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洛德尼什麽也沒說。我沖他伸出手,說見到他讓我備感榮幸。在那個時代,他可算是個魔鬼般的人物——他的成長過程歷經磨難,因此個性頑強。一九四二年他接手《午夜偵探》時年僅二十三歲,還患有嚴重的哮喘病。當時《午夜偵探》境況很糟,但科洛德尼卻讓這本雜誌重現生機,整個戰爭期間乃至戰後近十年內都一直蓬勃發展,比其他若幹本偵探小說雜誌、西部小說雜誌、言情小說雜誌、空戰小說雜誌的狀況都好。看他這個人的外表,你絕不會猜到這些。但同時,他也以生活奢靡、飲酒無度聞名。或許,這些生活奢靡、飲酒無度的浪蕩子最終都會變成現在這副樣子:骨瘦如柴,皮膚鬆弛黝黑,頭頂隻剩寥寥幾根頭髮。不管怎麽樣,像我這種生活低調,很少飲酒的獨身者就是這麽想的。
科洛德尼可不覺得見到我讓他備感榮幸。他嘴裏嘟囔了幾句,旋即鬆開我的手,就好像鬆開那些讓人討厭的東西一般,隨後一口氣喝了半杯酒。他看起來依然非常焦慮,心事重重。
丹瑟爾對我說:“你知道五十年代行動出版社倒閉時他都幹了什麽嗎?世上最他媽無恥的事。我到現在都沒緩過勁來。跟他說說啊,弗蘭克。”
“你說得太多了。”科洛德尼邊說邊從我身邊擠了過去,沖吧檯走去。
“可真是個友好的傢夥啊。”我說。
丹瑟爾的好心情仿佛一下子沒了,變得怒氣沖沖,就像喝醉的人一樣,情緒變化莫測。事實上,他的確喝多了,或者說,喝得差不多了,從他的眼神就能看出這一點。“他這個狗娘養的。”
“為什麽這麽說?”
“四十年代剋扣了我差不多一千美元,這就是為什麽。還剋扣了別的作家很多錢。”
“怎麽剋扣的?”
“他有辦法。”丹瑟爾攥起拳頭,眼睛瞪著吧檯邊科洛德尼站著的地方,“狗娘養的。”
“算了,”我說,“都是三十年前的事情了。”誰知道這事是真是假,我心裏想,“五十年代通俗小說行業垮掉之後科洛德尼幹什麽去了?你說了一半還沒說完呢。”
丹瑟爾一下又恢復了之前的好心情,嘴角浮現出一絲嘲諷的微笑:“買了座城鎮。”
“這又是怎麽回事?”
“買了座城鎮。搬到亞利桑那州,在山裏買了一座死城【死城,一百多年前,成千上萬的人爭先恐後到美國西部去淘金,那裏建起了大量的城鎮,非常繁榮,後來隨著淘金活動的結束,人們逐漸離開了那裏,這些城鎮也就被遺棄了,變成了一座座死城。】。你想得出來嗎?是不是你聽說過的最他媽無恥的事?”
“他買座死城幹什麽?”
“什麽也不幹。他說他一直想要擁有一座城鎮,現在他做到了,還用自己的名字命名,上帝啊。科洛德尼城。是不是你聽說過的最他媽無恥的事?”
“這麽多年他一直住在一座死城裏?”
“他說時不時會去。大部分人在林間有座度假小木屋,而科洛德尼在山裏有座該死的死城。是不是你聽說過的……”
“是。”我說。我還在擺弄著那個姓名卡,背麵粘著的那張紙撕不下來。去死吧,我心裏想。首先,我不喜歡姓名卡,其次,丹瑟爾並沒有戴這個東西。我把卡放進外套口袋裏,相信自己很快會忘了這東西。
丹瑟爾問道:“你不喝酒嗎?”
“不喝。勞埃德·安德伍德跟我說這裏沒有啤酒。”
“啤酒?今晚烈酒免費,你要知道。”
“我隻喝啤酒。”
“別開玩笑了,為什麽?”
這時一個穿著西部風格t恤、打著領結的大個子走了過來,使我免於解釋自己的飲酒習慣。他正穿過人群走到我和丹瑟爾之間,估計是打算去衛生間,然而丹瑟爾一把抓住他的胳膊,拉住了他。
“吉博【吉姆的暱稱。】,”他說道,“停一停。來見一下我跟你說過的偵探先生。”
“好。”大個子答道,露出一絲微笑,這使他堅毅的麵容稍顯柔和。他大概七十歲,個子很高,站姿筆挺,雙肩微張,腦袋高昂,看起來是個很驕傲的人,同時也是個很有活力的人,並沒有因為歲月的流逝而變得行動遲緩。他沖我伸出手,說道:“我是吉姆·博安農。很高興見到你。”
“我也很高興見到你。”
“吉博在四十年代可是海尼·福斯特【海尼·福斯特(heinie faust),下文提到的麥克斯·布蘭德(max brand)的筆名之一。布蘭德是二十世紀美國著名的通俗西部小說作家,擅長撰寫西部小說。】的繼承人,”丹瑟爾說,“新一代麥克斯·布蘭德——西部影視節目之王。”
“都是些虛名。”博安農說。
“這是事實。差不多每個月都給利奧·馬古利斯的《戰慄》或羅格·特裏爾的《流行》寫一篇主打小說。你一共寫了多少篇通俗小說,吉博?”
“哦,大概有一千篇。”
“太能寫了。現在時不時還寫一篇呢。肯定已經出版百十來本書了吧,嗯,吉博?”
科洛德尼可不覺得見到我讓他備感榮幸。他嘴裏嘟囔了幾句,旋即鬆開我的手,就好像鬆開那些讓人討厭的東西一般,隨後一口氣喝了半杯酒。他看起來依然非常焦慮,心事重重。
丹瑟爾對我說:“你知道五十年代行動出版社倒閉時他都幹了什麽嗎?世上最他媽無恥的事。我到現在都沒緩過勁來。跟他說說啊,弗蘭克。”
“你說得太多了。”科洛德尼邊說邊從我身邊擠了過去,沖吧檯走去。
“可真是個友好的傢夥啊。”我說。
丹瑟爾的好心情仿佛一下子沒了,變得怒氣沖沖,就像喝醉的人一樣,情緒變化莫測。事實上,他的確喝多了,或者說,喝得差不多了,從他的眼神就能看出這一點。“他這個狗娘養的。”
“為什麽這麽說?”
“四十年代剋扣了我差不多一千美元,這就是為什麽。還剋扣了別的作家很多錢。”
“怎麽剋扣的?”
“他有辦法。”丹瑟爾攥起拳頭,眼睛瞪著吧檯邊科洛德尼站著的地方,“狗娘養的。”
“算了,”我說,“都是三十年前的事情了。”誰知道這事是真是假,我心裏想,“五十年代通俗小說行業垮掉之後科洛德尼幹什麽去了?你說了一半還沒說完呢。”
丹瑟爾一下又恢復了之前的好心情,嘴角浮現出一絲嘲諷的微笑:“買了座城鎮。”
“這又是怎麽回事?”
“買了座城鎮。搬到亞利桑那州,在山裏買了一座死城【死城,一百多年前,成千上萬的人爭先恐後到美國西部去淘金,那裏建起了大量的城鎮,非常繁榮,後來隨著淘金活動的結束,人們逐漸離開了那裏,這些城鎮也就被遺棄了,變成了一座座死城。】。你想得出來嗎?是不是你聽說過的最他媽無恥的事?”
“他買座死城幹什麽?”
“什麽也不幹。他說他一直想要擁有一座城鎮,現在他做到了,還用自己的名字命名,上帝啊。科洛德尼城。是不是你聽說過的最他媽無恥的事?”
“這麽多年他一直住在一座死城裏?”
“他說時不時會去。大部分人在林間有座度假小木屋,而科洛德尼在山裏有座該死的死城。是不是你聽說過的……”
“是。”我說。我還在擺弄著那個姓名卡,背麵粘著的那張紙撕不下來。去死吧,我心裏想。首先,我不喜歡姓名卡,其次,丹瑟爾並沒有戴這個東西。我把卡放進外套口袋裏,相信自己很快會忘了這東西。
丹瑟爾問道:“你不喝酒嗎?”
“不喝。勞埃德·安德伍德跟我說這裏沒有啤酒。”
“啤酒?今晚烈酒免費,你要知道。”
“我隻喝啤酒。”
“別開玩笑了,為什麽?”
這時一個穿著西部風格t恤、打著領結的大個子走了過來,使我免於解釋自己的飲酒習慣。他正穿過人群走到我和丹瑟爾之間,估計是打算去衛生間,然而丹瑟爾一把抓住他的胳膊,拉住了他。
“吉博【吉姆的暱稱。】,”他說道,“停一停。來見一下我跟你說過的偵探先生。”
“好。”大個子答道,露出一絲微笑,這使他堅毅的麵容稍顯柔和。他大概七十歲,個子很高,站姿筆挺,雙肩微張,腦袋高昂,看起來是個很驕傲的人,同時也是個很有活力的人,並沒有因為歲月的流逝而變得行動遲緩。他沖我伸出手,說道:“我是吉姆·博安農。很高興見到你。”
“我也很高興見到你。”
“吉博在四十年代可是海尼·福斯特【海尼·福斯特(heinie faust),下文提到的麥克斯·布蘭德(max brand)的筆名之一。布蘭德是二十世紀美國著名的通俗西部小說作家,擅長撰寫西部小說。】的繼承人,”丹瑟爾說,“新一代麥克斯·布蘭德——西部影視節目之王。”
“都是些虛名。”博安農說。
“這是事實。差不多每個月都給利奧·馬古利斯的《戰慄》或羅格·特裏爾的《流行》寫一篇主打小說。你一共寫了多少篇通俗小說,吉博?”
“哦,大概有一千篇。”
“太能寫了。現在時不時還寫一篇呢。肯定已經出版百十來本書了吧,嗯,吉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