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充足的時間重新整理我的推論,弄明白為什麽兇手是安德伍德,而不是伊萬·韋德或者別的通俗小說幫成員。在亞利桑那州打理完所有事情之後已是晚上八點,時間太晚,我不可能趕回圖森,更別說搭飛機回舊金山了。我打了兩個電話,分別打給埃伯哈特和凱莉,然後在比斯比住了一晚。第二天一早我就開車趕到圖森,正好搭上十一點的飛機。飛機降落在舊金山的時候,我已經把整個過程都理清楚了。事實上並不是非常困難。我一搞清楚自己最初拚湊碎片時在哪裏出了錯,馬上就明白一切都指向了安德伍德。
辦公室裏依然煙霧繚繞,跟上次我在這裏時一樣。埃伯哈特叼著一支直柄石楠根菸鬥吞雲吐霧,丹瑟爾也在一支接一支地吸菸。不過這次至少沒開電暖氣,因此溫度還可以忍受。丹瑟爾依然穿著那件橘黃色的套頭衫,看起來還是那麽荒唐可笑。他不停地看我,眼裏滿是感激,仿佛一隻小狗,隨時可能撲過來舔我的手。這讓我感覺有點不舒服。我更欣賞他那副憤世嫉俗的落魄作家模樣,因為我能應付得了那樣的他,而應付巴結討好我卻很不擅長。
埃伯哈特從嘴裏拿出菸鬥,生硬地說道:“好了,故事開場吧。”說話時他並沒有看我。自從我來了之後他就沒有正眼看過我。這點很好理解,對於周四早上跑到我那裏討論性生活問題,他感到非常尷尬。而他的處理方法就是置之不理,自己縮回硬邦邦的權威麵具後麵。不過看起來他還挺得住。他的眼睛布滿血絲,可能是因為又一場痛飲,也可能隻是因為沒有睡好。他的麵孔依然顯得有些輪廓模糊、昏暗無神,但他仍然非常堅強。他是那種老派人物,不會輕易崩潰。
“我最好按時間順序講述整個故事,”我說,“很複雜,不過如果按時間順序的話很容易弄明白。”
“你想怎麽講就怎麽講。這是你的地盤。”
“事件核心是那篇《迷霧》,對科洛德尼和米克而言這都是三十年前的事了。”我說了我的想法:米克寫了篇小說,出於信賴交給了科洛德尼,而科洛德尼剽竊了這篇作品,找了個人把小說改編成劇本,最終賣給了好萊塢。我解釋了為何我會發現《迷霧》的作者是米克。
埃伯哈特說道:“科洛德尼找的人是誰?你不會告訴我說是安德伍德吧?”
“不,不是安德伍德。他不是作家,而且那時候他也不認識科洛德尼。”
“伊萬·韋德?”丹瑟爾問道,他好像非常希望我給出肯定的答案。
“也不是伊萬·韋德。”我答道,“是沃爾多·拉姆齊。”
“沃爾多?”
“科洛德尼在死城藏了一個箱子,裏麵放著拉姆齊寫給他的信,一九五幾年寫的。信裏提到了這個劇本。”
“為什麽弗蘭克會把罪證保留這麽多年?”
“我覺得他喜歡收藏亂七八糟的東西。”我說道,雖然事實並非如此。科洛德尼之所以留著這封信,可能是想有朝一日敲詐一筆。他的保險箱裏還留著西比爾·韋德的照片,以及其他東西。他是否拿這封信敲詐過拉姆齊,我無從得知,也許沒有。從好萊塢賺到的錢讓科洛德尼暫時停止了敲詐勾當,至少在這三十年間暫停了。這些我都沒提,因為我不想牽扯到敲詐的事情。再說這些跟這兩起命案並無關聯,我想維護西比爾的聲譽。在亞利桑那州的時候我就把那張照片燒了,一眼也沒看。
丹瑟爾搖著頭感嘆道:“我絕對想不到沃爾多會剽竊。那時候他正處於職業上升期。是啊,我們那時候都是。他看起來非常誠實,而且從來沒說過他寫過劇本。”
“嗯,他有這個天賦——他曾經改編過自己的一兩本作品,記得嗎?不過我不確定他知不知道自己剽竊了別人的作品。從那封信裏的內容來看,他覺得科洛德尼得到了某個匿名作者的允許,希望把這篇小說改寫成劇本。也許他懷疑裏麵有貓膩,但正如你所說,羅斯,那時他正處於職業上升期,而且科洛德尼付給他不少錢。”用他從西比爾·韋德那裏敲詐來的錢,我心想。
埃伯哈特說道:“歷史課上夠了吧。可以把時間推進三十年嗎?”
“當然。”隨即我告訴他們關於米克的推測:他發現自己遭到欺騙,年深日久的積怨,收到通俗小說大會發來的邀請,過了這麽多年,終於有機會和科洛德尼當麵對峙。他做出近乎瘋狂的行為,寄出小說複印件,還有那封偽造的勒索信,以期找出當年跟科洛德尼一起剽竊他作品的那個通俗小說幫成員。
“他找到了嗎?”丹瑟爾問道。
“我覺得他沒有找到。拉姆齊肯定一下子就意識到《迷霧》是怎麽回事了,而且被嚇了一大跳。他的事業正如日中天,如果這種事情公之於眾,將大大有損他的形象。”
“所以他就有了相當不錯的殺人動機,不是嗎?”
“他也許這樣想過。我最開始也是這麽認為的:殺人兇手是那個剽竊者。看起來非常合乎情理。我根本沒想到還有其他人——也就是安德伍德——會被牽扯進這一團亂麻當中。我懷疑直到現在拉姆齊都不知道米克是《迷霧》的真正作者,米克可能也不知道是拉姆齊改寫的劇本。形勢迫使拉姆齊守口如瓶,希望能夠矇混過關。這兩個人之間沒有衝突。”
辦公室裏依然煙霧繚繞,跟上次我在這裏時一樣。埃伯哈特叼著一支直柄石楠根菸鬥吞雲吐霧,丹瑟爾也在一支接一支地吸菸。不過這次至少沒開電暖氣,因此溫度還可以忍受。丹瑟爾依然穿著那件橘黃色的套頭衫,看起來還是那麽荒唐可笑。他不停地看我,眼裏滿是感激,仿佛一隻小狗,隨時可能撲過來舔我的手。這讓我感覺有點不舒服。我更欣賞他那副憤世嫉俗的落魄作家模樣,因為我能應付得了那樣的他,而應付巴結討好我卻很不擅長。
埃伯哈特從嘴裏拿出菸鬥,生硬地說道:“好了,故事開場吧。”說話時他並沒有看我。自從我來了之後他就沒有正眼看過我。這點很好理解,對於周四早上跑到我那裏討論性生活問題,他感到非常尷尬。而他的處理方法就是置之不理,自己縮回硬邦邦的權威麵具後麵。不過看起來他還挺得住。他的眼睛布滿血絲,可能是因為又一場痛飲,也可能隻是因為沒有睡好。他的麵孔依然顯得有些輪廓模糊、昏暗無神,但他仍然非常堅強。他是那種老派人物,不會輕易崩潰。
“我最好按時間順序講述整個故事,”我說,“很複雜,不過如果按時間順序的話很容易弄明白。”
“你想怎麽講就怎麽講。這是你的地盤。”
“事件核心是那篇《迷霧》,對科洛德尼和米克而言這都是三十年前的事了。”我說了我的想法:米克寫了篇小說,出於信賴交給了科洛德尼,而科洛德尼剽竊了這篇作品,找了個人把小說改編成劇本,最終賣給了好萊塢。我解釋了為何我會發現《迷霧》的作者是米克。
埃伯哈特說道:“科洛德尼找的人是誰?你不會告訴我說是安德伍德吧?”
“不,不是安德伍德。他不是作家,而且那時候他也不認識科洛德尼。”
“伊萬·韋德?”丹瑟爾問道,他好像非常希望我給出肯定的答案。
“也不是伊萬·韋德。”我答道,“是沃爾多·拉姆齊。”
“沃爾多?”
“科洛德尼在死城藏了一個箱子,裏麵放著拉姆齊寫給他的信,一九五幾年寫的。信裏提到了這個劇本。”
“為什麽弗蘭克會把罪證保留這麽多年?”
“我覺得他喜歡收藏亂七八糟的東西。”我說道,雖然事實並非如此。科洛德尼之所以留著這封信,可能是想有朝一日敲詐一筆。他的保險箱裏還留著西比爾·韋德的照片,以及其他東西。他是否拿這封信敲詐過拉姆齊,我無從得知,也許沒有。從好萊塢賺到的錢讓科洛德尼暫時停止了敲詐勾當,至少在這三十年間暫停了。這些我都沒提,因為我不想牽扯到敲詐的事情。再說這些跟這兩起命案並無關聯,我想維護西比爾的聲譽。在亞利桑那州的時候我就把那張照片燒了,一眼也沒看。
丹瑟爾搖著頭感嘆道:“我絕對想不到沃爾多會剽竊。那時候他正處於職業上升期。是啊,我們那時候都是。他看起來非常誠實,而且從來沒說過他寫過劇本。”
“嗯,他有這個天賦——他曾經改編過自己的一兩本作品,記得嗎?不過我不確定他知不知道自己剽竊了別人的作品。從那封信裏的內容來看,他覺得科洛德尼得到了某個匿名作者的允許,希望把這篇小說改寫成劇本。也許他懷疑裏麵有貓膩,但正如你所說,羅斯,那時他正處於職業上升期,而且科洛德尼付給他不少錢。”用他從西比爾·韋德那裏敲詐來的錢,我心想。
埃伯哈特說道:“歷史課上夠了吧。可以把時間推進三十年嗎?”
“當然。”隨即我告訴他們關於米克的推測:他發現自己遭到欺騙,年深日久的積怨,收到通俗小說大會發來的邀請,過了這麽多年,終於有機會和科洛德尼當麵對峙。他做出近乎瘋狂的行為,寄出小說複印件,還有那封偽造的勒索信,以期找出當年跟科洛德尼一起剽竊他作品的那個通俗小說幫成員。
“他找到了嗎?”丹瑟爾問道。
“我覺得他沒有找到。拉姆齊肯定一下子就意識到《迷霧》是怎麽回事了,而且被嚇了一大跳。他的事業正如日中天,如果這種事情公之於眾,將大大有損他的形象。”
“所以他就有了相當不錯的殺人動機,不是嗎?”
“他也許這樣想過。我最開始也是這麽認為的:殺人兇手是那個剽竊者。看起來非常合乎情理。我根本沒想到還有其他人——也就是安德伍德——會被牽扯進這一團亂麻當中。我懷疑直到現在拉姆齊都不知道米克是《迷霧》的真正作者,米克可能也不知道是拉姆齊改寫的劇本。形勢迫使拉姆齊守口如瓶,希望能夠矇混過關。這兩個人之間沒有衝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