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就是他在晚報的空白處所寫下的。
這就是他為什麽來英國——找赫倫·勞埃德。
找赫倫·勞埃德!他把報紙丟開,跳下床來。
“汀可!”當他轉開浴缸的水時這麽叫著,“汀可!不用管早餐了,給我一些咖啡。”
“但是像這麽冷的早晨,你光喝一杯咖啡不可以出——”
“不要跟我爭辯!隻要幫我弄上一些咖啡就好了!”
熱水嘩嘩地流進浴缸裏。這個騙子,這個該死的,表麵斯文卻沒心肝的貪心騙子。
這個既邪惡又虛榮的殺人騙子。他到底是怎麽幹的?他發誓,一定要看到這個殺人兇手因這件事而被吊死。
“證據呢?”他內心那個聲音半使壞半有理地說。
“你閉嘴!即使必須去發現新大陸才找得到證據,我也不會罷休!可憐的孩子!可憐的孩子!”他說,對這麽悲哀的命運感到嘆息。“仁慈的耶穌,如果我不能用任何方法置這個人於死地的話,我就親自把他吊死!”
“冷靜,冷靜,這種情緒不能用來跟嫌疑犯對談。”
“我又不是在跟一個嫌疑犯對談,去你的警察心態。
我要告訴赫倫·勞埃德,我對他這個人的觀點。如果我無法私下處理掉勞埃德的話,我就誓不為警察。“
“可是你不能打一個六十歲的人啊!”
“我沒有要打他,我要去殺他。在這件事上已經沒有打不打的道理了。”
“他也許應該被吊死,但你卻不值得為他遭到勒令辭職。”
“我覺得他令人愉快,‘勞埃德這麽說,非常的仁慈與紓尊降貴。這個混蛋,這個表麵斯文實質卻很虛榮的混蛋。這個——”
他極力搜尋各種字眼來釋放自己的憤恨,但憤怒仍像爐火一樣在他身上燃燒著。
吃了兩口烤麵包、喝了三大口咖啡後,他衝出房子,三步並兩步地走到車庫。這個時間要叫計程車太早了,最好的方法就是用自己的車。
勞埃德會不會也已經看到報紙了呢?如果他平常不會十一點以前離開家。的話,就一定不會九點以前吃早餐。所以他很希望在勞埃德打開今天早上的報紙前就到布裏特巷5號。那會是一種甜美的感覺,一種可稱告慰的甜美,滿足的甜美,因為可以親眼目睹勞埃德看到這則新聞。他不惜殺人來隱藏這個秘密,確保榮耀歸於自己;但現在這個秘密卻變成頭條大新聞,榮耀則歸於他的對手。噢!仁慈的耶穌,讓他還沒讀到這則新聞吧!他到布裏特巷5號,按了兩次鈴才有人來應門,但應門的不是最親切和藹的馬蒙,而是一個穿著毛氈拖鞋的胖女人。
“勞埃德先生?”他問。
“噢!勞埃德先生北上去坎伯蘭一兩天。”
“坎伯蘭!他什麽時候去的?”
“星期四下午。”
“那他什麽時候回來?”
“噢!他們隻是去一兩天而已。”
“他們?還有馬蒙?”
“當然有!馬蒙。勞埃德先生不管去哪裏,馬蒙一定會跟著。”
“我了解了。你可不可以給我他的地址?”
“如果我有一定會給你,但是因為他們隻去一兩天,所以根本沒留地址。你要不要留言?或者改天再來?他們今天下午說不定會回來。”
不,他不留言,他會再來。他的名字並不重要。
他覺得自己就像一個緊急煞車而遭反彈的人一樣。
他走出布裏特巷5號坐進車子,想到泰德·卡倫再過幾分鍾就會看到這則新聞了,如果他還沒看到的話。他回公寓時在客廳看見如釋重負的汀可太太。
“謝天謝地你回來了,那個美國男孩已經打好多次電話來了,還說了些什麽可怕的事情,反正我根本聽不懂,不知道他在說什麽。瘋得很厲害哦他!‘格蘭特先生會打電話給你,’我說,‘他一進來就打,’但是他根本不讓電話休息,才剛放下就又打來了。我在水槽和電話間,前前後後跑來跑去好像一個——”電話又響了,“你看,來了,又是他!”
格蘭特拿起話筒,確實是泰德,而他也確實像汀可太太所說的那樣——因為憤怒而說話沒頭沒腦的。
“但是他說謊啊!”他一直這麽說,“那個傢夥說謊,當然比爾什麽都告訴他了。”
“是的,當然是!聽著,泰德,你聽著……不,你不能去,你不能去把他打得像肉餅一樣。當然你可以自己去找他啊,我不懷疑。但是……聽著,泰德!我已經去過他家了……噢!是的,即使在這麽早的時間。我比你早看到新聞……沒有,我沒有打他。不,不可以……不,不是因為我沒膽,是因為他人在坎伯蘭……是的,星期四就去了……我不知道。我得想一下,你等我到午餐時間。你相信我對一般事情的判斷力?……好,那你這次一定要信任我。我要一點時間想想……想一些證據……當然……那是慣例啊……我會告訴蘇格蘭場這件事,當然,當然他們會相信我啊!我是說比爾去拜訪勞埃德,而勞埃德對我撒謊這件事。但是要證明查爾斯·馬汀是比爾·肯瑞克完全是兩回事。午餐前我會寫報告給蘇格蘭場。所以你一點來,我們一起吃午餐。下午我必須把這整件事轉給當局。”
這就是他為什麽來英國——找赫倫·勞埃德。
找赫倫·勞埃德!他把報紙丟開,跳下床來。
“汀可!”當他轉開浴缸的水時這麽叫著,“汀可!不用管早餐了,給我一些咖啡。”
“但是像這麽冷的早晨,你光喝一杯咖啡不可以出——”
“不要跟我爭辯!隻要幫我弄上一些咖啡就好了!”
熱水嘩嘩地流進浴缸裏。這個騙子,這個該死的,表麵斯文卻沒心肝的貪心騙子。
這個既邪惡又虛榮的殺人騙子。他到底是怎麽幹的?他發誓,一定要看到這個殺人兇手因這件事而被吊死。
“證據呢?”他內心那個聲音半使壞半有理地說。
“你閉嘴!即使必須去發現新大陸才找得到證據,我也不會罷休!可憐的孩子!可憐的孩子!”他說,對這麽悲哀的命運感到嘆息。“仁慈的耶穌,如果我不能用任何方法置這個人於死地的話,我就親自把他吊死!”
“冷靜,冷靜,這種情緒不能用來跟嫌疑犯對談。”
“我又不是在跟一個嫌疑犯對談,去你的警察心態。
我要告訴赫倫·勞埃德,我對他這個人的觀點。如果我無法私下處理掉勞埃德的話,我就誓不為警察。“
“可是你不能打一個六十歲的人啊!”
“我沒有要打他,我要去殺他。在這件事上已經沒有打不打的道理了。”
“他也許應該被吊死,但你卻不值得為他遭到勒令辭職。”
“我覺得他令人愉快,‘勞埃德這麽說,非常的仁慈與紓尊降貴。這個混蛋,這個表麵斯文實質卻很虛榮的混蛋。這個——”
他極力搜尋各種字眼來釋放自己的憤恨,但憤怒仍像爐火一樣在他身上燃燒著。
吃了兩口烤麵包、喝了三大口咖啡後,他衝出房子,三步並兩步地走到車庫。這個時間要叫計程車太早了,最好的方法就是用自己的車。
勞埃德會不會也已經看到報紙了呢?如果他平常不會十一點以前離開家。的話,就一定不會九點以前吃早餐。所以他很希望在勞埃德打開今天早上的報紙前就到布裏特巷5號。那會是一種甜美的感覺,一種可稱告慰的甜美,滿足的甜美,因為可以親眼目睹勞埃德看到這則新聞。他不惜殺人來隱藏這個秘密,確保榮耀歸於自己;但現在這個秘密卻變成頭條大新聞,榮耀則歸於他的對手。噢!仁慈的耶穌,讓他還沒讀到這則新聞吧!他到布裏特巷5號,按了兩次鈴才有人來應門,但應門的不是最親切和藹的馬蒙,而是一個穿著毛氈拖鞋的胖女人。
“勞埃德先生?”他問。
“噢!勞埃德先生北上去坎伯蘭一兩天。”
“坎伯蘭!他什麽時候去的?”
“星期四下午。”
“那他什麽時候回來?”
“噢!他們隻是去一兩天而已。”
“他們?還有馬蒙?”
“當然有!馬蒙。勞埃德先生不管去哪裏,馬蒙一定會跟著。”
“我了解了。你可不可以給我他的地址?”
“如果我有一定會給你,但是因為他們隻去一兩天,所以根本沒留地址。你要不要留言?或者改天再來?他們今天下午說不定會回來。”
不,他不留言,他會再來。他的名字並不重要。
他覺得自己就像一個緊急煞車而遭反彈的人一樣。
他走出布裏特巷5號坐進車子,想到泰德·卡倫再過幾分鍾就會看到這則新聞了,如果他還沒看到的話。他回公寓時在客廳看見如釋重負的汀可太太。
“謝天謝地你回來了,那個美國男孩已經打好多次電話來了,還說了些什麽可怕的事情,反正我根本聽不懂,不知道他在說什麽。瘋得很厲害哦他!‘格蘭特先生會打電話給你,’我說,‘他一進來就打,’但是他根本不讓電話休息,才剛放下就又打來了。我在水槽和電話間,前前後後跑來跑去好像一個——”電話又響了,“你看,來了,又是他!”
格蘭特拿起話筒,確實是泰德,而他也確實像汀可太太所說的那樣——因為憤怒而說話沒頭沒腦的。
“但是他說謊啊!”他一直這麽說,“那個傢夥說謊,當然比爾什麽都告訴他了。”
“是的,當然是!聽著,泰德,你聽著……不,你不能去,你不能去把他打得像肉餅一樣。當然你可以自己去找他啊,我不懷疑。但是……聽著,泰德!我已經去過他家了……噢!是的,即使在這麽早的時間。我比你早看到新聞……沒有,我沒有打他。不,不可以……不,不是因為我沒膽,是因為他人在坎伯蘭……是的,星期四就去了……我不知道。我得想一下,你等我到午餐時間。你相信我對一般事情的判斷力?……好,那你這次一定要信任我。我要一點時間想想……想一些證據……當然……那是慣例啊……我會告訴蘇格蘭場這件事,當然,當然他們會相信我啊!我是說比爾去拜訪勞埃德,而勞埃德對我撒謊這件事。但是要證明查爾斯·馬汀是比爾·肯瑞克完全是兩回事。午餐前我會寫報告給蘇格蘭場。所以你一點來,我們一起吃午餐。下午我必須把這整件事轉給當局。”