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人的全部經驗積聚在一個人身上——我們每個人就是這樣形成的。


    一九四八年,騰諾突然接到命令:立即從海軍復員!其實,這件事本身已經是一種不祥之兆了。(他懂得幾國語言,在英國艦隻上航行過,是愛尼沙亞人,雖然出生地是彼得堡。)但是,人往往都是往好處想的。他也一樣。同年聖誕節前夕,他在裏加市被捕了。(裏加市每年過聖誕節時仍舊使人感到有節日氣氛。)他被關進阿瑪圖大街音樂學院旁邊的一間地下室裏。當他走進自己生平第一間牢房時,他忍不住了,他不知為什麽對那個冷漠無情、一聲不吭的看守解釋說:“今天我和我妻子有兩張《基度山恩仇記》的票,電影正好在這個時間開演。基度山伯爵曾為自由而鬥爭,我也不會妥協的。”


    但是,要鬥爭還早呢!因為我們總是被一種“這是搞錯了”之類的設想支配著。心想:我蹲監獄?為什麽?這不可能!他們一定會弄清楚的!在把騰諾押往莫斯科之前,還特意派人來安慰他(這是為了押解途中的安全!):部隊反間諜處處長莫爾希寧上校特地到火車站來給他送行,還同他握了手,並且告訴他:“您放心去吧!”三個特別護送人員(少校、大尉和一名軍士)加上騰諾總共四個人,他們乘軟席包廂去莫斯科。在火車上,少校和大尉商量著怎樣在莫斯科過一個愉快的新年。(是不是為了撈到一次去莫斯科出差的機會才故意組成了這個特別護送小組呢?)他們商量妥之後就各自躺到上鋪去,似乎已經睡著了。軍士則躺在對麵的下鋪上,每當被捕的人一睜開眼睛,這軍士必然要動一動。包廂裏隻有上麵的一盞藍色小燈亮著。騰諾的枕頭底下放著妻子最初一次,也是最後一次,送來的東西:她的一絕頭髮和一大塊巧克力。騰諾躺在下鋪,陷入沉思。車輪發出有節奏的輕快響聲。我們的想像是可以隨意使這種聲音充滿任何一種意義和預言的。臉譜這時使這種聲音充滿了“希望”。因此,他根本沒有認真考慮逃跑。隻是隨便想了想怎樣才能做到這一點。(後來他不止一次回想起這個夜晚,但那時卻隻有悔恨和嘆息了。今後就永遠不會有這麽容易逃跑的機會,自由永遠不會離他這麽近了!)


    夜裏,騰諾曾兩次去廁所。車廂走廊裏空無一人,隻有軍士跟在他後麵。軍士的手槍係在一條長長的武裝帶上(海軍軍人都是這樣戴槍的),他也跟著被捕的人一起擠進了廁所。騰諾會拳擊和柔道,要想在這裏製服軍士,那是不費吹灰之力的:繳下他的槍,命令他不出聲,然後就可以大搖大擺地在一個小站下車跑掉。.第二次去廁所時,那個軍士不敢再擠進來了,他留在門外。但門是關上了的,在裏麵想呆多久就呆多久。可以打碎玻璃,跳出去:夜車,一九四八年,車開得不快,而且時常停車。不錯,是冬天,騰諾沒穿大衣,而且手頭隻有五盧布現錢,但是,他的手錶還沒有被沒收排。


    由特別護送組押送的光榮到了莫斯科火車站就結束了。在乘客們全部下車之後,一個戴藍肩章的準尉從一輛黑色烏鴉車上下來,走進車廂問道:“他在哪兒?”


    交接,失眠,單人囚室,單人囚室。催促盡快審訊的天真要求。看守們的不耐煩的回答:“有你受審的時候,你還會嫌多哩!”


    偵查員終於來了。“喂,談談你的罪行吧!”“我什麽罪行也沒有!”“隻有羅馬教皇才什麽罪也沒有!”


    牢房裏住兩個人,另一個是裝成犯人的眼線。就這樣,慢慢地把籬笆加高了。其實是怎麽回事呢?經過幾次審訊後騰諾就完全明白了:他們根本不是想弄清問題,也不想釋放他。那就是說:得逃跑!


    騰諾並沒有把這世界聞名的列佛爾托沃監獄看成了不起的困難。也許像剛上前線的新兵似的,由於還沒有什麽經歷,所以也就什麽都不怕吃?逃跑計劃是由偵查員阿納托利·列夫申提示的——偵查員用自己的表現(他越來越對騰諾粗暴、兇惡和憎恨)向騰諾提示了這一點。


    每一個人,每一個民族,都有各自不同的尺度,在這座建築物裏曾有幾百萬人忍受過毒打,有人甚至沒有膽毒打看作刑罰。但是,對於騰諾來說,單單是想到別人可以任意毆打他而不會受到報復,他就絕對不能忍受了。這是粗暴的侮辱,與其忍受,不如死去。因此,當列夫申在語言威脅之後第一次走近騰諾,要揮動拳頭的時候,騰諾霍地站了起來,狂怒地顫動著身子對他喊道;“你敢!我反正活不成!可也要挖出你一隻眼睛,或是兩隻!這個我能作到!”


    偵查員後退了。他大概認為用自己一隻好好的眼睛去換犯人這註定要完蛋的生命是不合算的。於是他就用禁閉室折磨騰諾,好使騰諾的體力衰弱下去。然後他又把在隔壁房間裏被刑訊折磨得慘聲喊叫的女人說成是騰諾的妻子,並說如果騰諾不招認,他妻子還會受更大的折磨。


    偵查員這次又看錯人了!騰諾不能忍受別人的拳頭,同樣,他也絕對忍受不了對妻子的審訊。被捕者心裏越來越明確:必須把這個偵查員幹掉。這可以同逃跑計劃結合起來!偵查員列夫申少校也穿海軍製服,也是高個子,淺黃頭髮。膜帶完全可以冒充列夫申,瞞過偵訊大樓看守長的眼睛。不錯,列夫申的臉肥胖而有光澤,騰諾這些日子消瘦了。(囚犯輕易沒有機會照照鏡子。甚至在審訊中要求去廁所,廁所洗手處的鏡子也是用黑市蒙著的。隻是碰巧掀動了一下:終於看到自己的模樣了。啊,多麽瘦!多麽蒼白!真心痛自己!)


    這期間已經從車房裏把那個不中用的眼線撤走了。騰諾便開始研究那個人睡過的床。床上的一根根鐵棍兒和床腿連接的地方生了鏽,鏽得比別處細一些,焊接的地方也不很結實。鐵棍的長度約七十公分。可是,怎麽把它拆下來呢?


    首先要……訓練自已能準確地計算秒數。然後,把每個看守透過門上的窺視孔往牢房裏麵看的間隔時間都記下來。(當然,還得先弄清是哪個看守值班,應該裝作像在床間隨便走走的樣子。)間隔時間弄清了:四十五秒至六十五秒。


    在這一段間隔裏,用力一板,就能把生鏽的那一頭折斷。另一頭是完好的,弄斷它要費些力氣。要站到上麵去用兩腳往下跺,但跌斷後它會碰到水泥地上,發出響聲。那就是說,要在一次間隔時間內完成下列幾項動作;把枕頭放到水泥地上,站到床上,跺,斷鐵棍兒,再把枕頭放回去,而鐵棍呢,哪怕暫時塞到床墊下也行。而且每個動作都要按秒把時間計算好。


    好,拆斷了。作到了!


    但是,這還不行:人們一進來就會發現,那你就隻好死在禁閉室裏了。關你二十天禁閉,你不僅會失去逃跑的力氣,甚至連偵查員也對付不了了。啊,有了。用指甲把床墊子劃破,扯出一點點棉花來。用棉花把鐵棍兒的兩頭包住,再安到原來的地方去。算算幾秒鍾?好,可以作到!


    但是,這也不是長久之計。每十天要洗一次澡,市犯人洗澡時間要搜查牢房,損壞的地方立即會被發現。那就是說,應該盡快行動。可是,怎麽把鐵棍帶進偵訊室呢?……從牢房裏提犯人去審訊時並不搜身,隻在審訊後回來時摸摸身體兩邊和前邊有口袋的地方,目的是搜查刀子之類,怕犯人自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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