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部分情況下,是的……”
“再加上其他費用,”丹瑟爾說道,“六場會議,六場講座,每年六千塊錢。再加上其他費用。天哪!博蒂,這可真是筆不錯的勾當,比用打字機碼字賺得多多了。也許我也該試試。”
“我覺得你可幹不成,羅斯。”伊萬·韋德說。
“哦,是嗎?為什麽不行?”
“因為你是個讓人討厭的醉鬼。”
“啊哈?”
“會議組織者對醉鬼可不感興趣。大學老師也一樣,書迷也一樣。他們可不想看到喝得醉醺醺的不入流作家東遊西逛,跟傻瓜一樣。”
我們五個人一下子鴉雀無聲。韋德的語氣很溫和,很平靜,但每個字都仿佛裹著毒汁的利箭。丹瑟爾張開嘴,又合上,好像還在腦子裏搜尋合適的回答。博安農、西比爾、拉姆齊都罵了他,但他們都帶點開玩笑的意思。丹瑟爾可以接受老朋友不帶惡意的諷刺,但是他不知道該怎麽對付真正的嘲諷,充滿了厭惡的嘲諷。
十秒鍾過去了。終於,丹瑟爾開口了,但靜默了這麽久,這些話顯得非常無力:“我的確是個醉鬼,是個不入流的作家,伊萬,那又怎樣?”
“不怎麽樣。”韋德說,“你就是個醉鬼,是個不入流的作家,就是這樣。”
丹瑟爾沒有生氣,也沒有大笑,或是聳聳肩什麽的。韋德的話仿佛深深刺傷了他,紮入了某根神經。他的臉上露出痛苦的神色,這次不是自憐自艾,這次是真正的傷痛,跟韋德的厭惡一樣真切。這是精神上的極度痛苦,也正是這種鬱積已久的痛苦讓他變成了一個酒鬼。
他把目光從韋德身上移開,掠過拉姆齊、普拉科薩斯和我,最後低下頭,定格在自己手中的空杯子上。他一句話也沒說,轉身離開,朝吧檯走去。
拉姆齊說道:“你的話說得太重了,伊萬。”
“是嗎?”韋德答道。他聳了聳肩,麵無表情,“抱歉失陪了……”說完他也離開了,朝窗邊走去。
“到底是怎麽回事?”我問拉姆齊和普拉科薩斯,“他們兩個人之間發生過什麽?”
“可以這麽說。”拉姆齊答道。
“是否介意我問一下這是怎麽回事?”
“說來話長,”普拉科薩斯說道,“很早之前的事了。”
這句話的意思就是他不願意提起那件事。從拉姆齊的表情來看,他也不想說,所以我就沒再追問。說真的,這關我什麽事。除非這件事跟勒索有關,但看起來不太可能。
丹瑟爾從吧檯走了回來,又拿了一杯酒。他沒來找我們三個,而是窩在不遠處的一把椅子上,盯著窗外的萬家燈火。然後,他突然開始唱歌。不像宴會上常見的醉酒者那樣大聲嚷嚷,他的聲音低婉,充滿憂傷,我們站在那裏勉強能聽見。我隻能聽出歌詞——四句歌詞,大部分是西班牙語,一遍又一遍地重複,與其說是歌曲,不如說是吟誦,或者說輓歌。
我沒有煙
我一無是處
我身無分文
都他媽的去死……【原文的前三句是西班牙語。】我們三個站在那裏靜靜傾聽,這時吉姆·博安農走了過來。他在我身邊站定,衝著丹瑟爾的方向抬起頭,對普拉科薩斯說:“我覺得,三十年過去了,有些東西依然沒怎麽變。”
“顯然是這樣。”
看到我困惑的神情,拉姆齊解釋說:“以前通俗小說幫聚會時羅斯就常唱這歌,每次喝多了都唱。他喝得越多,就越自憐自艾,越自憐自艾,就越愛唱這首歌。那時候我們聽得都快瘋了。”
“至少他現在學會獨自靜靜歌唱了。”博安農說。
我問道:“這是他自己編的歌嗎?”
“不是。這是一首很老的牛仔的輓歌,是從墨西哥邊境那邊傳過來的……”
我們身後突然響起一陣騷亂,就在屋子正中間。有人大吵大叫,還有杯子摔碎的聲音。一瞬間整個宴會鴉雀無聲,連丹瑟爾的歌聲也停下了。我和博安農轉身看去,二十英尺之外,兩個男人麵對麵站在那裏。地毯上碎了一隻高腳杯,酒灑了,冰塊也化了,仿佛在兩人中間畫出了一道分界線。其中一人是那個瘦骨嶙峋的前任編輯,弗蘭克·科洛德尼,另一個我不認識。他看上去灰撲撲的,六十來歲,戴著一副角質框架眼鏡,穿了一件很舊的運動夾克,袖子上打著補丁。
科洛德尼右手高舉,伸出食指,在另外一個人下頜前一英寸的地方晃著。他滿臉通紅,兩隻眼睛閃著亮光:“你他媽的離我遠點,米克。我警告你。”
“大聲點說。”那個叫做米克的人答道。他看起來跟科洛德尼恰恰相反——平靜從容,冷若冰霜,“讓大家都聽聽。”
“你這個瘋子,渾蛋……”
“大聲點,弗蘭克,大聲點。”
科洛德尼仿佛剛剛意識到周圍的觀眾。他放下胳膊,舔了舔嘴唇,往後退了一步。然後他繃緊雙唇,嘴巴抿成了一條白色細縫,隨即猛地轉過身,大踏步走出房間,頭也不回地走過勞埃德·安德伍德身邊。後者剛剛匆忙跑來,正一臉驚訝地站在門口。
“再加上其他費用,”丹瑟爾說道,“六場會議,六場講座,每年六千塊錢。再加上其他費用。天哪!博蒂,這可真是筆不錯的勾當,比用打字機碼字賺得多多了。也許我也該試試。”
“我覺得你可幹不成,羅斯。”伊萬·韋德說。
“哦,是嗎?為什麽不行?”
“因為你是個讓人討厭的醉鬼。”
“啊哈?”
“會議組織者對醉鬼可不感興趣。大學老師也一樣,書迷也一樣。他們可不想看到喝得醉醺醺的不入流作家東遊西逛,跟傻瓜一樣。”
我們五個人一下子鴉雀無聲。韋德的語氣很溫和,很平靜,但每個字都仿佛裹著毒汁的利箭。丹瑟爾張開嘴,又合上,好像還在腦子裏搜尋合適的回答。博安農、西比爾、拉姆齊都罵了他,但他們都帶點開玩笑的意思。丹瑟爾可以接受老朋友不帶惡意的諷刺,但是他不知道該怎麽對付真正的嘲諷,充滿了厭惡的嘲諷。
十秒鍾過去了。終於,丹瑟爾開口了,但靜默了這麽久,這些話顯得非常無力:“我的確是個醉鬼,是個不入流的作家,伊萬,那又怎樣?”
“不怎麽樣。”韋德說,“你就是個醉鬼,是個不入流的作家,就是這樣。”
丹瑟爾沒有生氣,也沒有大笑,或是聳聳肩什麽的。韋德的話仿佛深深刺傷了他,紮入了某根神經。他的臉上露出痛苦的神色,這次不是自憐自艾,這次是真正的傷痛,跟韋德的厭惡一樣真切。這是精神上的極度痛苦,也正是這種鬱積已久的痛苦讓他變成了一個酒鬼。
他把目光從韋德身上移開,掠過拉姆齊、普拉科薩斯和我,最後低下頭,定格在自己手中的空杯子上。他一句話也沒說,轉身離開,朝吧檯走去。
拉姆齊說道:“你的話說得太重了,伊萬。”
“是嗎?”韋德答道。他聳了聳肩,麵無表情,“抱歉失陪了……”說完他也離開了,朝窗邊走去。
“到底是怎麽回事?”我問拉姆齊和普拉科薩斯,“他們兩個人之間發生過什麽?”
“可以這麽說。”拉姆齊答道。
“是否介意我問一下這是怎麽回事?”
“說來話長,”普拉科薩斯說道,“很早之前的事了。”
這句話的意思就是他不願意提起那件事。從拉姆齊的表情來看,他也不想說,所以我就沒再追問。說真的,這關我什麽事。除非這件事跟勒索有關,但看起來不太可能。
丹瑟爾從吧檯走了回來,又拿了一杯酒。他沒來找我們三個,而是窩在不遠處的一把椅子上,盯著窗外的萬家燈火。然後,他突然開始唱歌。不像宴會上常見的醉酒者那樣大聲嚷嚷,他的聲音低婉,充滿憂傷,我們站在那裏勉強能聽見。我隻能聽出歌詞——四句歌詞,大部分是西班牙語,一遍又一遍地重複,與其說是歌曲,不如說是吟誦,或者說輓歌。
我沒有煙
我一無是處
我身無分文
都他媽的去死……【原文的前三句是西班牙語。】我們三個站在那裏靜靜傾聽,這時吉姆·博安農走了過來。他在我身邊站定,衝著丹瑟爾的方向抬起頭,對普拉科薩斯說:“我覺得,三十年過去了,有些東西依然沒怎麽變。”
“顯然是這樣。”
看到我困惑的神情,拉姆齊解釋說:“以前通俗小說幫聚會時羅斯就常唱這歌,每次喝多了都唱。他喝得越多,就越自憐自艾,越自憐自艾,就越愛唱這首歌。那時候我們聽得都快瘋了。”
“至少他現在學會獨自靜靜歌唱了。”博安農說。
我問道:“這是他自己編的歌嗎?”
“不是。這是一首很老的牛仔的輓歌,是從墨西哥邊境那邊傳過來的……”
我們身後突然響起一陣騷亂,就在屋子正中間。有人大吵大叫,還有杯子摔碎的聲音。一瞬間整個宴會鴉雀無聲,連丹瑟爾的歌聲也停下了。我和博安農轉身看去,二十英尺之外,兩個男人麵對麵站在那裏。地毯上碎了一隻高腳杯,酒灑了,冰塊也化了,仿佛在兩人中間畫出了一道分界線。其中一人是那個瘦骨嶙峋的前任編輯,弗蘭克·科洛德尼,另一個我不認識。他看上去灰撲撲的,六十來歲,戴著一副角質框架眼鏡,穿了一件很舊的運動夾克,袖子上打著補丁。
科洛德尼右手高舉,伸出食指,在另外一個人下頜前一英寸的地方晃著。他滿臉通紅,兩隻眼睛閃著亮光:“你他媽的離我遠點,米克。我警告你。”
“大聲點說。”那個叫做米克的人答道。他看起來跟科洛德尼恰恰相反——平靜從容,冷若冰霜,“讓大家都聽聽。”
“你這個瘋子,渾蛋……”
“大聲點,弗蘭克,大聲點。”
科洛德尼仿佛剛剛意識到周圍的觀眾。他放下胳膊,舔了舔嘴唇,往後退了一步。然後他繃緊雙唇,嘴巴抿成了一條白色細縫,隨即猛地轉過身,大踏步走出房間,頭也不回地走過勞埃德·安德伍德身邊。後者剛剛匆忙跑來,正一臉驚訝地站在門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