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瑟爾的腳下仰麵朝天躺著一個人,一條腿蜷著,兩隻胳膊放在胸前,正是弗蘭克·科洛德尼。隻需要看他一眼——他的姿勢,他齜牙咧嘴的表情和空洞無神的雙眼,交叉的雙臂下麵冒出的鮮血——就知道他死了。
丹瑟爾轉過頭看著我,眨了眨眼,又眨了眨眼,好像認出了我。“不是我幹的,”他說,聲音微弱而含糊,“萬能的上帝啊,我沒殺他。”
但是他右手拿著把手槍,槍口朝下,仿佛在對此提出異議。
西比爾·韋德的手槍,我這樣想著,那把失蹤了的點三八左輪手槍。
第10章
我小心翼翼地開口,慢慢說道:“把它放下,羅斯。”
“什麽?”
“槍。把它放下。”
他順著自己的手臂看過去,臉上滿是困惑,仿佛他根本不知道自己手裏拿著東西。他打了個嗝,這聲音在一片寂靜中顯得突兀而難堪。他的臉色一變,一下子把手槍扔到了沙發上,就像扔掉一件熱得燙手或不屬於自己的東西。槍砸在一個靠墊上,撲通一聲掉在那個翻倒的威士忌酒瓶旁邊。
“這東西在他旁邊,”他說,“我肯定是把它撿起來了。但我沒殺他。”
我輕輕走過他身旁,肌肉依然緊張,雙眼注視著他的麵孔,拎著槍管把槍撿了起來。槍管還是熱的。丹瑟爾一動沒動,我後退兩步回到門邊,把手槍放進我的外衣口袋裏,他依然一動沒動。
當丹瑟爾開口時,他顯得迷惑不解:“他在這裏幹嗎?”他指的是科洛德尼,“他怎麽會在這裏?”
“站在那裏別動。”我沖他說,“別動。”
我回到走廊。那個女傭還沒走,現在她不再是孤身一人,另外三個我不認識的人和她一起站在走廊盡頭,瞠目結舌。我一邊用眼角餘光看著丹瑟爾,一邊沖那個女傭喊道:“你叫什麽名字,小姐?”
“葛蕾塔。”
“好,葛蕾塔,下樓告訴經理,六一七房間發生了一起意外,有人被殺。”
她的眼睛瞪得更大了。我聽到她倒吸了一口涼氣。
“跟他說我會叫警察。”我跟她說了我的名字,“但是別跟其他任何人說,隻告訴經理。別離開酒店,警察可能會找你談話。”
等她快步離開後,我重新回到屋裏,關上門。門上裝的是鎖閂。不是那種帶彈簧的,出門時在屋裏按下鎖鈕,帶上門就能自動上鎖的那種;這種鎖必須在門外用鑰匙鎖上,或者在屋裏擰上鎖閂。我鎖上門,走近丹瑟爾,不過並未走得太近,因為我不知道他從這種茫然的狀態中恢復之後會有什麽反應。
他不再看地上的屍體,眼神轉到沙發上的酒瓶子上。“我得喝一杯,”他說,“上帝啊,我非常需要喝一杯。”
“別再喝了。”我說。
“我渾身發抖……”
“別再喝酒。坐到那邊的椅子上。”
那張椅子是仿維多利亞風格的。他坐在絨布椅麵的邊緣,雙膝緊繃,胸口起伏,雙唇顫抖,仿佛在努力克製自己不要嘔吐。
他身後臥室的房門敞開著。我走了過去,朝裏麵張望。窗簾沒拉,可以看到窗外的電報山和柯伊特塔【柯伊特塔,建於一九三三年,位於電報山頂,塔頂寬闊的視野可以三百六十度俯瞰舊金山市區及海灣的景色,是舊金山著名的地標建築。】。窗戶全都鎖著。床鋪皺皺巴巴,毯子被踢到了床尾一角。沒看見其他什麽東西。臥室裏還有一扇門,那是衛生間,門開著,裏麵大部分空間一覽無餘,什麽也沒有。
房間裏共有兩部電話,其中一部放在沙發旁的茶幾上。我往旁邊邁了一步,拿起話筒,撥了“9”,打外線。我看了看手錶:十二點三十七分。也就是說槍響時大概是十二點三十分。
我撥通了高等法院,讓總台幫我轉兇殺案件偵察組埃伯哈特警官,他是我當警察時最好的朋友,現在依然如此,我們的友誼已經持續了三十多年。這一周以來我都沒跟埃伯【埃伯哈特的暱稱。】聯繫過,所以我不知道他這個周末是否值班。如果他值班的話,事情就好辦些了。
事情如我所願。三十秒後,埃伯哈特接起了電話。我告訴他我現在在哪裏,並把我所知的全部事情跟他說了個大概。我說完之後,他怒氣沖沖,仿佛被咬了一口:“通俗小說大會上發生命案!又是你們這些傑出人物中的一員,你他媽的到底怎麽回事?”
“這不是我的錯,埃伯。”
“我說是你的錯了嗎?十五分鍾後見,也可能得二十分鍾。”
我耳邊響起了“嘀嘀”的掛斷音。我放下電話,看著丹瑟爾。他仍然雙手緊握雙膝,身子微微前後搖擺,雙目緊閉,整張臉皺成一團。你幾乎能夠看出他所承受的痛苦,既有精神上的,也有身體上的。
科洛德尼的屍體就在旁邊,身下是織著玫瑰圖案的地毯。我走到旁邊,單腿屈膝俯視著屍體,同時努力讓自己保持冷靜。每當碰到由暴力造成的死亡,我都會努力讓自己保持冷酷無情。不用觸碰屍體就能看出,他是近距離胸口中槍。燒焦的火藥與鮮血混在一起,沾滿他白色襯衫的前襟。在他身上我沒看到其他傷痕。
丹瑟爾轉過頭看著我,眨了眨眼,又眨了眨眼,好像認出了我。“不是我幹的,”他說,聲音微弱而含糊,“萬能的上帝啊,我沒殺他。”
但是他右手拿著把手槍,槍口朝下,仿佛在對此提出異議。
西比爾·韋德的手槍,我這樣想著,那把失蹤了的點三八左輪手槍。
第10章
我小心翼翼地開口,慢慢說道:“把它放下,羅斯。”
“什麽?”
“槍。把它放下。”
他順著自己的手臂看過去,臉上滿是困惑,仿佛他根本不知道自己手裏拿著東西。他打了個嗝,這聲音在一片寂靜中顯得突兀而難堪。他的臉色一變,一下子把手槍扔到了沙發上,就像扔掉一件熱得燙手或不屬於自己的東西。槍砸在一個靠墊上,撲通一聲掉在那個翻倒的威士忌酒瓶旁邊。
“這東西在他旁邊,”他說,“我肯定是把它撿起來了。但我沒殺他。”
我輕輕走過他身旁,肌肉依然緊張,雙眼注視著他的麵孔,拎著槍管把槍撿了起來。槍管還是熱的。丹瑟爾一動沒動,我後退兩步回到門邊,把手槍放進我的外衣口袋裏,他依然一動沒動。
當丹瑟爾開口時,他顯得迷惑不解:“他在這裏幹嗎?”他指的是科洛德尼,“他怎麽會在這裏?”
“站在那裏別動。”我沖他說,“別動。”
我回到走廊。那個女傭還沒走,現在她不再是孤身一人,另外三個我不認識的人和她一起站在走廊盡頭,瞠目結舌。我一邊用眼角餘光看著丹瑟爾,一邊沖那個女傭喊道:“你叫什麽名字,小姐?”
“葛蕾塔。”
“好,葛蕾塔,下樓告訴經理,六一七房間發生了一起意外,有人被殺。”
她的眼睛瞪得更大了。我聽到她倒吸了一口涼氣。
“跟他說我會叫警察。”我跟她說了我的名字,“但是別跟其他任何人說,隻告訴經理。別離開酒店,警察可能會找你談話。”
等她快步離開後,我重新回到屋裏,關上門。門上裝的是鎖閂。不是那種帶彈簧的,出門時在屋裏按下鎖鈕,帶上門就能自動上鎖的那種;這種鎖必須在門外用鑰匙鎖上,或者在屋裏擰上鎖閂。我鎖上門,走近丹瑟爾,不過並未走得太近,因為我不知道他從這種茫然的狀態中恢復之後會有什麽反應。
他不再看地上的屍體,眼神轉到沙發上的酒瓶子上。“我得喝一杯,”他說,“上帝啊,我非常需要喝一杯。”
“別再喝了。”我說。
“我渾身發抖……”
“別再喝酒。坐到那邊的椅子上。”
那張椅子是仿維多利亞風格的。他坐在絨布椅麵的邊緣,雙膝緊繃,胸口起伏,雙唇顫抖,仿佛在努力克製自己不要嘔吐。
他身後臥室的房門敞開著。我走了過去,朝裏麵張望。窗簾沒拉,可以看到窗外的電報山和柯伊特塔【柯伊特塔,建於一九三三年,位於電報山頂,塔頂寬闊的視野可以三百六十度俯瞰舊金山市區及海灣的景色,是舊金山著名的地標建築。】。窗戶全都鎖著。床鋪皺皺巴巴,毯子被踢到了床尾一角。沒看見其他什麽東西。臥室裏還有一扇門,那是衛生間,門開著,裏麵大部分空間一覽無餘,什麽也沒有。
房間裏共有兩部電話,其中一部放在沙發旁的茶幾上。我往旁邊邁了一步,拿起話筒,撥了“9”,打外線。我看了看手錶:十二點三十七分。也就是說槍響時大概是十二點三十分。
我撥通了高等法院,讓總台幫我轉兇殺案件偵察組埃伯哈特警官,他是我當警察時最好的朋友,現在依然如此,我們的友誼已經持續了三十多年。這一周以來我都沒跟埃伯【埃伯哈特的暱稱。】聯繫過,所以我不知道他這個周末是否值班。如果他值班的話,事情就好辦些了。
事情如我所願。三十秒後,埃伯哈特接起了電話。我告訴他我現在在哪裏,並把我所知的全部事情跟他說了個大概。我說完之後,他怒氣沖沖,仿佛被咬了一口:“通俗小說大會上發生命案!又是你們這些傑出人物中的一員,你他媽的到底怎麽回事?”
“這不是我的錯,埃伯。”
“我說是你的錯了嗎?十五分鍾後見,也可能得二十分鍾。”
我耳邊響起了“嘀嘀”的掛斷音。我放下電話,看著丹瑟爾。他仍然雙手緊握雙膝,身子微微前後搖擺,雙目緊閉,整張臉皺成一團。你幾乎能夠看出他所承受的痛苦,既有精神上的,也有身體上的。
科洛德尼的屍體就在旁邊,身下是織著玫瑰圖案的地毯。我走到旁邊,單腿屈膝俯視著屍體,同時努力讓自己保持冷靜。每當碰到由暴力造成的死亡,我都會努力讓自己保持冷酷無情。不用觸碰屍體就能看出,他是近距離胸口中槍。燒焦的火藥與鮮血混在一起,沾滿他白色襯衫的前襟。在他身上我沒看到其他傷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