讓他自己談談吧,他考慮過,他有時間。


    “‘休息點’——類似勞改營內開設的休養所。犯人們彎腰弓背地幹幾十年,從沒休過假,現在讓他們享受享受——住住為期兩周的休息點。那兒的夥食好得多,也不到營區外勞動,隻在營區內幹三四個小時輕巧活:砸石子,打掃營區或者做些修理工作。一個五百人的勞改營,可以開辦容納十五人的休息點。如果公平分派,每人一年多能輪到一次。但正如勞改營裏什麽事都辦得不地道一樣,休息點的事辦得尤其不地道。休息點的開辦搞得鬼鬼祟祟,神不知鬼不覺,一次就把三批人的名單排好了。休息點的關閉也像一陣風,連半年都維持不下來。一股腦兒湧進去的全是會計、理髮員、皮鞋匠、裁縫之流,全是勞改營的上等人,隻是搭配幾個真正幹苦力的做擺設,因此隻好把他們全說成是優秀生產者。進去以後,裁縫別列布留姆還會指著你鼻子說:我給外麵人縫了一件皮大衣,人家給營裏付了一千盧布。你這傻瓜滾一個月的木頭槓子,營裏連一百盧布的進項也落不著。誰該是優秀生產者?誰該進休息點?你還正牽腸掛肚地盤算著怎樣鑽進休息點去歇口氣呢,可是你瞧,它已經關門大吉了。頂叫人生氣的是,哪怕在監獄檔案裏記下一筆你哪年進過休息點也好,不是有那麽多會計閑著沒事嗎?不,不記。因為這對他們不利。明年休息點再開辦,頭一批進去的又是別列布留姆,又沒你的份。十年之間他們可能挽著你踉踉蹌蹌地通過十座勞改營,到了第十座,你想請求他們允許你在整個服刑期間至少能鑽進休息點的門縫一次,瞧瞧那兒的牆壁油漆得美不美,因為你一次也沒進去過嘛。可是,你拿什麽來證明呢?……


    “去它的吧,別為休息點惱火了”。


    “自損勞動能力則大不一樣。在自己身上弄點傷——又要能活下來,又要變成殘廢人。象俗話說的:一分鍾咬牙忍耐,一整年逍遙自在。把腿弄斷,然後讓它錯位長合。喝鹽水造成浮腫,拿茶葉當煙抽——一讓心髒出毛病,而喝菸葉泡的水又是讓肺出毛病的好辦法。隻是要做得恰到好處,可別損傷得過了頭,可別弄得從殘廢跳進墳墓。可是誰知道幹到什麽程度算是合適呢?


    “當殘廢有很多好處:可以在廚房裏找一個事做,到編樹皮鞋的車間裏去也行。但是聰明人通過殘廢要達到的主要目的是以健康狀況為理由提前釋放。不過爭取因病釋放比進休息點還要困難。況且辦理這種事務隻是一陣一陣的。在一定時候組成一個審查殘廢人的委員會,為最嚴重的寫一份證明:‘茲證明某人自某年某月起因健康狀況不適於繼續服刑,特此申請將該犯釋放。’


    “還僅僅是申請!等這個證明書送到上麵的頭頭那裏再等立批回來,你早已上西天了。這種事是常有的。當官的都是大滑頭,他們同意因病釋放的全是過一個月就要咽氣的角色,再就是那些肯出大價錢的人。卡利克曼有個同案的女犯,她拐騙了五十萬,在裏麵付出了十萬就出去了。跟我們這些傻瓜可不一樣。


    “工棚裏流傳過一本書,“大學生們圍在他們的角落裏大聲朗讀。書裏說一個年輕人搞到一百萬盧布,但不知道在蘇維埃政權下能拿它幹什麽,說是沒有東西可買,結果摸著它活活餓死了。我們也跟著笑:你去對別人扯淡吧。這些百萬富翁我們送出大門的可不止一個了。拿這一百萬你也許買不到上帝賜給的健康,可是能買到自由,買到權力,買到連皮帶瓤的大活人。現在外邊手裏有一百萬的不知道有多少,隻是人家不爬上房頂去張揚就是了。


    “可是因病釋放的大門對於‘五十八條’是堵死的。自有勞改營以來,對按第十條判刑的犯人辦理以健康狀況為理由的提前釋放聽說總共隻有三次,每次一個月,辦完就立刻把門關死。他們這些人民敵人的錢沒人敢拿,拿了要掉腦袋,何況這些‘政客’們根本沒有錢。”


    “伊萬·傑尼索維奇,你說誰沒錢?他們?”


    “不錯,是我們……”


    但有一種提前釋放的機會是藍箍帽們沒法從囚犯身上奪走的。這就是死亡。


    它是群島上基本的、穩定的、沒有任何定額的產品。


    自一九三八年秋至一九三九年二月,烏斯特維姆的一個勞改點裏的五百五十人當中死掉了三百八十五人。某些作業班(如奧


    古爾佐夫作業班)整個地,連作業班長一起死光了。一九四一年秋,伯朝拉勞改營(鐵道勞改營)的名冊上有五萬人,一九四二年春隻剩一萬。在這期間一次沒有向別處遞解過犯人。那麽四萬人哪兒去了?我突出了這個“萬”字是什麽原因?這個數字是我偶然從一個當時接觸過這些數字的犯人那裏知道的。可是整個勞改營係統歷年的數字到哪兒去了解,怎麽合計?布列波羅姆勞改營中心地段的老弱病殘工棚裏,五十個人當中每夜要死十二個,從來沒有少於四個的時候。到早晨他們的鋪位就被新來的垂死者占上了,這些人還夢想在這裏靠幾碗糝子稀粥和四百克麵包恢復元氣呢。


    在停屍間的木房裏或者幹脆在露天檢驗這些由於糙皮病而幹癟了(沒有臀部,女人沒有乳房)或由於壞血病而腐爛了的屍體。這哪裏像醫學解剖?從頸部到恥骨垂直剖開,截斷了肢,沿骨縫撬開顱骨。常常不是解剖醫生而是押解隊士兵檢驗犯人是真死還是裝死。辦法是用刺刀在身上湧窟窿,用大榔頭砸腦袋。完了事就在死人右腳大腳趾上係一個寫著勞改營表冊中代表該犯檔案號碼的小標籤。


    有一個時期是穿著本人的內衣埋葬,後來要換上最次的、穿過三次刑期的、已變成立灰色的內衣。最後做了統一規定:不得浪費內衣(還可扒下來給活人穿),赤身埋葬。


    在俄羅斯曾認為人死了得有個棺材。最低等的奴僕、叫花子和流浪漢也是裝在棺材裏入土的。薩哈林和阿卡圖依的苦役犯死後也有棺材。但是在群島上如果照此辦理那將是數以百萬計的木材和勞力的非生產耗費。戰後在英塔用棺材埋葬了一個木材加工聯合工廠的有功勞的工長,文教科專為這事下達了一項開展宣傳的指示:好好工作,爭取也用木頭棺材入葬!


    往營外拉死屍是用雪橇還是大車,視季節而定。有時為了方便,放進一隻可容六具屍體的大木箱。若沒有箱子,就用細繩把手腳捆起來,免得晃蕩,然後像垛原木似地碼在車上,蓋上一張蒲蓆。如果有硝氨炸藥,掩埋班就用它炸墳坑。否則就得動手挖。從來是合葬坑:有供多人合葬的大坑,也有四人一穴的淺坑。(一開春淺坑就冒臭氣,這時派老弱病殘去加深。)


    從另一麵說,倒不會有人譴責我們使用毒氣室。


    死人身上的內衣,鞋,破衣爛衫都能用上,給還活著的。可是剩下一堆勞改檔案,一點用場沒有,而且老多。沒地方存了——燒吧。你瞧(杜布羅夫拉格的雅瓦斯勞改點,一九五九)一輛翻鬥車朝營區鍋爐房開來三趟,卸下一摞摞的檔案。看守們把多餘的犯人們趕開,監督著鍋爐工把這些東西統統燒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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