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就表明:如果某一民族的神話,能夠在經過從民族神話方式到世界宗教方式這樣的單向性傳播以後,再進入另一民族的神話之中,那麽,這一民族神話將在另一民族神話中得到更為精彩的表達。不過,必須指出的是,更為精彩的表達是建立在民族神話所體現出來的神話母題的基礎上的,而神話母題又以民族生活的共同性或相似性為前提。與此同時,必須指出的還有:或許更加重要的是,宗教的基本問題正是在綜合諸多神話的情況下,進而在神話母題的基點上被提煉出來的,因而就有可能使宗教經典在對本身的基本問題進行表述的時候,由於有可能採取了來自不同民族的神話材料,而難免會出現某種自相矛盾之處。
在《聖經》的《創世記》中,對於上帝創造世界萬事萬物之始時的描述,仍然是從混沌中開始的:"起初,神創造天地。地是空虛混沌、淵麵黑暗,神的靈運行在水麵上。神說:要有光!就有了光。"於是,第一天出現晝夜早晚;第二天出現了天空;第三天出現了大海、陸地、青草、蔬菜及樹木;第四天出現太陽、月亮、星辰;第五天出現魚類和雀鳥;第六天出現了牲畜、昆蟲、野獸,還出現了照料此前所出現的一切的人;"神賜福給第七日,定為聖日,因為在這日神歇了他一切創造的工,就安息了。"
在這裏,對於上帝創造世界萬事萬物之始的描述,與所有的神話和宗教之中所講述的相差無幾,但是,關於上帝創造世界萬事萬物的過程,即使在《創世記》的第一章與第二章之間,其講述,也出現了較大的差異,甚至是比較明顯的矛盾。首先,第一章中的創造者是"神",在希伯萊原文中本為"埃洛希姆"這個詞,意為諸神;而第二章中的創造者則是"耶和華神",在希伯萊文中則為"雅赫維"這個詞,意為主,因而僅僅從創造者上帝的身份角度來看,就有諸神創造與主創造之分,即或者是由埃洛希姆來創造,或者是由雅赫維來創造。
其次,在第一章裏麵,人的出現,是在其他應該出現的都已經出現了之後,最後才出現的;並且負責進行照料;而在第二章裏麵,萬物出現的順序不一樣,隻是在人出現之後,才有樹木、飛鳥、野獸的出現。更為重要的是:創造萬事萬物的方式也大不相同,特別是大地與植物的出現,在第一章裏,大地被水復蓋著,將水引開以後,植物就茂密地生長起來;而在第二章裏,大地似乎比較幹燥,植物需要等到下雨以後才能生長出來。這好像是在暗示,第一章所講述的創造世界萬事萬物的過程,是在一個水源充足的地方發生的,也就是說這是一個與並非居住在沙漠中的民族有關的創世神話;而第二章所講述的創造世界萬事萬物,則是在一個比較缺水的地方發生的,也就是說這是一個與居住在沙漠中的民族有關的創世神話。
最後,在第一章裏,"神就照著自己的形象造人,乃是照著他的形象造男造女。"而在第二章中,"耶和華神用地上的塵土造人,將生氣吹在他鼻孔裏,他就成了有靈的活人,名叫亞當。耶和華神使他沉睡,他就睡了;於是取下他的一條肋骨,又把肉合起來。耶和華神就用那人身上所取的的肋骨,造成一個女人。亞當給他妻子起名叫夏娃,因為她是眾生之母。"顯然,第一章隻是展示了神是人的創造者的神話母題,而第二章則是將這一神話母題進行了具有宗教色彩的表達,並直接提出了人是上帝創造的這一宗教的基本主題。
可以說,《創世記》中之所以會出現對神話進行綜合時的一些不一致的說法,實際上包涵著神話綜合中的宗教性選擇。因為,幾乎在所有民族的神話傳說中,都會或多或少地用神話的方式來述說本民族的起源,自然就會對世界上萬事萬物的創造有著本民族的傳說,而各種各樣的創世神話之間在傳說之中形成客觀上的對比。其中一些民族的創世神話,顯然要比另外一些民族的創世神話更具有完整性,因而也就對其他民族的人們更有吸引力,從而也就更容易在被接受的過程之中產生影響。
很明顯,做為一種宗教信仰的需要,越是具有吸引力的創世神話,也就越是具備被選擇的可能性。不過,如果一個民族的創世神話能夠得到比較廣泛的接受,除了這個民族的創世神話對於世界上萬事萬物的創造,能夠進行比較完整的過程描述之外,還必須使對這一創造過程的述說符合具有普遍性的生活經驗。
事實上,《創世記》第一章中關於對世界萬事萬物創造過程的描述,與每一個人從出世,到成長,直至最後死亡的人生道路,是基一本上相符合的:出世之初,生命從黑暗的母體之中來到光明的人世,開始分辨黑夜與白晝,大地與天空,日月與星辰。其後,在不斷的成長過程中,又逐漸認識了各種植物與動物;而在長大成人以後,則不僅要學會生活,種植蔬菜果樹,餵養牲畜家禽,捕撈魚蝦,追蹤獵物,同時還要成家立業,繁衍後代,讓男男女女的子子孫孫遍布各地,直至徹底走完生命的歷程,方能得到最後的安息。可以說,每一個人的一生,就是一部基於創世神話的完美縮影。這一點,正如人從胚胎發育到胎兒成熟,是人類生命存在的整個進化過程的個人寫照一樣,它也是最容易為每一個人所感受與體驗到的。
在《聖經》的《創世記》中,對於上帝創造世界萬事萬物之始時的描述,仍然是從混沌中開始的:"起初,神創造天地。地是空虛混沌、淵麵黑暗,神的靈運行在水麵上。神說:要有光!就有了光。"於是,第一天出現晝夜早晚;第二天出現了天空;第三天出現了大海、陸地、青草、蔬菜及樹木;第四天出現太陽、月亮、星辰;第五天出現魚類和雀鳥;第六天出現了牲畜、昆蟲、野獸,還出現了照料此前所出現的一切的人;"神賜福給第七日,定為聖日,因為在這日神歇了他一切創造的工,就安息了。"
在這裏,對於上帝創造世界萬事萬物之始的描述,與所有的神話和宗教之中所講述的相差無幾,但是,關於上帝創造世界萬事萬物的過程,即使在《創世記》的第一章與第二章之間,其講述,也出現了較大的差異,甚至是比較明顯的矛盾。首先,第一章中的創造者是"神",在希伯萊原文中本為"埃洛希姆"這個詞,意為諸神;而第二章中的創造者則是"耶和華神",在希伯萊文中則為"雅赫維"這個詞,意為主,因而僅僅從創造者上帝的身份角度來看,就有諸神創造與主創造之分,即或者是由埃洛希姆來創造,或者是由雅赫維來創造。
其次,在第一章裏麵,人的出現,是在其他應該出現的都已經出現了之後,最後才出現的;並且負責進行照料;而在第二章裏麵,萬物出現的順序不一樣,隻是在人出現之後,才有樹木、飛鳥、野獸的出現。更為重要的是:創造萬事萬物的方式也大不相同,特別是大地與植物的出現,在第一章裏,大地被水復蓋著,將水引開以後,植物就茂密地生長起來;而在第二章裏,大地似乎比較幹燥,植物需要等到下雨以後才能生長出來。這好像是在暗示,第一章所講述的創造世界萬事萬物的過程,是在一個水源充足的地方發生的,也就是說這是一個與並非居住在沙漠中的民族有關的創世神話;而第二章所講述的創造世界萬事萬物,則是在一個比較缺水的地方發生的,也就是說這是一個與居住在沙漠中的民族有關的創世神話。
最後,在第一章裏,"神就照著自己的形象造人,乃是照著他的形象造男造女。"而在第二章中,"耶和華神用地上的塵土造人,將生氣吹在他鼻孔裏,他就成了有靈的活人,名叫亞當。耶和華神使他沉睡,他就睡了;於是取下他的一條肋骨,又把肉合起來。耶和華神就用那人身上所取的的肋骨,造成一個女人。亞當給他妻子起名叫夏娃,因為她是眾生之母。"顯然,第一章隻是展示了神是人的創造者的神話母題,而第二章則是將這一神話母題進行了具有宗教色彩的表達,並直接提出了人是上帝創造的這一宗教的基本主題。
可以說,《創世記》中之所以會出現對神話進行綜合時的一些不一致的說法,實際上包涵著神話綜合中的宗教性選擇。因為,幾乎在所有民族的神話傳說中,都會或多或少地用神話的方式來述說本民族的起源,自然就會對世界上萬事萬物的創造有著本民族的傳說,而各種各樣的創世神話之間在傳說之中形成客觀上的對比。其中一些民族的創世神話,顯然要比另外一些民族的創世神話更具有完整性,因而也就對其他民族的人們更有吸引力,從而也就更容易在被接受的過程之中產生影響。
很明顯,做為一種宗教信仰的需要,越是具有吸引力的創世神話,也就越是具備被選擇的可能性。不過,如果一個民族的創世神話能夠得到比較廣泛的接受,除了這個民族的創世神話對於世界上萬事萬物的創造,能夠進行比較完整的過程描述之外,還必須使對這一創造過程的述說符合具有普遍性的生活經驗。
事實上,《創世記》第一章中關於對世界萬事萬物創造過程的描述,與每一個人從出世,到成長,直至最後死亡的人生道路,是基一本上相符合的:出世之初,生命從黑暗的母體之中來到光明的人世,開始分辨黑夜與白晝,大地與天空,日月與星辰。其後,在不斷的成長過程中,又逐漸認識了各種植物與動物;而在長大成人以後,則不僅要學會生活,種植蔬菜果樹,餵養牲畜家禽,捕撈魚蝦,追蹤獵物,同時還要成家立業,繁衍後代,讓男男女女的子子孫孫遍布各地,直至徹底走完生命的歷程,方能得到最後的安息。可以說,每一個人的一生,就是一部基於創世神話的完美縮影。這一點,正如人從胚胎發育到胎兒成熟,是人類生命存在的整個進化過程的個人寫照一樣,它也是最容易為每一個人所感受與體驗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