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紹二十三日函:附來文詩各兩篇,文題一雲‘義然後取’,二雲‘無如寡人之用心者’。詩題一雲‘百花生日’(得花字),二雲‘紅杏枝頭春意鬧’(得枝字),壽洙鄰先生改。”
“二十日,晴,下午接紹函,並詩文各兩篇。文題一雲‘左右皆曰賢’,二雲‘人告之以過則喜’。詩題一雲‘苔痕上階綠,(得苔字),二雲‘滿地梨花昨夜風’(得風字)。”
十月以後記雲:
“十一月初六日,會稽縣試,予與大哥均去。”
“十一月二十九日:陰。下午往學前看縣考大案,凡十一圖,案首馬福田,予在十圖三十四,豫材兄三圖三十七,仲翔叔頭圖二十四,伯文叔四圖十九。”
十二月二十四日記府考大案:“予四圖四十七,大哥八圖三十,伯文叔二圖二十二,仲翔叔二圖第四。會稽人共十圖。”
“日記”是周作人所記,並在引用時解釋道,府考時魯迅已到南京上學,因考過縣考,為了保留名字可以參加秀才考試即院試,托人代考府考。清末考試規則漸鬆,這種小考可以代替,比較馬虎了。
會稽是紹興府首縣,縣衙、府署在一個城中,考生家住城裏的自然方便。如住鄉間,那來往就不便了。
經過縣府考試,取得童生資格,童生名冊經府衙送呈學政後,這些童生才能參加秀才考試。“學政”是專管考秀才的官名,先將這個官職作一介紹,才便於說清考秀才的情況。“學政”在(清史稿)“職官誌”中正式名稱是“提督學政”,省各一人。以北京各部侍郎、京堂、部屬等官進士出身人員簡用。三年一任。於子、卯、午、酉鄉試年分和八月由北京欽命簡放,分省分遠近,按驛前往各省,於年終到任。學政的工作是到省巡歷各府,主持歲、科兩試考秀才。童生考秀才,每三年中有兩次機會。逢醜、未、辰、戌年叫歲考,寅、申、巳、亥年叫科考。學政到任第一年為歲考,第二年為科考。科考為送鄉試之考試。按成績由學政編造名冊送省城布政使(俗稱“藩台”)衙門,準備赴省參加鄉試,即考舉人。歲考則為對已進過學的秀才的成績考察考試。按成績分為六等,考一等者叫“廩生”,二等“增生”,三等“附生”,由公家發給一定生活費,“廩”是國家糧倉的意思,“廩生”全稱叫“廩膳生”即按月向公家糧倉領口糧的學生。考的最不好的可以處罰,革去頂戴。已進學的秀才在原籍,每遇歲考,必須參加。俗話說:“秀才好作歲考難”,就是指此。歲考清初均《四書》文二篇,經文一篇。幹隆後,歲考八股一篇,經文一篇,試帖詩五言八韻一首,默寫《聖諭廣訓》一則。科考《四書文》一篇,策一道,五言八韻試帖詩一首,默經一段,是為鄉試作準備。考試日寅正點名,即日交卷,書法正楷。
學政於所在省赴各府舉行科、歲試,考試這些老秀才的同時,另擇日期,考試各縣的童生,因學政都帶有翰林院編修或檢討的職銜,所以童生接受學政的考試,叫作“院試”。考場叫貢院、試院,或叫考棚。正場考《四書》文,即八股文二篇,五言六韻試帖詩一首。考試時學政親自點名,核對十分嚴格。擔任保證人的廩生(即上屆歲、科考一等每月領公費的老秀才)認清楚,搜查所帶文具物品等等,領彌封卷進場封門,題目寫在木牌或牌燈上,人扛了在場中四周行走,參加考試的抄下題目作八股文,兩文一詩,當天交卷。第二天有時學政還要提覆,即指名麵試某人。然後還有複試一場。經過縣、府、院試三關通過,榜上有名,才能“進學”,作個秀才。
童生考秀才,在年齡上沒有限製,最小可以小到十三、四歲,大的也可以是五、六十歲。《儒林外史》一開頭寫的周進、範進,都是五十多歲老童生。周進是考不進秀才,別人湊錢捐了個監生資格進場考舉人得中。範進則是從二十歲考起,考了二十多次,直到五十四歲才考進秀才的。這些人幾十年中為了取得這個起碼資格,那八股文真不知讀過多少,寫過多少了。
考進秀才的人,前麵談歲考、科考時,都已說過,這些人在原籍每三年中,就要參加兩次學政主持的八股文、試帖詩考試。如果遇到鄉試年分,到省城參加鄉試,考中舉人,那就算有了出路。如考不中,回到縣裏,繼續作秀才,還要繼續參加歲考、科考。如三次或五次不參加歲試、科試,便取消秀才資格。因而在此期間,還要隨時練習作“八股文”。一句話:清代秀才和八股文是結了不解之緣的。
秀才考舉人,謂之鄉試。鄉試三年一科,逢子、午、卯、酉年進行,為正科。遇萬壽或特殊慶典,加試一科,叫恩科。鄉試在各省城貢院舉行。鄉試日期在秋季中秋節前後舉行,各省日期一樣。八月初九為第一場(正場),考《四書》文三篇,五言八韻試帖詩一首。與試者初九寅時進場,初十下午開始出場。考生在試場內過夜。十一日考生休息一日,十二日再進場,考經文五篇。十三日出場。十五日再進場,考策問五道。考舉人由京城放正、副主考來主持,正、副主考有欽差身份,地方官總督、巡撫隆重接送,負責辦理考試事宜,各省都蓋有專門考試舉子的貢院,規模十分宏大。一般都建在城內東南方,內大堂、號舍、明遠樓等主要建築各省都一樣。隻是號舍多少不同。各省正、副主考官,清初出身不限,康熙十年以後,從禦史何之英請,專用進士出身人員。幹隆後,簡派正、副主考均經過考試,翰林院編修、檢討、庶吉士、各部侍郎、閣學、三品京堂均可參加考試,曰“大考差”。不過參試人員均各衙門保送,考差是禦試,即皇帝主持,幹、嘉而後,多在圓明園正大光明殿舉行。考差初行時,結果名單公布,稍後即密定名次,陸續簡發,先放邊遠省分,然後放鄰近省分,最後放順天府主考。禦試考差及考舉人都與八股文有密切關係。林則徐嘉慶二十一年(公元一八一六年)放過江西副主考,在他的日記有詳細記錄,是最好的直觀資料,現擇引如下,以見考差、放主考、鄉試考舉人的全過程。當時林則徐已是編修(林嘉慶十九年三十歲時庶吉士散館以編修任用),五月初六記雲:“即赴圓明園,為次日禦門侍班。是晚偕鈺夫、萊山於爪葛墩相宅,為十六日考差小寓。”
“二十日,晴,下午接紹函,並詩文各兩篇。文題一雲‘左右皆曰賢’,二雲‘人告之以過則喜’。詩題一雲‘苔痕上階綠,(得苔字),二雲‘滿地梨花昨夜風’(得風字)。”
十月以後記雲:
“十一月初六日,會稽縣試,予與大哥均去。”
“十一月二十九日:陰。下午往學前看縣考大案,凡十一圖,案首馬福田,予在十圖三十四,豫材兄三圖三十七,仲翔叔頭圖二十四,伯文叔四圖十九。”
十二月二十四日記府考大案:“予四圖四十七,大哥八圖三十,伯文叔二圖二十二,仲翔叔二圖第四。會稽人共十圖。”
“日記”是周作人所記,並在引用時解釋道,府考時魯迅已到南京上學,因考過縣考,為了保留名字可以參加秀才考試即院試,托人代考府考。清末考試規則漸鬆,這種小考可以代替,比較馬虎了。
會稽是紹興府首縣,縣衙、府署在一個城中,考生家住城裏的自然方便。如住鄉間,那來往就不便了。
經過縣府考試,取得童生資格,童生名冊經府衙送呈學政後,這些童生才能參加秀才考試。“學政”是專管考秀才的官名,先將這個官職作一介紹,才便於說清考秀才的情況。“學政”在(清史稿)“職官誌”中正式名稱是“提督學政”,省各一人。以北京各部侍郎、京堂、部屬等官進士出身人員簡用。三年一任。於子、卯、午、酉鄉試年分和八月由北京欽命簡放,分省分遠近,按驛前往各省,於年終到任。學政的工作是到省巡歷各府,主持歲、科兩試考秀才。童生考秀才,每三年中有兩次機會。逢醜、未、辰、戌年叫歲考,寅、申、巳、亥年叫科考。學政到任第一年為歲考,第二年為科考。科考為送鄉試之考試。按成績由學政編造名冊送省城布政使(俗稱“藩台”)衙門,準備赴省參加鄉試,即考舉人。歲考則為對已進過學的秀才的成績考察考試。按成績分為六等,考一等者叫“廩生”,二等“增生”,三等“附生”,由公家發給一定生活費,“廩”是國家糧倉的意思,“廩生”全稱叫“廩膳生”即按月向公家糧倉領口糧的學生。考的最不好的可以處罰,革去頂戴。已進學的秀才在原籍,每遇歲考,必須參加。俗話說:“秀才好作歲考難”,就是指此。歲考清初均《四書》文二篇,經文一篇。幹隆後,歲考八股一篇,經文一篇,試帖詩五言八韻一首,默寫《聖諭廣訓》一則。科考《四書文》一篇,策一道,五言八韻試帖詩一首,默經一段,是為鄉試作準備。考試日寅正點名,即日交卷,書法正楷。
學政於所在省赴各府舉行科、歲試,考試這些老秀才的同時,另擇日期,考試各縣的童生,因學政都帶有翰林院編修或檢討的職銜,所以童生接受學政的考試,叫作“院試”。考場叫貢院、試院,或叫考棚。正場考《四書》文,即八股文二篇,五言六韻試帖詩一首。考試時學政親自點名,核對十分嚴格。擔任保證人的廩生(即上屆歲、科考一等每月領公費的老秀才)認清楚,搜查所帶文具物品等等,領彌封卷進場封門,題目寫在木牌或牌燈上,人扛了在場中四周行走,參加考試的抄下題目作八股文,兩文一詩,當天交卷。第二天有時學政還要提覆,即指名麵試某人。然後還有複試一場。經過縣、府、院試三關通過,榜上有名,才能“進學”,作個秀才。
童生考秀才,在年齡上沒有限製,最小可以小到十三、四歲,大的也可以是五、六十歲。《儒林外史》一開頭寫的周進、範進,都是五十多歲老童生。周進是考不進秀才,別人湊錢捐了個監生資格進場考舉人得中。範進則是從二十歲考起,考了二十多次,直到五十四歲才考進秀才的。這些人幾十年中為了取得這個起碼資格,那八股文真不知讀過多少,寫過多少了。
考進秀才的人,前麵談歲考、科考時,都已說過,這些人在原籍每三年中,就要參加兩次學政主持的八股文、試帖詩考試。如果遇到鄉試年分,到省城參加鄉試,考中舉人,那就算有了出路。如考不中,回到縣裏,繼續作秀才,還要繼續參加歲考、科考。如三次或五次不參加歲試、科試,便取消秀才資格。因而在此期間,還要隨時練習作“八股文”。一句話:清代秀才和八股文是結了不解之緣的。
秀才考舉人,謂之鄉試。鄉試三年一科,逢子、午、卯、酉年進行,為正科。遇萬壽或特殊慶典,加試一科,叫恩科。鄉試在各省城貢院舉行。鄉試日期在秋季中秋節前後舉行,各省日期一樣。八月初九為第一場(正場),考《四書》文三篇,五言八韻試帖詩一首。與試者初九寅時進場,初十下午開始出場。考生在試場內過夜。十一日考生休息一日,十二日再進場,考經文五篇。十三日出場。十五日再進場,考策問五道。考舉人由京城放正、副主考來主持,正、副主考有欽差身份,地方官總督、巡撫隆重接送,負責辦理考試事宜,各省都蓋有專門考試舉子的貢院,規模十分宏大。一般都建在城內東南方,內大堂、號舍、明遠樓等主要建築各省都一樣。隻是號舍多少不同。各省正、副主考官,清初出身不限,康熙十年以後,從禦史何之英請,專用進士出身人員。幹隆後,簡派正、副主考均經過考試,翰林院編修、檢討、庶吉士、各部侍郎、閣學、三品京堂均可參加考試,曰“大考差”。不過參試人員均各衙門保送,考差是禦試,即皇帝主持,幹、嘉而後,多在圓明園正大光明殿舉行。考差初行時,結果名單公布,稍後即密定名次,陸續簡發,先放邊遠省分,然後放鄰近省分,最後放順天府主考。禦試考差及考舉人都與八股文有密切關係。林則徐嘉慶二十一年(公元一八一六年)放過江西副主考,在他的日記有詳細記錄,是最好的直觀資料,現擇引如下,以見考差、放主考、鄉試考舉人的全過程。當時林則徐已是編修(林嘉慶十九年三十歲時庶吉士散館以編修任用),五月初六記雲:“即赴圓明園,為次日禦門侍班。是晚偕鈺夫、萊山於爪葛墩相宅,為十六日考差小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