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退一萬步講,即便這“閭左九百人”是農民,陳勝也不能混同其中來看。《史記》上述原文說陳勝、吳廣是帶隊的屯長,但並沒有標明他倆也是閭左之人。那兩個帶兵的縣尉(縣級幹部),也屬於帶隊者,難道他倆也屬於閭左貧民嗎?
陳勝吳廣完全有可能是兩個豪傑人物,被召來協助縣尉管理這九百人。這個推測能否成立的關鍵是,他倆所擔任的屯長是個多大的官?如果是個小小的官,那有可能就是把他倆從“閭左九百貧民”中挑出來,充當這小官。如果是比較大的官,那就更可能是來自“閭左九百貧民”以外,是以另外的較高的身份背景被縣裏任命,來作這件事的。總之,“屯長”一詞對於推測陳勝參軍前的身份和地位極為關鍵。
有學者就此做了研究,認為屯長是秦二十等級爵中第四爵(不更)或第五爵(大夫)這一級別的官,每年俸祿為二百石。而那兩個總帶頭的縣尉則是二百至四百石。也就是說,屯長是僅次於縣尉的帶兵幹部,不應該是隨便從閭左貧民九百人中隨便挑出來充任的。
註:學者對屯長的研究如下:睡虎地出土的秦簡法律裏麵,多次提到了屯長,說“卒”會受到“屯長”的監督,屯長屬於高於僕射的官吏。到底它有多大呢?《商君書•境內》說:“其戰,百將屯長,不得斬首,得三十三首以上,盈論,百將屯長賜爵一級。”按秦的爵位,到了第四爵不更以上,不再依據斬首而進爵,而是依據他所帶隊伍的總體斬首指標完成情況,來對他授爵。這裏說“百將屯長不得斬首”,是說屯長打仗時不需要親自去斬首,而是按所帶隊伍的總體指標來考核。因此可以推測,屯長的爵位應該能達到第四爵的不更。
《後漢書•百官誌》雲:“屯長一人,比二百石”。這說的是東漢的製度。東漢官製大體沿襲西漢,西漢官製又大體承襲秦製。在沒有更多史料證明情況下,我們可以大致認為秦時屯長之級別為比二百石。按照秦朝爵位,拿二百石俸祿的,屬於第四爵不更。
而縣尉——那兩個總帶兵的,則按《漢書。百官公卿表上》,是二百石至四百石俸祿,略高於屯長。
按照秦朝必須有爵的人才能當官為吏的傳統(註:《秦律雜抄》等書中有體現,沒有爵的“士伍”,是不能為“佐”“吏”的),或者,挑選人員充當官吏的時候,有爵的百姓會應該獲得優先機會。我們因此可以推知陳勝不可能是個簡單的貧民,混同在九百人中的普通一員。陳勝應該是一個事先有爵的人,不一般的人,他還有字,否則他是當不上屯長這樣的中等偏下(但也不是很下)的職務的。至少一個普通貧困農民,不會輕易就派成個屯長。屯長也不會從招募的九百名新兵裏選——政府就是再沒人,也不至於派不出一個屯長,而從新兵裏選。
所以,我們可以這樣來理出陳勝的人生軌跡。他不是農民,而是城邑平民出身,有冠有字,活動於城邑閭巷,但年少時一度落魄,曾經出城去為人打工種地。陳勝對於權位一直有追求的渴望,所謂鴻鵠之誌,所以在地頭髮了一通牢騷。作為一個有強烈抱負心的人,陳勝不可能一直沉淪於當一個僱農,他不久就結束了他“少時”“嚐為人傭耕”的短期過渡性職業,隨後的壯年裏,他或者通過在秦始皇的兼併戰爭中立功或者其它立功得爵的機會,他混的不錯,得到了一定的爵位,甚至達到第四等級爵(不更),在地方上有一定的影響,和一些張耳、陳餘這樣的豪強,有所聞名,也知悉扶蘇、項燕故事。
到了秦王朝建立第十二年,壯年的陳勝(如果少時打工是十八歲,現在是三十多歲)已經混得有一定地位,甚至有一定的爵位,身份比較高。這時,遇上了徵發閭左九百人的事情。他就和另一個身份也比較高的人——吳廣,一起被縣裏任命為屯長,協助縣裏的兩個更高級的幹部——縣尉(副縣級),帶領宿州地區被徵發的閭左貧民九百人,上路了。
這應該是更接近真實的陳勝的出身。
我們這裏花了這麽多篇幅,論證陳勝不是農民,而是城裏人,目的倒底是什麽呢?
我隻想說明,陳勝和劉邦一樣,和項羽也一樣,都是城市平民出身,他們的起義,性質上沒有什麽不同。都是一些城市野心家(或者雄心家——好聽一點)拉起了隊伍(隊伍以農民為主)去跟政府軍對抗。陳勝喊出的“王侯將相寧有種乎”,也是標明自己想當官,和劉邦項羽的“彼可取而代之”沒有什麽高下之分。都是為了實現個人“雄心”而圈了一群農民跟著他跑。我們沒有必要僅僅因為陳勝曾經為人傭耕,就把他帶的隊伍冠為農民大起義,而把劉邦的隊伍叫做新興地主階級起義。陳勝的起義和劉邦的起義,沒有任何性質的不同!倘若,劉邦也去城外“麥當勞”打工幾年,他的隊伍也就是農民起義了?
其實,劉邦反倒更比陳勝像農民。《史記》說,劉邦任亭長時,“常告歸(請假),之田。呂後與兩子田中蓐。”這說明,劉邦當吏以後,常回家種地。當吏以前,理應更要種地。他並不是地主,否則他媳婦和孩子不會親自也在種地。呂後在革命成功後,還回顧說劉邦和他的二奶(曹夫人)生的孩子劉肥也會種地。
陳勝吳廣完全有可能是兩個豪傑人物,被召來協助縣尉管理這九百人。這個推測能否成立的關鍵是,他倆所擔任的屯長是個多大的官?如果是個小小的官,那有可能就是把他倆從“閭左九百貧民”中挑出來,充當這小官。如果是比較大的官,那就更可能是來自“閭左九百貧民”以外,是以另外的較高的身份背景被縣裏任命,來作這件事的。總之,“屯長”一詞對於推測陳勝參軍前的身份和地位極為關鍵。
有學者就此做了研究,認為屯長是秦二十等級爵中第四爵(不更)或第五爵(大夫)這一級別的官,每年俸祿為二百石。而那兩個總帶頭的縣尉則是二百至四百石。也就是說,屯長是僅次於縣尉的帶兵幹部,不應該是隨便從閭左貧民九百人中隨便挑出來充任的。
註:學者對屯長的研究如下:睡虎地出土的秦簡法律裏麵,多次提到了屯長,說“卒”會受到“屯長”的監督,屯長屬於高於僕射的官吏。到底它有多大呢?《商君書•境內》說:“其戰,百將屯長,不得斬首,得三十三首以上,盈論,百將屯長賜爵一級。”按秦的爵位,到了第四爵不更以上,不再依據斬首而進爵,而是依據他所帶隊伍的總體斬首指標完成情況,來對他授爵。這裏說“百將屯長不得斬首”,是說屯長打仗時不需要親自去斬首,而是按所帶隊伍的總體指標來考核。因此可以推測,屯長的爵位應該能達到第四爵的不更。
《後漢書•百官誌》雲:“屯長一人,比二百石”。這說的是東漢的製度。東漢官製大體沿襲西漢,西漢官製又大體承襲秦製。在沒有更多史料證明情況下,我們可以大致認為秦時屯長之級別為比二百石。按照秦朝爵位,拿二百石俸祿的,屬於第四爵不更。
而縣尉——那兩個總帶兵的,則按《漢書。百官公卿表上》,是二百石至四百石俸祿,略高於屯長。
按照秦朝必須有爵的人才能當官為吏的傳統(註:《秦律雜抄》等書中有體現,沒有爵的“士伍”,是不能為“佐”“吏”的),或者,挑選人員充當官吏的時候,有爵的百姓會應該獲得優先機會。我們因此可以推知陳勝不可能是個簡單的貧民,混同在九百人中的普通一員。陳勝應該是一個事先有爵的人,不一般的人,他還有字,否則他是當不上屯長這樣的中等偏下(但也不是很下)的職務的。至少一個普通貧困農民,不會輕易就派成個屯長。屯長也不會從招募的九百名新兵裏選——政府就是再沒人,也不至於派不出一個屯長,而從新兵裏選。
所以,我們可以這樣來理出陳勝的人生軌跡。他不是農民,而是城邑平民出身,有冠有字,活動於城邑閭巷,但年少時一度落魄,曾經出城去為人打工種地。陳勝對於權位一直有追求的渴望,所謂鴻鵠之誌,所以在地頭髮了一通牢騷。作為一個有強烈抱負心的人,陳勝不可能一直沉淪於當一個僱農,他不久就結束了他“少時”“嚐為人傭耕”的短期過渡性職業,隨後的壯年裏,他或者通過在秦始皇的兼併戰爭中立功或者其它立功得爵的機會,他混的不錯,得到了一定的爵位,甚至達到第四等級爵(不更),在地方上有一定的影響,和一些張耳、陳餘這樣的豪強,有所聞名,也知悉扶蘇、項燕故事。
到了秦王朝建立第十二年,壯年的陳勝(如果少時打工是十八歲,現在是三十多歲)已經混得有一定地位,甚至有一定的爵位,身份比較高。這時,遇上了徵發閭左九百人的事情。他就和另一個身份也比較高的人——吳廣,一起被縣裏任命為屯長,協助縣裏的兩個更高級的幹部——縣尉(副縣級),帶領宿州地區被徵發的閭左貧民九百人,上路了。
這應該是更接近真實的陳勝的出身。
我們這裏花了這麽多篇幅,論證陳勝不是農民,而是城裏人,目的倒底是什麽呢?
我隻想說明,陳勝和劉邦一樣,和項羽也一樣,都是城市平民出身,他們的起義,性質上沒有什麽不同。都是一些城市野心家(或者雄心家——好聽一點)拉起了隊伍(隊伍以農民為主)去跟政府軍對抗。陳勝喊出的“王侯將相寧有種乎”,也是標明自己想當官,和劉邦項羽的“彼可取而代之”沒有什麽高下之分。都是為了實現個人“雄心”而圈了一群農民跟著他跑。我們沒有必要僅僅因為陳勝曾經為人傭耕,就把他帶的隊伍冠為農民大起義,而把劉邦的隊伍叫做新興地主階級起義。陳勝的起義和劉邦的起義,沒有任何性質的不同!倘若,劉邦也去城外“麥當勞”打工幾年,他的隊伍也就是農民起義了?
其實,劉邦反倒更比陳勝像農民。《史記》說,劉邦任亭長時,“常告歸(請假),之田。呂後與兩子田中蓐。”這說明,劉邦當吏以後,常回家種地。當吏以前,理應更要種地。他並不是地主,否則他媳婦和孩子不會親自也在種地。呂後在革命成功後,還回顧說劉邦和他的二奶(曹夫人)生的孩子劉肥也會種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