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有必要,我們會提及這些信件的內容的,”,他瞪了埃瑪小姐一眼,“我們得一步一步來。”
人們終於再次安靜下來。文澤爾從後麵的一張桌子那邊走過來,拿走了那些信件——他將它們一併放在那裏,和客人名單上的簽名進行對照。埃瑪小姐可能是對信件內容更感興趣,因此,拿上了她的自由古巴,到文澤爾身邊去了。
“參考這些?字母的特徵,以及行筆時的重點和習慣性的轉折點,還有特徵點之間的相對長度——死者慣用鋼筆,因此,我們也能夠得到行筆的輕重和筆跡滑過時的慣用角度等相關信息。根據我剛剛提到的說法,用手指寫字和用筆寫字在形式上是一樣的;與此同時,用手指比用筆更容易展現出大腦所想要描繪出的映像,也可以消除因為非慣用手執筆的不熟練所導致的字體變形。所以,從和客人名單上簽名的比照結果來看,我可以在此謹慎地給出一個結論——第一個血字,很有可能是約翰自己所寫。”
“這是個謬論!”,哈林上尉馬上給出了他的反駁,“我是慣用右手者,但也曾試過用左手寫字。如果不看著寫的話,單詞很容易重疊,而且寫出來的東西完全不一樣!不要拿是否用筆來愚弄人——我恰恰在沙盤上用手指寫過字:即使是寫一樣的單詞,得到的結果也大不相同。”,這位上尉先生想了想,舉出了一個很好的例子,“比如寫字母‘o’,我用右手寫出的是順時針,但換到左手卻是逆時針;左手的‘w’和‘v’則習慣反寫?誰都可以試試看:
原本從左往右的筆劃,在換了左手之後全部是從右往左才好寫——比如‘e’、‘f’、‘t’?,‘h’甚至要用完全相反的方式才能寫得順手:這樣如果還可以得到一樣的筆跡,簡直就是荒唐!”
“別激動,這位先生。”,文澤爾將手上的書信放下,從桌子那邊走了過來,“英斯隻是為了我朋友之後的演講進行鋪墊。”,他對尷尬萬分的筆跡專家說道,“請權當聽了一堂筆跡鑑定的基礎講座。”,這位偵探摸了摸自己的下巴,“如果我可以給出一個假設的話——我知道這個假設不甚禮貌,”,他看了一眼自己的探長朋友,“但我得說,其實英斯先生並沒有確定那麽多的筆跡——他隻是試圖證明第一個血字可能是約翰·貝恩斯所寫的。”,他拍了拍這位筆跡專家的肩膀,“我說得對麽?”
英斯艱難地點了點頭,他想說什麽,但卻被我們的偵探阻止了:
“不用告訴我為什麽,我的朋友。”,他笑著說,“我知道——而我們的朋友卡爾當然也知道。”
卡爾隻好無奈地聳了聳肩膀,對文澤爾說道:
“你當然清楚?或許你也可以將作出這個判斷的推理過程向大家簡要說明一下。”
“相當簡單。”,我們的偵探向眾人解釋道,“實際上,大家都很清楚:那兩張客人名單上的名字,有很多是代簽的——或許是為了回禮方便,在登記客人名字時也是按照男女來賓的名字分開記錄。因此,紳士們在一張紙上籤下自己的名字時,也不會忘記在另一張紙上籤下自己女伴的名字——就好像我在簽下自己的名字之後,也不忘在另一張紙上籤下塔芙妮的名字一樣。是這樣麽,管家先生?”,文澤爾向一旁的蓋格先生詢問道。
“確實如此。”,管家蓋格證實道,“給男士和女士的回禮當然也務求不同——這正是我們的細心安排?”
“因此,通過那兩張客人名單確定全部客人的筆跡,是根本就無法實現的——而且,就算是僅確定一半數量的簽名,也要花上相當長的時間。從兇案發生到現在,還不到兩個小時,沒有可能這麽快得出比照結果。”
人群中開始發出不滿的聲音。
“無用的警察?”,埃絲特小姐嘀咕道。
“這群廢物到底是在幹什麽呢!”,揭穿英斯的哈林上尉開始生氣了。
“哈,精妙的表演!”,埃瑪開始使用她最拿手的諷刺語調。
“請大家安靜!”,文澤爾用很大的聲音命令道——這方法很有用,大家一下子就安靜了下來。
“我現在最後想問的一個問題是,”,他對滿臉難堪的英斯說,“第二個血字和第一個血字,是否是出自同一人之手?”
“無法確定,那字體變形得太嚴重了。”,這位專家沮喪地搖了搖頭。
“那麽原諒我再多問一個問題,”,我們的偵探說道,“如果給你兩封西爾斯所寫的信件,你能否做出一些有用的比對?”
“我盡力。”
“好的。”,文澤爾轉頭對站在一旁的管家蓋格說道,“請立即取幾封西爾斯寄給別墅主人的信件給英斯先生——能找到三封未寄出的信函,就肯定能找到三十封已拆封的信函。”
管家馬上就去辦這件事了。
第17節 德國之戀
“在2006年還使用書信方式聯絡的戀人?哈!真是難得。”,埃瑪女士笑道,同時喝了一口手中的自由古巴。
“或許他們習慣這種通信方式?”,塔芙妮提出了一個假設。
人們終於再次安靜下來。文澤爾從後麵的一張桌子那邊走過來,拿走了那些信件——他將它們一併放在那裏,和客人名單上的簽名進行對照。埃瑪小姐可能是對信件內容更感興趣,因此,拿上了她的自由古巴,到文澤爾身邊去了。
“參考這些?字母的特徵,以及行筆時的重點和習慣性的轉折點,還有特徵點之間的相對長度——死者慣用鋼筆,因此,我們也能夠得到行筆的輕重和筆跡滑過時的慣用角度等相關信息。根據我剛剛提到的說法,用手指寫字和用筆寫字在形式上是一樣的;與此同時,用手指比用筆更容易展現出大腦所想要描繪出的映像,也可以消除因為非慣用手執筆的不熟練所導致的字體變形。所以,從和客人名單上簽名的比照結果來看,我可以在此謹慎地給出一個結論——第一個血字,很有可能是約翰自己所寫。”
“這是個謬論!”,哈林上尉馬上給出了他的反駁,“我是慣用右手者,但也曾試過用左手寫字。如果不看著寫的話,單詞很容易重疊,而且寫出來的東西完全不一樣!不要拿是否用筆來愚弄人——我恰恰在沙盤上用手指寫過字:即使是寫一樣的單詞,得到的結果也大不相同。”,這位上尉先生想了想,舉出了一個很好的例子,“比如寫字母‘o’,我用右手寫出的是順時針,但換到左手卻是逆時針;左手的‘w’和‘v’則習慣反寫?誰都可以試試看:
原本從左往右的筆劃,在換了左手之後全部是從右往左才好寫——比如‘e’、‘f’、‘t’?,‘h’甚至要用完全相反的方式才能寫得順手:這樣如果還可以得到一樣的筆跡,簡直就是荒唐!”
“別激動,這位先生。”,文澤爾將手上的書信放下,從桌子那邊走了過來,“英斯隻是為了我朋友之後的演講進行鋪墊。”,他對尷尬萬分的筆跡專家說道,“請權當聽了一堂筆跡鑑定的基礎講座。”,這位偵探摸了摸自己的下巴,“如果我可以給出一個假設的話——我知道這個假設不甚禮貌,”,他看了一眼自己的探長朋友,“但我得說,其實英斯先生並沒有確定那麽多的筆跡——他隻是試圖證明第一個血字可能是約翰·貝恩斯所寫的。”,他拍了拍這位筆跡專家的肩膀,“我說得對麽?”
英斯艱難地點了點頭,他想說什麽,但卻被我們的偵探阻止了:
“不用告訴我為什麽,我的朋友。”,他笑著說,“我知道——而我們的朋友卡爾當然也知道。”
卡爾隻好無奈地聳了聳肩膀,對文澤爾說道:
“你當然清楚?或許你也可以將作出這個判斷的推理過程向大家簡要說明一下。”
“相當簡單。”,我們的偵探向眾人解釋道,“實際上,大家都很清楚:那兩張客人名單上的名字,有很多是代簽的——或許是為了回禮方便,在登記客人名字時也是按照男女來賓的名字分開記錄。因此,紳士們在一張紙上籤下自己的名字時,也不會忘記在另一張紙上籤下自己女伴的名字——就好像我在簽下自己的名字之後,也不忘在另一張紙上籤下塔芙妮的名字一樣。是這樣麽,管家先生?”,文澤爾向一旁的蓋格先生詢問道。
“確實如此。”,管家蓋格證實道,“給男士和女士的回禮當然也務求不同——這正是我們的細心安排?”
“因此,通過那兩張客人名單確定全部客人的筆跡,是根本就無法實現的——而且,就算是僅確定一半數量的簽名,也要花上相當長的時間。從兇案發生到現在,還不到兩個小時,沒有可能這麽快得出比照結果。”
人群中開始發出不滿的聲音。
“無用的警察?”,埃絲特小姐嘀咕道。
“這群廢物到底是在幹什麽呢!”,揭穿英斯的哈林上尉開始生氣了。
“哈,精妙的表演!”,埃瑪開始使用她最拿手的諷刺語調。
“請大家安靜!”,文澤爾用很大的聲音命令道——這方法很有用,大家一下子就安靜了下來。
“我現在最後想問的一個問題是,”,他對滿臉難堪的英斯說,“第二個血字和第一個血字,是否是出自同一人之手?”
“無法確定,那字體變形得太嚴重了。”,這位專家沮喪地搖了搖頭。
“那麽原諒我再多問一個問題,”,我們的偵探說道,“如果給你兩封西爾斯所寫的信件,你能否做出一些有用的比對?”
“我盡力。”
“好的。”,文澤爾轉頭對站在一旁的管家蓋格說道,“請立即取幾封西爾斯寄給別墅主人的信件給英斯先生——能找到三封未寄出的信函,就肯定能找到三十封已拆封的信函。”
管家馬上就去辦這件事了。
第17節 德國之戀
“在2006年還使用書信方式聯絡的戀人?哈!真是難得。”,埃瑪女士笑道,同時喝了一口手中的自由古巴。
“或許他們習慣這種通信方式?”,塔芙妮提出了一個假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