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打算在旁邊灌醉你——假設你還需要人灌才會醉,然後他會陪你回家,這樣當你發現殘酷的事實時,他就在旁邊,如此一來就能不情願地告訴警方,他聽到你說離開家之前才和她激烈爭執過。對他來說,你就是一個避震緩衝器,他安排得很巧妙,陪丈夫回到殺妻現場,自己就自動變成別人犯罪事件裏的無辜證人,用最安全有效的方法消除罪嫌。
“他在自白的時候毫不隱瞞——甚至在我看來,也毫無悔意。”
“是哦。”凱蘿鬱悶地說。
“他以為你是單獨一人。他已經聽到你要去的那兩個地方了,你那天下午遇見他的時候,有提到你要帶太太去白屋餐廳,再去賭場劇院。他不知道你會去酒吧,你自己臨時起意走進去之前也不曉得。
“他直接去白屋餐廳,在玄關處仔細勘查,不引人注目。他有看到你,你那時候才剛走進去,他看到你和別人在一起。這下完全打亂了他的計劃。他不但沒辦法坐在你旁邊、套出你們吵架的事情,這個未知的第三人可能在某種程度上還有辦法證明你的清白,就看你離開家之後隔多久遇見她。換句話說,他才剛見到她就知道她會是關鍵人物,這影響到你和他的嫌疑誰輕誰重。所以他改變了策略。
“他抽身離開,在餐廳外的街上徘徊,跟你們保持足夠的距離,可以看到餐廳門口又沒有暴露行蹤的危險。他知道你接下來就要去賭場劇院,但他不確定,當然了,他不能假設你還會照原訂計劃走。
“你們兩個走了出來,搭計程車過去,他也搭了一輛尾隨,然後跟著你們進劇場。聽我說,這招很厲害,他買了一張站票,就和那些臨時客一樣。他站在樂團後方,有柱子擋著,整場表演都可以看到你的後腦勺。
“他看著你們離開,差點就在人群之中跟丟了,還好他很幸運。他完全不曉得盲眼乞丐的事,因為他不敢跟那麽近,不過那時候你的計程車花了一點時間才能靠近人行道,讓他又有機會跟上你。
“你最後帶她回到安森墨酒吧,當時他還不知道那就是這一切的關鍵。他還待在外麵流連,若是在吧檯附近,一定會被你發現。他看到你當時留她一個人在那裏單獨離開,他就知道你在家裏吼的那段話是真的:你會邀請你見到的第一個陌生人代替你太太,好度過這一個晚上。
“他得馬上決定,是要繼續跟著你、卻在人群中失去她的線索,或是轉移注意力到她身上,調查她能幫你多少、害他多少?
“他沒猶豫太久,他運氣還夠,靠直覺就做出對的決定。那時他若再巧遇你也太遲了,沒什麽說服力。做得太勉強不但無法加罪於你,反而還會露餡,當時他的船在幾分鍾之內就要開了,照理說他這時早該上船了。
“他決定讓你走,改跟著她,完全不曉得這個決定有多麽正確。他在酒吧外麵等,偷偷監視她,他知道她不可能整個晚上都待在酒吧裏,總會有一個終點。
“這時她出現了,他躲在遠處讓她先行。他還算精明,沒有當下就向前攀談。那隻會泄漏身份,搞不好最後她反而能證明你的清白。他上前問她那晚的事隻會留下證據、加重他的罪嫌,所以他聰明地決定先探她的底細,看她要去哪裏,以後若有需要還能找得到她。隻要他知道她住在哪裏,就可以先按兵不動,將來再看她在案情中能幫你多少。他要先回溯你那晚的行蹤,推敲出你們第一次見麵的地方,還有你們是在你離家之後多久相遇的。如果她對這樁謀殺案很重要,他得小心湮滅證據。先找出你們見麵的地點,再確定他能不能說服她閉嘴。如果她不願意配合,他也承認打算用更黑暗的方法來滅口。為了擺脫第一件謀殺案的嫌疑,他願意犯下第二件。
“於是他開始跟蹤她。她不知為何那麽晚了還步行離開酒吧,不過這樣倒方便他跟監。
剛開始他還以為她就住在附近,從酒吧出來走沒幾步就到了,但她愈走愈遠,不像住附近的樣子。這時,他懷疑她會不會是發現有人跟蹤,打算帶他繞路亂走一通。但他後來覺得不是這麽回事。她看起來毫無察覺也毫無警覺,隻是漫無目的地閑逛,幾乎是在遊遊蕩盪,即使街道櫥窗的燈都熄了,但隻要經過,她一定會停下來看,或是停下腳步摸摸街貓,想去哪就去哪,任意改變路線也完全沒有壓力。如果她想甩掉他,她大可攔一輛計程車或是跟警察講一、兩句話。她沿路碰到不少警察,但她都沒有靠近過。他無法解釋她難以預測的飄忽行蹤,隻能說她沒有目的地,隨意漫步。她衣著打扮都很講究,絕不是遊民,但他也無法判斷她到底是什麽來頭。
“她沿著萊辛頓大道走到五十七街,往西轉後走到第五大道上,往北走了兩個路口,在薛曼將軍廣場的長椅上坐了一會,好像當時是下午三點一樣。差不多每三輛車經過就會有人慢下來,問她在那裏做什麽,她不勝其擾,最後終於離開,繼續往東走,穿過五十九街,記下每個精品櫥窗的陳設布置,隆巴在後麵跟著,火氣愈來愈大。
“終於,正當他以為她就要步行跨越皇後大橋到長島的時候,她忽然轉進五十九街盡頭的窮酸小旅館。他從她身後瞧,發現她在櫃檯登記住房,看來就和街頭漫步一樣隨性。
“他在自白的時候毫不隱瞞——甚至在我看來,也毫無悔意。”
“是哦。”凱蘿鬱悶地說。
“他以為你是單獨一人。他已經聽到你要去的那兩個地方了,你那天下午遇見他的時候,有提到你要帶太太去白屋餐廳,再去賭場劇院。他不知道你會去酒吧,你自己臨時起意走進去之前也不曉得。
“他直接去白屋餐廳,在玄關處仔細勘查,不引人注目。他有看到你,你那時候才剛走進去,他看到你和別人在一起。這下完全打亂了他的計劃。他不但沒辦法坐在你旁邊、套出你們吵架的事情,這個未知的第三人可能在某種程度上還有辦法證明你的清白,就看你離開家之後隔多久遇見她。換句話說,他才剛見到她就知道她會是關鍵人物,這影響到你和他的嫌疑誰輕誰重。所以他改變了策略。
“他抽身離開,在餐廳外的街上徘徊,跟你們保持足夠的距離,可以看到餐廳門口又沒有暴露行蹤的危險。他知道你接下來就要去賭場劇院,但他不確定,當然了,他不能假設你還會照原訂計劃走。
“你們兩個走了出來,搭計程車過去,他也搭了一輛尾隨,然後跟著你們進劇場。聽我說,這招很厲害,他買了一張站票,就和那些臨時客一樣。他站在樂團後方,有柱子擋著,整場表演都可以看到你的後腦勺。
“他看著你們離開,差點就在人群之中跟丟了,還好他很幸運。他完全不曉得盲眼乞丐的事,因為他不敢跟那麽近,不過那時候你的計程車花了一點時間才能靠近人行道,讓他又有機會跟上你。
“你最後帶她回到安森墨酒吧,當時他還不知道那就是這一切的關鍵。他還待在外麵流連,若是在吧檯附近,一定會被你發現。他看到你當時留她一個人在那裏單獨離開,他就知道你在家裏吼的那段話是真的:你會邀請你見到的第一個陌生人代替你太太,好度過這一個晚上。
“他得馬上決定,是要繼續跟著你、卻在人群中失去她的線索,或是轉移注意力到她身上,調查她能幫你多少、害他多少?
“他沒猶豫太久,他運氣還夠,靠直覺就做出對的決定。那時他若再巧遇你也太遲了,沒什麽說服力。做得太勉強不但無法加罪於你,反而還會露餡,當時他的船在幾分鍾之內就要開了,照理說他這時早該上船了。
“他決定讓你走,改跟著她,完全不曉得這個決定有多麽正確。他在酒吧外麵等,偷偷監視她,他知道她不可能整個晚上都待在酒吧裏,總會有一個終點。
“這時她出現了,他躲在遠處讓她先行。他還算精明,沒有當下就向前攀談。那隻會泄漏身份,搞不好最後她反而能證明你的清白。他上前問她那晚的事隻會留下證據、加重他的罪嫌,所以他聰明地決定先探她的底細,看她要去哪裏,以後若有需要還能找得到她。隻要他知道她住在哪裏,就可以先按兵不動,將來再看她在案情中能幫你多少。他要先回溯你那晚的行蹤,推敲出你們第一次見麵的地方,還有你們是在你離家之後多久相遇的。如果她對這樁謀殺案很重要,他得小心湮滅證據。先找出你們見麵的地點,再確定他能不能說服她閉嘴。如果她不願意配合,他也承認打算用更黑暗的方法來滅口。為了擺脫第一件謀殺案的嫌疑,他願意犯下第二件。
“於是他開始跟蹤她。她不知為何那麽晚了還步行離開酒吧,不過這樣倒方便他跟監。
剛開始他還以為她就住在附近,從酒吧出來走沒幾步就到了,但她愈走愈遠,不像住附近的樣子。這時,他懷疑她會不會是發現有人跟蹤,打算帶他繞路亂走一通。但他後來覺得不是這麽回事。她看起來毫無察覺也毫無警覺,隻是漫無目的地閑逛,幾乎是在遊遊蕩盪,即使街道櫥窗的燈都熄了,但隻要經過,她一定會停下來看,或是停下腳步摸摸街貓,想去哪就去哪,任意改變路線也完全沒有壓力。如果她想甩掉他,她大可攔一輛計程車或是跟警察講一、兩句話。她沿路碰到不少警察,但她都沒有靠近過。他無法解釋她難以預測的飄忽行蹤,隻能說她沒有目的地,隨意漫步。她衣著打扮都很講究,絕不是遊民,但他也無法判斷她到底是什麽來頭。
“她沿著萊辛頓大道走到五十七街,往西轉後走到第五大道上,往北走了兩個路口,在薛曼將軍廣場的長椅上坐了一會,好像當時是下午三點一樣。差不多每三輛車經過就會有人慢下來,問她在那裏做什麽,她不勝其擾,最後終於離開,繼續往東走,穿過五十九街,記下每個精品櫥窗的陳設布置,隆巴在後麵跟著,火氣愈來愈大。
“終於,正當他以為她就要步行跨越皇後大橋到長島的時候,她忽然轉進五十九街盡頭的窮酸小旅館。他從她身後瞧,發現她在櫃檯登記住房,看來就和街頭漫步一樣隨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