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原文:“di godere el benefizio del tempo”,是當時義大利和法國流行的諺語。


    [11]指法國國王路易十二世(1462—1515),下同。


    [12]指法國國王查理八世(1470—1498),下同。


    [13]查理八世於1494年9月2日侵入義大利,相當迅速地占據那波利王國,但於1495年10月隨即喪失。其後路易十二世攻占義大利北部,自1499—1512年,時期較長。


    [14]查理八世於1494年進攻義大利,一度成為那波利的主宰,至1496年完全失敗;但查理的遠征已成為外族入侵義大利時期的開始。


    [15]曼托瓦侯爵(marchese di mantova )即詹弗朗切斯科·貢紮加(gianfrancesco gonzaga,1484—1519)。


    [16]本蒂沃利奧(giovanni bentiv oglio)是博洛尼亞的統治者(signore di bologna)。


    [17]富爾利夫人(madonna di furli)是富爾利的女統治者(signora di furli)卡德林娜·斯福爾紮(caterina sforza,1463—1509)。


    [18]法恩紮的統治者(signore di faenza)是阿斯托雷·曼弗雷迪(a storre m anfredi)。


    [19]佩薩羅(pesaro)的統治者是潘多爾科·馬拉泰斯塔(pandòlqo m testa)。


    [20]裏米尼和卡梅裏諾(rimini e camerino)的統治者是朱利奧·切薩雷·瓦拉諾(giulio cesare varano)。


    [21]皮奧姆比諾(piombino)的統治者是賈科莫·德·阿皮亞諾(gio d appiano),僱傭軍隊長。


    [22]羅馬教廷和威尼斯在十四世紀末葉,通過勢力擴張,變成義大利的兩個最大的強國。


    [23]教皇亞歷山大,原名羅德裏戈·博爾賈(rodrigo borgia,1431—1503),通過賄賂當選為教皇亞歷山大六世(alesandro 6,在位:1492—1503),使教皇政權日益世俗化;他還通過其私生子切薩雷·博爾賈(即著名的瓦倫蒂諾公爵)以教廷保護人的資格,把義大利的羅馬尼阿(romagna)置於教廷的直接統治之下。但事實上,瓦倫蒂諾公爵企圖將它變為自己的國家。


    [24]路易十二世於1502年7月回到義大利,一部分原因是製止瓦倫蒂諾公爵繼續向托斯卡納擴張,同時也為了準備征服那波利王國。


    [25]1500年11月路易十二世同西班牙國王“天主教徒費爾迪南多二世”(ferdinando 2 il cattolico,1452—1516)締結格拉納達(granata)條約,商定把那波利奪取過來,法國和西班牙瓜分了那波利,但是後來兩個國王分裂,路易十二世戰敗,法國人於1504年從所占領的那波利部分領土上被趕走。


    [26]納貢的人(pensionario)或作“臣服的人”解,此指那波利的阿拉岡國王費代裏科一世(federico1)。


    [27]指號稱“天主教徒費爾迪南多”的西班牙國王費爾迪南多二世。


    [28]路易十二世取得教皇亞歷山大的認可,同其妻焦萬娜(路易十一世之女、查理八世的姊妹)離婚,以便於1499年同查理八世的遺孀(布列塔尼的安妮皇後)結婚,從而取得布列塔尼亞公國的統治權,並由教皇同意羅阿諾(roano,1460—1510),即“國王顧問”喬治·達布瓦斯(giorgi d amboise)由魯恩總主教升任樞機主教。另一方麵,路易十二世則支持教皇對羅馬尼阿的攻取。


    [29]切薩雷·博爾賈(cesare borgia,1475或1476—1507),是羅德裏戈·博爾賈(後任教皇,稱亞歷山大六世)和羅馬婦女萬諾紮·代·卡塔內(vannozza dei cattanei)的私生子,後在亞歷山大六世的支持下,1493年任西班牙瓦倫西亞的樞機主教,1499年由法國國王授予瓦倫蒂諾公爵。


    [30]1500年馬基雅維裏第一次出使法國宮廷,有機會同羅阿諾樞機主教(cardinale di roano)晤談。


    第四章 為什麽亞歷山大大帝所征服的大流士王國在亞歷山大死後沒有背叛其後繼者


    有些人在考慮保有一個新獲得的國家而存在的困難時,可能會感到奇怪:為什麽亞歷山大大帝[1]在幾年間變成了亞洲的主宰,而且在他還沒有完全征服亞洲的時候就死了,這樣一來,全國發生叛亂似乎是理所當然的了,可是亞歷山大的後繼者們卻繼續保住江山,而且除了由於他們自己的野心在他們當中出現困難之外[2],他們並沒有遭遇到其他困難。對此,我回答說:有史以來的君主國都是用兩種不同的方法統治的:一種是由一位君主以及一群臣僕統治——後者是承蒙君主的恩寵和欽許,作為大臣輔助君主統治王國;另一種是由君主和諸侯統治——後者擁有那種地位並不是由於君主的恩寵而是由於古老的世係得來的。這種諸侯擁有他們自己的國家和自己的臣民。這些臣民把諸侯奉為主子,而且對他們有著自然的愛戴。至於那些由一位君主及其臣僕統治的國家,對他們的君主就更加尊敬了,因為人們認為在全國隻有他是至尊無上的。如果他們服從其他任何人,他們隻是把此人看作是代理人和官員,對他並不特別愛戴。


    在我們的時代裏,關於這兩種不同政體的例子就是土耳其皇帝和法蘭西國王。土耳其皇帝的君主國是由一位主子統治的,其餘的人都是他的臣僕。土耳其皇帝把他的王國劃分為若幹“州”[3],他派遣各種行政官員到那裏去,並且可以隨心所欲地調動或者撤換他們。但是法蘭西國王卻處在古來就有的一大群貴族當中,這些貴族又為他們的臣民所公認和愛戴,這些貴族又都擁有各自的特權。國王除非自己冒險行事,否則是不能夠剝奪這些特權的。因此,一個人如果考察這兩個國家,就會認識到要占領土耳其皇帝的國家是困難的,但是如果一旦予以征服,保有這個國家卻是很容易的。反之,事實證明:從某些方麵來說,占領法蘭西這個國家是比較容易的,而要保有它卻是困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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