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對於日本軍的暴行,不僅鬆井大將,就是站在遠東國際軍事審判法庭上的華中方麵軍有關人員都異口同聲地加以否定。舉例如下:
當時華中方麵軍參謀中山寧人少佐的宣誓供詞(辯證一三四五)說:
“我在南京舉行入城式前後赴南京時,巡視了市內,所看到的中國人屍體
隻有在下關附近一百具左右以及亞洲公園附近三十具左右,這可能是戰死
的中國軍人的屍體。除此之外,我沒有看到平民的屍體和被屠殺的屍體。
聽說,在南京俘虜約有五千名,而這些俘虜不僅沒有被屠殺,而且據兩軍
的報告,已妥善地釋放到揚子江對岸。”(《遠速》,二一四號,載前引
書1,第二○四頁)
當時在華中方麵軍參謀長武藤章大佐的審問調查書(檢證第一○一○
五)中說:“我在南京正式入城時,隨鬆井大將前往。而且,當時已發生
了十至二十起事件……我決不相信,也難以想像會有幾千起事件發生。”
(《遠速》,八十四號,載前引書1,第八十四頁)
當時在第十六師團參謀長中澤三夫少將的宣誓供詞(辯證二六六七)
中說:“在南京根本不存在日本軍有計劃地進行強姦的事實。我知道,雖
有少數觸犯風紀的人,但這些人均已繩之以法.”(《運速》,三○九號,
載前引書1,第二四五頁)
當時在上海派遣軍參謀長飯沼守少將的宣誓供詞(辯證二六六七)中
說:“我於一九三七年十二月十六日、二十日、年底三次巡視了南京城內,
從未在城內看到屍體,隻是在下關附近看到幾十具戰死的屍體,做夢也沒
有想到會有幾萬具被屠殺的屍體。”(《遠速》,三○九號,載前引書1,
第二五二頁)
當時在第九師團山炮兵第九聯隊第七中隊代理隊長大內義秀少尉的宣
誓供詞(辯證二六六八)中說:“中國兵的屍體,我隻是在揚子江岸邊看
到少許,未曾看到被屠殺的屍體等等。”(《遠速》,三○九號,載前引
書1,第二三九頁)
當時在第九師團第三十六聯隊長脅阪次郎大佐的宣誓供詞(辯證二六
三七)中說:“我在十二月二十四日淩晨前一直留在南京,但我的部下沒
有一個人犯罪……攻下南京後,未在南京城內外聽到槍聲。如果有機槍等
掃射情況,理當聽得見,但從未聽到過這種槍聲。”(《遠速》,三○九
號,載前引書1,第二三九頁)
當時在上海派遣軍參謀榊原主計的宣誓供詞(辯證二二三七)中說:
“所謂南京發生火災,那也是日本軍占領南京之前的事,占領後就沒有發
生大規模的火災。據我所知,隻有極小部分地方失火,大部分市街並沒有
燒到。”(《遠速》,三一○,載前引書1,第二五八頁)
當時在第十軍法務部長小川關治郎的宣誓供詞(辯證二七○八)中說:
“我於十二月十四日中午左右進入南京,下午巡視了第十軍的部分警備地
區(南京城內南部)。當時僅看到六、七具戰死的中國兵屍體,沒有看到
其他屍體。”(《遠速》,三一○號,載前引書1,第二五六頁)
所舉例子似乎有點過於繁冗,我覺得這些證詞竟然說他們都是清白無辜的。可是,武藤章中將在上述一九四六年四月二十日的審問(檢證一○一○五)後,於四月二十二日進行的審問(檢證二二七三)中不得不承認發生過暴行事件,回答說:“在南京,原決定由兩個或三個大隊進入市內,可是結果全軍都入了城,終於在南京發生了掠奪暴行事件。”(《遠速》,一五九號,載前引書1,第一七二頁)
※ ※ ※
關於前麵所引小川關治郎法務官的證詞,最近公開發表了他親筆寫的資料,頗為有趣地暴露了那完全是偽證。《軍事警察(憲兵和軍法會議)》第六卷作為《現代史資料續編》出版,第一次分發給訂購者,書中收錄了《第十軍法務部陣中日誌》。這份日誌是不值一提的記錄,但在附錄“月報”中刊有小川的部分隨軍筆記卻是引人注目的資料。值得慶幸的是,通過隨軍筆記可以檢驗小川宣誓供詞記述內容的可靠性。
如前所述,前法務官小川在其宣誓供詞中說,他在巡視第十軍的部分警備地區(南京城內南部)時“僅看到六、七具戰死的中國兵屍體,沒有看到其他屍體”。然而,事實又是如何呢?在這份隨軍筆記裏記下了如下事實。
〔十二月十四日〕上午十一時,乘汽車外出,與獸醫部長同車出發。
據說,到南京有十八裏路程……駛近城牆南門(中華門。——《第十軍法
務部陣中日誌》注)。為貨車、載客汽車、車輛等所阻,不能前進,停車
約一個多小時……路上看到中國正規軍士兵的屍體重重疊疊,並著了火在
焚燒。日本兵看到足下橫臥著的屍骸,也幾乎都不以為然。由於路上全是
對於日本軍的暴行,不僅鬆井大將,就是站在遠東國際軍事審判法庭上的華中方麵軍有關人員都異口同聲地加以否定。舉例如下:
當時華中方麵軍參謀中山寧人少佐的宣誓供詞(辯證一三四五)說:
“我在南京舉行入城式前後赴南京時,巡視了市內,所看到的中國人屍體
隻有在下關附近一百具左右以及亞洲公園附近三十具左右,這可能是戰死
的中國軍人的屍體。除此之外,我沒有看到平民的屍體和被屠殺的屍體。
聽說,在南京俘虜約有五千名,而這些俘虜不僅沒有被屠殺,而且據兩軍
的報告,已妥善地釋放到揚子江對岸。”(《遠速》,二一四號,載前引
書1,第二○四頁)
當時在華中方麵軍參謀長武藤章大佐的審問調查書(檢證第一○一○
五)中說:“我在南京正式入城時,隨鬆井大將前往。而且,當時已發生
了十至二十起事件……我決不相信,也難以想像會有幾千起事件發生。”
(《遠速》,八十四號,載前引書1,第八十四頁)
當時在第十六師團參謀長中澤三夫少將的宣誓供詞(辯證二六六七)
中說:“在南京根本不存在日本軍有計劃地進行強姦的事實。我知道,雖
有少數觸犯風紀的人,但這些人均已繩之以法.”(《運速》,三○九號,
載前引書1,第二四五頁)
當時在上海派遣軍參謀長飯沼守少將的宣誓供詞(辯證二六六七)中
說:“我於一九三七年十二月十六日、二十日、年底三次巡視了南京城內,
從未在城內看到屍體,隻是在下關附近看到幾十具戰死的屍體,做夢也沒
有想到會有幾萬具被屠殺的屍體。”(《遠速》,三○九號,載前引書1,
第二五二頁)
當時在第九師團山炮兵第九聯隊第七中隊代理隊長大內義秀少尉的宣
誓供詞(辯證二六六八)中說:“中國兵的屍體,我隻是在揚子江岸邊看
到少許,未曾看到被屠殺的屍體等等。”(《遠速》,三○九號,載前引
書1,第二三九頁)
當時在第九師團第三十六聯隊長脅阪次郎大佐的宣誓供詞(辯證二六
三七)中說:“我在十二月二十四日淩晨前一直留在南京,但我的部下沒
有一個人犯罪……攻下南京後,未在南京城內外聽到槍聲。如果有機槍等
掃射情況,理當聽得見,但從未聽到過這種槍聲。”(《遠速》,三○九
號,載前引書1,第二三九頁)
當時在上海派遣軍參謀榊原主計的宣誓供詞(辯證二二三七)中說:
“所謂南京發生火災,那也是日本軍占領南京之前的事,占領後就沒有發
生大規模的火災。據我所知,隻有極小部分地方失火,大部分市街並沒有
燒到。”(《遠速》,三一○,載前引書1,第二五八頁)
當時在第十軍法務部長小川關治郎的宣誓供詞(辯證二七○八)中說:
“我於十二月十四日中午左右進入南京,下午巡視了第十軍的部分警備地
區(南京城內南部)。當時僅看到六、七具戰死的中國兵屍體,沒有看到
其他屍體。”(《遠速》,三一○號,載前引書1,第二五六頁)
所舉例子似乎有點過於繁冗,我覺得這些證詞竟然說他們都是清白無辜的。可是,武藤章中將在上述一九四六年四月二十日的審問(檢證一○一○五)後,於四月二十二日進行的審問(檢證二二七三)中不得不承認發生過暴行事件,回答說:“在南京,原決定由兩個或三個大隊進入市內,可是結果全軍都入了城,終於在南京發生了掠奪暴行事件。”(《遠速》,一五九號,載前引書1,第一七二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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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前麵所引小川關治郎法務官的證詞,最近公開發表了他親筆寫的資料,頗為有趣地暴露了那完全是偽證。《軍事警察(憲兵和軍法會議)》第六卷作為《現代史資料續編》出版,第一次分發給訂購者,書中收錄了《第十軍法務部陣中日誌》。這份日誌是不值一提的記錄,但在附錄“月報”中刊有小川的部分隨軍筆記卻是引人注目的資料。值得慶幸的是,通過隨軍筆記可以檢驗小川宣誓供詞記述內容的可靠性。
如前所述,前法務官小川在其宣誓供詞中說,他在巡視第十軍的部分警備地區(南京城內南部)時“僅看到六、七具戰死的中國兵屍體,沒有看到其他屍體”。然而,事實又是如何呢?在這份隨軍筆記裏記下了如下事實。
〔十二月十四日〕上午十一時,乘汽車外出,與獸醫部長同車出發。
據說,到南京有十八裏路程……駛近城牆南門(中華門。——《第十軍法
務部陣中日誌》注)。為貨車、載客汽車、車輛等所阻,不能前進,停車
約一個多小時……路上看到中國正規軍士兵的屍體重重疊疊,並著了火在
焚燒。日本兵看到足下橫臥著的屍骸,也幾乎都不以為然。由於路上全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