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嗨,聽著!”溫西說,“這是我的了。看這兒啊,哈麗雅特。”
哈麗雅特走到他的旁邊去,盯著那隻蹄子。
“新鐵掌。”他把蹄子放了下來,依次檢查了其他的腿,“他們最好沒有把鐵掌都換一遍。沒有,其他三隻蹄子上都是舊的鐵掌,隻有右前蹄上是新的,這和我們在海灘上找到的證物相符。你來仔細看看腳趾的位置吧。新的這塊跟我們那隻舊的一模一樣。等一等,我的小姑娘,我們來看看你能跑多快。”
他幹脆利落地把韁繩套在這匹小母馬的頭上,跳到它背上。
“過來一起騎嗎?把你的腳踩在我的腳上,來吧!我們是不是應該跑進夕陽裏,永遠都不再回來?”
“你最好小心點,如果農場主過來的話。”
“你說得簡直太對了!”他晃了晃韁繩,馬就跑了起來。哈麗雅特機械地撿起他的帽子,站在那裏來來回回地擠帽頂,裝做漫不經心地盯著那飛奔的身影。
“讓我來,小姐。”
本特伸手過來要拿帽子。她嚇了一跳,然後把帽子遞給他。本特把剩下的燕麥晃出來,小心拍打著帽子裏外的灰,又把它整理成完好的形狀。
“騎起來很順手,”溫西回來了,從馬背上跳了下來,“在路上也許一個小時能跑九英裏——在沙灘上?著淺水的話,或許八英裏。我真想——上帝啊!我多想——騎著它到平鐵那兒去啊。不過最好還是別去了,我們這麽幹不正當。”
他把韁繩取下來,在馬的肩膀上拍了一下,把它送走了。
“這看起來挺合理,”他嘀咕著,“但卻不成立。不可能成立。你看,假設是馬丁,他到這裏來露營;有證據顯示他來這兒之前就對這個地方了如指掌了,當然也會知道夏天的時候馬將被放養在這片草地上。他和亞歷克西斯約好兩點鍾在平鐵見麵——我不知道他是怎麽設計的,但他就是做到了。在一點半的時候,他從三根羽毛餐廳出來,回到這裏,牽著這匹小母馬去海灘。我們看到了,他就是在那裏撒下燕麥,引誘馬過來的,也看到了他為了讓馬通過而在籬笆上搞出來的豁口。他順著水的邊緣一直跑,所以沒有留下任何痕跡。他把馬拴在早已釘在礁石下的環上,他把亞歷克西斯殺了然後匆忙騎馬回來。在穿過波洛克房子下麵的粗糙鵝卵石帶的時候,小母馬跑掉了一隻鐵掌。這對他沒有影響,隻是這樣馬就有點瘸了,會減慢他的速度。等他回來的時候,沒有親自把馬送回去,而是讓它自己跑。就這樣,看起來就像它自己從草地上跑出去似的,而籬笆上的豁口也很容易解釋,瘸腿、鐵掌——如果有任何人會發現的話——也同樣可以解釋。還有,如果有人發現這匹馬,它滿身大汗而且身上都被曬黑了,這是件再自然不過的事。他大概在三點的時候回來,正好可以及時去修車廠拿他的車,之後的某個時間再把韁繩燒了。這個故事聽起來很有說服力,很幹淨利落,但都是錯的。”
“為什麽?”
“隻有一個原因,時間太緊了。他在一點半的時候離開飯店,在那之後,他必須得回到這裏,捉到馬,奔跑四個半英裏的路。在那種情況下,我們假設他一個小時最多跑八英裏,但你兩點的時候就聽到叫聲了。你能肯定你的表是準的嗎?”
“絕對準。等我到威利伍康伯的時候,和賓館的鍾比較過;準得很,那賓館的鍾——”
“自然是由無線電設定的,到處都一樣。”
“比這個更權威;所有賓館的鍾都是由一個格林威治的鍾直接控製。我當時問的第一個問題就是這個。”
“厲害的女人。”
“假設他在去三根羽毛餐廳之前就已經捉好了馬——拴在籬笆上,或是諸如此類的?”
“或許,但如果那些達裏的居民說得沒錯的話,他並不是從那裏去的三根羽毛,他是從威利伍康伯那邊開車過來的。而且就算我們這麽假設,他還是需要有一小時九英裏的速度才能在兩點鍾及時趕到平鐵。我想他是做不到的——不過當然了,如果他狠狠抽打這可憐的傢夥的話,還是有可能的。這就是為什麽我說,我真想騎馬過去試試。”
“但我聽到的叫聲有可能根本不是叫聲,我當時以為是隻海鷗,你知道,有可能真的是海鷗呢。我大概用了五分鍾把我的東西收拾好,才出來看到平鐵的。你可以把死亡時間改到兩點零五分,我覺得,如果你必須得這麽做的話。”
“好啊。但這一切還是幾乎不可能。你看,你到那兒的時間最遲不過兩點十分吧。那兇手去哪裏了?”
“在礁石的裂縫裏。哦,哈——但沒有馬。我明白了。那裏不可能再容下一匹馬的。太氣人了!如果我們把謀殺時間定得太靠前,那他就沒有辦法及時趕過來,如果我們定得太靠後,他又沒有辦法脫身。真是該死。”
“是啊,而且我們也不可能把謀殺發生的時間提前到兩點鍾之前,因為血液凝固的狀態。把馬速和血液凝固狀態以及叫聲這三者聯繫起來,兩點鍾是發生謀殺最早的時間上限了,也是從整體上來說最有可能的。好,你最遲是在兩點零五分的時候出來的。就算——這是很不可能的——殺人兇手全速疾奔過來,一秒鍾都沒有耽擱,神速地把亞歷克西斯的喉嚨割開,然後再假設他能——這更加不可能了——在水中奔跑直到一小時十英裏的速度。那麽兩點零五分的時候他也隻是在回程上走了一英裏。但今天下午我們已經證明了,從平鐵那裏向達裏的方向看去,視線可以清楚地看到一英裏半。如果他當時在那兒,你不可能看不見,是不是?會不會是直到你發現屍體的時候,才開始真正向四周看?”
哈麗雅特走到他的旁邊去,盯著那隻蹄子。
“新鐵掌。”他把蹄子放了下來,依次檢查了其他的腿,“他們最好沒有把鐵掌都換一遍。沒有,其他三隻蹄子上都是舊的鐵掌,隻有右前蹄上是新的,這和我們在海灘上找到的證物相符。你來仔細看看腳趾的位置吧。新的這塊跟我們那隻舊的一模一樣。等一等,我的小姑娘,我們來看看你能跑多快。”
他幹脆利落地把韁繩套在這匹小母馬的頭上,跳到它背上。
“過來一起騎嗎?把你的腳踩在我的腳上,來吧!我們是不是應該跑進夕陽裏,永遠都不再回來?”
“你最好小心點,如果農場主過來的話。”
“你說得簡直太對了!”他晃了晃韁繩,馬就跑了起來。哈麗雅特機械地撿起他的帽子,站在那裏來來回回地擠帽頂,裝做漫不經心地盯著那飛奔的身影。
“讓我來,小姐。”
本特伸手過來要拿帽子。她嚇了一跳,然後把帽子遞給他。本特把剩下的燕麥晃出來,小心拍打著帽子裏外的灰,又把它整理成完好的形狀。
“騎起來很順手,”溫西回來了,從馬背上跳了下來,“在路上也許一個小時能跑九英裏——在沙灘上?著淺水的話,或許八英裏。我真想——上帝啊!我多想——騎著它到平鐵那兒去啊。不過最好還是別去了,我們這麽幹不正當。”
他把韁繩取下來,在馬的肩膀上拍了一下,把它送走了。
“這看起來挺合理,”他嘀咕著,“但卻不成立。不可能成立。你看,假設是馬丁,他到這裏來露營;有證據顯示他來這兒之前就對這個地方了如指掌了,當然也會知道夏天的時候馬將被放養在這片草地上。他和亞歷克西斯約好兩點鍾在平鐵見麵——我不知道他是怎麽設計的,但他就是做到了。在一點半的時候,他從三根羽毛餐廳出來,回到這裏,牽著這匹小母馬去海灘。我們看到了,他就是在那裏撒下燕麥,引誘馬過來的,也看到了他為了讓馬通過而在籬笆上搞出來的豁口。他順著水的邊緣一直跑,所以沒有留下任何痕跡。他把馬拴在早已釘在礁石下的環上,他把亞歷克西斯殺了然後匆忙騎馬回來。在穿過波洛克房子下麵的粗糙鵝卵石帶的時候,小母馬跑掉了一隻鐵掌。這對他沒有影響,隻是這樣馬就有點瘸了,會減慢他的速度。等他回來的時候,沒有親自把馬送回去,而是讓它自己跑。就這樣,看起來就像它自己從草地上跑出去似的,而籬笆上的豁口也很容易解釋,瘸腿、鐵掌——如果有任何人會發現的話——也同樣可以解釋。還有,如果有人發現這匹馬,它滿身大汗而且身上都被曬黑了,這是件再自然不過的事。他大概在三點的時候回來,正好可以及時去修車廠拿他的車,之後的某個時間再把韁繩燒了。這個故事聽起來很有說服力,很幹淨利落,但都是錯的。”
“為什麽?”
“隻有一個原因,時間太緊了。他在一點半的時候離開飯店,在那之後,他必須得回到這裏,捉到馬,奔跑四個半英裏的路。在那種情況下,我們假設他一個小時最多跑八英裏,但你兩點的時候就聽到叫聲了。你能肯定你的表是準的嗎?”
“絕對準。等我到威利伍康伯的時候,和賓館的鍾比較過;準得很,那賓館的鍾——”
“自然是由無線電設定的,到處都一樣。”
“比這個更權威;所有賓館的鍾都是由一個格林威治的鍾直接控製。我當時問的第一個問題就是這個。”
“厲害的女人。”
“假設他在去三根羽毛餐廳之前就已經捉好了馬——拴在籬笆上,或是諸如此類的?”
“或許,但如果那些達裏的居民說得沒錯的話,他並不是從那裏去的三根羽毛,他是從威利伍康伯那邊開車過來的。而且就算我們這麽假設,他還是需要有一小時九英裏的速度才能在兩點鍾及時趕到平鐵。我想他是做不到的——不過當然了,如果他狠狠抽打這可憐的傢夥的話,還是有可能的。這就是為什麽我說,我真想騎馬過去試試。”
“但我聽到的叫聲有可能根本不是叫聲,我當時以為是隻海鷗,你知道,有可能真的是海鷗呢。我大概用了五分鍾把我的東西收拾好,才出來看到平鐵的。你可以把死亡時間改到兩點零五分,我覺得,如果你必須得這麽做的話。”
“好啊。但這一切還是幾乎不可能。你看,你到那兒的時間最遲不過兩點十分吧。那兇手去哪裏了?”
“在礁石的裂縫裏。哦,哈——但沒有馬。我明白了。那裏不可能再容下一匹馬的。太氣人了!如果我們把謀殺時間定得太靠前,那他就沒有辦法及時趕過來,如果我們定得太靠後,他又沒有辦法脫身。真是該死。”
“是啊,而且我們也不可能把謀殺發生的時間提前到兩點鍾之前,因為血液凝固的狀態。把馬速和血液凝固狀態以及叫聲這三者聯繫起來,兩點鍾是發生謀殺最早的時間上限了,也是從整體上來說最有可能的。好,你最遲是在兩點零五分的時候出來的。就算——這是很不可能的——殺人兇手全速疾奔過來,一秒鍾都沒有耽擱,神速地把亞歷克西斯的喉嚨割開,然後再假設他能——這更加不可能了——在水中奔跑直到一小時十英裏的速度。那麽兩點零五分的時候他也隻是在回程上走了一英裏。但今天下午我們已經證明了,從平鐵那裏向達裏的方向看去,視線可以清楚地看到一英裏半。如果他當時在那兒,你不可能看不見,是不是?會不會是直到你發現屍體的時候,才開始真正向四周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