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個男人彎腰抬起地上的約瑟夫,走向旁邊的救護車。
麗娜與約瑟夫四目凝視,相對無言——簡直猶如夢幻之中!然後她問道:“你們打算怎麽處置他?”
拉尼爾笑了。“我們首先要治好他的槍傷,保證他痊癒;然後,當然會把他驅逐出境。”
“驅逐?”
“別擔心,你不會受牽連。因為你早就把傳給他們的所有東西都告訴了我。”
“等等。”她舉起手掌,做了一個向外推的手勢。“柯林斯呢?他會不會——?”
“已經通知他了。他高興得不得了,連聲稱讚你是真正的愛國者。”
“可我犯了叛國罪。”
拉尼爾彎腰伸手去扶她站起。“你是被迫的。幸好你及時找我。為了國家,你成了一個戰爭時期的雙麵……不,三麵間諜。”
麗娜皺起眉頭。“你說你知道漢斯和約瑟夫不是納粹?你早就知道他們是蘇聯間諜?”
拉尼爾一時未作回答;然後垂下腦袋。“其實以前給你說過,麗娜,我一年多以前就開始調查這個案子。”
“這麽說你真的知道?”
他點點頭。
麗娜把手從拉尼爾手中掙脫,陡然正色道:“為什麽不告訴我?”
拉尼爾現出懇求的神色。“我本來想的,但上司們不許。他們擔心,你不會像恨納粹那樣恨蘇聯間諜,那就有可能露餡。畢竟,納粹才是你的死敵。”
麗娜凝視著拉尼爾。在某種程度上,拉尼爾也和漢斯或柯林斯沒多少區別,也是在操縱她、利用她。她也應該恨拉尼爾——除了剛剛救了她的命這件事。
“沒告訴你的確是我不對,”拉尼爾接著說,“我們現在才知道,你已經證明,為了美國你願意犧牲自己的生命。你都成明星了,麗娜。你看看那邊,一大群人都等著想跟你握手呢。”
麗娜費力地站了起來。她的世界突然間顛倒了。
“不過我敢打賭,你現在隻想回家看兒子。”
她點了點頭。
“聽著,我還有事要處理,但我會盡快趕過來。我還有許多話要和你說。”拉尼爾向著一個手下:“阿徹,請你把這位女士送回家。”然後轉向麗娜。“今後若幹年裏,人們都會傳說你的故事,麗娜。”
她暈暈乎乎地搖了搖頭。“你那麽說,好像我有什麽了不起,但我沒什麽特別的。”
拉尼爾笑道:“嘿,這次你可錯了。我自己倒沒什麽特別的,隻是一個普通而健壯的美國人,在愛荷華州出生長大。而你的確不是普通人。”
“普通人,”麗娜重複道。或許他說對了。自己本來是一個難民、寡婦、間諜,但現在,表麵上看,又成了一個英雄、明星愛國者。自從踏上美國,從來就沒普通過。雖然她唯一想要的,就是一個普通人的生活。
“普通,”她說道。“一個普普通通的美國人。那是什麽感覺?”
“也許是時間該你熟悉那種感覺了。”拉尼爾挽著麗娜的胳膊走過雪地,走向小車。“我們也可以好好聊聊那種感覺。”
“好,一言為定!”她笑了。
【全書完】
附錄
關於“until death do us part.”的翻譯初稿:
“麗娜·本特海姆,我愛你,永遠愛你!”
“我也愛你,約瑟夫·邁耶。永遠!”
“至死不渝!“約瑟夫俯下身子,兩人激吻。
1校&2校:
“麗娜·本特海姆,我愛你,永遠愛你!”
“我也愛你,約瑟夫·邁耶。永遠!”
“相愛永遠,至死不渝!”約瑟夫說罷,俯下身子。
“相愛永遠,至死不渝!”麗娜哽咽著重複道。
兩人激吻。
終稿:
“麗娜·本特海姆,我愛你,永遠愛你!”
“我也愛你,約瑟夫·邁耶。永遠!”
“永不分手,除非死亡!”約瑟夫說罷,俯下身子。
“永不分手,除非死亡!”麗娜哽咽著重複道。
兩人激吻。
點評:
熱戀中的少男少女即將分別,而且極有可能是生離死別,這個“until death do us part”意為“到死才分開”,所以最早譯為“永不分開,除非死亡!”但事實上他倆很快就要分開,所以這個“分開”不是兩人距離上的分開,而是“分手”,“不再相愛”之意;考慮到他倆都出生於知識分子家庭,受過良好教育,當然也讀過大量愛情小說,和上文連起來看,改為了“至死不渝”;但後麵高潮時,他倆相見,又重複此句,卻無本章的“我愛你”之類的話。所以改為“相愛永遠,至死不渝”;反覆想像、體察當時的場景,竊以為,若是平時,說出“相愛永遠,致死不渝”這樣文采斐然、充滿浪漫氣息的句子可能性大得多,而當時兩人都發愁死了,直接蹦出的話應該和分離有關,既是距離空間上的分離,更是心靈情感上的分離,此“分開”實為“分手”,即“不再相愛”“移情別戀”之意;按當時的場景與他倆的心境,最終改為“永不分手,除非死亡!”若有讀者更喜愛“相愛永遠,至死不渝”(和平時期一般會這樣說,尤其是當今人們都受過教育),在自己的日常生活中偏愛哪一種表達,都很正常。
麗娜與約瑟夫四目凝視,相對無言——簡直猶如夢幻之中!然後她問道:“你們打算怎麽處置他?”
拉尼爾笑了。“我們首先要治好他的槍傷,保證他痊癒;然後,當然會把他驅逐出境。”
“驅逐?”
“別擔心,你不會受牽連。因為你早就把傳給他們的所有東西都告訴了我。”
“等等。”她舉起手掌,做了一個向外推的手勢。“柯林斯呢?他會不會——?”
“已經通知他了。他高興得不得了,連聲稱讚你是真正的愛國者。”
“可我犯了叛國罪。”
拉尼爾彎腰伸手去扶她站起。“你是被迫的。幸好你及時找我。為了國家,你成了一個戰爭時期的雙麵……不,三麵間諜。”
麗娜皺起眉頭。“你說你知道漢斯和約瑟夫不是納粹?你早就知道他們是蘇聯間諜?”
拉尼爾一時未作回答;然後垂下腦袋。“其實以前給你說過,麗娜,我一年多以前就開始調查這個案子。”
“這麽說你真的知道?”
他點點頭。
麗娜把手從拉尼爾手中掙脫,陡然正色道:“為什麽不告訴我?”
拉尼爾現出懇求的神色。“我本來想的,但上司們不許。他們擔心,你不會像恨納粹那樣恨蘇聯間諜,那就有可能露餡。畢竟,納粹才是你的死敵。”
麗娜凝視著拉尼爾。在某種程度上,拉尼爾也和漢斯或柯林斯沒多少區別,也是在操縱她、利用她。她也應該恨拉尼爾——除了剛剛救了她的命這件事。
“沒告訴你的確是我不對,”拉尼爾接著說,“我們現在才知道,你已經證明,為了美國你願意犧牲自己的生命。你都成明星了,麗娜。你看看那邊,一大群人都等著想跟你握手呢。”
麗娜費力地站了起來。她的世界突然間顛倒了。
“不過我敢打賭,你現在隻想回家看兒子。”
她點了點頭。
“聽著,我還有事要處理,但我會盡快趕過來。我還有許多話要和你說。”拉尼爾向著一個手下:“阿徹,請你把這位女士送回家。”然後轉向麗娜。“今後若幹年裏,人們都會傳說你的故事,麗娜。”
她暈暈乎乎地搖了搖頭。“你那麽說,好像我有什麽了不起,但我沒什麽特別的。”
拉尼爾笑道:“嘿,這次你可錯了。我自己倒沒什麽特別的,隻是一個普通而健壯的美國人,在愛荷華州出生長大。而你的確不是普通人。”
“普通人,”麗娜重複道。或許他說對了。自己本來是一個難民、寡婦、間諜,但現在,表麵上看,又成了一個英雄、明星愛國者。自從踏上美國,從來就沒普通過。雖然她唯一想要的,就是一個普通人的生活。
“普通,”她說道。“一個普普通通的美國人。那是什麽感覺?”
“也許是時間該你熟悉那種感覺了。”拉尼爾挽著麗娜的胳膊走過雪地,走向小車。“我們也可以好好聊聊那種感覺。”
“好,一言為定!”她笑了。
【全書完】
附錄
關於“until death do us part.”的翻譯初稿:
“麗娜·本特海姆,我愛你,永遠愛你!”
“我也愛你,約瑟夫·邁耶。永遠!”
“至死不渝!“約瑟夫俯下身子,兩人激吻。
1校&2校:
“麗娜·本特海姆,我愛你,永遠愛你!”
“我也愛你,約瑟夫·邁耶。永遠!”
“相愛永遠,至死不渝!”約瑟夫說罷,俯下身子。
“相愛永遠,至死不渝!”麗娜哽咽著重複道。
兩人激吻。
終稿:
“麗娜·本特海姆,我愛你,永遠愛你!”
“我也愛你,約瑟夫·邁耶。永遠!”
“永不分手,除非死亡!”約瑟夫說罷,俯下身子。
“永不分手,除非死亡!”麗娜哽咽著重複道。
兩人激吻。
點評:
熱戀中的少男少女即將分別,而且極有可能是生離死別,這個“until death do us part”意為“到死才分開”,所以最早譯為“永不分開,除非死亡!”但事實上他倆很快就要分開,所以這個“分開”不是兩人距離上的分開,而是“分手”,“不再相愛”之意;考慮到他倆都出生於知識分子家庭,受過良好教育,當然也讀過大量愛情小說,和上文連起來看,改為了“至死不渝”;但後麵高潮時,他倆相見,又重複此句,卻無本章的“我愛你”之類的話。所以改為“相愛永遠,至死不渝”;反覆想像、體察當時的場景,竊以為,若是平時,說出“相愛永遠,致死不渝”這樣文采斐然、充滿浪漫氣息的句子可能性大得多,而當時兩人都發愁死了,直接蹦出的話應該和分離有關,既是距離空間上的分離,更是心靈情感上的分離,此“分開”實為“分手”,即“不再相愛”“移情別戀”之意;按當時的場景與他倆的心境,最終改為“永不分手,除非死亡!”若有讀者更喜愛“相愛永遠,至死不渝”(和平時期一般會這樣說,尤其是當今人們都受過教育),在自己的日常生活中偏愛哪一種表達,都很正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