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他討厭這種想法。這是他的私人戰爭,從一開始這就是他的私人戰爭。從他由那間打開的火車臥鋪看到一個不知名男孩死亡臉孔的那一刻開始。而從他見到勞埃德起,就更加幾千倍是他私人的戰爭了。
他提起筆,然後突然想起留給喀特萊特的文件還沒有拿回來。於是他撥了號碼,轉了喀特萊特的分機,問喀特萊特可不可能找個信差把那些文件送過來?因為他已經忙得團團轉了。他忙著在星期一回去上班前清理完所有的事情,而今天已經是星期六了。所以如果喀特萊特能幫這個忙,他會非常感激的。
他繼續寫,但由於太專心了,以至於隻是模模糊糊地意識到,似乎中午時分汀可太太曾送信件進來。直到抬起頭來搜索一個字眼時,他的眼睛才落在汀可太太放在桌邊的那個信封上。那是一個大大的牛皮紙信封,很硬挺、很昂貴,裏麵裝得滿滿的,字體細瘦、緊密而有稜角,令人一看就覺得過分講究和華麗。
格蘭特從來沒有看過赫倫-勞埃德的字跡,但是他一眼就認出來了。
他小心地放下筆,仿佛這封陌生的信是顆炸彈,任何不當的震動都可能引爆。
他在長褲的大腿部分擦擦手心,這是小男孩麵對不可預知的情況會有的動作,事實上在他還是個孩子時就不再有了。然後,他伸出手拿起信封。
信,是自倫敦寄出的。
第十四章
信的日期是星期四早上。
親愛的格蘭特先生:或者我應該稱呼你探長?是的,我知道了。要查出你的職業並不需要花我很多時間,我優秀的馬蒙比你們蘇格蘭場那些熱情的警員的偵察功夫可要厲害得多了。不過我不在此評定你的等級,因為這隻是一封私人信函而已。我寫這封信是以一個非凡獨特的人,寫給另一個值得特別對待的人。確實,因為你是惟一能讓我有點欣賞的英國人,所以我將這個事實披露給你,而不是報社。
當然,也因為我很確定你對這件事情的興趣。今天早上我已經收到來自我的晚輩——保羅·辛瑟希維特的信了,他通知我他在阿拉伯的發現。這封信是應他的要求,從《早報》辦公室寄出來的,打算隔天早上就見報。那是一種尊重前輩的禮節,我很感激他。
令人諷刺的是,應該也是肯瑞克這個年輕人告訴他河穀存在的事。肯瑞克在倫敦時,我們見過很多次麵,而我從他身上根本找不出他憑什麽就有這麽大的運氣。他是一個非常普通的年輕人,隻是無心地駕著飛機橫越沙漠,而那是別人必須付出代價下定決心才能征服的地方。
他滿腦子計劃由我提供交通,由他負責帶我去找他的發現。但這實在是一件很荒謬的事。我這一生在沙漠享有盛名,可不是靠一個出生於樸茨茅斯後街、隻知看飛行儀表的人帶我去發現的,更不是提供交通、提供駱駝給其他人方便的人。一個年輕人隻是因為氣候與地理上的機緣湊巧.就讓他碰到全世界最偉大的發現而功成名就,殊不知那是別人犧牲生命從事探險的代價!對於這種事情我相當不以為然。
就我的眼光看來,這個年輕人惟一的美德(你為什麽要浪費時間在這種泛泛之輩上?)就是有自製。當然,我是指在說話方麵;請不要誤會我。而從我的觀點來看,讓他繼續三緘其口是非常重要的。
由於他安排三月四號要到巴黎(可憐的、美麗的巴黎。永遠被這些野蠻人所強占!)見他的另一個同行,所以我隻有不到兩個星期的時間來設計這件事。事實上,我根本不需要兩個星期,如果必要的話,隻要兩天就可以達到目的了。
我曾有一次坐夜車到蘇格蘭,徹夜未眠寫了些信,然後在火車抵達第一站庫魯時下車寄信。我寄完信看著月台,想到要離開火車而不為人察覺實在很容易。列車服務員會出來迎接晚到的旅客,然後就忙他自己的事去了。為了把行李裝載上較遠的行李車,會有很長一段等待時間,整個月台空蕩蕩的。所以,如果有人想不為人知地旅行到這麽遠的距離,那他大可以在這裏下車,根本不會有人知道他曾經在車上。
這是我兩個靈感來源的第一個。
其次,是我擁有查爾斯·馬汀的身份證明文件。
查爾斯·馬汀是我的技工。他是我所雇用過的惟一的歐洲人,也是惟一的技工(多麽貼切的討厭的字眼啊!)。
我在最不成功的一趟遠征中雇用他,那是一趟半機械化的遠征,因為我的阿拉伯人(雖然他們學得很快!)對機械都不在行。查爾斯是一個令人討厭的傢夥,對什麽事都沒有興趣,除了機械外,還經常躲避營地工作,所以他死在沙漠中時,我一點都不覺得惋惜。那時我們已經發現車輛隻是累贅而不是助益,所以我們決定丟棄掉,因此可以說馬汀已經沒有利用價值了。(不,我跟他的死一點關係也沒有,那是上天在清理門戶。)沒有人跟我要他的任何身份證明,而且我們這趟旅程遍及各地,所以並未再回到我雇用他的那個城鎮。因此他的文件便一直放在我這裏,沒有任何人對它有興趣,它就繼續跟我一起回英國了。
當我想讓肯瑞克這個年輕人閉嘴時,就想起了這些文件,肯瑞克跟查爾斯·馬汀的樣子不會差太遠。
肯瑞克打算先回東方上班,等我準備好了再去那裏跟他會合,然後一起出發去探險。他經常來布裏特巷看我,跟我討論路線,得意洋洋於他的未來前景。看著他坐在那裏叨叨這些廢話,我覺得很有趣,因為我準備好的另一套計劃已經在等著他了。
他提起筆,然後突然想起留給喀特萊特的文件還沒有拿回來。於是他撥了號碼,轉了喀特萊特的分機,問喀特萊特可不可能找個信差把那些文件送過來?因為他已經忙得團團轉了。他忙著在星期一回去上班前清理完所有的事情,而今天已經是星期六了。所以如果喀特萊特能幫這個忙,他會非常感激的。
他繼續寫,但由於太專心了,以至於隻是模模糊糊地意識到,似乎中午時分汀可太太曾送信件進來。直到抬起頭來搜索一個字眼時,他的眼睛才落在汀可太太放在桌邊的那個信封上。那是一個大大的牛皮紙信封,很硬挺、很昂貴,裏麵裝得滿滿的,字體細瘦、緊密而有稜角,令人一看就覺得過分講究和華麗。
格蘭特從來沒有看過赫倫-勞埃德的字跡,但是他一眼就認出來了。
他小心地放下筆,仿佛這封陌生的信是顆炸彈,任何不當的震動都可能引爆。
他在長褲的大腿部分擦擦手心,這是小男孩麵對不可預知的情況會有的動作,事實上在他還是個孩子時就不再有了。然後,他伸出手拿起信封。
信,是自倫敦寄出的。
第十四章
信的日期是星期四早上。
親愛的格蘭特先生:或者我應該稱呼你探長?是的,我知道了。要查出你的職業並不需要花我很多時間,我優秀的馬蒙比你們蘇格蘭場那些熱情的警員的偵察功夫可要厲害得多了。不過我不在此評定你的等級,因為這隻是一封私人信函而已。我寫這封信是以一個非凡獨特的人,寫給另一個值得特別對待的人。確實,因為你是惟一能讓我有點欣賞的英國人,所以我將這個事實披露給你,而不是報社。
當然,也因為我很確定你對這件事情的興趣。今天早上我已經收到來自我的晚輩——保羅·辛瑟希維特的信了,他通知我他在阿拉伯的發現。這封信是應他的要求,從《早報》辦公室寄出來的,打算隔天早上就見報。那是一種尊重前輩的禮節,我很感激他。
令人諷刺的是,應該也是肯瑞克這個年輕人告訴他河穀存在的事。肯瑞克在倫敦時,我們見過很多次麵,而我從他身上根本找不出他憑什麽就有這麽大的運氣。他是一個非常普通的年輕人,隻是無心地駕著飛機橫越沙漠,而那是別人必須付出代價下定決心才能征服的地方。
他滿腦子計劃由我提供交通,由他負責帶我去找他的發現。但這實在是一件很荒謬的事。我這一生在沙漠享有盛名,可不是靠一個出生於樸茨茅斯後街、隻知看飛行儀表的人帶我去發現的,更不是提供交通、提供駱駝給其他人方便的人。一個年輕人隻是因為氣候與地理上的機緣湊巧.就讓他碰到全世界最偉大的發現而功成名就,殊不知那是別人犧牲生命從事探險的代價!對於這種事情我相當不以為然。
就我的眼光看來,這個年輕人惟一的美德(你為什麽要浪費時間在這種泛泛之輩上?)就是有自製。當然,我是指在說話方麵;請不要誤會我。而從我的觀點來看,讓他繼續三緘其口是非常重要的。
由於他安排三月四號要到巴黎(可憐的、美麗的巴黎。永遠被這些野蠻人所強占!)見他的另一個同行,所以我隻有不到兩個星期的時間來設計這件事。事實上,我根本不需要兩個星期,如果必要的話,隻要兩天就可以達到目的了。
我曾有一次坐夜車到蘇格蘭,徹夜未眠寫了些信,然後在火車抵達第一站庫魯時下車寄信。我寄完信看著月台,想到要離開火車而不為人察覺實在很容易。列車服務員會出來迎接晚到的旅客,然後就忙他自己的事去了。為了把行李裝載上較遠的行李車,會有很長一段等待時間,整個月台空蕩蕩的。所以,如果有人想不為人知地旅行到這麽遠的距離,那他大可以在這裏下車,根本不會有人知道他曾經在車上。
這是我兩個靈感來源的第一個。
其次,是我擁有查爾斯·馬汀的身份證明文件。
查爾斯·馬汀是我的技工。他是我所雇用過的惟一的歐洲人,也是惟一的技工(多麽貼切的討厭的字眼啊!)。
我在最不成功的一趟遠征中雇用他,那是一趟半機械化的遠征,因為我的阿拉伯人(雖然他們學得很快!)對機械都不在行。查爾斯是一個令人討厭的傢夥,對什麽事都沒有興趣,除了機械外,還經常躲避營地工作,所以他死在沙漠中時,我一點都不覺得惋惜。那時我們已經發現車輛隻是累贅而不是助益,所以我們決定丟棄掉,因此可以說馬汀已經沒有利用價值了。(不,我跟他的死一點關係也沒有,那是上天在清理門戶。)沒有人跟我要他的任何身份證明,而且我們這趟旅程遍及各地,所以並未再回到我雇用他的那個城鎮。因此他的文件便一直放在我這裏,沒有任何人對它有興趣,它就繼續跟我一起回英國了。
當我想讓肯瑞克這個年輕人閉嘴時,就想起了這些文件,肯瑞克跟查爾斯·馬汀的樣子不會差太遠。
肯瑞克打算先回東方上班,等我準備好了再去那裏跟他會合,然後一起出發去探險。他經常來布裏特巷看我,跟我討論路線,得意洋洋於他的未來前景。看著他坐在那裏叨叨這些廢話,我覺得很有趣,因為我準備好的另一套計劃已經在等著他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