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要高興得過分!史達林恐怖政策的所有推行者遲早都得向人民做出交代。上校公民,我不知道在史達林時代您本人是什麽樣的人。但如果您是他的恐怖政策的推行者,您也得站到被告席上。”


    委員們火冒三丈,吼叫起來,說她侮辱委員會成員就是侮辱最高蘇維埃,說這事不能便宜了她,說她還得從早到晚她在勞改營裏蹲下去。


    為了堅持對正義的不可實現的信念,她果然在勞改營裏又多蹲了三年。


    她在卡梅施拉格有時繼續給聯合國寫信(一九五九年以前的七年中她一共向各機關寫了八十封申訴書)。由於這些信件,一九五八年她被送到弗拉基米爾政治犯監獄去了一年。那地方有這麽一條規定:當局每十天接受一封寫給任何方麵的申訴。半年期間她從這裏向不同機關發出了十八封申訴書。其中十二封是給聯合國的。


    她終於達到了目的!——不是處決,而是重新偵查!對一九二七年和一九五二年的兩案重新進行偵查。她對偵查員說:“您看怎麽樣?在蘇聯官僚製度的牆上打開洞口、強迫耳聾的忒眯斯聽到一點聲音,唯一的辦法是向聯合國上訴。”


    偵查員有時急得跳起來,捶著胸口說:


    “‘史達林恐怖政策’——我不知道為什麽(!)你要這樣稱呼個人迷信——所有的推行者都要對人民做交代嗎?就拿我來說,為什麽要我做交代?那時候我們能推行什麽別的政策嗎?況且我當時對史達林是無限信仰的,我一點情況也不了解。”


    但是斯克裏普尼科娃繼續窮追猛打:


    “不對,不對,這是講不通的!每一件罪行都要有人負責!你要誰來為成百萬的無辜者的死亡負責呢?為民族的精華,為黨的精華的犧牲負責呢?已經死掉的史達林嗎?已經斃掉的貝利亞嗎?而你們卻繼續在政治上飛黃騰達嗎?”


    (而她的血壓這時候已經升到危險點,她一閉上眼睛便覺得天旋地轉,一片火紅。)


    本來還會繼續扣住她不放,但是在一九五九年做出這種事已經是太不像話了。


    以後的歲月裏(她今天還健在),她生活的主要內容就是為仍在獄中、流放中以及尚未平反的她後期在勞改營裏結識的熟人們奔走接濟。有些人在她的努力下得到了釋放,另一些人的名譽得到了恢復。她還承擔了為本市居民進行辯護的義務。她的筆桿子和寫著“寄往莫斯科”的信封使市政當局也要怕上三分,有些事不得不對她有所遷就。


    如果所有的人都有安娜·斯克裏普尼科娃的四分之一的不調和精神——俄國的歷史恐怕就會是另一個樣子了。


    2.斯捷潘·瓦西裏耶維奇·洛希林


    一九o八年生於伏爾加地區,造紙廠工人的兒子。一九二一年大饑荒中成為孤兒。這孩子生性並不活躍,然而十七歲已經入了共青團,十八歲進了農村青年學校,二十一歲畢業。在這期間他們曾被派去幫助進行糧食徵購工作,一九三0年在本村參加消滅富農運動。可是他沒有留在村裏建設集體農莊,而是在村蘇維埃“打了證明”,拿著它上了莫斯科。費了好大的勁才在建築工地上找到一個……壯工的工作。(那正是失業時期,當時盲目流入莫斯科的人特別多。)一年後應徵入伍,在部隊被吸收入黨,後來轉為正式黨員。一九三二年就已經復員回到莫斯科。可是他不想再去當壯工,想學點技術,所以請求區委介紹他去廠裏當學徒工。但是看來他這個黨員還是不大行,因為連這點要求都被人家拒絕了。人家要他去當民警。


    可是在這當口,倒是他不幹了。如果他不是這樣決定,這個傳記大概也用不著寫。但是——他好歹不幹!


    年輕輕的幹壯工,沒有一技之長,在姑娘們麵前都害臊。可是到哪兒學專長去?他隻好到“口徑”工廠”去幹活,還是當壯工。在廠裏一次黨員大會上他傻乎乎地為支部顯然決定要清洗的一個工人說了些辯護的話。那個工人照樣按原定計劃被清洗了,而洛希林從此也穿上了小鞋。他收來的黨費在集體宿舍裏被盜,他用自己那九十三盧布的工資賠不起。結果是開除黨籍,還威脅說要送法院(難道遺失黨費也能按刑法典處理?)。洛希林在精神上已經退了坡,有一天他連工也沒去上。他們以曠工為理由把他開除了。背著這樣的問題,他長久找不到工作。一個偵查員把他叫去盤問過一陣,過後也丟開不管了。等著受審吧——可又總不開庭。忽然下來了一份缺席裁決:強製勞動六個月,工資扣發百分之二十五,通過市勞改局執行。


    一九三七年九月的一天,洛希林到基輔車站小吃部去(我們自己生活中會發生的什麽事我們能說得準?如果他再多忍上十五分鍾的餓,會怎麽樣呢?如果他到別的小吃部去吃東西呢?……)。也許他臉上帶著失魂落魄的表情或者好像在東張西望?他本人並不知道。迎麵走來二個穿內務人民委員部製服的年輕婦女。(這是該你們女人家幹的差事嗎?)她問:“您在找什麽?您到哪兒去?”“去小吃部。”那女的指了指一個房門:“到那屋裏去!”洛希林當然是服從了她的指揮(你向一個英國人說這句話試試!)。這裏是特別科辦公室。一個幹部坐在辦公桌後麵。那女的說:“這個人是我在車站巡邏時拘留的。”說完就走了,洛希林一輩子再也沒見過她。(我們也永遠不會知道她!……)那個幹部不讓他坐下就開始訊問。他拿走了他的全部證件,把他送進拘留室。那裏已經有兩個男人。據洛希林自己講,他“這次沒有徵得許可(!)就在他們旁邊的一張空椅子上坐下了。”三個人呆坐了好長時間。來了幾個民警把他們帶到羈押室。一個民警叫他們把身上的錢交給他,因為據他說在羈押室裏“反正要被人奪走的”(民警和盜賊之間有多麽驚人的共同點!)。洛希林扯謊說他身上沒有錢。他們在他身上一搜,錢就永遠被沒收了。馬合煙倒是還了給他。他帶著兩盒馬合煙走進了自己頭一間牢房,把煙往桌上一擺。當然屋裏的人們都沒有煙抽了。


    從羈押室裏隻被帶到偵查員那裏一次。那人問洛希林是不是幹扒手這一行的。(這本是多好的得救機會!應當說:是,我是幹這一行的,這是頭一次被抓。為這種事情頂了不起是遣送出莫斯科。)可是洛希林驕傲地回答:“我是自食其力的。”偵查員也沒有給他扣別的罪名。偵查到此就算結束,也沒有開庭審判。


    他在羈押室蹲了十天。一天夜裏把他們全體轉押到彼得羅夫卡大街的莫斯科刑事偵查局。這地方可是又擠又悶,水泄不通。竊賊們是這兒的主幹,他們奪走囚犯們的東西拿去賭錢。在這裏洛希林第一次被“他們奇怪的大膽,他們堅持據有的某種不可理解的優越地位”嚇得目瞪口呆。某一個晚上,他們被一車車地運往斯列堅卡大街上的遞解監獄(建立紅色普列斯尼亞監獄之前就在這兒)。這裏的牢房更擠。坐在地上和睡板鋪的人們要倒班。被盜竊犯們剝得衣不遮體的人,民警發給穿的——樹皮鞋和民警的舊製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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