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章
高等法院是一座雄偉宏大的灰色石質建築,坐落在布萊恩特街,位於市場街南麵,離貧民區和田德隆區也不遠。這座建築看起來就是一副高等法院的樣子。你可以把所有的標誌都去掉,然後從艾奧瓦州或新罕布夏州鄉間隨便找個人過來,問他這是什麽地方,他會在兩秒鍾內給出你正確答案。在陰沉沉的日子裏,這座建築顯得更加莊嚴肅穆,而今天就是這樣一個陰沉沉的日子。晚上霧氣瀰漫,颳起了涼風,將之前美麗的夏日氣氛一掃而空。
今天是星期天,布萊恩特街上還有空餘車位。我把車停在半個街區之外,沿著馬路走到高等法院,進了門,乘電梯上到頂層拘留室。我填了一張表,一個值班警察拿著表走了,足足過了十分鍾才回來。五分鍾之後,他領著我通過一道金屬檢測器,來到訪客室,坐在一間隔開的小房間內。又過了三分鍾,丹瑟爾被帶了進來。
他穿著本市為囚犯提供的那種橙色套頭衫,這件衣服穿在他身上顯得非常不協調。他走路的樣子充滿了痛苦,從他的眼神可以看出他正備受煎熬。他的眼白渾濁,布滿血絲,棕色的瞳仁顯得眼淚汪汪,看起來就像是雞蛋之類的東西壞了,正在慢慢腐爛。坐下時,他哆嗦了一下,手掌用力抵著太陽穴,愁眉不展。他的目光落在我身上。透過鐵絲網,我看著麵前這個驚恐不安的男人,他因為宿醉而顯得行動遲鈍。
“謝謝你趕過來。”他說道,聲音嘶啞、脆弱,“我不確定你是不是會來。”
“我覺得我欠你許多人情。”
“那個煩人的佩奇菲爾德跟你打電話說了什麽?”
“沒說什麽。隻說他想讓你認罪,但你不肯。”
“他媽的。我沒有殺科洛德尼,為什麽要認罪?‘承認有罪,求得輕判,’他說,‘他們會判你二級謀殺,最多不過在監獄蹲六七年。’上帝啊!”
“形勢對你不利。羅斯,你知道。”
“我不介意形勢怎樣。我不是殺人犯。”
“昨天你醉得厲害……”
“我的確喝醉了。我這一輩子喝醉過一千次,但我永遠不會殺人。我為什麽要殺科洛德尼?我沒有任何動機。”
“警察肯定認為你有動機。”
“當然——那本垃圾《迷霧》。他們說我找了個藉口把科洛德尼騙到我的房間,然後開槍殺了他。他們在科洛德尼的房間裏找到了一台印表機,跟他放在我口袋裏那張紙條上的字體相符,所以他們知道他就是敲詐案的幕後主使。有人跟警察說了我倆在酒店酒吧裏的衝突,還說我們從前就有矛盾。這就是警察需要的全部東西。”
“在酒吧時你的確打了他。”我說。
“是的,沒錯。但跟某人打架和開槍打死他差別很大。”
“那把槍呢?你以前從來沒見過那把槍?”
“沒有。警察認為我從西比爾那裏偷了這把槍,可這純屬瘋話。我從不知道她有槍。她為什麽要帶著把槍?”
“她說她帶著槍是為了在她的講座上演示用。不過也許會有其他原因。”
“什麽原因?”
“我覺得你也許能告訴我。”他搖了搖頭。
“你周五晚上有沒有跟她聊天?跟她發生爭執?”
“沒有。我能跟她發生什麽爭執?”
“可能是那種讓你失去理智的爭執,於是你就打了她一巴掌。”
“你瘋了嗎?我永遠不會動西比爾一根指頭。”
“有人在周五晚上打了她,她臉上的一塊淤青足以證明。”
“科洛德尼。”丹瑟爾說。
“為什麽是科洛德尼?”
“他是那種人,打女人。四幾年的時候他就打過一個跟他上床的言情小說作家,在一次通俗小說大會上,當著所有人的麵,就因為她跟別人說笑。伊萬·韋德為此給了他一拳。伊萬是個渾蛋,但他尊重女性。”
“可科洛德尼為什麽打西比爾呢?”
“也許西比爾對他說了什麽他不愛聽的話。他也壓榨她的錢,就跟對待我們其他人一樣。”
“我知道這些事。但這還不夠,殺他得有更明確的動機。你知不知道西比爾或者別人有這種動機?”
“不知道。”
“也許是因為四幾年時候的事情?”
“那時也好,現在也罷,我怎麽可能知道科洛德尼和其他人之間發生的事?再說我都三十年沒見過他了,看在老天爺的分上。我也差不多從沒見過其他人。”
他提高了嗓門,叫聲刺耳。站在丹瑟爾背後牆邊的警衛沖我們皺起了眉頭。我說:“放鬆點,羅斯。我在聽你說話,我願意假定你是無罪的。我跟你站在一邊。”
他舔舔起了泡的嘴唇,內心的恐慌慢慢沉澱下來,但很明顯仍需要拚命控製住自己。宿醉毫無助益。他不停地搓手,正是神經受到嚴重刺激的表現。
我說:“槍殺案發時其他人都有不在場證明嗎?”
他重重地點了點頭:“警察是這麽說的。”
“毫無破綻的不在場證明?”
高等法院是一座雄偉宏大的灰色石質建築,坐落在布萊恩特街,位於市場街南麵,離貧民區和田德隆區也不遠。這座建築看起來就是一副高等法院的樣子。你可以把所有的標誌都去掉,然後從艾奧瓦州或新罕布夏州鄉間隨便找個人過來,問他這是什麽地方,他會在兩秒鍾內給出你正確答案。在陰沉沉的日子裏,這座建築顯得更加莊嚴肅穆,而今天就是這樣一個陰沉沉的日子。晚上霧氣瀰漫,颳起了涼風,將之前美麗的夏日氣氛一掃而空。
今天是星期天,布萊恩特街上還有空餘車位。我把車停在半個街區之外,沿著馬路走到高等法院,進了門,乘電梯上到頂層拘留室。我填了一張表,一個值班警察拿著表走了,足足過了十分鍾才回來。五分鍾之後,他領著我通過一道金屬檢測器,來到訪客室,坐在一間隔開的小房間內。又過了三分鍾,丹瑟爾被帶了進來。
他穿著本市為囚犯提供的那種橙色套頭衫,這件衣服穿在他身上顯得非常不協調。他走路的樣子充滿了痛苦,從他的眼神可以看出他正備受煎熬。他的眼白渾濁,布滿血絲,棕色的瞳仁顯得眼淚汪汪,看起來就像是雞蛋之類的東西壞了,正在慢慢腐爛。坐下時,他哆嗦了一下,手掌用力抵著太陽穴,愁眉不展。他的目光落在我身上。透過鐵絲網,我看著麵前這個驚恐不安的男人,他因為宿醉而顯得行動遲鈍。
“謝謝你趕過來。”他說道,聲音嘶啞、脆弱,“我不確定你是不是會來。”
“我覺得我欠你許多人情。”
“那個煩人的佩奇菲爾德跟你打電話說了什麽?”
“沒說什麽。隻說他想讓你認罪,但你不肯。”
“他媽的。我沒有殺科洛德尼,為什麽要認罪?‘承認有罪,求得輕判,’他說,‘他們會判你二級謀殺,最多不過在監獄蹲六七年。’上帝啊!”
“形勢對你不利。羅斯,你知道。”
“我不介意形勢怎樣。我不是殺人犯。”
“昨天你醉得厲害……”
“我的確喝醉了。我這一輩子喝醉過一千次,但我永遠不會殺人。我為什麽要殺科洛德尼?我沒有任何動機。”
“警察肯定認為你有動機。”
“當然——那本垃圾《迷霧》。他們說我找了個藉口把科洛德尼騙到我的房間,然後開槍殺了他。他們在科洛德尼的房間裏找到了一台印表機,跟他放在我口袋裏那張紙條上的字體相符,所以他們知道他就是敲詐案的幕後主使。有人跟警察說了我倆在酒店酒吧裏的衝突,還說我們從前就有矛盾。這就是警察需要的全部東西。”
“在酒吧時你的確打了他。”我說。
“是的,沒錯。但跟某人打架和開槍打死他差別很大。”
“那把槍呢?你以前從來沒見過那把槍?”
“沒有。警察認為我從西比爾那裏偷了這把槍,可這純屬瘋話。我從不知道她有槍。她為什麽要帶著把槍?”
“她說她帶著槍是為了在她的講座上演示用。不過也許會有其他原因。”
“什麽原因?”
“我覺得你也許能告訴我。”他搖了搖頭。
“你周五晚上有沒有跟她聊天?跟她發生爭執?”
“沒有。我能跟她發生什麽爭執?”
“可能是那種讓你失去理智的爭執,於是你就打了她一巴掌。”
“你瘋了嗎?我永遠不會動西比爾一根指頭。”
“有人在周五晚上打了她,她臉上的一塊淤青足以證明。”
“科洛德尼。”丹瑟爾說。
“為什麽是科洛德尼?”
“他是那種人,打女人。四幾年的時候他就打過一個跟他上床的言情小說作家,在一次通俗小說大會上,當著所有人的麵,就因為她跟別人說笑。伊萬·韋德為此給了他一拳。伊萬是個渾蛋,但他尊重女性。”
“可科洛德尼為什麽打西比爾呢?”
“也許西比爾對他說了什麽他不愛聽的話。他也壓榨她的錢,就跟對待我們其他人一樣。”
“我知道這些事。但這還不夠,殺他得有更明確的動機。你知不知道西比爾或者別人有這種動機?”
“不知道。”
“也許是因為四幾年時候的事情?”
“那時也好,現在也罷,我怎麽可能知道科洛德尼和其他人之間發生的事?再說我都三十年沒見過他了,看在老天爺的分上。我也差不多從沒見過其他人。”
他提高了嗓門,叫聲刺耳。站在丹瑟爾背後牆邊的警衛沖我們皺起了眉頭。我說:“放鬆點,羅斯。我在聽你說話,我願意假定你是無罪的。我跟你站在一邊。”
他舔舔起了泡的嘴唇,內心的恐慌慢慢沉澱下來,但很明顯仍需要拚命控製住自己。宿醉毫無助益。他不停地搓手,正是神經受到嚴重刺激的表現。
我說:“槍殺案發時其他人都有不在場證明嗎?”
他重重地點了點頭:“警察是這麽說的。”
“毫無破綻的不在場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