得來的。而且還得十分認真。自九月初三到九月初六四天中均記“點閱落卷”,初六還記雲:“得‘愛’字二十一號卷,詫為異才,亟撥之。既揭曉,乃周仲墀也……素有才名。”此條也要略加說明:即考生交了試卷,先由抄手用硃筆抄成硃卷,分送各閱卷官看,閱卷官各有代號“字”及編號。閱卷官認為好的,送給正、副主考即“薦卷”。不好的即丟在大紙簍中。正、副主考看完“薦卷”後,再到這些大紙簍中翻閱被丟棄的試卷謂之“點閱落卷”,遇到幸者,被主考看上,又被取中。取中之後,再調來墨卷,掀開密封,才知道取中的是誰。九月初八日記連夜寫榜。初九記醜刻(即午夜二三時)送榜出紅門,這樣這次鄉試才算結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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