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震同誌在有關材料上批示:“九旅(指三五九旅)知識分子幹部現在很少了,黎原同誌是比較好的一個幹部。關於華國鋒同誌,說一些過頭話,大家都有過,還是應該選一屆中委。我同意穀牧同誌的意見。”
葉劍英同誌在給中組部部長宋任窮和總政韋國清主任的批示中曾寫道:“我二月逆流貶居長沙,當時黎原同誌任四十七軍軍長,駐長沙。我在長沙受到各方麵的歧視,而黎原同誌尚敢與我公開往來,在看人看事上有獨立見解。我同意王震同誌、穀牧同誌的意見。”
此外,指責我拉幫結派、自我吹捧也都是子虛烏有的事。我調到基建工程兵時,兵部機關剛剛成立不久,各個部門都缺管理人員。幹部的來源主要有兩個渠道,一是上級選派,二是兵種領導推薦選調。我當時曾推薦過兩個人,並經過黨委討論通過,哪裏有什麽拉幫結派的問題。關於下部隊宣傳報導一事,是指我到四十四支隊整頓時,基層的一個幹事寫了一篇報導,說我到基層後不搞特殊化。此事,我當時根本不知情,以後看到樣稿,反映的也都是實際情況,根本不存在指使他人吹捧我的問題。
盡管對我的指責都是無稽之談,更有中央領導同誌的批示,但他們還是我行我素,在下邊搞小動作,開會時不通知我,選舉時不讓我參加,執意要把我的候選人資格取銷。但是在會上還是有人仗義執言,交通指揮部主任伍坤山同誌就在會上挺身而出,質問為什麽不選黎原當黨代表,他到底有什麽問題?但最終在他們的排擠下,我被無理取銷了代表資格,不過能聽到上級老領導的批示和評價,同誌們的關心和支持,我心裏感到很欣慰。
1982年,中央醞釀百萬大裁軍,準備撤銷基建工程兵建製。應該承認,成立基建工程兵,在“文革”時期“三線”建設規模不斷擴大,基本建設任務異常繁重的情況下,為保證國家建設和國防建設發揮了重要作用,作出了重大貢獻。但在改革開放的新形勢下,基建工程兵軍政企三合一的體製,已經無法適應和發展,而且由於內部管理混亂,影響部隊形象。所以楊得誌總參謀長找我們兵種領導徵求意見時,盡管其他人都表示反對,我明確表態贊同撤銷。1983年到1986年,隨著形勢的發展變化,基建工程兵完成了它的歷史使命,除水電、交通、黃金部隊和報社交給武警外,其他部隊陸續撤銷。
就在基建工程兵撤銷的過程中,兵種領導之間又發生了一些令人不愉快的事情。個別領導人輕易聽信讒言,不進行深入調查,就公開表態,指責他人。機關告狀信不斷,直到因誣告一名副政委,導致有人被捕入獄。為此,總政專門派調查組來兵部調查,發現完全是誣告,此事影響非常不好。基建工程兵領導班子之間原本關係很好,也沒有利害衝突。之所以產生隔閡,兵種主要領導同誌要負一定的責任。他文化水平不高,工作作風簡單、粗暴,有時聽了個別人一些不實之詞,就意氣用事,武斷地做出不妥當的結論,挫傷了不少同誌的積極性。他退休後,自己也不斷反思過去工作中的種種不當之處。他幾次想找我談話,都是欲言又止。他病故後的第一個春節,他的夫人主動到我家對我說:“老李生前非常後悔,常常自責,感到對不起您。病故前他特意向我交代,讓我一定要向您當麵致歉,請您原諒。”事情已經過去多年,現在回想起當年的風風雨雨,心中也是萬分的感慨。為了寫好回憶錄,我翻出多年以前的工作筆記,找到一篇我在基建工程兵黨委常委會上的申述說明,其中涉及到我當選九屆、十屆、十一屆中央候補委員的情況說明。從我寫的這段材料中可以清楚地反映出:當時對我政治上的不信任而要求撤銷我十二大黨代表資格,是毫無理由的。同時這段文字也可以作為我“文革”經歷的一段補充,作為附錄摘抄如下:關於“十二大”代表候選人的問題。
為了讓常委在審查我候選人資格問題時做出應有的判斷,我想有必要把我擔任黨的九屆、十屆、十一屆中央候補委員的有關情況作個匯報。
(一)“九大”前後的一些情況
我和四十七軍部隊是1967年7月開始參加湖南“支左”的。在中央召集湖南兩派談判中,中央作了關於湖南“文化大革命”決定(即“八·十”決定)。周總理代表中央宣布成立湖南省革命委員會籌備小組,我任組長,華國鋒任副組長。當時湖南鬥爭情況十分複雜,一方麵群眾組織各派之間經常發生武鬥,局勢很亂,需要花大力氣穩定局勢;另一方麵黃永勝一夥要插手“文化大革命”,奪取湖南的領導權。而他們這一套是和當時中央的指示精神相對抗的。這樣就出現了一場對湖南領導權的控製和反控製的鬥爭。對於我個人來說,麵臨兩個選擇,或者是按周總理指示和湖南的實際情況辦,或者是按林彪那一套去辦。我當時的態度是明確的,湖南“文化大革命”問題是中央授權周總理處理的。
因此,隻能根據周總理的指示精神和湖南的實際情況去辦。所以,我就經常向周總理請示、報告,而每次都能得到周總理及時的指示。這就不可避免地成為林彪一夥控製湖南的障礙。例如廣州軍區某些領導為了控製湖南的領導權,在成立省革委會安排領導班子時,他們就提出一係列的名單要安插進去。我沒有同意,並向周總理報告了。結果周總理批準了我們的名單,使他們的目的沒有達到;又如,他們要在湖南衡山給林彪建立豪華的行宮,要把原有的招待所等單位遷走,把景區封閉劃出幾十公裏的禁區,並且這些建設費用還要湖南出。此事,我及時報告了總理,周總理沒有同意。廣東為了扭轉北煤南運,他們竟想以廣州軍區的名義,命令我把湖南南部邊界的煤礦劃給廣東,這個我們也沒有同意,並得到周總理的支持,如此等等。這僅僅是幾個例子,這類事情還有很多。
葉劍英同誌在給中組部部長宋任窮和總政韋國清主任的批示中曾寫道:“我二月逆流貶居長沙,當時黎原同誌任四十七軍軍長,駐長沙。我在長沙受到各方麵的歧視,而黎原同誌尚敢與我公開往來,在看人看事上有獨立見解。我同意王震同誌、穀牧同誌的意見。”
此外,指責我拉幫結派、自我吹捧也都是子虛烏有的事。我調到基建工程兵時,兵部機關剛剛成立不久,各個部門都缺管理人員。幹部的來源主要有兩個渠道,一是上級選派,二是兵種領導推薦選調。我當時曾推薦過兩個人,並經過黨委討論通過,哪裏有什麽拉幫結派的問題。關於下部隊宣傳報導一事,是指我到四十四支隊整頓時,基層的一個幹事寫了一篇報導,說我到基層後不搞特殊化。此事,我當時根本不知情,以後看到樣稿,反映的也都是實際情況,根本不存在指使他人吹捧我的問題。
盡管對我的指責都是無稽之談,更有中央領導同誌的批示,但他們還是我行我素,在下邊搞小動作,開會時不通知我,選舉時不讓我參加,執意要把我的候選人資格取銷。但是在會上還是有人仗義執言,交通指揮部主任伍坤山同誌就在會上挺身而出,質問為什麽不選黎原當黨代表,他到底有什麽問題?但最終在他們的排擠下,我被無理取銷了代表資格,不過能聽到上級老領導的批示和評價,同誌們的關心和支持,我心裏感到很欣慰。
1982年,中央醞釀百萬大裁軍,準備撤銷基建工程兵建製。應該承認,成立基建工程兵,在“文革”時期“三線”建設規模不斷擴大,基本建設任務異常繁重的情況下,為保證國家建設和國防建設發揮了重要作用,作出了重大貢獻。但在改革開放的新形勢下,基建工程兵軍政企三合一的體製,已經無法適應和發展,而且由於內部管理混亂,影響部隊形象。所以楊得誌總參謀長找我們兵種領導徵求意見時,盡管其他人都表示反對,我明確表態贊同撤銷。1983年到1986年,隨著形勢的發展變化,基建工程兵完成了它的歷史使命,除水電、交通、黃金部隊和報社交給武警外,其他部隊陸續撤銷。
就在基建工程兵撤銷的過程中,兵種領導之間又發生了一些令人不愉快的事情。個別領導人輕易聽信讒言,不進行深入調查,就公開表態,指責他人。機關告狀信不斷,直到因誣告一名副政委,導致有人被捕入獄。為此,總政專門派調查組來兵部調查,發現完全是誣告,此事影響非常不好。基建工程兵領導班子之間原本關係很好,也沒有利害衝突。之所以產生隔閡,兵種主要領導同誌要負一定的責任。他文化水平不高,工作作風簡單、粗暴,有時聽了個別人一些不實之詞,就意氣用事,武斷地做出不妥當的結論,挫傷了不少同誌的積極性。他退休後,自己也不斷反思過去工作中的種種不當之處。他幾次想找我談話,都是欲言又止。他病故後的第一個春節,他的夫人主動到我家對我說:“老李生前非常後悔,常常自責,感到對不起您。病故前他特意向我交代,讓我一定要向您當麵致歉,請您原諒。”事情已經過去多年,現在回想起當年的風風雨雨,心中也是萬分的感慨。為了寫好回憶錄,我翻出多年以前的工作筆記,找到一篇我在基建工程兵黨委常委會上的申述說明,其中涉及到我當選九屆、十屆、十一屆中央候補委員的情況說明。從我寫的這段材料中可以清楚地反映出:當時對我政治上的不信任而要求撤銷我十二大黨代表資格,是毫無理由的。同時這段文字也可以作為我“文革”經歷的一段補充,作為附錄摘抄如下:關於“十二大”代表候選人的問題。
為了讓常委在審查我候選人資格問題時做出應有的判斷,我想有必要把我擔任黨的九屆、十屆、十一屆中央候補委員的有關情況作個匯報。
(一)“九大”前後的一些情況
我和四十七軍部隊是1967年7月開始參加湖南“支左”的。在中央召集湖南兩派談判中,中央作了關於湖南“文化大革命”決定(即“八·十”決定)。周總理代表中央宣布成立湖南省革命委員會籌備小組,我任組長,華國鋒任副組長。當時湖南鬥爭情況十分複雜,一方麵群眾組織各派之間經常發生武鬥,局勢很亂,需要花大力氣穩定局勢;另一方麵黃永勝一夥要插手“文化大革命”,奪取湖南的領導權。而他們這一套是和當時中央的指示精神相對抗的。這樣就出現了一場對湖南領導權的控製和反控製的鬥爭。對於我個人來說,麵臨兩個選擇,或者是按周總理指示和湖南的實際情況辦,或者是按林彪那一套去辦。我當時的態度是明確的,湖南“文化大革命”問題是中央授權周總理處理的。
因此,隻能根據周總理的指示精神和湖南的實際情況去辦。所以,我就經常向周總理請示、報告,而每次都能得到周總理及時的指示。這就不可避免地成為林彪一夥控製湖南的障礙。例如廣州軍區某些領導為了控製湖南的領導權,在成立省革委會安排領導班子時,他們就提出一係列的名單要安插進去。我沒有同意,並向周總理報告了。結果周總理批準了我們的名單,使他們的目的沒有達到;又如,他們要在湖南衡山給林彪建立豪華的行宮,要把原有的招待所等單位遷走,把景區封閉劃出幾十公裏的禁區,並且這些建設費用還要湖南出。此事,我及時報告了總理,周總理沒有同意。廣東為了扭轉北煤南運,他們竟想以廣州軍區的名義,命令我把湖南南部邊界的煤礦劃給廣東,這個我們也沒有同意,並得到周總理的支持,如此等等。這僅僅是幾個例子,這類事情還有很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