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時,囚犯們由攜帶軍犬的警衛隊包圍著。如果看守人員不懶,就隨手打他們幾下。要想使他們振作精神的話,就用衝鋒鎗托幹。在往返營區的路上,押解隊的大兵一高興就可以用衝鋒鎗朝苦役犯隊伍掃上一梭子彈,誰也不會為了被打死的人去追究士兵的責任。筋疲力盡的政治苦役犯的隊伍,從老遠處就可以看出與普通囚犯的隊伍迥然不同———它顯得那麽憂傷、迷們,步履是那麽艱難、沉重。


    說起勞動的十二個小時,真可說是度日如年(在諾裏爾斯克那種北極地區的、凜冽的北風中,在紛飛的大雪中,他們用手敲打粗石。十二小時之間僅有十分鍾可以取取暖)。規定的十二小時休息時間,也安排得盡可能地荒謬。在這十二小時裏,他們被帶到一個隔離區,又帶到另一隔離區,要站隊,要搜身。進入居住區後立即被塞進永遠不通風的帳篷——沒有窗戶的工棚裏。工棚立刻上鎖。冬天,工棚裏酸臭潮濕的空氣變得越來越濃,不習慣的人簡直連兩分鍾都呆不下去。對政治苦役犯來說,這居住區比勞動區更加難以忍受。去廁所、食堂、衛生所?那是根本不允許的!這些都通過馬桶或者送飯窗口來解決。一九四三—一九四四年時期,史達林設立的苦役刑就是這個樣子:它把勞改營裏最壞的東西同監獄裏最壞的東西結合在一起了。


    契柯夫的作品證明,沙皇時代的苦役刑還遠遠沒有這麽多發明創造。當年關在亞歷山德羅夫斯克(薩哈林)監獄的政治苦役犯們,不僅晝夜任何時候都可以到院子裏和去廁所(那裏甚至完全不用馬桶!),而且整個白天可以隨時去市裏!所以,“苦役刑”這個詞的真正含義(總該“物歸其主”嘛!)還得算史達林最了解。


    在政治苦役犯的十二個小時的休息時間裏,他們要經過早晚兩次點名。這可不像普通犯人點名那樣單純地數數人頭,而是一絲不苟地一個一個地點名。每隊一百名政治苦役犯,被點到的人必需一晝夜兩次毫不含糊、毫不遲疑地大聲回答出自己的號碼、自己那令人厭惡的姓、本名和父名、出生年和出生地、所犯法律條文、刑期、判決機關和滿刑日期。其他的九十九人則不得不每晝夜兩次忍著痛苦恭聽這一切。在這十二個小時裏還有兩次分發食物:經過送飯窗口分發大碗飯,再經過送飯窗口把碗收回去。任何政治苦役犯都不得在夥房勞動,也沒有資格抬飯桶。這類服務工作全由刑事慣犯擔當,而刑事慣犯對政治犯的搶劫、盤剝越是殘酷無情,他們自己就會過得越舒服,越能博得苦役營主人的歡心。在這裏,在盤剝壓迫觸犯刑法第五十八條的囚犯這一點上,內務人民委員部的利益總是同刑事犯罪分子的利益一致的。


    政治苦役犯還要受到飢餓的折磨。但是,因為一切報表單據都不必留作歷史的見證,所以,報單上還有照樣寫著:政治苦役犯可以領到“礦工菜”和“獎勵菜”補助。這些東西本來就少得可憐,還要經過三層偷竊和盤剝。所有這些也都要經過送飯口和一整套繁瑣程序才能得到:要逐個點名,要拿菜票換大碗,等等。等到終於可以躺在鋪板上睡一覺的時候,送飯口又打開了,又叫名字:開始發第二天的菜票(普通犯人不必操心菜票的事,他們是由隊長把菜票領來,一起交給夥房的)。


    就這樣,名義上十二個小時的在囚室的空閑時間,最多不過剩下四個小時能夠安靜下來睡一覺。


    此外,當然,政治苦役犯是領不到任何現錢的。不論是寄給他們的郵包還是信件,他們也都無權接受。(在他們那被弄得昏昏沉沉、嗡嗡響的頭腦裏,不應該保留關於過去的獄外生活的半點記憶。在這伸手不見五指的北極地區的黑夜中,除了勞動和這間工棚之外,大地上的一切都不應該在他們腦海裏存在。)


    由於這一切,政治苦役犯們大都很順利地垮掉,很快地死去。


    沃爾庫塔勞改營的第一張字母表名單上共有二萬八千人(犯人都按俄文字母表分字母編號。字母表上共有二十八個字母,每個字母從一號編到一千號),所有這二萬八千名政治苦役犯在一年之內就全部“入土”了。


    使人感到奇怪的,倒是為什麽沒有在一個月之內都死去。


    在諾裏爾斯克,常有火車開到隔離區來為第二十五煉鈷廠起運礦石。這時,政治苦役犯們就躺到火車軌道上以求快些結束這一切。大約有二十幾個人絕望之餘逃進了凍土地帶,但他們還是被飛機發現並打死了。他們的屍體就堆垛在囚犯們早晨分班派工的地方。


    沃爾庫塔的第二礦井有個女苦役犯勞改點。女苦役犯們的號碼是縫在後背和頭巾上的。她們不僅要參加所有井下勞動,而且還……而且還超額完成計劃!……


    不過,我已經聽到祖國同胞和同時代的人們向我發出憤怒的喊叫了:你住口吧!你講的都是些什麽人的事呀?!不錯,正是為了讓他們死絕才監禁他們的!而且這樣做是正確的!因為他們是些叛徒、偽警察、偽市長!就應該這樣對待他們!你大概是心疼他們吧?(如果是這樣,你也清楚,那對你的批評可就會超出文學範圍而必須由某些機關來處理了!)我還仿佛聽到一些婦女的聲音對我喊:“那裏關的婦女都是曾經給德國鬼子當褥子的!”(我沒有誇大吧?不是確實有一些我國的婦女把另一些我國的婦女叫做褥子嗎?)


    我滿可以像現在揭發個人迷信現象那樣給予簡單的回答,這對我來說是最省事的,就是,講幾個被判處苦役刑的特殊事例。例如,講講三個女共青團員誌願兵的事。她們曾駕駛輕型轟炸機去執行轟炸任務,但中途害怕了,沒敢去轟炸敵軍目標,而是把炸彈扔在荒野後就安全返航了。她們向上級報告說完成了任務。可是,後來,其中一個女孩子受到了共青團員的良心的譴責,把真情向本部隊的共青團小組長(也是一個女孩子)匯報了。而小組長當然立即匯報了“特別處”,於是三個姑娘都被判二十年苦役刑。講完這類事例之後,便義正詞嚴地喊一聲:看,史達林的獨斷專行處罰了一些多麽忠誠的蘇聯公民呀!然後就再不需要為獨斷專行本身而憤慨,隻須慨嘆那些使共青團員和共產黨員們遭受無妄之災的、現在幸而已經全都得到糾正的錯誤了。


    但是,如果不把問題的深刻性全部揭示出來,我總覺得於心有愧。


    就先談婦女吧。我們知道,婦女現在是得到解放了。不錯,還沒有解除她們的雙重勞動,但她們總算不再受宗教婚姻的束縛,擺脫了社會歧視的重壓,不再受卡巴諾娃那一套了吧。但是,這到底是怎麽回事?假如我們還認為婦女們自由支配自己的身體和個人就是犯了反愛國主義罪行和刑事罪,這豈不等於我們又為她們準備了一套比卡巴諾娃更壞的東西嗎?況且,整個世界文學(在史達林之前)不是都在歌頌擺脫了民族界限、擺脫了將軍們和外交家們的意圖的愛情自由嗎?而我們卻在這個問題上也接受了史達林的標準;沒有最高蘇維埃主席團的命令女人不得與男人相逢相識,女人的身體首先是祖國的財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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