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4節:高潮(2)
清點到一半時,她發覺她失去的最寶貴的東西是內心的寧靜。她要求女兒陪伴她。她不敢一人睡在那間屋子裏。
布勞沃德縣治安官調查員比爾 克勞德調查入室行竊案九年了。他的經驗告訴他不同的行竊案都有兩個不變的地方:如今幾乎全部竊賊入屋偷竊都是為了找錢買毒品;為錢偷東西的賊都很大意,甚至在去別的地方偷竊前連窩邊草都不放過。
一九八六年初,克勞德案頭開始出現森林湖區類似的入室行竊案報告,他感覺這是有一個慣偷在這裏連續作案。因此他來到社區街頭,從他聯繫的線人那精選了一張嫌疑人名單。
上麵的一個名字是比利 施洛德。克勞德在犯罪記錄資料庫裏搜索了這個人,看到了施洛德的犯罪登記表。之後他要求治安官辦公室的鑑證室做一個比對,把施洛德的指紋與在森林湖區入室行竊案提取的指紋進行了比較。由於鑑證室的工作量巨大,這個比對要幾周才能完成。在等候比對結果時,克勞德把附有施洛德一九八三年大頭照的傳單分發給治安官及警察局。然後他出去到街上看看。
比利 施洛德的工作時間讓人羨慕,通常一天不到五個小時。他有需要才去工作,那就是說他的古柯鹼存量不多,而他身體非常渴望古柯鹼的時候。他會穿上佛羅裏達電力的襯衫和帽子,這是他從一個跳蚤市場賣t恤衫的地方淘來的,然後把一罐梅斯毒氣(一種傷害性壓縮液態毒氣)扣在腰帶上。這身裝扮讓他看起來像個電力抄表工。他在社區周圍開著一部借來的車,時間通常選擇在午飯前後,也就是早上六點到十一點以及下午兩點到四點,此時人們通常不在家的。物色到目標房子後,他就走上前敲門。
如果有人應門,施洛德練好了各種對白來應付,然後就藉故走人。如果敲門沒有人應,他就會繞到屋後裝作抄表工在幹活的樣子,然後查看一下警報係統後就破門進去。有螺絲刀這個好幫手,他絕對是撬門、打爛窗玻璃、拆掉百葉窗的高手,他知道如何打破玻璃滑門,他甚至可以把整個玻璃門弄碎,而不驚動鄰居。
進去後,他首先考慮的是電冰箱。他吸毒時不想吃東西,偷東西時就大快朵頤。他胡亂吃了點東西後,抓起個袋子或枕頭套就裝東西,拉開所有的抽屜、櫃子和隱秘的地方。
這是個飛快的作業:十分鍾,最多十五分鍾。現金、珠寶和槍--假如有的話,走出去時還順道拿大件,比如電視或錄像機,兩者皆有最好,這些都是佛羅裏達州毒品市場熱門的交易物品。"被鄰居或他人看到我也無所謂。"他說。有一次他在撬一所房子的前門,當時街對麵有個女人在澆花。她叫起來他才逃走。又有一次他開在米拉馬街上時透過一所房子的前窗看到裏麵亮著燈的聖誕樹。他倒車,鑽進前麵的窗子,把聖誕樹下擺著的禮物搬到車上,來回三次之多。
每一天入室行竊後,比利會帶著贓物往西好萊塢的毒品窩點去換毒品。由於他每次都有珠寶換,在窩點外叫賣的毒品販子都喜歡稱呼他為"黃金人"。若運氣好的話,他一天會搜掠四五家。
施洛德偷什麽就賣什麽,把每一樣東西都換成毒品及鈔票,鈔票用來付酒店房費。他在酒店房間裏吸毒,度過吸毒後的沮喪期並躲避追捕。克勞德估計,如果施洛德偷了價值兩百萬美元的物品的話,那麽他換來的東西隻不過是價值幾十萬的毒品和錢,相當於一美元變成十美分。
"幾乎每一天我都在打劫一個家庭,"施洛德回憶道,"開頭是一天做一單來買毒品,那時候我需要兩百元。之後升到三百元,我得做兩單才行。再升到五百元,這就相當於四單。以後越來越多。" "這像個遊戲似的,我不考慮任何其他東西。我就是沿街開車,一、二、三、四數房子,數到哪家房子就偷哪家。" "我那時活著就為了毒品。那就是我的生命,我的未來。我把錢全花在這上麵。" "後來我害怕了。我想警察可能在到處找我,因為我的指紋都在屋裏麵,於是我住在酒店,一天換一個地方。我從不出門,除非是去偷東西或買毒品。我會在房間裏呆著,防盜鏈、門閂都扣上,再用桌子頂在門後麵。" 施洛德的指紋與入室行竊現場提取的指紋有幾處吻合。克勞德要求州檢察官辦公室發出重罪搜查令,在法律泥沼中這個過程又需時幾個星期。不過,這次克勞德知道自己要抓的人是誰。他必須抓住比利。
第35節:高潮(3)
與此同時,其他地方的探員--好萊塢、霍蘭德、米拉馬和西邁阿密都清楚施洛德是個越來越活躍的入室行竊慣偷。
"甚至已經到了這種程度:我一拿起入室行竊報告就能分辨出是比利來過這裏,"霍蘭德的探員德爾默特 芒甘說,"如果竊案在白天發生,屋內還有大肆搜掠且食物被吃過的痕跡,那麽通常就是他幹的。" "我們都在追捕他,"克勞德回憶道,"我曾經接到過線報,說他要去某個商店兌現支票。我在那裏等他。他看到裏麵有個穿夾克戴領帶的人就立刻跑掉了。他一直疑神疑鬼,以至於認為穿西裝的人就是警察。那次他剛好就猜對了。我們很多次都像這樣讓他溜掉。在汽車旅館,在街上,有時候就差那麽幾分鍾。抓住他似乎成為了一項艱巨的任務。" 被盜後格拉迪斯每天忙著給家裏裝這裝那,屋外要裝上燈,窗邊的灌木叢要砍掉,每個窗戶安上鋼製的防盜網。
清點到一半時,她發覺她失去的最寶貴的東西是內心的寧靜。她要求女兒陪伴她。她不敢一人睡在那間屋子裏。
布勞沃德縣治安官調查員比爾 克勞德調查入室行竊案九年了。他的經驗告訴他不同的行竊案都有兩個不變的地方:如今幾乎全部竊賊入屋偷竊都是為了找錢買毒品;為錢偷東西的賊都很大意,甚至在去別的地方偷竊前連窩邊草都不放過。
一九八六年初,克勞德案頭開始出現森林湖區類似的入室行竊案報告,他感覺這是有一個慣偷在這裏連續作案。因此他來到社區街頭,從他聯繫的線人那精選了一張嫌疑人名單。
上麵的一個名字是比利 施洛德。克勞德在犯罪記錄資料庫裏搜索了這個人,看到了施洛德的犯罪登記表。之後他要求治安官辦公室的鑑證室做一個比對,把施洛德的指紋與在森林湖區入室行竊案提取的指紋進行了比較。由於鑑證室的工作量巨大,這個比對要幾周才能完成。在等候比對結果時,克勞德把附有施洛德一九八三年大頭照的傳單分發給治安官及警察局。然後他出去到街上看看。
比利 施洛德的工作時間讓人羨慕,通常一天不到五個小時。他有需要才去工作,那就是說他的古柯鹼存量不多,而他身體非常渴望古柯鹼的時候。他會穿上佛羅裏達電力的襯衫和帽子,這是他從一個跳蚤市場賣t恤衫的地方淘來的,然後把一罐梅斯毒氣(一種傷害性壓縮液態毒氣)扣在腰帶上。這身裝扮讓他看起來像個電力抄表工。他在社區周圍開著一部借來的車,時間通常選擇在午飯前後,也就是早上六點到十一點以及下午兩點到四點,此時人們通常不在家的。物色到目標房子後,他就走上前敲門。
如果有人應門,施洛德練好了各種對白來應付,然後就藉故走人。如果敲門沒有人應,他就會繞到屋後裝作抄表工在幹活的樣子,然後查看一下警報係統後就破門進去。有螺絲刀這個好幫手,他絕對是撬門、打爛窗玻璃、拆掉百葉窗的高手,他知道如何打破玻璃滑門,他甚至可以把整個玻璃門弄碎,而不驚動鄰居。
進去後,他首先考慮的是電冰箱。他吸毒時不想吃東西,偷東西時就大快朵頤。他胡亂吃了點東西後,抓起個袋子或枕頭套就裝東西,拉開所有的抽屜、櫃子和隱秘的地方。
這是個飛快的作業:十分鍾,最多十五分鍾。現金、珠寶和槍--假如有的話,走出去時還順道拿大件,比如電視或錄像機,兩者皆有最好,這些都是佛羅裏達州毒品市場熱門的交易物品。"被鄰居或他人看到我也無所謂。"他說。有一次他在撬一所房子的前門,當時街對麵有個女人在澆花。她叫起來他才逃走。又有一次他開在米拉馬街上時透過一所房子的前窗看到裏麵亮著燈的聖誕樹。他倒車,鑽進前麵的窗子,把聖誕樹下擺著的禮物搬到車上,來回三次之多。
每一天入室行竊後,比利會帶著贓物往西好萊塢的毒品窩點去換毒品。由於他每次都有珠寶換,在窩點外叫賣的毒品販子都喜歡稱呼他為"黃金人"。若運氣好的話,他一天會搜掠四五家。
施洛德偷什麽就賣什麽,把每一樣東西都換成毒品及鈔票,鈔票用來付酒店房費。他在酒店房間裏吸毒,度過吸毒後的沮喪期並躲避追捕。克勞德估計,如果施洛德偷了價值兩百萬美元的物品的話,那麽他換來的東西隻不過是價值幾十萬的毒品和錢,相當於一美元變成十美分。
"幾乎每一天我都在打劫一個家庭,"施洛德回憶道,"開頭是一天做一單來買毒品,那時候我需要兩百元。之後升到三百元,我得做兩單才行。再升到五百元,這就相當於四單。以後越來越多。" "這像個遊戲似的,我不考慮任何其他東西。我就是沿街開車,一、二、三、四數房子,數到哪家房子就偷哪家。" "我那時活著就為了毒品。那就是我的生命,我的未來。我把錢全花在這上麵。" "後來我害怕了。我想警察可能在到處找我,因為我的指紋都在屋裏麵,於是我住在酒店,一天換一個地方。我從不出門,除非是去偷東西或買毒品。我會在房間裏呆著,防盜鏈、門閂都扣上,再用桌子頂在門後麵。" 施洛德的指紋與入室行竊現場提取的指紋有幾處吻合。克勞德要求州檢察官辦公室發出重罪搜查令,在法律泥沼中這個過程又需時幾個星期。不過,這次克勞德知道自己要抓的人是誰。他必須抓住比利。
第35節:高潮(3)
與此同時,其他地方的探員--好萊塢、霍蘭德、米拉馬和西邁阿密都清楚施洛德是個越來越活躍的入室行竊慣偷。
"甚至已經到了這種程度:我一拿起入室行竊報告就能分辨出是比利來過這裏,"霍蘭德的探員德爾默特 芒甘說,"如果竊案在白天發生,屋內還有大肆搜掠且食物被吃過的痕跡,那麽通常就是他幹的。" "我們都在追捕他,"克勞德回憶道,"我曾經接到過線報,說他要去某個商店兌現支票。我在那裏等他。他看到裏麵有個穿夾克戴領帶的人就立刻跑掉了。他一直疑神疑鬼,以至於認為穿西裝的人就是警察。那次他剛好就猜對了。我們很多次都像這樣讓他溜掉。在汽車旅館,在街上,有時候就差那麽幾分鍾。抓住他似乎成為了一項艱巨的任務。" 被盜後格拉迪斯每天忙著給家裏裝這裝那,屋外要裝上燈,窗邊的灌木叢要砍掉,每個窗戶安上鋼製的防盜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