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此可見,是探究未知的真理,還是證明既存的結論,這就是神學與哲學之間的最大差異,因而在神學家對於《聖經》的文本闡釋之中,一方麵是通過教義闡釋,在對各項基本教義進行理論性闡釋的基礎上,形成了具有體係性的教義神學,這是基督教神學的主體,出現了天主教、東正教、新教等不同教派的係統神學;另一方麵是通過哲學闡釋,在對宗教信仰進行抽象而繁瑣的辯證性闡釋的基礎上,形成了具有正統性的經院哲學,這是天主教神學的主導,出現了階段性的發展及流派。
中世紀的天主教神學家,在通過哲學闡釋而建立正統神學的同時,也通過教義闡釋促成神學異端的出現,在與正統神學相抗衡之中,雖然遭到異端裁判所的殘酷鎮壓,但是,卻為宗教改革乃至新教的形成,提供了必需的思想動力與思想資源,因而神學異端實際上已經成為基督教發展的內在驅力。值得注意的是,在哲學闡釋與教義闡釋之間,並非是對立的,至少在闡釋方式上,哲學闡釋所具有的理性化的邏輯推導形式,將有助於教義闡釋的多層化,促進對於教義本質進行把握;而教義闡釋所具有的文本化的原初意義追尋,將有利於哲學闡釋的具體化,達到對於信仰的本體認識。
正是因為如此,可以說在正統神學與神學異端之間是相反相成的,而在哲學闡釋與教義闡釋之間則是相輔相成的,它們共同推進了神學的發展。所以,從這一意義上看,盡管異端裁判所在西歐各國普遍存在著,但是,神學異端的出現卻難以避免,特別是當這樣的神學異端適應了教權逐漸衰落而王權逐漸上升的現實政治需要的時候,神學異端在遭到羅馬教皇的異端裁決之時,往往會得到王權的某種保護,尤其是在王權較為強大的情況下,羅馬教皇的異端裁判不是難以奏效,就是成為國王鎮壓反叛的政治手段,進而宗教改革運動的衝擊,更是使異端裁判所形同虛設。
被視為宗教改革先驅的的英格蘭神學家威克裏夫,先後擔任牛津大學神學教授、國王侍從神甫,在1474年,被國王任命為地區主教和皇家神學顧問,代表英格蘭國王出使法國進行停戰談判,然後到阿維尼翁與教皇談判,拒絕教皇在英格蘭有聖職任兔權,否認英格蘭是教皇的僕從國,結果未能達成任何談判協議。1476年,威克裏夫在牛津大學發表有關"平民主權"的講演,提出上帝是最大的君主,一切民政與屬靈的職位均由上帝派定,均當隸屬於上帝,其他人隻是受主所託,並不具有主權,進而強調上帝派政府管理俗事,就如同派教會管理屬靈事務一樣。與此同時,威克裏夫支持國王的叔父發動的沒收教會財產的運動,支持國會公開譴責教皇與教廷。
1377年,威克裏夫指出隻有《聖經》才是教會的法律,全體信徒才是教會的中心,隻有基督才是教會元首,如果教皇一意攫取世俗權力與財富,這樣的教皇就是"敵基督"。於是,教皇一連發出5個通諭進行譴責,在國王與貴族的保護下,威克裏夫仍然在牛津大學任教。1381年,由於英格蘭爆發的農民起義與威克裏夫的思想影響有關,國王隻好同意天主教教會對於威克裏夫是異端的說法,從1382年起讓他幽居。不過,威克裏夫在這一被迫幽居期間,組織學者將《聖經》由拉丁語翻譯成英語,使《聖經》的思想在英格蘭迅速傳播開來。
威克裏夫堅持對《聖經》文本進行教義闡釋,強調《聖經》是信仰的根據與基礎,提倡《聖經》的民族語言譯本,對宗教改革的興起起到了極大的促動作用,被後世稱作"宗教改革運動的啟明星"。正是在這顆啟明星的照耀之下,捷克的胡斯主張用捷克語布道,要求恢復教會的純潔性,認為教會的元首不是教皇而是基督,強調教會的法律是《聖經·新約》。由於胡斯在1402年起,先後擔任過布拉格伯利恆教堂神甫、王後解罪神甫、布拉格大學校長,自然地成為主張宗教改革的中心人物,形成了胡斯派,於是在1410年被布拉格大主教革除教籍。
天主教教會的這一行徑激怒了布拉格的大學生與市民,他們湧上街頭示威遊行表示抗議,而胡斯也受到國王的保護,繼續宣傳威克裏夫的思想。1412年,教皇為了籌集戰爭費用,派人來捷克推銷贖罪券,並宣布凡是參加聖戰者,可以免費得到贖罪券,以便收羅炮灰,結果遭到了胡斯的猛烈抨擊,指出教皇的作法是魔鬼行徑,這樣行使權力已經證明教皇是不折不扣的"敵基督",因為教皇無權動用武力,金錢更不能代人贖罪,人的得救應該由上帝來決定,贖罪券於人無益。在胡斯的影響之下,布拉格的群眾舉行反教皇大示威,燒毀教皇通諭,反對銷售贖罪券。與此同時,教皇又宣布開除胡斯教籍。這時候,國王感到再這樣下去已可能威脅到自己的統治,於是命令胡斯離開布拉格。
胡斯在退隱鄉村期間,花了兩年的時間將《聖經》翻譯成捷克語,並完成了與威克裏夫的《三人對話錄》觀點相似的著作《教會論》。1414年,重新統一天主教教會的康斯坦茨會議召開,傳令胡斯到會,由國王保證胡斯的安全,而胡斯為了申述自己的神學主張,決定出席會議。可是,當胡斯一到康斯坦茨,就被教皇抓進修道院的暗牢裏。這次會議確認威克裏夫、胡斯等人為異端,判定對威克裏夫焚屍揚灰,胡斯及其門人則被處以火刑。1415年,由於胡斯堅決地拒絕了所謂的悔罪,宣告"我沒有必要懺侮,我沒有犯致死的罪",並號召人們堅守自己的信仰,因而在烈火中慷慨就義。胡斯的殉難,激發了一場爭取聖事改革與民族獨立的"胡斯戰爭",成為宗教改革運動的先兆。
中世紀的天主教神學家,在通過哲學闡釋而建立正統神學的同時,也通過教義闡釋促成神學異端的出現,在與正統神學相抗衡之中,雖然遭到異端裁判所的殘酷鎮壓,但是,卻為宗教改革乃至新教的形成,提供了必需的思想動力與思想資源,因而神學異端實際上已經成為基督教發展的內在驅力。值得注意的是,在哲學闡釋與教義闡釋之間,並非是對立的,至少在闡釋方式上,哲學闡釋所具有的理性化的邏輯推導形式,將有助於教義闡釋的多層化,促進對於教義本質進行把握;而教義闡釋所具有的文本化的原初意義追尋,將有利於哲學闡釋的具體化,達到對於信仰的本體認識。
正是因為如此,可以說在正統神學與神學異端之間是相反相成的,而在哲學闡釋與教義闡釋之間則是相輔相成的,它們共同推進了神學的發展。所以,從這一意義上看,盡管異端裁判所在西歐各國普遍存在著,但是,神學異端的出現卻難以避免,特別是當這樣的神學異端適應了教權逐漸衰落而王權逐漸上升的現實政治需要的時候,神學異端在遭到羅馬教皇的異端裁決之時,往往會得到王權的某種保護,尤其是在王權較為強大的情況下,羅馬教皇的異端裁判不是難以奏效,就是成為國王鎮壓反叛的政治手段,進而宗教改革運動的衝擊,更是使異端裁判所形同虛設。
被視為宗教改革先驅的的英格蘭神學家威克裏夫,先後擔任牛津大學神學教授、國王侍從神甫,在1474年,被國王任命為地區主教和皇家神學顧問,代表英格蘭國王出使法國進行停戰談判,然後到阿維尼翁與教皇談判,拒絕教皇在英格蘭有聖職任兔權,否認英格蘭是教皇的僕從國,結果未能達成任何談判協議。1476年,威克裏夫在牛津大學發表有關"平民主權"的講演,提出上帝是最大的君主,一切民政與屬靈的職位均由上帝派定,均當隸屬於上帝,其他人隻是受主所託,並不具有主權,進而強調上帝派政府管理俗事,就如同派教會管理屬靈事務一樣。與此同時,威克裏夫支持國王的叔父發動的沒收教會財產的運動,支持國會公開譴責教皇與教廷。
1377年,威克裏夫指出隻有《聖經》才是教會的法律,全體信徒才是教會的中心,隻有基督才是教會元首,如果教皇一意攫取世俗權力與財富,這樣的教皇就是"敵基督"。於是,教皇一連發出5個通諭進行譴責,在國王與貴族的保護下,威克裏夫仍然在牛津大學任教。1381年,由於英格蘭爆發的農民起義與威克裏夫的思想影響有關,國王隻好同意天主教教會對於威克裏夫是異端的說法,從1382年起讓他幽居。不過,威克裏夫在這一被迫幽居期間,組織學者將《聖經》由拉丁語翻譯成英語,使《聖經》的思想在英格蘭迅速傳播開來。
威克裏夫堅持對《聖經》文本進行教義闡釋,強調《聖經》是信仰的根據與基礎,提倡《聖經》的民族語言譯本,對宗教改革的興起起到了極大的促動作用,被後世稱作"宗教改革運動的啟明星"。正是在這顆啟明星的照耀之下,捷克的胡斯主張用捷克語布道,要求恢復教會的純潔性,認為教會的元首不是教皇而是基督,強調教會的法律是《聖經·新約》。由於胡斯在1402年起,先後擔任過布拉格伯利恆教堂神甫、王後解罪神甫、布拉格大學校長,自然地成為主張宗教改革的中心人物,形成了胡斯派,於是在1410年被布拉格大主教革除教籍。
天主教教會的這一行徑激怒了布拉格的大學生與市民,他們湧上街頭示威遊行表示抗議,而胡斯也受到國王的保護,繼續宣傳威克裏夫的思想。1412年,教皇為了籌集戰爭費用,派人來捷克推銷贖罪券,並宣布凡是參加聖戰者,可以免費得到贖罪券,以便收羅炮灰,結果遭到了胡斯的猛烈抨擊,指出教皇的作法是魔鬼行徑,這樣行使權力已經證明教皇是不折不扣的"敵基督",因為教皇無權動用武力,金錢更不能代人贖罪,人的得救應該由上帝來決定,贖罪券於人無益。在胡斯的影響之下,布拉格的群眾舉行反教皇大示威,燒毀教皇通諭,反對銷售贖罪券。與此同時,教皇又宣布開除胡斯教籍。這時候,國王感到再這樣下去已可能威脅到自己的統治,於是命令胡斯離開布拉格。
胡斯在退隱鄉村期間,花了兩年的時間將《聖經》翻譯成捷克語,並完成了與威克裏夫的《三人對話錄》觀點相似的著作《教會論》。1414年,重新統一天主教教會的康斯坦茨會議召開,傳令胡斯到會,由國王保證胡斯的安全,而胡斯為了申述自己的神學主張,決定出席會議。可是,當胡斯一到康斯坦茨,就被教皇抓進修道院的暗牢裏。這次會議確認威克裏夫、胡斯等人為異端,判定對威克裏夫焚屍揚灰,胡斯及其門人則被處以火刑。1415年,由於胡斯堅決地拒絕了所謂的悔罪,宣告"我沒有必要懺侮,我沒有犯致死的罪",並號召人們堅守自己的信仰,因而在烈火中慷慨就義。胡斯的殉難,激發了一場爭取聖事改革與民族獨立的"胡斯戰爭",成為宗教改革運動的先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