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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劍:新視野下的中國大戰略 作者:賈立政 投票推薦 加入書簽 留言反饋
三、賣官鬻爵造成了吏治的腐敗
賣官鬻爵的盛行造成了吏治的腐敗。歷史證明,凡是買官賣官猖獗之時,就是朝政腐敗、政治最黑暗的時期。大量買官者充斥官場,必然會產生一批貪官、贓官、庸官、糊塗官、酒肉官,以及一大批屍位素餐者。而且,買官者一旦履任,大都要搜刮百姓,巧取豪奪,搞得民不聊生。
賣官鬻爵的盛行帶來了社會風氣的敗壞。嚴嵩以賄放官時,沈煉即指出:“賄賂彰,風俗壞。”古語雲:“上邪下難正,眾枉不可矯。”買官賣官的盛行,在社會上形成了一種根深蒂固的觀念“有錢買得鬼推磨,無錢卻教人頂缸。”最為可悲的是,在這種社會風氣下,眾人對醜惡現象表現出的麻木,正如明末清初人計六奇所言:“舉世盡醉夢於其中而不醒矣!”
賣官鬻爵自出現之日起,就一直受到有識之士的鄙視和批判。崔烈在得意於買到司徒之位時,卻遭到兒子崔鈞的抨擊,認為他令“天下失望”,崔烈不解,崔鈞明確告之:“論者嫌其銅臭!”《後漢書》記錄了此言,成為對買官者的經典批判之語,一直為後世所引用。清代的陸隴其專門上疏批判賣官鬻爵之弊:一是使名節大壞,失國家養廉之意,買官之人,“不能發憤自勵,則其誌趨卑陋甘於汙下”;二是買官之人越多,百姓受害愈深,故多一買官之人,“即多一害民之人”。嚴嵩倒台時,三法司定其罪狀,第一項就是私下賣官,稱:“爵賞,國家之名器,乃敢鬻之以斂貨於己。”其實,買官賣官是犯罪行為,這在封建社會也是人人皆知的,它隻能是私下的骯髒交易。
賣官鬻爵的歷史反思(2)
以史為鑑,我們應該嚴防“銅臭”在官場的蔓延,應該清醒地認識到買官賣官所帶來的惡劣影響,從體製上加以限製、根除,切不可“舉世盡醉夢於其中而不醒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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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史上七大“著名”貪官
★梁冀(?~159年),東漢外戚,順帝時任大將軍,專斷朝政近20年。聚斂財富,大肆搜刮,並向求官者收取賄賂。建私家林苑,方圓近千裏。桓帝治其罪,被迫自殺。其家產沒收變賣合30餘萬萬,相當於東漢政府一年租稅收入之半。
★楊國忠(?~756年),唐蒲州永樂(今山西永濟)人,玄宗時任吏部尚書。因其妹楊貴妃有寵而權傾中外。結黨營私,賄賂公行,選任官吏均於私第暗定。安祿山以“討國忠”為名發動叛亂,隨玄宗奔蜀時,被士兵殺死。
★朱 (1075年~1126年),北宋蘇州(今屬江蘇)人。因獻媚蔡京、童貫而得官。投徽宗所好,以承辦“花石綱”為名,撈取錢財,以至家藏甚富,置田30萬畝。凡諂事之人即得官,不附己者則罷去,時稱“東南小朝廷”。欽宗繼位,被罷官處死。
★王振(?~1449年),明山西蔚州(今河北蔚縣)人,永樂時入官為宦官。英宗時因受寵而擅權,成為明代宦官專權之始。大興土木,廣收賄賂,操縱官吏選拔、升遷。土木之變,策動英宗親征,於土木堡兵敗,為亂軍所殺。
★嚴嵩(1480年~1565年),明江西分宜人,弘治年間進士,嘉靖時任內閣首輔。與其子嚴世蕃狼狽為奸,貪財納賄,賣官鬻爵,結黨營私,禍國殃民。後被彈劾罷官,抄其家所得金銀、珍寶、字畫,數以百萬計。
★噶禮(?~1714年),清滿洲正紅旗人,由蔭生任吏部主事,後升任兩江總督。搜刮民財,廣收賄賂,在江南有貪婪之名。康熙五十一年,因江南科場案發,事涉受賄被革職。
★和 (1750年~1799年),清滿洲正紅旗人,生員出身。因辦事幹練,深得幹隆皇帝信賴,倚為腹心,任軍機大臣20多年。專擅弄權,控製官員升遷,大肆貪汙。嘉慶四年(1799年)定其20大罪狀,賜死。查沒金銀、珍寶極多,時有“和 跌倒,嘉慶吃飽”之諺。
冷眼靜觀中國式“消費神話”(1)
吳 穎
100多萬元的勞力士手錶,30萬元的卡地亞胸針,500萬元的鑽石……越來越多的奢侈品火速進入中國。據報導,隨著許多國際頂級品牌登陸中國,中國品牌戰略協會發現,目前內地奢侈品消費者已占總人口的13%。據預計,與日本不相上下,中國也會成為全球最賺錢的奢侈品市場。但從財富積累的角度看,目前的奢侈品消費帶有某種畸形心態。
拎著bally公文包、身著阿瑪尼套裝出入各種高檔俱樂部,掏出萬寶龍筆簽字,不經意間露出腕間的伯爵鑲鑽手錶,這是在北京國貿寫字樓裏上班的孫小姐對金領階層的業態素描。一份報告指出,目前中國有10%的人有能力消費奢侈品,而且這個數字還在不斷增長。
一、中國特色的“消費神話”
奢侈品在國際上被定義為“一種超出人們生存與發展需要範圍的,具有獨特、稀缺、珍奇等特點的消費品”,又稱為非生活必需品。在中國,花在奢侈品上的錢大約有90%是出自男性之手,其中主要是私營企業主在上演“消費神話”。那麽具體到消費人群分析,究竟是誰在消費這些奢侈品?這些人群的身份我們不得而知,但通過頂級服裝代理商了解到,這些人分為以下幾類。一是特別有錢的一類人,除了錢什麽都沒有,他們追求的是極度虛榮。第二類是所謂的“中產階級”,有一定的知識、品位,追求品質和精緻,收入不菲,每個月都有固定的奢侈品消費支出。第三類是收入中等的白領階層,他們的月收入也許隻夠買一條gi的小絲巾,但是他們是奢侈品的崇拜者,甚至可以攢下幾個月的工資去購買一件自己喜歡的商品。10%具有消費奢侈品能力的人口卻產生出了占總人口13%的消費者,這就是中國式的奢侈品消費方式和理念。
賣官鬻爵的盛行造成了吏治的腐敗。歷史證明,凡是買官賣官猖獗之時,就是朝政腐敗、政治最黑暗的時期。大量買官者充斥官場,必然會產生一批貪官、贓官、庸官、糊塗官、酒肉官,以及一大批屍位素餐者。而且,買官者一旦履任,大都要搜刮百姓,巧取豪奪,搞得民不聊生。
賣官鬻爵的盛行帶來了社會風氣的敗壞。嚴嵩以賄放官時,沈煉即指出:“賄賂彰,風俗壞。”古語雲:“上邪下難正,眾枉不可矯。”買官賣官的盛行,在社會上形成了一種根深蒂固的觀念“有錢買得鬼推磨,無錢卻教人頂缸。”最為可悲的是,在這種社會風氣下,眾人對醜惡現象表現出的麻木,正如明末清初人計六奇所言:“舉世盡醉夢於其中而不醒矣!”
賣官鬻爵自出現之日起,就一直受到有識之士的鄙視和批判。崔烈在得意於買到司徒之位時,卻遭到兒子崔鈞的抨擊,認為他令“天下失望”,崔烈不解,崔鈞明確告之:“論者嫌其銅臭!”《後漢書》記錄了此言,成為對買官者的經典批判之語,一直為後世所引用。清代的陸隴其專門上疏批判賣官鬻爵之弊:一是使名節大壞,失國家養廉之意,買官之人,“不能發憤自勵,則其誌趨卑陋甘於汙下”;二是買官之人越多,百姓受害愈深,故多一買官之人,“即多一害民之人”。嚴嵩倒台時,三法司定其罪狀,第一項就是私下賣官,稱:“爵賞,國家之名器,乃敢鬻之以斂貨於己。”其實,買官賣官是犯罪行為,這在封建社會也是人人皆知的,它隻能是私下的骯髒交易。
賣官鬻爵的歷史反思(2)
以史為鑑,我們應該嚴防“銅臭”在官場的蔓延,應該清醒地認識到買官賣官所帶來的惡劣影響,從體製上加以限製、根除,切不可“舉世盡醉夢於其中而不醒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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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史上七大“著名”貪官
★梁冀(?~159年),東漢外戚,順帝時任大將軍,專斷朝政近20年。聚斂財富,大肆搜刮,並向求官者收取賄賂。建私家林苑,方圓近千裏。桓帝治其罪,被迫自殺。其家產沒收變賣合30餘萬萬,相當於東漢政府一年租稅收入之半。
★楊國忠(?~756年),唐蒲州永樂(今山西永濟)人,玄宗時任吏部尚書。因其妹楊貴妃有寵而權傾中外。結黨營私,賄賂公行,選任官吏均於私第暗定。安祿山以“討國忠”為名發動叛亂,隨玄宗奔蜀時,被士兵殺死。
★朱 (1075年~1126年),北宋蘇州(今屬江蘇)人。因獻媚蔡京、童貫而得官。投徽宗所好,以承辦“花石綱”為名,撈取錢財,以至家藏甚富,置田30萬畝。凡諂事之人即得官,不附己者則罷去,時稱“東南小朝廷”。欽宗繼位,被罷官處死。
★王振(?~1449年),明山西蔚州(今河北蔚縣)人,永樂時入官為宦官。英宗時因受寵而擅權,成為明代宦官專權之始。大興土木,廣收賄賂,操縱官吏選拔、升遷。土木之變,策動英宗親征,於土木堡兵敗,為亂軍所殺。
★嚴嵩(1480年~1565年),明江西分宜人,弘治年間進士,嘉靖時任內閣首輔。與其子嚴世蕃狼狽為奸,貪財納賄,賣官鬻爵,結黨營私,禍國殃民。後被彈劾罷官,抄其家所得金銀、珍寶、字畫,數以百萬計。
★噶禮(?~1714年),清滿洲正紅旗人,由蔭生任吏部主事,後升任兩江總督。搜刮民財,廣收賄賂,在江南有貪婪之名。康熙五十一年,因江南科場案發,事涉受賄被革職。
★和 (1750年~1799年),清滿洲正紅旗人,生員出身。因辦事幹練,深得幹隆皇帝信賴,倚為腹心,任軍機大臣20多年。專擅弄權,控製官員升遷,大肆貪汙。嘉慶四年(1799年)定其20大罪狀,賜死。查沒金銀、珍寶極多,時有“和 跌倒,嘉慶吃飽”之諺。
冷眼靜觀中國式“消費神話”(1)
吳 穎
100多萬元的勞力士手錶,30萬元的卡地亞胸針,500萬元的鑽石……越來越多的奢侈品火速進入中國。據報導,隨著許多國際頂級品牌登陸中國,中國品牌戰略協會發現,目前內地奢侈品消費者已占總人口的13%。據預計,與日本不相上下,中國也會成為全球最賺錢的奢侈品市場。但從財富積累的角度看,目前的奢侈品消費帶有某種畸形心態。
拎著bally公文包、身著阿瑪尼套裝出入各種高檔俱樂部,掏出萬寶龍筆簽字,不經意間露出腕間的伯爵鑲鑽手錶,這是在北京國貿寫字樓裏上班的孫小姐對金領階層的業態素描。一份報告指出,目前中國有10%的人有能力消費奢侈品,而且這個數字還在不斷增長。
一、中國特色的“消費神話”
奢侈品在國際上被定義為“一種超出人們生存與發展需要範圍的,具有獨特、稀缺、珍奇等特點的消費品”,又稱為非生活必需品。在中國,花在奢侈品上的錢大約有90%是出自男性之手,其中主要是私營企業主在上演“消費神話”。那麽具體到消費人群分析,究竟是誰在消費這些奢侈品?這些人群的身份我們不得而知,但通過頂級服裝代理商了解到,這些人分為以下幾類。一是特別有錢的一類人,除了錢什麽都沒有,他們追求的是極度虛榮。第二類是所謂的“中產階級”,有一定的知識、品位,追求品質和精緻,收入不菲,每個月都有固定的奢侈品消費支出。第三類是收入中等的白領階層,他們的月收入也許隻夠買一條gi的小絲巾,但是他們是奢侈品的崇拜者,甚至可以攢下幾個月的工資去購買一件自己喜歡的商品。10%具有消費奢侈品能力的人口卻產生出了占總人口13%的消費者,這就是中國式的奢侈品消費方式和理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