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你離開之後,之前給我們的行蹤都是對的嗎?”柏吉斯問。
“是,隻不過我不是一個人。我和別人一起。我跟她說我會找路人一起去吃飯、看表演,我真的這麽做,對方也答應了。我整個晚上都和她在一起,直到我回家前的十分鍾。”
“你幾點見到她的?抓個大略的時間。”
“離開這裏沒幾分鍾,我走進一間酒吧,在第五街那邊。我就是在那裏遇見她的——”
他手指動了一下。“等等,我想起來了。我知道我幾點碰到她的。我們那時候一起看時鍾,因為我要給她看我的票。六點十分,一秒不差。”
柏吉斯的指甲劃過下唇。“哪一間酒吧?”
“我不記得了。招牌是紅色的,我現在隻記得這些。”
“你可以證明你們六點十分在那裏嗎?”
“我剛剛就說我在那裏了。為什麽?這有什麽重要的?”
柏吉斯慢條斯理地說:“嗯,我可以誘導你,但我不幹那種事。就直接說了吧,你太太的死亡時間正是六點十分。她斷氣的時候,手錶撞到梳妝檯,就剛好停在——”他看著筆記說,“六點——八分——十五秒。”他放下筆記。“現在呢,任何兩條腿的生物,或就算長了兩片翅膀,都沒辦法在一分鍾又四十秒之內從這裏到第五街。你隻要證明你六點十分在那裏,這件事就結了。”
“我已經說了!我在那裏看了時鍾。”
“那不算證據,隻是你的片麵之詞。”
“那怎樣才算是證據?”
“要經過證實。”
“為什麽要由我舉證?我解釋得還不夠?”
“因為目前看來沒人有犯罪動機,除了你。你以為我們幹麽在這裏陪你坐一整夜?”
韓德森任雙臂垂到膝蓋上,最後嘆口氣說:“我懂了。”在他說完之後,寂靜盤旋在室內好一陣子,久久不散。
柏吉斯最後開口了。“你說你在酒吧遇到的這個女人,她可以證實你所說的時間嗎?”
“可以。她和我一起抬頭看時鍾。她一定記得。對,她可以。”
“好,那就這樣辦。假使你沒和她串供,加上她能證實你不在犯罪現場,就能消除我們的疑慮。她住哪?”
“我不知道。我們回到相識的原處——回到那間酒吧後,我就離開了。”
“嗯,那她叫什麽名字?”
“我不知道。我沒問,她也沒說。”
“連名字都不知道,沒有暱稱嗎?你和她在一起六個小時,你怎麽稱呼她?”
“‘你’。”他悶悶不樂地回答。
柏吉斯又拿出筆記本。“好吧,她長什麽樣子?我們自己去找她,把她帶來作證。”
漫長的等待。
“怎樣?”他終於說話。
每過一分鍾,韓德森的臉就更蒼白一分,他用力咽下口水後說:“我的天,我說不出來!”他話都說不清楚了,“我完全不記得她,她消失了。”他無助地把手圈在麵前。“或許我剛回到家的時候還可以告訴你,或許;但現在我完全想不起來了。從我到家以後發生了太多事。瑪榭拉意外死亡,然後你們又整晚纏著我。她就像是一部過曝的電影,完全褪色了。當時雖然在她旁邊,我也沒仔細留意,滿腦子都在想我自己的事。”他輪流看著他們的臉,想尋求協助。“她就是一片空白!”
柏吉斯想幫他。“慢慢來,認真想。現在,專心,她的眼睛?”
韓德森頹然張開手掌。
“想不出來?沒關係,那頭髮呢?頭髮是什麽樣子?發色?”
他把雙手貼在眼窩上。“我也不記得了。每次想講一種發色,就覺得可能是另一種,然後又想到其他顏色。我覺得可能是第一種。我不知道,可能是混色。不是棕色、不是黑色。
她大部分時間都戴著一頂帽子。”他略懷希望地抬起頭,“我最記得那頂帽子。橘色的,這有用嗎?對,橘色,就是這顏色。”
“假設她昨晚拿下帽子之後,接下來六個月都不戴那頂帽子呢?那我們去哪找人?你能不能想起她的個人特徵?”
韓德森痛苦地再次把太陽穴揉進腦袋裏。
“體型呢?胖的?瘦的?高的?矮的?”柏吉斯不耐煩了。
韓德森扭著上半身,先轉向一側,再轉到另一側,好像要逃避問題。“我想不出來,沒了,我想不出來!”
“你在耍我們啊?”其中一人冷冷地說,“這是昨晚的事情,又不是上星期或去年。”
“我從來就不擅長記臉,就算我心平氣和、沒什麽事情好煩也記不得。噢,她很大眾臉,我想——”
“當真?”黑臉警探嘲弄地說。
他的表現愈來愈糟,想到什麽就直接講,完全沒經過思考。“她的身材就和其他人一樣,我隻記得這麽多了——”
夠了。柏吉斯的臉愈拉愈長,顯現他隱藏已久的霸氣兇狠。他顯然是脾氣來得慢的那種人。他沒把已經寫鈍的鉛筆收回口袋裏,反倒像射飛鏢一樣,既憤怒又精準地瞄向他對麵的牆壁擲去。他漲紅著臉,穿上忽略多時的大衣,整了整領帶。
“是,隻不過我不是一個人。我和別人一起。我跟她說我會找路人一起去吃飯、看表演,我真的這麽做,對方也答應了。我整個晚上都和她在一起,直到我回家前的十分鍾。”
“你幾點見到她的?抓個大略的時間。”
“離開這裏沒幾分鍾,我走進一間酒吧,在第五街那邊。我就是在那裏遇見她的——”
他手指動了一下。“等等,我想起來了。我知道我幾點碰到她的。我們那時候一起看時鍾,因為我要給她看我的票。六點十分,一秒不差。”
柏吉斯的指甲劃過下唇。“哪一間酒吧?”
“我不記得了。招牌是紅色的,我現在隻記得這些。”
“你可以證明你們六點十分在那裏嗎?”
“我剛剛就說我在那裏了。為什麽?這有什麽重要的?”
柏吉斯慢條斯理地說:“嗯,我可以誘導你,但我不幹那種事。就直接說了吧,你太太的死亡時間正是六點十分。她斷氣的時候,手錶撞到梳妝檯,就剛好停在——”他看著筆記說,“六點——八分——十五秒。”他放下筆記。“現在呢,任何兩條腿的生物,或就算長了兩片翅膀,都沒辦法在一分鍾又四十秒之內從這裏到第五街。你隻要證明你六點十分在那裏,這件事就結了。”
“我已經說了!我在那裏看了時鍾。”
“那不算證據,隻是你的片麵之詞。”
“那怎樣才算是證據?”
“要經過證實。”
“為什麽要由我舉證?我解釋得還不夠?”
“因為目前看來沒人有犯罪動機,除了你。你以為我們幹麽在這裏陪你坐一整夜?”
韓德森任雙臂垂到膝蓋上,最後嘆口氣說:“我懂了。”在他說完之後,寂靜盤旋在室內好一陣子,久久不散。
柏吉斯最後開口了。“你說你在酒吧遇到的這個女人,她可以證實你所說的時間嗎?”
“可以。她和我一起抬頭看時鍾。她一定記得。對,她可以。”
“好,那就這樣辦。假使你沒和她串供,加上她能證實你不在犯罪現場,就能消除我們的疑慮。她住哪?”
“我不知道。我們回到相識的原處——回到那間酒吧後,我就離開了。”
“嗯,那她叫什麽名字?”
“我不知道。我沒問,她也沒說。”
“連名字都不知道,沒有暱稱嗎?你和她在一起六個小時,你怎麽稱呼她?”
“‘你’。”他悶悶不樂地回答。
柏吉斯又拿出筆記本。“好吧,她長什麽樣子?我們自己去找她,把她帶來作證。”
漫長的等待。
“怎樣?”他終於說話。
每過一分鍾,韓德森的臉就更蒼白一分,他用力咽下口水後說:“我的天,我說不出來!”他話都說不清楚了,“我完全不記得她,她消失了。”他無助地把手圈在麵前。“或許我剛回到家的時候還可以告訴你,或許;但現在我完全想不起來了。從我到家以後發生了太多事。瑪榭拉意外死亡,然後你們又整晚纏著我。她就像是一部過曝的電影,完全褪色了。當時雖然在她旁邊,我也沒仔細留意,滿腦子都在想我自己的事。”他輪流看著他們的臉,想尋求協助。“她就是一片空白!”
柏吉斯想幫他。“慢慢來,認真想。現在,專心,她的眼睛?”
韓德森頹然張開手掌。
“想不出來?沒關係,那頭髮呢?頭髮是什麽樣子?發色?”
他把雙手貼在眼窩上。“我也不記得了。每次想講一種發色,就覺得可能是另一種,然後又想到其他顏色。我覺得可能是第一種。我不知道,可能是混色。不是棕色、不是黑色。
她大部分時間都戴著一頂帽子。”他略懷希望地抬起頭,“我最記得那頂帽子。橘色的,這有用嗎?對,橘色,就是這顏色。”
“假設她昨晚拿下帽子之後,接下來六個月都不戴那頂帽子呢?那我們去哪找人?你能不能想起她的個人特徵?”
韓德森痛苦地再次把太陽穴揉進腦袋裏。
“體型呢?胖的?瘦的?高的?矮的?”柏吉斯不耐煩了。
韓德森扭著上半身,先轉向一側,再轉到另一側,好像要逃避問題。“我想不出來,沒了,我想不出來!”
“你在耍我們啊?”其中一人冷冷地說,“這是昨晚的事情,又不是上星期或去年。”
“我從來就不擅長記臉,就算我心平氣和、沒什麽事情好煩也記不得。噢,她很大眾臉,我想——”
“當真?”黑臉警探嘲弄地說。
他的表現愈來愈糟,想到什麽就直接講,完全沒經過思考。“她的身材就和其他人一樣,我隻記得這麽多了——”
夠了。柏吉斯的臉愈拉愈長,顯現他隱藏已久的霸氣兇狠。他顯然是脾氣來得慢的那種人。他沒把已經寫鈍的鉛筆收回口袋裏,反倒像射飛鏢一樣,既憤怒又精準地瞄向他對麵的牆壁擲去。他漲紅著臉,穿上忽略多時的大衣,整了整領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