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兩手撐在吧檯邊緣,像是喝醉酒後雙腿無力的人。柏吉斯撥開他的手臂。“走吧,韓德森。”
韓德森另一條手臂還不肯放開,準備朝酒保撲去。“不要這樣對我!”他哽咽地爭取著,“你知道他們要控告我什麽嗎?謀殺!”
柏吉斯立刻捂住他的嘴。“閉嘴,韓德森。”他的指令很簡單。
他們把他帶出去,他還持續想掙脫他們回到酒吧。
他們走到街上以後,緊緊圍著他往前走。“十三號帳單確實是你的。”其中一個警探哼了一聲。
“就算她這時候出現,隻要晚那麽一點,對你來說都沒用。”柏吉斯警告他,他們坐下來等其他同仁追蹤到計程車司機,看能不能帶他過來。“她得在六點十七分之前到酒吧。但我很好奇她會不會晚一點才出現,會的話那是多晚。這就是為什麽我們要一步步把你那整晚的行程從頭到尾走一遍。”
“她會!她一定會!”韓德森堅持地說。“一定有人記得她,在我們去過的其他地方,等你找到她了,她自己就可以告訴你,她是幾點幾分在哪裏第一次見到我。”
柏吉斯派出去查案的那人回來報告了。“陽光車行有兩個司機那天在安森墨外麵排班。我把他們兩個都帶來了,分別是巴德·希奇和艾爾·艾爾普。”
“艾爾普。”韓德森說。“就是這個奇怪的名字。我一直想不起來。我跟你說過,我們兩個都在笑這名字。”
“把艾爾普帶進來,另一個司機沒事了。”
本人的長相比登記證上更滑稽,因為活生生的人是彩色的。
柏吉斯說:“你昨晚有沒有跑一趟白屋餐廳?”
“百無、百無——”他一開始很遲疑。“我一個晚上載好多人——”然後他用自己的方法加速回憶。“百無,人不多的時候一趟大概六十五分。”他嘟噥著,然後又恢復了音量。
“有,我有!我其中一趟賺了六十五分錢,前後那兩趟才三十分錢。”
“看看四周,有印象是誰付錢嗎?”
他的眼皮掃過韓德森的臉,然後又回到他身上。“這個人,對不對?”
“我們在問你,不要問我們。”
他拿掉問號。“就是他。”
“一個人還是有別人?”
他想了一分鍾,然後緩緩搖頭。“我不記得還有其他人,我猜是一個人吧。”
韓德森往前一倒,好像有人踹他的腳踝。“你一定有看到她!她比我先上車,又比我先下車,女士總是優先——”
“噓,安靜。”柏吉斯不準他說話。
“女的?”那司機一副委屈。“我記得你,我很記得你,因為我為了載你,擋泥板還撞凹了——”
“對、對,”韓德森趕緊同意他,“或許就是這樣,你才不記得她上車,因為你的頭轉看另一邊,但等我們到——”
“等你們到那邊,”計程車司機講得很篤定,“我的頭沒有看另一邊,因為司機在收錢時不會看旁邊。我沒看到她下車,這樣可以了嗎?”
“我們一路上都沒關座位上的燈,”韓德森懇求,“她就坐在你後麵,你有沒有辦法看得到?她一定有出現在後照鏡、甚至擋風玻璃上——”
“現在我很確定了,”司機說,“現在我很確定——就算我本來不太確定。我開車開了八年,如果不關燈,那你一定是一個人搭車。我從沒見過男女一起上車後燈都不關的。隻要燈亮著,你就知道車上隻有一名乘客。”
韓德森說不出話來,如鯁在喉。“你怎麽會記得我的臉卻不記得她的?”
柏吉斯在那司機還沒回答之前就霸氣回應。“你自己也不記得她的臉啊。你還跟她相處了六小時呢——這是你說的。他可是背對著她二十分鍾。好吧,艾爾普,這就是你的證詞。”
“我的證詞就是這樣。昨晚我隻有載到他一個人。”
他們到白屋餐廳的時候,裏麵的人正在收拾。餐桌上的桌布都收起來了,細細品嚐美食的饕客已經離開。內場傳來器皿碰撞聲,聽起來員工在廚房裏用餐。
他們圍著一張沒鋪桌巾的桌子,拉開椅子坐下來,好像鬼魂的餐會即將開始,桌上都是隱形的餐具和食物。
領班很習慣對人鞠躬,一走出來就朝眾人躬身,即便他已經下班了。他的鞠躬看起來不太對勁,因為他拿掉了領結,臉上又有一抹食物。
柏吉斯說:“你有沒有見過這個人?”
他黑溜溜的眼睛看著韓德森,馬上就有答案。“當然有。”
“最後一次見到他是什麽時候?”
“昨晚。”
“他坐在哪裏?”
他精準地指向一張餐桌,“在那裏。”
“嗯?”柏吉斯說,“然後呢?”
“然後什麽?”
“誰跟他一起?”
“沒有人跟他一起。”
韓德森的額頭冒出青筋。“你明明看到她在一、兩分鍾之後就跟著我進來,和我坐在一起。你明明就有看到她整頓飯都坐在那裏。你一定有。你有一次還經過我那桌,鞠個躬說:‘每道菜都合口味嗎,先省?’”
韓德森另一條手臂還不肯放開,準備朝酒保撲去。“不要這樣對我!”他哽咽地爭取著,“你知道他們要控告我什麽嗎?謀殺!”
柏吉斯立刻捂住他的嘴。“閉嘴,韓德森。”他的指令很簡單。
他們把他帶出去,他還持續想掙脫他們回到酒吧。
他們走到街上以後,緊緊圍著他往前走。“十三號帳單確實是你的。”其中一個警探哼了一聲。
“就算她這時候出現,隻要晚那麽一點,對你來說都沒用。”柏吉斯警告他,他們坐下來等其他同仁追蹤到計程車司機,看能不能帶他過來。“她得在六點十七分之前到酒吧。但我很好奇她會不會晚一點才出現,會的話那是多晚。這就是為什麽我們要一步步把你那整晚的行程從頭到尾走一遍。”
“她會!她一定會!”韓德森堅持地說。“一定有人記得她,在我們去過的其他地方,等你找到她了,她自己就可以告訴你,她是幾點幾分在哪裏第一次見到我。”
柏吉斯派出去查案的那人回來報告了。“陽光車行有兩個司機那天在安森墨外麵排班。我把他們兩個都帶來了,分別是巴德·希奇和艾爾·艾爾普。”
“艾爾普。”韓德森說。“就是這個奇怪的名字。我一直想不起來。我跟你說過,我們兩個都在笑這名字。”
“把艾爾普帶進來,另一個司機沒事了。”
本人的長相比登記證上更滑稽,因為活生生的人是彩色的。
柏吉斯說:“你昨晚有沒有跑一趟白屋餐廳?”
“百無、百無——”他一開始很遲疑。“我一個晚上載好多人——”然後他用自己的方法加速回憶。“百無,人不多的時候一趟大概六十五分。”他嘟噥著,然後又恢復了音量。
“有,我有!我其中一趟賺了六十五分錢,前後那兩趟才三十分錢。”
“看看四周,有印象是誰付錢嗎?”
他的眼皮掃過韓德森的臉,然後又回到他身上。“這個人,對不對?”
“我們在問你,不要問我們。”
他拿掉問號。“就是他。”
“一個人還是有別人?”
他想了一分鍾,然後緩緩搖頭。“我不記得還有其他人,我猜是一個人吧。”
韓德森往前一倒,好像有人踹他的腳踝。“你一定有看到她!她比我先上車,又比我先下車,女士總是優先——”
“噓,安靜。”柏吉斯不準他說話。
“女的?”那司機一副委屈。“我記得你,我很記得你,因為我為了載你,擋泥板還撞凹了——”
“對、對,”韓德森趕緊同意他,“或許就是這樣,你才不記得她上車,因為你的頭轉看另一邊,但等我們到——”
“等你們到那邊,”計程車司機講得很篤定,“我的頭沒有看另一邊,因為司機在收錢時不會看旁邊。我沒看到她下車,這樣可以了嗎?”
“我們一路上都沒關座位上的燈,”韓德森懇求,“她就坐在你後麵,你有沒有辦法看得到?她一定有出現在後照鏡、甚至擋風玻璃上——”
“現在我很確定了,”司機說,“現在我很確定——就算我本來不太確定。我開車開了八年,如果不關燈,那你一定是一個人搭車。我從沒見過男女一起上車後燈都不關的。隻要燈亮著,你就知道車上隻有一名乘客。”
韓德森說不出話來,如鯁在喉。“你怎麽會記得我的臉卻不記得她的?”
柏吉斯在那司機還沒回答之前就霸氣回應。“你自己也不記得她的臉啊。你還跟她相處了六小時呢——這是你說的。他可是背對著她二十分鍾。好吧,艾爾普,這就是你的證詞。”
“我的證詞就是這樣。昨晚我隻有載到他一個人。”
他們到白屋餐廳的時候,裏麵的人正在收拾。餐桌上的桌布都收起來了,細細品嚐美食的饕客已經離開。內場傳來器皿碰撞聲,聽起來員工在廚房裏用餐。
他們圍著一張沒鋪桌巾的桌子,拉開椅子坐下來,好像鬼魂的餐會即將開始,桌上都是隱形的餐具和食物。
領班很習慣對人鞠躬,一走出來就朝眾人躬身,即便他已經下班了。他的鞠躬看起來不太對勁,因為他拿掉了領結,臉上又有一抹食物。
柏吉斯說:“你有沒有見過這個人?”
他黑溜溜的眼睛看著韓德森,馬上就有答案。“當然有。”
“最後一次見到他是什麽時候?”
“昨晚。”
“他坐在哪裏?”
他精準地指向一張餐桌,“在那裏。”
“嗯?”柏吉斯說,“然後呢?”
“然後什麽?”
“誰跟他一起?”
“沒有人跟他一起。”
韓德森的額頭冒出青筋。“你明明看到她在一、兩分鍾之後就跟著我進來,和我坐在一起。你明明就有看到她整頓飯都坐在那裏。你一定有。你有一次還經過我那桌,鞠個躬說:‘每道菜都合口味嗎,先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