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聽說過。這是什麽組織?”
“四十年代在紐約成立的通俗小說作家私人俱樂部。隻有我們這些寫通俗小說或從事與通俗小說相關工作的人才能加入。其實就是找個藉口每月聚一兩次,最關鍵的是一起喝上一杯。有段時間大概總共有十二個人。其中有些人已經過世了——如今隻剩下八個。”
“這八個人都來參加這次通俗小說大會嗎?”
“對,”丹瑟爾說,“別問我勞埃德·安德伍德——他是這次大會組委會的頭兒——是怎麽把我們這些人挖出來的,反正他的確把我們都找到了。”
“有我認識的人嗎?”
“可能有吧。博特·普拉科薩斯、沃爾多·拉姆齊、吉姆·博安農、伊萬·韋德和西比爾·韋德夫婦、弗蘭克·科洛德尼。”
這些名字我都知道。這個名單相當震撼:前五位是四十年代的頂級通俗小說作家,而第六個人,弗蘭克·科洛德尼,則是行動出版社著名的通俗小說編輯。
我問道:“他們不是都住在加利福尼亞吧?”
“不是。大會組織者給大夥出飛機票,博安農從丹佛來,普拉科薩斯從紐約來,科洛德尼從亞利桑那來。我們大部分人是昨天晚上到的。”
“大會什麽時候開始?”
“明天正式開始。不過今晚會在酒店舉行一場見麵會,針對通俗小說幫和部分大會組織者。如果你有興趣的話我可以帶你去。”
“我有興趣。哪家酒店?”
“歐陸酒店。”
“你住在酒店裏?”
“對。我住六一七室。”
“大會開幾天?”
“開到周六。”丹瑟爾在身上那件皺巴巴的運動外套裏摸索了一陣,掏出一本土黃色的宣傳冊,用廉價紙張印製而成,與大會非常契合。“這是他們給我寄的會議安排。你可以看一看座談時間和討論內容。”
“謝謝。我等會兒看。”
他把菸頭按滅在桌上我為客戶準備的菸灰缸裏,隨即又點起一根。我看著他,沒有一絲嫉妒。我戒菸差不多兩年了,因為我的肺部出現了病變。雖然最後檢查出來是良性的——目前為止是良性的,但此後我便對香菸失去了興趣。
沉默持續了十幾秒。隨後,丹瑟爾煩躁地揮了揮手,看起來非常苦惱的樣子:“啊,見鬼,我這是在給你出難題。我不是僅僅因為開會才來拜訪的,還有其他事。”
“啊哈。”我說。
“你應該猜得出我有事找你。”
“我猜是這樣。”
“你沒猜出多少,對吧?”
“我猜是關於我和漢尼根。”我說。
這話引得他低聲輕笑:“好吧。我想要你做的不多,隻想請你幫個忙。”
“什麽忙?”
“幫我打探點事兒。”
“什麽事?”
“發生了一件古怪的事情,我想找出真相。我沒錢付給你,你知道。但是反正你要去那裏了,我可以把你介紹給大家,讓你有機會跟我、跟其他煩人的老傢夥們一起聊聊通俗小說。”
“告訴我發生了什麽古怪的事情。”
“我不僅能告訴你,”他說,“還可以展示給你看。”
他把手提箱提到我的桌子上,打開鎖,取出一個白色大號信封。“我三天前收到的一封信,你看一下。”
我取出信封,拿出裏麵的東西:一份手稿複印件,四十頁厚。看得出來,這份手稿年代非常久遠,頁邊打卷,字跡模糊不清。第一頁的正中間寫著標題:《迷霧》。左上角沒寫作者姓名,也沒有地址,紙上其他地方也沒寫。
“一部中篇小說。”丹瑟爾說,“場景設定在維多利亞時代的英格蘭。心理懸疑小說,寫得不算太差勁。你記不記得一九五二年好萊塢出了一部大製作電影,《燈光下的罪惡》?”
“有點印象。”
“呢,那部電影的編劇叫做羅斯·泰勒·克勞福德。大家都認為那是個原創劇本,而不是根據其他體裁的作品改編而成。可是,那部電影的情節和這篇故事的情節一模一樣,隻是標題和人物姓名不同。”
“剽竊?”
“看起來好像是這樣。”丹瑟爾從手提箱裏拿出另一樣東西——這次是一張白紙——然後遞給我,“這張紙是跟手稿一起寄過來的,”他說,“這是一封信,按商務格式列印而成,跟那份手稿用的不是同一台印表機,收信人是丹瑟爾。信是這麽寫的。”
隨信附上一份名為《迷霧》的原創小說手稿,這篇小說為我所有。此外,我有證據證明你就是那個剽竊者,當年以羅斯·泰勒·克勞福德的身份將這篇小說以《燈光下的罪惡》之名賣給了好萊塢。
帶上五千美元去參加舊金山的通俗小說大會。隻要小麵額的現鈔。到那裏我會跟你聯繫。如果你不帶錢,我就會告訴你的經紀人和所有的出版商:你是個剽竊者。我還會告訴製作《燈光下的罪惡》的電影公司,並把我手中掌握的全部材料都提供給報社。
“四十年代在紐約成立的通俗小說作家私人俱樂部。隻有我們這些寫通俗小說或從事與通俗小說相關工作的人才能加入。其實就是找個藉口每月聚一兩次,最關鍵的是一起喝上一杯。有段時間大概總共有十二個人。其中有些人已經過世了——如今隻剩下八個。”
“這八個人都來參加這次通俗小說大會嗎?”
“對,”丹瑟爾說,“別問我勞埃德·安德伍德——他是這次大會組委會的頭兒——是怎麽把我們這些人挖出來的,反正他的確把我們都找到了。”
“有我認識的人嗎?”
“可能有吧。博特·普拉科薩斯、沃爾多·拉姆齊、吉姆·博安農、伊萬·韋德和西比爾·韋德夫婦、弗蘭克·科洛德尼。”
這些名字我都知道。這個名單相當震撼:前五位是四十年代的頂級通俗小說作家,而第六個人,弗蘭克·科洛德尼,則是行動出版社著名的通俗小說編輯。
我問道:“他們不是都住在加利福尼亞吧?”
“不是。大會組織者給大夥出飛機票,博安農從丹佛來,普拉科薩斯從紐約來,科洛德尼從亞利桑那來。我們大部分人是昨天晚上到的。”
“大會什麽時候開始?”
“明天正式開始。不過今晚會在酒店舉行一場見麵會,針對通俗小說幫和部分大會組織者。如果你有興趣的話我可以帶你去。”
“我有興趣。哪家酒店?”
“歐陸酒店。”
“你住在酒店裏?”
“對。我住六一七室。”
“大會開幾天?”
“開到周六。”丹瑟爾在身上那件皺巴巴的運動外套裏摸索了一陣,掏出一本土黃色的宣傳冊,用廉價紙張印製而成,與大會非常契合。“這是他們給我寄的會議安排。你可以看一看座談時間和討論內容。”
“謝謝。我等會兒看。”
他把菸頭按滅在桌上我為客戶準備的菸灰缸裏,隨即又點起一根。我看著他,沒有一絲嫉妒。我戒菸差不多兩年了,因為我的肺部出現了病變。雖然最後檢查出來是良性的——目前為止是良性的,但此後我便對香菸失去了興趣。
沉默持續了十幾秒。隨後,丹瑟爾煩躁地揮了揮手,看起來非常苦惱的樣子:“啊,見鬼,我這是在給你出難題。我不是僅僅因為開會才來拜訪的,還有其他事。”
“啊哈。”我說。
“你應該猜得出我有事找你。”
“我猜是這樣。”
“你沒猜出多少,對吧?”
“我猜是關於我和漢尼根。”我說。
這話引得他低聲輕笑:“好吧。我想要你做的不多,隻想請你幫個忙。”
“什麽忙?”
“幫我打探點事兒。”
“什麽事?”
“發生了一件古怪的事情,我想找出真相。我沒錢付給你,你知道。但是反正你要去那裏了,我可以把你介紹給大家,讓你有機會跟我、跟其他煩人的老傢夥們一起聊聊通俗小說。”
“告訴我發生了什麽古怪的事情。”
“我不僅能告訴你,”他說,“還可以展示給你看。”
他把手提箱提到我的桌子上,打開鎖,取出一個白色大號信封。“我三天前收到的一封信,你看一下。”
我取出信封,拿出裏麵的東西:一份手稿複印件,四十頁厚。看得出來,這份手稿年代非常久遠,頁邊打卷,字跡模糊不清。第一頁的正中間寫著標題:《迷霧》。左上角沒寫作者姓名,也沒有地址,紙上其他地方也沒寫。
“一部中篇小說。”丹瑟爾說,“場景設定在維多利亞時代的英格蘭。心理懸疑小說,寫得不算太差勁。你記不記得一九五二年好萊塢出了一部大製作電影,《燈光下的罪惡》?”
“有點印象。”
“呢,那部電影的編劇叫做羅斯·泰勒·克勞福德。大家都認為那是個原創劇本,而不是根據其他體裁的作品改編而成。可是,那部電影的情節和這篇故事的情節一模一樣,隻是標題和人物姓名不同。”
“剽竊?”
“看起來好像是這樣。”丹瑟爾從手提箱裏拿出另一樣東西——這次是一張白紙——然後遞給我,“這張紙是跟手稿一起寄過來的,”他說,“這是一封信,按商務格式列印而成,跟那份手稿用的不是同一台印表機,收信人是丹瑟爾。信是這麽寫的。”
隨信附上一份名為《迷霧》的原創小說手稿,這篇小說為我所有。此外,我有證據證明你就是那個剽竊者,當年以羅斯·泰勒·克勞福德的身份將這篇小說以《燈光下的罪惡》之名賣給了好萊塢。
帶上五千美元去參加舊金山的通俗小說大會。隻要小麵額的現鈔。到那裏我會跟你聯繫。如果你不帶錢,我就會告訴你的經紀人和所有的出版商:你是個剽竊者。我還會告訴製作《燈光下的罪惡》的電影公司,並把我手中掌握的全部材料都提供給報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