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呆板地拿了車門鑰匙,打開門,坐在維托德的車裏,然後出發了。走回家去的話,那這條路也實在太長了。
回家去嗎?我絕不能將維托德的車停放在曼海姆我的家門口。因為他死了,所以人們會認為他就是兇手,這也不會讓他感到傷心痛苦的。所以說,我必須把汽車停放在拉滕堡他的住宅前。看起來好像是他槍殺了那名警察,然後毀屍滅跡,有可能他這是畏罪自殺。
可是如果是自殺的話,他難道不是抓起左輪手槍,在家裏槍殺自己,哪裏還用得著預先到採石場裏去折騰自己?
於是我開車去拉滕堡。駕車到魏恩海姆的時候,我聽見各種不同的汽笛聲和警鈴聲,可是奇怪的是,我沒有碰到一輛這樣的車。由於不認識路,我無法拐到隱蔽的小路上去,隻好走直接穿越城區的道路。看來,人們試圖從下麵接近那輛燃燒的汽車,讓我感到幸運的是,他們根本不是從上麵駛近那個深淵。
我在拉滕堡維托德的住宅前下了車,將鑰匙插在鎖孔裏沒拿出來。不過,在此之前我把鑰匙擦得幹幹淨淨,把方向盤和蓋板的地方也擦了個遍,不留下任何痕跡。
現在,我已經走在大街上了,考慮自己該如何回家去。我覺得坐火車、計程車或者有軌電車就太顯眼了,叫一輛車停下來就更加引人懷疑了。
我沒有辦法,隻好在這冷颼颼的秋季之夜繼續步行。究竟多遠呢?我不知道。本來開車隻是很短的一段路,現在不得不自己走路的時候,就覺得這段路長得沒完沒了了。當然我也可以將自己躲藏在某個地方,然後到第二天早上再乘坐有軌電車。這時我突然想起來,我當時一激動連錢都沒有帶上,我的外套袋子裏隻有證件和家裏的大門鑰匙。
我快步向前。天色很亮。我盡可能走在陰影裏,悄悄地在小路上走,避免發出聲響。
殺——人——犯!我的脈搏在有規律地跳動。順著這一節奏,我可以順利地徒步旅行了。為什麽我在實施我的行動時總是如此幸運呢?為什麽我從不受到懷疑,或者根本無法證明自己是有罪的人呢?
碰巧又有一樣東西幫了我的忙:我發現有一輛男式自行車沒上鎖,這是一輛黑色破車。我沒有一刻猶豫地將它據為己有。反正它就擺在一個垃圾箱旁邊,到頭來也就是一件大件垃圾而已。當我使勁地騎上自行車的時候,垃圾箱的蓋板突然打開了。我因為受到驚嚇,頓時連同自行車一起摔倒在地。就像一台定時伸出頭來報時的杜鵑掛鍾裏的小鳥一樣,一名城市流浪漢伸出腦袋,大喊道:“小偷,殺人犯!”
我的驚嚇簡直無法用語言形容,但與此同時,我逃跑的本能重新占了上風——離開這裏,離開這個惡魔。他無疑比我更不會在乎所謂的摩西十誡了。
他還沒來得及從他睡覺的垃圾箱裏爬出來,我就已經掙紮著爬起來,半蹲半站地使出我的全身力氣騎上車出發了。過了好幾分鍾,我才停下車來,不停地喘氣,可是我的內心充滿興奮:我又一次逃脫了。
我騎車並不在行,要想騎那麽遠的路回家並不容易,尤其這車還沒有車燈。不過我始終抱有希望,畢竟不必徒步度過這整個夜晚了。
我騎車向曼海姆去的時候,天還很黑。燈光四處亮著。上早班的人已經在沖澡了,汽車向著城市方向駛去。我將自行車停放在一個停車場裏,步行走完回家的最後一段路程。當我跨上樓梯、進入家門的時候,我決定再也不離開這個家一步了。上床,再也不起來。最好睡著了,再也不會醒來。
一股冷颼颼的發臭的煙味向我撲鼻而來,我的右腿小腿肚開始痙攣,菸灰缸裏滿是菸灰,一件米色外套從椅子上滑落下來,讓我想起幾個小時以前維托德還好好地坐在這裏呢。
我打開窗子,踉踉蹌蹌地走到臥室裏,沒脫衣服就上了床。一個黑影沖了出來,正好撞到我的身上。是那隻被嚇壞了的迪士高,我已經有一個晚上沒照料過它了。現在再上床睡覺幾乎沒有什麽意義了。我不是得馬上起床,到辦公室去嘛。盡管如此,我還是躺在床上,用手指輕輕地撓狗的耳朵,無法做出明確的決定,更不用說採取行動了。
我希望自己病了,希望自己躺在醫院裏一張消過毒的病床上,希望看到的隻是完全陌生的人,不必和任何人說話。不再有任何責任,任何義務。我希望自己像植物一樣逐漸消失。
可是,一小時以後,我還是起床淋浴了。我做好了上班的打算,將家收拾幹淨,喝了點兒茶,然後帶迪士高到綠化帶溜達了一會兒。我手裏拿著報紙重新上樓,不過我憑經驗知道,夜間發生的大事從來不會被刊登在第二天的報紙上,除非這些大事件具有國際性意義。
像平時一樣,我帶著狗準點離開了被收拾一新的家,開車去辦公室。要想度過這一天,對我來說無疑特別艱難。
午休前不久,我接到了警方打來的電話,他們準備到我辦公室裏和我作一下簡要交談。這一次是兩個人一起過來的,他們臉上表情嚴肅。他們問我是否昨天有一個同事,那個名叫韋尼克的警官給我打過電話,或者來過我家裏。
我說“沒有”。那麽我去哪兒了?下班後我回家了,不過順路還買了點東西。在家裏稍稍休息了會兒之後,我在晚上的時候還帶狗出去溜了會兒步。我指了指寫字檯下麵的迪士高,好像這條狗可以作為證人進行陳述似的。
回家去嗎?我絕不能將維托德的車停放在曼海姆我的家門口。因為他死了,所以人們會認為他就是兇手,這也不會讓他感到傷心痛苦的。所以說,我必須把汽車停放在拉滕堡他的住宅前。看起來好像是他槍殺了那名警察,然後毀屍滅跡,有可能他這是畏罪自殺。
可是如果是自殺的話,他難道不是抓起左輪手槍,在家裏槍殺自己,哪裏還用得著預先到採石場裏去折騰自己?
於是我開車去拉滕堡。駕車到魏恩海姆的時候,我聽見各種不同的汽笛聲和警鈴聲,可是奇怪的是,我沒有碰到一輛這樣的車。由於不認識路,我無法拐到隱蔽的小路上去,隻好走直接穿越城區的道路。看來,人們試圖從下麵接近那輛燃燒的汽車,讓我感到幸運的是,他們根本不是從上麵駛近那個深淵。
我在拉滕堡維托德的住宅前下了車,將鑰匙插在鎖孔裏沒拿出來。不過,在此之前我把鑰匙擦得幹幹淨淨,把方向盤和蓋板的地方也擦了個遍,不留下任何痕跡。
現在,我已經走在大街上了,考慮自己該如何回家去。我覺得坐火車、計程車或者有軌電車就太顯眼了,叫一輛車停下來就更加引人懷疑了。
我沒有辦法,隻好在這冷颼颼的秋季之夜繼續步行。究竟多遠呢?我不知道。本來開車隻是很短的一段路,現在不得不自己走路的時候,就覺得這段路長得沒完沒了了。當然我也可以將自己躲藏在某個地方,然後到第二天早上再乘坐有軌電車。這時我突然想起來,我當時一激動連錢都沒有帶上,我的外套袋子裏隻有證件和家裏的大門鑰匙。
我快步向前。天色很亮。我盡可能走在陰影裏,悄悄地在小路上走,避免發出聲響。
殺——人——犯!我的脈搏在有規律地跳動。順著這一節奏,我可以順利地徒步旅行了。為什麽我在實施我的行動時總是如此幸運呢?為什麽我從不受到懷疑,或者根本無法證明自己是有罪的人呢?
碰巧又有一樣東西幫了我的忙:我發現有一輛男式自行車沒上鎖,這是一輛黑色破車。我沒有一刻猶豫地將它據為己有。反正它就擺在一個垃圾箱旁邊,到頭來也就是一件大件垃圾而已。當我使勁地騎上自行車的時候,垃圾箱的蓋板突然打開了。我因為受到驚嚇,頓時連同自行車一起摔倒在地。就像一台定時伸出頭來報時的杜鵑掛鍾裏的小鳥一樣,一名城市流浪漢伸出腦袋,大喊道:“小偷,殺人犯!”
我的驚嚇簡直無法用語言形容,但與此同時,我逃跑的本能重新占了上風——離開這裏,離開這個惡魔。他無疑比我更不會在乎所謂的摩西十誡了。
他還沒來得及從他睡覺的垃圾箱裏爬出來,我就已經掙紮著爬起來,半蹲半站地使出我的全身力氣騎上車出發了。過了好幾分鍾,我才停下車來,不停地喘氣,可是我的內心充滿興奮:我又一次逃脫了。
我騎車並不在行,要想騎那麽遠的路回家並不容易,尤其這車還沒有車燈。不過我始終抱有希望,畢竟不必徒步度過這整個夜晚了。
我騎車向曼海姆去的時候,天還很黑。燈光四處亮著。上早班的人已經在沖澡了,汽車向著城市方向駛去。我將自行車停放在一個停車場裏,步行走完回家的最後一段路程。當我跨上樓梯、進入家門的時候,我決定再也不離開這個家一步了。上床,再也不起來。最好睡著了,再也不會醒來。
一股冷颼颼的發臭的煙味向我撲鼻而來,我的右腿小腿肚開始痙攣,菸灰缸裏滿是菸灰,一件米色外套從椅子上滑落下來,讓我想起幾個小時以前維托德還好好地坐在這裏呢。
我打開窗子,踉踉蹌蹌地走到臥室裏,沒脫衣服就上了床。一個黑影沖了出來,正好撞到我的身上。是那隻被嚇壞了的迪士高,我已經有一個晚上沒照料過它了。現在再上床睡覺幾乎沒有什麽意義了。我不是得馬上起床,到辦公室去嘛。盡管如此,我還是躺在床上,用手指輕輕地撓狗的耳朵,無法做出明確的決定,更不用說採取行動了。
我希望自己病了,希望自己躺在醫院裏一張消過毒的病床上,希望看到的隻是完全陌生的人,不必和任何人說話。不再有任何責任,任何義務。我希望自己像植物一樣逐漸消失。
可是,一小時以後,我還是起床淋浴了。我做好了上班的打算,將家收拾幹淨,喝了點兒茶,然後帶迪士高到綠化帶溜達了一會兒。我手裏拿著報紙重新上樓,不過我憑經驗知道,夜間發生的大事從來不會被刊登在第二天的報紙上,除非這些大事件具有國際性意義。
像平時一樣,我帶著狗準點離開了被收拾一新的家,開車去辦公室。要想度過這一天,對我來說無疑特別艱難。
午休前不久,我接到了警方打來的電話,他們準備到我辦公室裏和我作一下簡要交談。這一次是兩個人一起過來的,他們臉上表情嚴肅。他們問我是否昨天有一個同事,那個名叫韋尼克的警官給我打過電話,或者來過我家裏。
我說“沒有”。那麽我去哪兒了?下班後我回家了,不過順路還買了點東西。在家裏稍稍休息了會兒之後,我在晚上的時候還帶狗出去溜了會兒步。我指了指寫字檯下麵的迪士高,好像這條狗可以作為證人進行陳述似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